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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自己选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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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选择的路,自己总要走下去。
林静离婚的时候 ,我们家拿了十万给了那个熊瞎子作为王八费(林静的妈妈要求的)补偿。
林静的妈妈算计得很全面,拿钱的时候我签了份协议:若甲方弃乙方而去,十万元不予返还。若两人结婚后再离婚,财产归乙方一人所有。
我不在乎什么婚后财产。我心疼这十万块钱,那是我爸妈血汗钱。我已经离了一次婚,爸妈又替我拿了十万给林静,如果我弃林静而去,那等于是要了我爸妈的命(他们的儿子又成了光棍)。所以,为了十万元,我今后还要在这条看不见阳光的路上走下去。
至于林静呢,那是真会自杀的主儿,我不想身上粘上条人命。所以,为了她,我也要在这条看不见阳光的路上走下去。
在吵吵闹闹中不知道又过去了多少日子。
我在这两个女人的折磨中日渐崩溃。我想要解脱,我想要抛开一切——什么十万块钱——什么人命,我统统不管了,如果再继续和这两个女人生活下去,我恐怕会走上自杀的道路。
我走了。没有回家,我怕林静在找上我。
我真的抛弃了林静。
离开北京的当天,林静打过许多电话,我没有接。随后她又发了许多短息,内容大多是威胁的口吻:
“别闹了,赶紧回来。”
“赶紧回来,否则我连夜找你爸去。”
“你也知道,为了你,我的右眼被我妈打瞎了,你不怕我出事,我晚上开车去你家。”
“赶紧回来,晚上十点我回家看不见你,我就连夜去你家。”
“赶紧回来,否则我真会死给你看,我会死在你家,把我这条苦命还给你家”
我厌烦了林静的威胁,我的良心开始麻木了。
我关了手机。
几天后我打开手机,看到了家里来的信息——林静死了——死在了我家门口,她真的把命还给了我家。我的身上真的背上了人命。
我又是一条光棍了,一条背上人命的光棍,还有什么脸再活在这世上。
我给我父亲发了条诀别的短信:“爸妈,原谅儿子的不孝吧!儿子的路走得很辛苦,儿子这辈子对不起你们了。我知道林静会死,但我残忍的选择了让她死,欠林静的让儿子去还了吧!”
故事就讲到这里吧。永不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