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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二章 小李飞刀 ...

  •   浪清歌躺在床上,正在研究他的那颗灵珠。

      其实这颗珠子他研究很久了。又不是真正不在意,只不过平日里研究颇多,也无成效罢了。

      这颗珠子这一世发生一丝丝的变化。

      原本这颗灵珠晶莹剔透,毫无瑕疵,和普通的琉璃珠有十成相似,并无奇特之处,第一世带他穿越之时,也并未有什么不同。

      但是自他死于异度魔界,被带到此世之后,这珠子里多了个小小的人物像。没有头发,面容慈悲,赫然便是他第一世穿越回苦境,死时的样子。

      浪清歌很清楚,他做和尚的那一世是真的死了,这一世的身体虽然还是自己的身体,却不是上一具。不,准确来说,自他被这珠子带离苦境十六岁的那一刻起,他使用的就不是自己的原本的身体,既不是返老还童,也不是时光倒流,虽然,使用身体的资质、相貌等等均和自己原来的身体一样。这种情况,就好像拿着他的身体做模板,复制了一个。

      思来想去,浪清歌能想到的便是清香白莲素还真修炼的俱神凝体之术(科普3),此术虽不是素还真创造而出,但能练成此术的,全苦境也仅有此人。苦境中原正道领袖没点压箱底的本领,可活不长久。

      但,自己可没练过此功,知晓此事不过是在研修自创佛门功法之时,听善法天子介绍过一次而已。

      “清歌少爷,还不休息吗?”突然,床帐被掀开,侍女应是听到动静,捧着烛火过来查看。在侍女看来,三少爷虽是乖巧听话,但依然是十二三岁的少年,晚间精力旺盛睡不着也是正常的。不过自己身为侍女,总要尽到职责,不可放任主子任性,免得第二日无精力读书。

      浪清歌立刻说:“这就睡了。”

      然后大大叹了口气。

      此世与佛祖的缘分尽了,倒入了儒家的门墙,将来还要进官场,很是享受了一遍人间的富贵。连睡觉的时辰都有人关心着。

      命运总是让人琢磨不定啊。

      该睡觉时睡觉,该吃饭时吃饭,这也是修行。浪清歌收好灵珠,闭上了双眼。

      侍女又理了理被角,见清歌真正睡下,方拿着灯退回外间休息。

      也许,灵珠也有自己的使命,才带着他一次次的穿越吧。浪清歌想着,最后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浪清歌便早早起床,梳洗后去找自家二哥了。

      李寻欢和浪清歌俩人都有早起练武的习惯,一般是习武一个半时辰之后,方和李父以及李家大哥一起用朝食。

      浪清歌见李寻欢在花园之中打一套拳法,就不打扰,反而耐心等待许久。

      李寻欢自号六如,并非没有理由。

      李父乃探花之才,也曾感叹李寻欢天资出众,可想他文之一道,无所不精,君子六艺,不在话下。

      再说武道,比根骨,也许他不及浪清歌,比悟性,俩人也不分上下,但是他比浪清歌要聪明许多。这个聪明,指的是对人情人心、事态境遇的把握,这种天赋,稀少非常,古往今来英雄、帝王数不胜数,但值得称道的谋士却稀少非常,而每位谋士的出现,都搅动着天下风云。

      好在,李寻欢是个温柔的人,一个温柔的君子,一个尊重生命的好人。

      就此点相比,浪清歌差之远矣。他虽能做到过目不忘,对各家经典了如指掌,对某些特定的事情却完全无法理解。

      比如史记之中所记载的刺客列传,曾写荆轲刺秦王一事,将秦王写的慌乱无比,配剑拔不出,绕柱子逃命,满朝干瞪眼,最后竟然是个侍从医官拿药囊砸人方把秦王救下。此情景写的生动异常,人物丰满,表情对话场景一样不缺,恍如亲眼所见。可书写此书的司马迁是西汉人。

      浪清歌觉得此事非亲眼所见,也无详细记载可考据,应是司马迁根据传说、流言等加以描述,编写而来。但对于模糊不清的事情,他却并未用春秋笔法书写,反而详尽叙事。偏偏,书中言语,对于秦王乃至秦朝众位官员,字里行间都有些贬意,有些主观。

      浪清歌不懂,司马迁为何掺杂了这么多的个人情绪在书中,要知书编写史记非是写俗世话本。但如此史记却仍被誉为第一,乃李父指定的必读之书。

      李寻欢见弟弟疑惑,却是一口道出根源:“太史公所处的西汉朝,乃灭秦之后方建立起来,当时的史书的编纂环境本就不可能对秦朝太宽松,司马迁有所偏颇,属于是常态。史记被誉为第一,也非是只因其记载内容详尽真实,更多是因他所记载历史方式的改变。史记所写人物、时间、事件均脉络清晰,前后因果分明,类别清楚明朗,内容也涵盖多方,除去一些隐晦之处,确实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然后他顿了顿,措辞小心的对浪清歌说:“三弟聪慧过人,但‘史’之一字却是弱项,平日里应该多看看才是。”

      浪清歌萧瑟的在水边看了三天的鱼,方从打击之中缓过来。

      总觉得,自己被袭灭天来坑死,好像不只是因为太骄傲了。

      聪明与聪明的定义,也是有不同的。浪清歌于武是天才,于谋虽算不上蠢材,但也是个庸才。

      后来浪清歌便安心读书,想将来于官场历练历练,才智不足经验来补,有多活一世的机会,不如多弥补弥补自己的短板。

      从回忆之中清醒过来,李寻欢已是一套拳法打完了。浪清歌开口:“哥,你最近似乎武功已到瓶颈了。”

      虽然某些方面比不过李寻欢,对于武之一道,浪清歌却提起了信心,好歹,好歹多练了百年。若是再没信心,浪清歌都没脸回去见师尊了!

      李寻欢笑说:“最近在思考使用什么武器。”

      “剑吧。”浪清歌想也不想的说。

      “哦,清歌喜欢剑?”

      习惯了嘛,而且人生的第一次总归是最重要并且难以忘怀的。心中虽这么想,口中却不会这么说:“剑乃百兵之首,也是武中君子嘛。”

      李寻欢武功虽然练的很勤快,琴棋书画诗酒茶都样样精通,却也有富贵乡里养出来的公子哥通病:他懒。

      所以他摇头,碧色的眼眸之中略带着一丝苦恼之意:“不好,不好。”

      浪清歌帮他出主意:“除了剑,哥哥你并不太适合其他武器。刀乃霸道,枪是杀路,刺走诡方,均不和你个性,戟属奇兵,非天赋出众力大无穷者不可驾驭,棍叉斧锤之流不提也罢,鞭太过女气,也只剩下笔了。”

      “若是以笔做武器,岂不是要气死父亲。”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

      浪清歌好像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其实,若非你太君子了,我倒是觉得暗器更适合你。”

      李寻欢有了兴趣:“哦,何以见得?”

      浪清歌绕着李寻欢走了一圈,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你这六如公子的形象背个武器可就被破坏的不成样子了,藏个暗器防身倒是不错。而且,比起动刀动枪的,站着不动就能取人性命的暗器岂不是很符合你懒散的性子?”不过,浪清歌又有些失望的说:“但是二哥你太温柔,也太君子了,这暗器讲究就是出其不意和一击必杀,不适合。”

      李寻欢却觉得思路被打开,豁然开朗起来,顿时朗声笑了:“有什么不适合,只要出手之前,心无疑惑,又有什么区别。”他思考了一番,向自家弟弟询问意见:“清歌,觉得飞刀如何?”

      “飞刀吗?”浪清歌思索。暗器若是论好用,反而是体积越小越好,杀伤力可以使用数量速度等其他方面弥补。

      李寻欢却不等浪清歌的回答,自觉不错:“就飞刀吧。等我练成了,以后也可传与后人,名曰‘小李飞刀’。”

      浪清歌打趣:“为何不叫‘二李飞刀’,小李明明是我。”

      李寻欢听着也不生气,只是伸手刮了一下弟弟的鼻子,说了一句:“顽皮。”

      其实浪清歌也觉得,抛开温柔和不欺暗室君子作风,自家的二哥的确十分适合修习暗器。

      因为,暗器除了手法、眼力这些必要因素外,最重要的其实是对人心人情人思的把握,找到人心的盲点,才能做到列无虚发。

      只要李寻欢愿意,他便是最擅长这一点的人。

      后来,李家大哥因要科举,浪清歌反而没有继续关注二哥飞刀练的如何,全家人都将心思放至科举一事上来了。

      李家大哥中了“探花”。

      又是探花。

      浪清歌听了挺高兴的,虽然只是探花,但是成绩也算不错了,三甲均可任职于翰林,他仔细查探过,翰林虽然没什么权利,却能接触到更多的皇家藏书,也能借机积累资质,算是入阁的必要条件。

      可惜浪清歌又吃了半路出家的亏。

      不懂文人相轻。

      全家,就他一个挺高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第二章 小李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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