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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与火的较量(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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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姐,这是高中以后对我妈的称呼,这样的称呼使我心里平衡了许多。
故事起点是一次超级尴尬的逛街。
利姐在我出生以后便接手了外婆的小餐厅。外婆则做起了全职保姆。这个专业程度我给32个赞,出生才5斤多的我,活脱脱吃成了一个胖子,没脖子的小福娃。利姐所在的中学,只是一所普通的学校,而我考进了当地最好的初中。高中,也是当地最好的,同学们来自各个学校的高材生。高中时的我已经是不爱言语,惜字如金的低头一族,走路撞人还算正常,撞电线杆也是家常便饭。羞涩,成了整个高中时期的缩影。
一次和老妈逛街,正好碰到一个同班的男生,这遇见以后,我便视他为臭虫。我不经意正好对上了他的目光,他对我笑,真的,他在对我笑,我不是在做梦吧,噢,我的天呢,竟然有人主动对我笑。我僵硬地抽动了一下嘴角,回应了一个世界上最丑,最不自然的笑,顿时心里一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猪头呀,就不能正常一点,笑都不会,真是败给自己了。过了一会,我都已经收住了笑容,他还在笑,什么个情况,他不会脑子不正常吧。过来了,过来了,我顿时看呆了眼,他要做什么,打个招呼还不够,难不成是要告诉我妈,我总是迟到,我都已经在班主任面前忏悔过了,难不成要打小报告,我可是老妈心里那个按时完成作业,不迟到,不早退的乖孩子,这些个标签已经得到家人和朋友们的鉴定,纯24K,不掺一点杂质的。不会吧,这孩子一定脑子进水了,非要跟我过不去。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有种要暴露的感觉。
“利姐,好巧呀。”他热情地跟我妈打招呼。
有几秒我脑子是懵的。我坑次半天,终于蹦出了一句,“妈,走吧。”
老妈正值兴头,岂能发现我的尴尬。“你们不是同学吗?”我无力地点点头。
“原来我利姐是你妈呀,我说第一次见你怎么觉得面熟。”一副遇到朋友小孩的新奇感。长辈即视感。
“妈,走吧,我饿了。”硬是把老妈给拽走了。我可是刚吃了一个巨无霸,这理由也是够顺嘴的。
丢死人了,我高冷的才女形象哪去了,无缘无故在班里多了个“叔叔”。
有时候噩梦一旦开始,是不容易醒的。
第二天,回到学校,班里几个没有说过话,甚至连一个眼神交流都没有的同学,主动跟我打招呼,甚至还把零食分我吃。
“原来你是利姐的女儿,你妈人超级好。”各种对老妈的赞美之词。虽然这话很暖心,可我只想说“叔叔”,“阿姨”求放过。
不过,他们说的绝对是实话。记忆中,上小学的时候,她们学校初中的哥哥,姐姐,带我逛街,买好吃的,连她们班的联欢晚会,也带我去。现在大了,竟然害羞了,小时候的真是太疯狂了,树下玩火,不小心点燃了棕榈树,十几个学生拿盆救火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不过也有好事,跟着他们在操场沙坑里,刨坑,糊泥,烤地瓜,依稀记得那个味道,也成了我最爱的味道。他们对我的宠溺,完全是托利姐的福。
冤家路窄。
每次考试过后,都要调一次座位。臭虫竟然跟我成了同桌。班里人很多,大家坐的挨挨挤挤,坐到座位上,是懒得出去一趟的,每次出去都像皇帝出游,劳师动众。
英雄也有低头的时候,因为我的御座就是最靠墙的位置。这里是老师的盲区,书往桌上一摞,开小差,睡觉太随意。多少人都觊觎已久,可一直没有机会,按照考试成绩挑座位的惯例,我属于超级VIP。只是进出不方便。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叫声叔叔先。”这癞子的一番言论,总是很成功地把我变成焦点。花木兰说过:“不能屈服于‘列强’”。我也绝对不能输镇。三下两除二,以泰山压顶之势将他挤到一边。跟我斗,哼,死臭虫。
每次进出都是一场输死搏斗。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喝粥,连水也很少碰,只是为了减少出去上厕所的次数。姐姐我是真累了,探索解题的方法已经用光了我的精力,我没有更多的脑细胞,去见招拆招,再多脑细胞遇到他的鬼灵精怪派,也会在持久战中,活活被累死。心里已经渐渐屈服,“叔叔,求放过。”
一次放学的路上,我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在路灯下的夜色中,看着路边一个个着急回家的身影,一个个,从短到长,渐渐远去。家离学校近就是好,省了很多功率。芳芳在身后叫住我,跟我一块走。她就是我所谓的“阿姨”中的一员。那晚她给我讲了在初中,跟利姐一起度过的日子。我没听够,于是每天放学,一个影子,变成了两个。原来我妈错过我的初中三年,是这样被他们“偷”走的。
我深深地感受到,我没有再那么讨厌“臭虫”了,反倒觉得他很可爱,连脸上的那颗痣也变得很性感。
连考试这种超级无敌大boss我都不怕,唯独怕每学期的体育测试,跑完都属于处在生命值用尽,战斗力用尽的垂死状态。臭虫真是只打不死的蟑螂,干啥都是精力旺盛的。随随便便就跑了个第一。我就丢脸了,牢牢坐着倒数第一的霸主地位,倒数第二都能甩我半圈。
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是绝对公平的,四肢发达的就让他头脑简单,IQ太高的,就属于半身不遂,行动迟缓。两圈下来,差点要了姑奶奶的老命,一直咳嗽不断,整个自习,全班同学都在我的高能量打喷嚏声中度过,涕泗横流呀。臭虫也不说话,一直给我借纸巾,递纸巾,后来我就迷迷糊糊睡过去了。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人扶着我往校门口走,然后利姐就把我接回了家。
等我生龙活虎地回到学校,他依旧与我“作对”。
“快点,叫叔叔”。他又在故意挑衅。
“叫就叫,叔叔。”我二话没说,干脆利落。吓得他把手里的笔给撂了,敲在了前排胖子头上。
“那个,,,什么,,,教叔叔做这道题。”臭虫断断续续地说,就像灵魂抽离身体,半天接收不到信号,断片了一样。哈哈,吓傻了。
后来,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一见他,就打趣地叫他“叔叔”。
后来,我们熟识了,他总是不经意地跟我说“利姐真好,你真幸福。”
后来,我跑回家,跟我妈说“以后我也叫你利姐。”
后来,我们都很怀念被利姐宠溺地感觉,
那叫,母爱。
芳芳给我讲的故事大都是她和我妈妈的,其中一句,对臭虫也是这。
利姐每次都放好多饭和菜在他的碗里,却只收他两块钱。
衣服扣子掉了,利姐会给他缝上,
需要家长签名的作业,也是利姐代签的。而我的作业,却是外公签的利姐的名字。
多年未见,听说他还是火一般的少年,而我除了曾经被他融化过,还是一座冰山。
随时准备在利姐需要的时候补给她的清流,
任她依旧鲜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