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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流小说家自白之三 ...

  •   我的确没有想到,初见竟然会知道我的名字。
      每天清晨偷偷摸摸的凝视之中,似乎也带了一丝特别意味。好像不再是我一个人在跳独舞。

      其实,就这样,一直到高中的结束,就这样,维持原状,我也是很快乐的。
      不过,这一切在高三改变了。

      某一天,初见出现在了我们班的门口,他把我叫了出去,然后对我说,“萱慧,我很喜欢你,要不要试着交往看看?”
      全校师生连我在内全部囧住。

      50%的人觉得初见的审美观有严重问题。
      25%的人建议初见去医院检查一下是否有偏光症状。
      20%的人觉得是高考压力太大导致初见神经错乱。
      还有10%的人泼我冷水,说我和初见根本不合适。
      晓菁就是其中之一。
      她说,“萱慧,你们根本就是两条道上的人,不会有结果啦。”
      基于晓菁原本也是初见粉丝团的一员,我基本无视她。
      之所以说原本,是因为她在高二就开始迷恋起自己的家教老师,宣布从初见粉丝团毕业。

      初见在高考结束的时候,跟我表白。
      我的世界从此不同。
      我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在电话里聊天,我把自己知道的所有有趣的事情倾囊而出,初见在电话那头笑得眼泪横流。他说,“萱慧,你真的太有意思了。”
      我想他看不到,电话这头的我,因为他最后的赞美,脸已经红成了什么样子。

      第一次约会,我们就在商店街上巧遇初见的朋友。
      他们说,“哟,初见,和弟弟出来玩?”
      初见说,“不,这是我女朋友萱慧。”
      众人沉默…

      老实说,我被打击到很惨。
      我问初见,“我是不是应该打扮自己,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女生一些?”
      初见笑,“不,萱慧,你这样便很好。”
      然而,我暗暗下了决心,我要做一个配得上初见光芒的漂亮女朋友。

      那种动力深深激励着我。
      我开始细心地留起长头发,买那些贵的要死的时尚杂志,照着上面的方法打扮自己。
      晚饭的时候,屏住不吃肉,在床上饿得咕咕叫,不断对自己说,萱慧,明天的你绝对要比今天更美丽。

      相熟的小编打电话给我,“萱慧,你这次要开天窗了,稿子什么时候寄过来啊?”
      我汗颜,却仍然没有动笔。
      我觉得原来这个世界还有比写小说更加重要的东西。
      小编渐渐不再催我,不几日,期刊上的作者不再有我的名字。

      大一的时候,我为了和他在一起,进了自己根本不喜欢的网球社团。
      大二的时候,初见提出分手。
      大三的时候,二年级系花开始追求初见,两人被视为金童玉女。

      其实,初见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就料到会有这种结局。
      对于我这个长相平平,除了会写点搞笑文章其余毫无专长的女孩子,初见选择我,就像天方夜谭一样。
      奇幻故事总是不现实的。
      所以相处了不到二年的时间,分手了。
      除我之外,所有人欢欣鼓舞。
      晓菁也是,她是为我高兴。很早她便说,萱慧你不适合初见。
      她看我为了迎合初见,烫卷了头发,丢掉了T恤穿泡泡袖的娃娃衫,为了减肥忍住不吃夜宵,活得像个童养媳,拼命叹气。
      但是我喜欢初见,那个时候真是一头热,也不再动笔写有趣的小说。
      网球社的人只需要挥拍子,而不是动笔杆子,没有人知道萱慧以前是高中的趣味小说天后。

      我自以为越来越可爱,其实越来越平庸。
      待我察觉的时候,初见渐渐已经不再看我。
      我醒悟的时候,初见提出分手。
      想想的确没有什么好挽留的,因我根本留不住他,那么优秀的初见,凭什么被我拴住。
      于是,我很毅然决然地点头说好。

      回家之后,发现自己有多不舍得。
      看到皮夹子里面初见的照片,就像水龙头开闸一样哭个不停。
      妈妈劝不住,把晓菁叫来。
      她一提到初见,只是两个字,我更是大哭。
      我想初见根本不知道我这样喜欢他。
      我对他的喜欢和崇拜排山倒海一样,他全都不知道。

      哭到后来没力气了,晓菁拉我出门,在我最喜欢的烧鸡店买了一只烧鸡,然后陪我坐在店门口的台阶上,看我闷头吃掉。
      友情万岁!
      虽然晓菁全程都用外套挡住自己的脸,因为她说有个很帅的男生看到我的吃相后张大了嘴在我们面前站了好久。
      不过,我吃的如此专心,一边吃还一边涕泪横流,以至于完全没有时间去关心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猫猫狗狗。

      后来去把头发拉直,剪短,重新穿回我的宽宽大大T恤衫,又发愤写了好几篇关于男女分手的悲情故事发给以前认识的小编,拿了已经多日不拿的稿费。
      小编说我有写悲情故事的天赋,结果不多久,我仍旧送去了叫人笑破肚皮的恶搞喜剧。
      我的复原能力真是太快,快到我自己也难以置信。

      社员大多是女孩子,有些知道我和初见的过往,除了幸灾乐祸之外,对我并不友好。
      这也是晓菁当初阻止我来的原因。
      但我就是想看,初见打网球的样子。
      从高中开始,藏在窗帘后面偷看初见,就是我不为人知的乐趣所在。
      看他每一次纵情奔跑,大力扣杀,哪怕只是抬起手来擦汗,无意间朝教室这边望来,我都会心中小鹿乱撞。

      我知道初见是真的喜欢网球,他常常在学校的土墙上击球,一个个球印斑驳,打烂掉的球拍无数,都是他辛苦的成果。
      他在大学网球社里,也一直是最努力的,不似许多男生,只是为了追女,来了又去。
      他对待网球的赤诚之心令我感动。
      可惜我留不住他。

      也许和初见交往的时间,是我的幻觉也说不定。
      但只有一件事情,我可以肯定不是幻觉。
      那就是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初见。
      失去了他,让我整个心空空荡荡,好像找不到方向。
      与看不到他相比,我宁愿守在这里,被他漠视。至少守在他的身边了。

      我和初见的过往,真的只是过去的一个故事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如此怀念。

  • 作者有话要说:  三流小说家的自白终于完了。
    同学们,其实下面开始才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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