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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正文之二十二 ...

  •   陈哲仁去观摩队友的双打比赛。
      Z大一向都是以网球著称,所以不论单打双打,都相当有实力。
      这场才拉开帷幕的初赛,Z大赢得很轻松。
      不过陈哲仁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他只是走上前去和自己熟悉的双打选手轻轻击掌表示庆祝。

      他一直都是这么冷静的做派。身材高挑的他,眉宇之间总是显得有些严肃,加上性格过于沉稳,总是令人有些不苟言笑的错觉。
      其实,他本身是一个没有什么攻击性的人,相反真正有需要的时候十分可靠,因此队友中的口碑也是褒奖有加,但不知道为什么刚见到他的人总会有种敬畏的感觉。
      虽然不是队长,但在整个网球社里他的威望不言而喻。

      如果说认识他的人有哪一次见到这位稳重派主将的另外一面,大概就是在大二时候的北区男子单打决赛了。
      虽然北区大学生网球赛默认参加的年级一般都是二年级开始,但开始常常会有一些初出茅庐的一年级选手想在这个比赛当中累积一点经验。
      不过根据以往的惯例,一年级的选手往往在第一轮的初赛就会被淘汰,就算运气好能进第二轮,却无论如何都是进入不了复赛的。

      可是,那一年,却出了一匹大黑马。T大的初见。
      一般而言,新手总是以勇猛出击,攻大于守为主要打法,毕竟临场经验都不如参加过多次比赛的老手,只能通过上网压迫导致对手出现防守失误然后予以反击。
      然而,初见完全不在此类。他以非常娴熟的防守技巧,扎实的底线功力以及毫不拖沓的轻快步伐令已经经历过几次比赛的老选手们大惊失色。
      这个才一年级的选手以更胜一筹的老道防守反击打法一路把几个实力雄厚的选手挑下马,最后竟然在历史上首次以新人之资闯入了决赛。

      陈哲仁看了初见好几次比赛,很欣赏他稳健又干脆的打法,但决赛时仍不免吃了一惊。
      如果说之前的比赛初见是以一种节奏感取胜,那么面对类似于像陈哲仁这样同样步伐擅长的选手,优势就不太明显了。但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初见在决赛中居然转变了风格,转以用突进式的攻击频频上网,给陈哲仁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在众观众跌破眼镜的丢了第一局后,陈哲仁终于意识到面前的这个一年级的选手很可能是自己最大的对手。
      在压力袭来的同时,他也感到了一丝从未有过的兴奋。
      毕竟能让自己用尽全力去打的比赛,在此之前从未有过。

      那一年的北区决赛,最后进入了抢七。
      初见还是因为体力不支出现了致命失误丢掉了赛点。
      陈哲仁这场比赛打的酣畅淋漓,比赛过程的享受要远远大于最后的那个冠军奖杯。
      然而,他和初见握手的时候,对方却十分冷淡。
      时至今日,陈哲仁对这个当时一年级的学生那张透着不甘心的脸记忆犹新。
      对胜负看得太重了,就会享受不到网球的乐趣。
      这是他当时非常想和初见说的一句话。
      但到底没有说出来。

      今年是陈哲仁毕业前的最后一场比赛,听到初见再次参加比赛的消息,他很想再看看,那个一脸骄傲的男生,今年会是什么样的状态呢?

      他低着头走出场地,Z大的网球社社长便从后面捅了捅他。
      “哲仁,看,有个T大的。”
      果然,从零零散散的看台席上站起来一个高个男生,头发卷曲,穿着T大网球社的运动外套,斜背着球包,在普通观众中格外显眼。
      “有敌方奸细哦…”社长似笑非笑地揶揄。
      “嗯~新面孔啊…”陈哲仁盯着一脸郁郁样子的卷毛离去,“T大一年级的么?”
      “想知道?主将对敌方情况有兴趣?”
      “知己知彼嘛。”哲仁捶他一拳,“你废话真多,快说。”
      “好。”社长有模有样地掏出一个本本,“根据此人如此显著的卷毛特征,且眉目清秀形态俊朗,我看十有八九就是传说中T大今年参加双打比赛的选手之一——思君。”
      “哦?那个每次双打都垫底的T大?”
      “不错。”社长合上本子,笑笑问,“猜猜还有一个选手是谁?”
      “懒得猜,说。”
      “初见。”
      陈哲伦的表情瞬间变得认真起来。

      初见,他去年夺冠之路上最最难缠的对手。几乎是卯足了他所有的力气,最后靠抢7才拿下的比赛。
      虽然后来他又参加了好多市级的比赛,但哪一场都不如和初见的这一场来得惊心动魄。
      简直惨烈。

      他对初见的印象很深。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引人注目,而是因为他有一种很强的求胜欲望。这种求胜欲望太强烈,他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到。
      陈哲伦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毛骨悚然。
      有斗志没错,但太计较比赛的输赢并不是件好事情
      欲速则不达。这大概是初见最后输掉的原因之一。
      他也很好奇。
      初见就像一只孤傲的狼,他想不出来有谁可以和他搭档。

      “怎么样,有兴趣吧?”
      “嗯…”哲仁陷入了深思…“他们第一场的比赛和谁?”
      “S大。”
      “比赛结果?”
      “二十分钟直落三盘,S大一败涂地。”
      陈哲仁的眉头紧紧皱起来,“这么强?”
      “是我们的大对手哦!”社长也收起了嘻嘻哈哈的面目。
      “那个卷毛,打了多久网球?”
      社长伸出2个指头。
      “2年?”
      “不,两个月。”
      连一向静如止水的陈老大都不禁把眼睛张大了一圈…“初学者?!”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我们一向看透世事的陈老大终于也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尽出怪人的T大…”

      怪人之一卷毛却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套上如此头衔,他也没有高尚到跑来刺探军情。
      他只是心情不大好,正好在校园里看到有免费班车接送人观摩Z大和W大的比赛,便心神恍惚地坐了上去。
      那天摔坏了手机,好几天都懒得都修,直到小秀一连串急call总算回魂。
      小秀也不是不明白他的心情,也没有如平时那般尖牙利齿地雪上加霜一番,和思君一样的心情,她在若干年前也曾经尝过。
      但是,时间久了,总会好的。
      她当时是这样安慰自己的,虽然时至今日,想起来的时候还是止不住的遗憾,但怎么办呢,又不能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人总要向前看,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难。
      她不能强求思君马上振作,不过把心思转移到别的地方去总是好的。
      比如工作,比如学习,比如网球…
      当然,他是萱慧的小编这件事情,的确很难改变。
      小秀问思君,要不小编换别人吧。眼不见为净嘛。
      临到这种关头了,这个平时骁勇善战的弟弟倒优柔寡断起来了,忸怩了半天,说不。
      小秀心想,好吧好吧,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你到时候再买块豆腐撞撞死吧。
      于是,嘴巴上的语气又恢复了以往的凶悍。
      这倒也好,叫思君一个激灵,想起来还是该履行自己小编的义务。

      他踌躇了半天打个电话给萱慧,才接通,那边萱慧已经大叫,“死卷毛,你死哪里去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你,哪有人讲电话讲一半把手机弄坏的?!亏我狂找小秀姐!¥%#¥%~◎”
      连珠似的发飚,却叫思君心里更加堵得慌。
      他想说,我难受,因为你和初见又好了,因为我喜欢你。
      但是嘴巴张了张,他只是说,“没什么,绊了一跤,手机飞出去,摔坏了。”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个理由十分牵强,但萱慧并没有再追问下去。
      萱慧看起来很迟钝,有时候却意外地善解人意。

      “那你好好把手机修修吧,我可不想自己的小编走路都会随时跌倒。”
      “放心,除了我,还有谁能胜任你的小编啊。”他这么说。
      “也对,你可别给我落跑啊。”她语气蛮横,他却开始心酸。
      沉默了半天,他说,“恭喜你啊,又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听筒那边没有了声音,隔了半天,他听到她轻轻的声音,“谢谢。”

      听起来真的很遥远。他想。
      从现在开始,他要努力地做一个纯粹的小编了。
      努力而已。

  •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办了一连串特别麻烦的事情。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玩意全部搞定连我自己都很佩服自己。
    不过后果就是饿得实在不行,但没有吃饭的时间,只好扯过一张宣传单对着上面的巨无霸在车上狂流口水。
    我接下来会外出旅行一个月...直到今天我还没有打包...我磨叽的性格啊...实在人神共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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