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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普伦被抓 得知普伦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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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就这么几次,李同言的黑暗转移已经练到了一眨眼就完成的速度,而且手法隐蔽。所以,当他抱着人移到了一条无人的小巷里,怀里的人也只有一种被他带着出了院子,到了一条小巷里的的错觉。
大风雪早就停了,大马路上的人很少,不是在清理家门外的积雪,就是采买完东西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的,没什么人注意到两人的异常。
再几步就来到一家客栈,客栈名叫“安树旅社”。李同言看了看招牌,心想:一定要安全,别再给我来一打妖魔了,不然我都要被整出个客栈旅社恐惧症了。
一进去,一个身材又矮又瘦的店小二迎了出来:“欢迎欢迎!贵客是住店还是吃饭?”
李同言努力忽视着,对方看到自己后变得既惊艳又好奇的眼神:“住店!”
对了,自己身上的破烂血衣也很难让人不去注意。
然后在柜台随便报了两个假名字,交了押金住宿费。掌柜也没多看多问,店小二就带着二人上了房间。
虽然不是什么大旅店,但房间也算干净,服务也周到,小二领了李同言给的两个银币退出房间后,过一会儿,两整套新净的衣物鞋袜、一大桶洗澡的热水,火炉水壶、热腾腾的饭食很快就被送到了房间。
和律的伤口虽然愈合得没留一丝疤痕,但身体仍然虚弱,还一副疲惫的样子。为了方便照顾他,李同言便只要了一个房间。
帮和律洗了澡换上干净衣物,等他吃过饭睡下后。李同言收拾好自己,便喊来小二,让他明天吩咐厨房给他烤一只烤鸡。
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中午,等和律吃完午饭歇下后,李同言去取了烤鸡,又黑暗转移回安放约云遗体的那间屋子里。
李同言是凭自己想象出的场景转移到安树旅社这边的,所以他再放出神识探测周边时,一时间却不知道自己转移到哪里了。不过也无碍,他的黑暗转移不受距离限制,反正只要不是五味客栈或明王神宗亲府的附近。
这已国,不是普伦的势力范围,之前他带的那些护卫,在客栈被袭击前已经不见踪影了。妖魔袭击宗亲府那天,法教徒也死伤不少。再者那明王神宗亲府的武装力量似乎也很弱。所以,李同言并不担心普伦会发人出来大肆搜捕他,但也不愿碰见对方。
再次移到了安放余约云遗体的屋子时,李同言先躲柱子后,用神识把周围探查一番,才走出来打开了棺材盖子。
里面,余约云的遗体跟上次来看时一样没变,遗体表面却渐渐凝结了层薄冰,薄冰起到了保存的作用。
这回,李同言已经能好好控制自己内心的悲痛了。他知道,逝去的已经逝去,自己再悲伤约云也不会复活的。如此跟自己说着,李同言把牛皮袋子装着的烧鸡放在余约云的身边,又掏出那个金色的指甲钳,放在他的手边。
“约云,我知道你喜欢吃烧鸡,以后有空我会再给你带的。现在我要先去把你以后的住处弄出来才行,因为冬天一过,这里也不能呆了。如果他们要把你移走,那也没关系,我能找到你的……还有,我已经杀掉那帮妖魔,给你报仇了,现在来告诉你,就是想让你能安心去找户好人家投胎转世。你这一世的遗体,我会带到极寒之巅安葬好的,你放心好了。”
说着,看了看约云结了薄冰的手,伸手去握,却是僵硬得很,便作罢。只透过薄薄的冰层,看着那曾经仔细看过的老茧,看着看着,又不禁悲恨交加。
“你是个好人,这辈子过得不好,死还死得这么惨……都是因为那些恶心的妖魔害的……而我身上却流着一半妖魔的血,还得到了不寻常的力量……但是,他们害死了你,我对那些妖魔不会手软的……”
李同言心里默默发誓:妖魔,见一个就杀一个!就算是最厉害那个,他不能硬拼,遇到了也要想办法除去。世间万物相生相克,他不相信没有东西治不到那长生不老的暗族之皇!
再深深看了一眼棺内遗体,便要盖上棺盖。突然,不知从哪里滑出来一条金色的小蛇,吓得李同言差点把沉重的盖子砸自己脚上。
“灿灿?还以为你已经走了。约云不在了,你要好好保重自己。”李同言低头凑近小金蛇一看:“嗯?你身上的金色怎么好像暗淡了?”
李同言疑惑地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见灿灿爬向装着烧鸡的纸袋,才想起以前都是约云喂灿灿吃东西的,约云去了,灿灿没吃东西,才会饿成这样子吧。便拿出纸袋里的烧鸡,撕成一小根一小根的肉丝放地上,让灿灿一点点的慢慢吞食。
“灿灿,你真不会自己去找吃的吗?怎么办?这样下去会饿死的,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蛇啊!”李同言有点洁癖,十分不愿意圈一条可能带有寄生虫的蛇在身上。正郁闷着,回头一看,地上的鸡肉给吃光光了,而灿灿却又不见了踪影。寻了一圈还是没看到,便小声道:“约云,下次再给你带烧鸡。我走了,灿灿,你自己看着办吧。”
盖上了棺盖,思前想后,李同言又小心翼翼地放出神识,在这偌大的建筑群里探了起来,还没发现普伦,只发现弥一还在昏睡中,不过换了房间睡,还有侍卫仆从守着。
他觉得奇怪,这建筑群也不小的,但住的人却少得很,侍卫和仆从也不多。
这时,神识飘到了一个屋顶较高的屋子外,发现这屋子四周围居然站了几十个侍卫在把守,李同言不敢轻视,他试着对其中一个侍卫探出神识,果然,那侍卫往他神识的方向看来,同时似乎也发来了神识。
神识马上躲闪开并收回,李同言心想:那些侍卫都是明王神族的后裔,虽然不很确定对方是否也探来了神识,但躲闪前确实感到了一丝,类似之前普伦对自己发出过的微压感,这感觉估计一般人是难以察觉的。反正知道自己能在被探到前感知并躲开,也不用太害怕自己因此暴露行踪了。
回头细想,这屋子守卫如此深严,难道里面有重要人物?说不定普伦也在里面。
普伦一定察觉到那日的异常。因为像他这样的高手,是不是自己出手杀的敌人,怎么会不知道?他会不会怀疑到自己身上?
或者现在那屋子里,正有几个重要人物商议着如何对付自己,真想偷听一下。
想了想,李同言便转移到了那屋顶上。那屋顶很高很长,地上的人如果不走远点看,根本看不到屋顶伏了个人,但此建筑群内的每个院子都不旷阔,所以没人发现到那上面藏了个人。
在屋顶找了个位置,慢慢一点点的把神识往里面探去,只见屋内大堂坐着九个人,主位上的那个年纪最大,似乎也有七八十岁的样子,头发花白,脸容清瘦,其他人也是四五十岁左右。跟普伦一样,这些人给李同言的感觉是威严且法力深厚,但他们似乎对李同言的神识毫无所觉。
这得归功于李同言一开始对自己的神识理解错误,以为那是读风能力,让李同言自学练成了在神识上延生知觉,所以他能通过放出的神识去看去听去闻去触摸甚至攻击防御,就差不能说话而已。
而普伦之前给他解说的神识用法,则是用神识去探查物体表面感知其状况,再高层次,不过是扩大范围、辨识同类的神识和对人的精神施加压力,如此而已。所以普伦对李同言说神识是最基本的明神法力,也没有再多的解说,可见“神识”并没有得到太多的重视和深入研究。
虽然李同言了解了普伦教授的神识用法后,一度为了省心神而不再在神识之上延生知觉,但也没有生疏。此时此刻,他故技重施起来仍得心应手。
现在,李同言把神识稍稍探进去,就跟趴在屋顶以俯视的角度现场观看差不多,还能调节距离和清晰度。
正奇怪没看到普伦的身影,又马上得到了答案。
这时,主位上的老者说道:“各位同宗,不知可有了计策?伦公这次为保护宗亲总府,奋力击杀来袭妖魔中最强的几个,以致后力不继,才被后来的妖魔擒去的。我们就算不为血缘关系,也要为他这般义勇,想办法把他从妖魔的炼狱中营救出来。否则,伦公若不幸牺牲,是明王神族的极大损失。不但如此,伦公这般法力高深的明王神族的血躯,若妖魔吞食了,其魔力势力更强更甚,到时候各位同宗的安危也更难顾,不是?”
这话一出,堂内其余各人不禁小声地议论纷纷,眼神闪闪烁烁的,之后又都闭上了嘴,微微低下了头,似再次陷入沉思。
静默一会,一人拱手说道:“恒扬公说的很对,伦公一直心怀宗族大事,这次为护着宗亲府的安全,还有只因是参与常会就疏忽大意的我们。不但损兵折将,还不慎被擒。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我们都要亲自出手营救。可是,一直以来妖魔都在觊觎着明王神一族的血躯……我们全都一起去了,能救到伦公固然万幸,但倘若失手被擒,我们就成了助长妖魔魔力的养分而已。”
主位上的老者一听,怒了,那圆瞪似冒火的眼睛,快速地瞄了在场的人几圈,厉声道:“难道在座各位,只能看着那为我明王神族肝脑涂地的宗亲一个个牺牲,也不出手相救吗?各位同宗可还有为宗族的未来着想?”
李同言看了一眼刚刚答话那人,只见对方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大叔,身形胖胖的一副养尊处优的模样,这时的神情既心虚又无奈的。
李同言心想:这个人心里只有自己的身家性命。明王神族究竟还有多少个像普伦那样法力高强,还愿意为明王神族奉献自己宝贵生命的强将?如果剩的都是这些长期安于现状的自私缩头乌龟,那明王神族要绝种也是迟早的事了。
主位老者斥责完后,气氛更沉重了,这时,有人发声了。
“恒扬公!”一个脸容端正,身形健壮的中年男人端正一下坐姿,向主位拱手,得到首肯后,便说:“宗族之事的,我等自年轻时便已出身又出命,义无反顾,如今宗亲有难,我们也想奋力营救。但可见的是在座诸位,大家都快步入晚年了,身体精神大不如从前了,如若贸然去奋身救人,必定不成反会被擒,也只是作无用牺牲。所以,本公建议,可从族中年轻有为之辈选出优秀者数人,组成突击营救队,如此救出伦公的胜算更大。同时令到族中年轻有为一辈,有了和妖魔实战的经验,和团结合力对敌救人的经验。望恒扬公接纳本公意见,当是锻炼锻炼族中优秀的后辈,以备日后有能之长年迈退位,即有一群有力的后继者,能继承振兴宗族的大任。在座各位,不知同不同意?”
这话有道理,又立即解了在座各人暂时的性命之危。便立即得到其余七人的随声附和。
恒扬公看了众人一眼,眼睛一眯道:“昀正公的提议很好,本公就先带头推荐吾孙明王敬义,在座各位可有举荐的有为后辈?”
其余的人一听这话,结合昀正公刚刚话里的“后继者”,其内心妄想便不自觉膨胀了:族长之位自然是非长宗那边莫属,但如果能占有族内其他有力的位置,对自家日后的权力财力势力发展自然更加有利,何不让后辈借此机会拼命一搏?
于是,其他人也纷纷举荐了自己的儿子孙子。
……
“营救的事,需要个有资历有经验的长辈带领,不知昀正公愿意领命?”恒扬公看向提议者。
“……本公愿意!”明王昀正目不斜视,拱手答道。
再看其他人,都闭口无异议,恒扬公点点头:“如此甚好!”
他沉吟一下:“还有一事……关于李同言此人,令人查清。并下总缉捕令,带回此人审查清楚,倘若真是叛徒奸细,再开堂审判。”
听到了这儿,李同言不想再作停留了,直接移回了客栈房间。
和律还没有醒,李同言便也躺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回想刚刚的那些对话:
原来我走了之后,竟然又来了妖魔趁机捉了普伦,想来是早躲一边伺机行动的。否则,就算普伦再不小心,也不至于被擒……
明王神族不太兴盛的原因,原来是因为,遗传到神秘力量的血脉被妖魔盯上,被视为魔力补品。这感觉就像是很多绝种的动物,大多因为人类的某种需求而灭绝的情况差不多。那什么人类是食物链的最顶层,最智慧的生物,这个世界里,人竟成为了真正被食用的一环了。
那么,之所以那些妖魔三翻四次想要抓我,也是因为知道我是明王神族后裔?
如今,明王神族那边的人则认为我是叛徒,是奸细。如果还让他们知道我流有妖魔的血,估计会把我看成耻辱,为了雪耻,一定会把我绑起来烧死的。
郁闷着,李同言轻轻翻了个身,看着和律安然的睡脸,发起呆来:
本来就不想呆在这个世界,又找不到月亮穿不回去,偏偏无缘无故的还成了众矢之的。约云死了,弥一普伦冤枉我,这时必定也很恨我……和律,如果你知道了我是妖魔,你会不会也是杀了我而后快……
渐渐地,李同言也沉入了梦乡。
睡梦中,李同言迷迷糊糊地,突然觉得唇上一阵麻痒,感觉很舒服,疲惫的他没有在意。一会又感觉到一个柔软的滑溜溜的东西慢慢地滑进了自己嘴里,然后在里面缓慢搅动,带出了阵阵过电似的快-感,也搅得他呼吸越渐加重,还有阵阵的水声……内心深处有点疑惑,但是身体很累很沉,不想动,也不愿意睁开眼睛……直到听到一声压抑着的喘息,那让他着迷的触觉消失了。
醒来以后,脑里懵懵的,李同言翻了个身看向旁边的人。只见床里面,和律侧躺着,正半眯着眼一动不动的看着自己。
“和律?”李同言看出他脸色比之前好多了:“感觉好多了吗?”
“嗯,饿了。”和律说完,依然不动看着他的眼。
只见他眼眸里水光闪闪,李同言的视线不自觉地被吸引住了。视线下移,便见对方如玉的肌肤带了些光泽和些许血色,那唇也恢复了以往的红润。如此近看,李同言被那唇娇嫩的质感诱惑得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内心深处:比起水豆腐,不知那个更嫩?如水欲滴,还粉红粉红的……
又一下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李同言装作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
却不知道,他脸上嫩薄的肌肤透出的浅浅红晕,已经出卖了自己的情绪。和律看得心里暗觉好笑。
拉了铃,待到小二来了,李同言便点了些补身药膳,还要了两只清汤浸鸡。然后回转身问和律:“你身体还没全好,要不你开副补养身体的药,让店里做好送来?”
床上的和律侧躺的姿势没变,说:“不用的,餐饮如常即可。”
等饭菜来齐,扶和律在饭桌边坐好后,李同言便埋头香香的吃起鸡来。
李同言察觉到,自己以前未有过的,现在有时却特别想吃这种不加太多调味料烹煮的鸡肉。现在手上的鸡,腥膻味已被处理掉,只剩下纯纯的鸡肉味,他大口大口的吃得满鼻子满嘴都是那肉香,等半饱后,李同言便放慢了进食速度,慢慢品尝着。
突然,旁边“咔擦”一声,一看,原来是和律手上的筷子掉地上了。李同言急忙放下手上的肉,弯腰捡起。等到新净的筷子送上来后,李同言却留意到,和律那白皙的手拿着筷子竟然微微发抖,再看他碗里的饭菜,没吃几口的样子。
没多想,李同言便说:“要不坐到床上吃,我喂你。”
这话一出口,他才觉得尴尬。对方虚弱无力时帮喂饭食也没什么,但现在和律都可以自己动手了,还喂?又不是小宝宝。自己真不该这么冒失。
不过,和律似乎无所觉,点头说:“嗯,手还有点提不上力。”
对方不介意,李同言就不磨蹭了,把他放床边让他靠床头坐着,又把桌子搬过来,然后自己坐旁边,一筷子一筷子地给对方喂起了饭菜。
李同言还是觉得不自在,他不敢抬眼,怕看到对方嫩嫩的粉唇……
和律觉得他的反应有点搞笑,于是静静地看着,任由李同言低垂着眼,手忙脚乱地把饭菜送进自己的嘴里……但很快,他就笑不出了……
因为他的嘴里被塞满了食物,没来得及咀嚼吞咽,夹着饭菜的筷子很快又递送了过来。无法说话,和律便愤然侧过头避开,眼前持筷的手才停滞住。
李同言讶然抬眼一看,才发觉对方嘴里已被塞满食物,两边脸颊鼓鼓的,努力咀嚼着,也无法说话,荡着水光的双眼试图狠狠地瞪着自己。但在李同言看来,此时的和律像极了一只存粮塞满颊囊的小仓鼠,用期待的眼神看着饲主,好像在说:还要!还要!
“噗!哈哈……”李同言被他可爱的表情逗乐了,笑得扔下筷子,指着他怒得眉毛倒竖的气鼓鼓的脸。
“好像一只白绒绒的小仓鼠!”李同言越想越觉得他可爱,心里突然冒出一句:好萌!好可爱!真想挨过去蹭蹭他的脸……
一听那比喻,和律气得额角青筋暴起了几条,瞪得眼都圆了。
等嘴里的食物全吞下,和律压下额角的青筋,也不说话,只是拿起筷子自己动手吃了起来。
其实他看李同言笑得那么开心,本也是要跟着笑的,只因觉得害羞,便努力忍着笑意,吃起饭来。
心里只羞愤骂道:傻兮兮的!
李同言已经倒在床上笑得气都有点喘不过来,等看到和律急急地吃下半碗饭,便坐起来也迅速搞掂了自己的清汤浸鸡。
饭后,李同言跟和律说了普伦现在的情况,和自己要去救他的想法,问和律有什么打算。
“可惜我只会文不能武。”和律低垂着头说。
和律心想:自己只擅长制药。体内虽然有域主传输的护身的深厚暗力,但由于自己对暗术不感兴趣,因此武力值并不高。而且,自己是个暗族,明面上并不能对同族出手,否则妨碍了暗令就是叛徒。再说,之前金辉镇的败战,加上暗令任务未完成,和律更觉自己愧对了域主的信任。
现在,他不知自己该怎么办。
无法对弥一下杀手,暗令任务之一的李同言便成了自己夺回权利的希望。但不知何时开始,内心深处的,他不希望李同言有危险。
“你先住这儿,等我回来了一起上极寒之巅?”李同言自然知道,和律虽然看起来很能挨,但普通人又如何对付得了妖魔?
只是,他不愿意和律离他太远,“走远”对李同言而言,意味着“失去”。
自嘲地想:也许,以后有了恋爱对象,突然有一天对方跟他成了异地恋,可能自己连一天都坚持不下去。
“我在已国有个远亲,我先到他那边暂住,到时我们再一起去极寒之巅。”和律想起了,李同言说过要去极寒之巅给余约云建坟墓。
心中疑问为何不把逝者送回家乡入土为安?其实他也隐隐明白到,余约云对于李同言而言,不只是单纯的友情。这点,也许连李同言自己也不知道。
这样想着,便对上了李同言的目光。
里面有担忧,有丝丝难以察觉的不舍,还有些,忽明忽暗的情绪。
看着看着,内心却冒出了丝酸楚涩痛,和律不愿多想,便移开了视线:
“你虽然突然法力大有长进,但也要小心点。”
“我会的。”李同言说完,便拿起背包,交给和律:“这个你帮我保管一下,我拿着有点不方便。”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