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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说书人的故事 李同言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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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十天以后,漆熊皮毛就被赶制出来了,余珍再次出现的时候,整个人都比之前瘦了。他们每顿饭都有送吃食给她,可见她为了赶工没怎么休息。
“辛苦你了!”李同言都不知道怎么谢她了。
“难得有机会制作漆熊的皮毛,这事可不能马虎。”余珍看着自己一手制出的完美成品,骄傲地说。然后便拿好东西在河边收拾自己,准备好好休息一天。
等余珍休息好后,他们一行人便收拾好东西赶回余家村。
回程比去的时候快很多,因为不用再开路,认着来时的踪迹走。
“余珍,你有什么打算 。”李同言可不敢直接提让她回家。
“……启叔会担心的。”余约云趁机说道。其实很想劝余珍回去跟启叔道歉,然后两人和好,皆大欢喜。
“我想独立出来。”余珍心里也很迷惘:“回家的话,结果还是跟以前一样,被他们逼着跟个陌生人结婚生孩子。”
“你自己一个人生活可不会简单。”况且余珍从来没有外出打工的经历。余约云知道一个女人独自在外生活,一定会被欺压,也容易被骗子拐子那类坏人盯上。
“……”余珍也沉默了,她当初是赌气出走的,并没有想得太多太远,但到了这地步她却不能回头。有些事一旦妥协了,一辈子都会这样子过了。
“或者……”李同言想了一会:“你会做买卖吗?”
“买卖?”余珍不懂他的意思:“我有去集市卖菜卖竹制品哪些,还有自己做的绣品,问这个干什么?”
“你能做得一手好菜,就可以做个受欢迎的厨师,但是还得要会做生意。”
“厨子也要会做生意?”弥一听了觉得李同言的思路太迂回曲折了。
“我让她做的不只是厨子。我原来打算,卖了漆熊皮毛,大家都分到钱。我的话要用那钱去做生意,这样才不会在把钱花光后再去打工。”李同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的确!”和律同意他的想法:“但做生意可不简单。”
“是的,不只是有钱就做得到。”李同言点点头。
“这个,我愿意尝试!”余珍明白了李同言的意思后,心里的雾霾散去不少。
弥一看了看李同言和余珍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提醒到:“别忘了斥末的事。”
“当然了!大的两张皮毛卖了分钱,我只要穿小漆熊皮毛就行了。”李同言说。
“到哪里卖去?”和律指了指后面团成一大团的皮毛:“这么大的两张皮毛,起码值二百多金币,谁能出得起钱买?”
大伙一听,沉默了。也是,用得起这种东西的人非富即贵,要即刻卖掉的话,他们去哪里找这样的买家呢,再说金辉镇或者三蜀镇会有人买吗?
沉默了一会,弥一说道:“可以卖给琼雾院。”
“咦?”李同言惊讶了:“就是你所在的那家庙堂吗?”难道那些庙堂都是很有钱的吗?
“正是。”弥一看到李同言一副无法相信的表情:“琼雾院是我国普伦公爵出资建立的,等级规模仅次于普国国庙。在下想普伦公爵会对漆熊皮毛有兴趣。”
“那……那就拜托你搭个线,联系普伦公爵了。”
李同言几人一下子被琼雾院的后台吓到了,看弥一也感觉高大上了不少。
李同言心想:原来自己弄翻了的斥末是属于国家资源啊!?他真感谢那个庙堂很宽容的给他将功补过的机会。
“这事先回禀主持法师大人。”
“拜托你了!”李同言脑袋短路了几下。
然后他回头看着余约云:你不是在庙堂打工的吗?怎么不知道琼雾院的后台?
余约云无辜地摇了摇头:我就只是个小打杂的,庙堂的事哪能乱打听?
“同言兄要留着小漆熊皮毛有什么用呢?普国的冬天并不会很冷。”和律迟疑一下问道。
“你不知道了,说起来也是因为我的错……一时糊涂打翻了本来要分派到各庙堂的斥末,所以要负上这次采集斥末原料的责任,不然……”李同言看了看一旁面无表情的弥一,没再说下去。大债主还没发话会把他如何如何呐。
弥一则没有搭他的话。
和律一副吃惊的表情:“原来这就是你们打漆熊的原因!”然后又问:“是要进入传说中的死亡荒漠和极寒之巅吗?”
弥一看了看他,接过话回答说:“是的,一般人要进入极寒之巅的话只能靠穿着漆熊的皮毛才能抵御那渗骨的寒气。”
“原来如此……在下听说这两个地方能采到其它地方没有的药材,不知……在下可不可以同行?”和律摆正身体看着弥一,眼神里带着期待。
“……”弥一沉默了,那两个地方不止天气环境极端恶劣,沿途还会遇到阻挠的妖魔,还有吃人的猛兽怪物。
他要带着李同言去完成采集,还自信能保他不会被妖魔害,但再带一个人,他就没信心了。
但看着和律期待的目光,他犹豫了。
那双明亮的眼睛眨啊眨地,好像某种可爱的小动物。还有那两片翘着好看弧度的红唇,好像在说,如果他拒绝的话就不再对他说出任何话,不会再对他展现让他困惑的……迷人笑容。
吞了吞口水,弥一看着和律:“那儿……很危险的。”
“有你在!”和律挨近一步,继续眨眼。
“……”弥一也不知道为何,刚到嘴边拒绝的话已经说不出口了:“好吧……”
“好就行了!”和律听了,松了口气微笑道:“那先谢谢了!”
莫名的,弥一也暗暗松了口气。
李同言看了看轻皱着眉发呆的弥一和哼着歌的和律,再疑惑地看着余约云和余珍:怪事!和律居然会求弥一?弥一居然会答应和律,他们不是不对头的吗?
他们则回他一个他们也不知道的眼神。
再次见到云奶奶和约雨、乎乎的时候,李同言不知为何有种欣慰的感觉。
特别是乎乎,身体又长大了点,而且已经会叫人了。
“哥哥!哥哥!”调皮的乎乎一个猛扑扑入李同言的怀里。
“乎乎还认得我吗?”李同言惊喜了:“小屁孩!路都走不好就学人家跳!”李同言亲了下乎乎肉嘟嘟的小脸蛋,就放他去扑别人了,这似乎是他新学会的一种游戏。
“爹!爹!”乎乎抛弃李同言后,便扑到和律身上喊爹。
“乎乎!该叫哥哥才对。”余约雨赶紧矫正他,不好意思地看了下抱着乎乎微笑的和律。
“爹!爹!”乎乎一口咬定不改口。
“乎乎真乖!”和律扬起了甜滋滋的笑容,也亲了下乎乎。
那笑容在李同言眼里却是说不出的刺眼。
“乎乎,叫我爸爸。”李同言从和律怀里抱回乎乎,他吃醋了。怎么说也是他捡到乎乎的好吧!他才是爸爸呐!
“哥哥!”乎乎指着李同言叫道。
李同言哄了乎乎好久,连黑糖都拿出来了,无奈,乎乎都没有对他改口。
歇了好一会,弥一站了起来,跟他们告辞,和律也跟着告辞。
李同言再三叮嘱弥一让他记得联系普伦公爵,弥一没说话,摆摆手与和律一起走了。
走出余家村后,两人来到一个三叉路口,弥一站定,对正要往右转的和律说:“先准备足够的水袋……”
和律停下脚步:“嗯!该准备的在下会准备好的。”对他笑了笑,看到对方有点走神后,笑容更灿烂了,作个揖转过身就沿着小路走了。
“……”弥一看了他的背影一会,也转身往左边的大道走去。
这时和律却又转头看了他的背影一眼,再转回去的时候,微眯的眼里透出的却是恨意:“该如何让你偿还……”
这日,李同言和余约云一大早起来往三蜀镇去,他们需要购买些路上会用到的东西。
三蜀镇的集市跟以往一样热闹,大摊小档,大店小店的,卖的东西种类都比金辉镇的集市多。
“正好今天是圩日,好多别镇的小贩也到这边来摆卖,越早越能买到想要的东西。”余约云边拉着呵欠连连的李同言走边说。
“也不用这么早吧。”李同言指了指还有点黑的天:“找个地方坐下来吃早餐。”
他们没有跟花伯借马,而是走了差不多三小时的路来的。李同言觉得自己疯了,从前他绝对没有试过为了去一个地方走三小时的路,不要说今天只是为了来市集买点东西。但自从去过打漆熊后,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徒步。
而对余约云来说,这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熟门熟路的带着李同言来到了一间小食店,店内摆了一圈桌子凳子,客人也不少,但看穿着都比他们两人有钱多了。余约云和李同言在墙角边的位置坐下,点了包子和米粥,小菜。
“这个好吃。”余约云指着一碟炒花生米压低声音跟李同言说:“这儿的小菜不贵。”
“挺好吃的。”李同言也觉得这花生米特别香:“以后余珍要开店,说不定可以参考这个,定几个特别好吃的小菜吸引一下客人。”
一看李同言又要宣扬自己的生意经,余约云有点郁闷了:“……”
这时,从门外走进一个衣衫整洁,撑着拐杖,头发花白的老头,叫道:“店家来碗茶!”
店家一看,不乐意了:“你这个糟老头,这么一大早大伙都是赶时间的谁要听你说书?中午再来呀!”
“咋了?就坐一会喝个茶,又不是不给钱!”老头叫道:“依我看赶时间的也想听个故事,对吧?对吧?”
老头自顾自地嚷嚷几声后,看了一圈,店里没人理他,然后一接触到角落里李同言的视线,立即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你!小伙子!想听什么?”
李同言问道:“是想听什么就有什么听吗?”他有点好奇古代的说书人会怎么说书,是不是跟书本上写的一个人能装几把声音。
老头拄着拐杖来到两人的桌边,从一旁拉来个凳子坐下:“小二来一碗酒!”
“怎么,茶变成酒了?”李同言笑着摇了摇头:“还不知道你能不能说出我想听的呢。”
“听到想听的再请你喝酒?”余约云说。
“好!说来听过。”老头坐直了身板。
“你知道月亮吗?”废话不说,李同言直奔主题。
“月……亮,什么东西?你还月子呢。”老头一听糊涂了:“小子你耍我玩?”
李同言摇摇头:“看吧,月亮都不知道,还敢说书。”
老头乐了:“那你说说月亮的事来听过,这酒我自己给钱。”
“可以!”李同言觉得他爽乐的,也不跟他绕圈子了:“传说远古的时候,天上出现了十个太阳,晒得大地都干裂,种不了庄稼,饿死了很多人。当时有一个英雄名叫后羿,他力大无穷,拉了神弓把其中九个太阳射下来,并严令最后一个太阳按时起落,如此大地才恢复了生机。天上王母知道后,赐给后羿一粒不死药。此事被一个叫蓬蒙的坏人知道了,他趁后羿外出打猎,闯入后羿的家,威逼后羿的妻子嫦娥交出不死药,嫦娥知道不死药交到坏人手里后果会很严重,但也自知无法对付贼人,情急之下一口吞了不死药。谁料她吞了不死药后身体不断飘升起来,她自己都控制不了越升越高。但她不舍得丈夫,便停在了最近的一颗星星上成了仙子,这颗星星就是比一般的星星大,但比太阳小的月亮。后羿回家知道了事情后,手刃了贼人。但妻子已经飞仙,他悲痛欲绝之下,抬头一看月亮比以往更大更圆更亮,而且还有个酷似嫦娥的影子,于是他便摆案取果饼遥祭在月宫的妻子,此事在各地流传后,老百姓都为嫦娥的善良和痴情感动,于是每年嫦娥飞仙的那日,大家都在月下摆案取果饼祭摆嫦娥,故事就是这样了。”
说完,李同言仔细地看着老头的表情,企图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希望。
可惜,老头明确表示没听说过这个故事。
“嗯!真是个不错的故事,不过既然小子你说了个好故事与我听,我也来跟你说说,一个类似的故事吧。”老头喝了一口碗里的酒,摸着下巴开始说他的故事了:
大概在四十四年前,已国的国王已恒的王后明氏,为国王生了一个女儿,这位公主出生之时,天上出现了七色的云彩,这是吉祥之兆,预示着国泰民安。已国国王因此十分疼爱这位公主,在公主满月之宴上,当着众位王亲贵戚、贤能将臣的面,把国宝——合明镜赐予这位已宁宁公主,并开始为公主寻觅一位贤婿。此事暂且不提,先来说说这位王后明氏,传说明姓乃远古流传下来的王脉,这个要追究起来不易,但是听说明氏王后却是带着一个明王神器嫁给已国国王的,这个神器,就是已国的国宝合明镜,只可惜此镜如何神法,今人却已经无法知晓了。
“那个公主后来怎么样了?”李同言打断道,他心理面隐隐有点不安。
“莫急!据说这位公主长到了十三岁,出落得楚楚动人,肌如羊脂,发比乌丝,唇似涂蜜。由于国王命人把公主养在深宫内苑,不让国王以外的男子见到,所以没多少人见过公主的真容。所以直到妖魔拐走公主的事发生以后,想要找回公主却难于没有留下画像,不过,国王还是派出了的各部大批人马展开追踪搜救,调动了全国各庙堂的主持法师主力法士参与其中。由于动用了很多人力物力,其中有殿内之人猜测,也许不只是公主被拐,连国宝合明镜也被妖魔一并盗去。
“后来呢,公主找到了吗?”一旁有食客听得急了,催促老头道。
“可惜呀!公主没有找回,但听说有几个搜救的法士最后见到了公主,当时正是深夜凌晨零时,一众搜救法士听到民众消息赶到京郊后,看到公主消失在高空中一大团耀眼的光亮中,一同消失的还有公主的侍女,其手上好像还抱着一名小婴。”老头叹了口气,摸着下巴说:“这是真事,如果那位公主还在的话,应该也有四十四岁吧。据坊间传言,已国国王还没有停止搜寻公主踪迹,但多少年过去了,自从最后见到的那几个法士之后从没有人再见到过公主了。此后已国国王对妖魔可谓深恶痛绝,更加投入发展全国庙堂。”
另一旁的桌子上有人跟同伴说:“这公主的事我也听过了。对了,明年初春,轮到已国举办每四年一度的伐魔大会,到时候除了可以求请愿签和轮善粮外,还会进行初级法士考试,通过了的人就会被分派到自国各地庙堂进行中级法士的修炼……”
“初级法士考试?”余约云耳朵灵敏地捕捉到这几个字:“说书大爷,你知道吗?”
“伐魔大会是已国和普国轮着举办的,每四年一次的盛会,明年就轮到已国已都的其实院举办了。到时候各国各地法教的忠实信徒都会赶去参加,各国各地各庙堂都会派出主力法士,甚至主持法师参与,除了当场审判处置捉到的妖魔。还有初级法士考试,志愿当个法士的人,只要年龄不超过三十岁、身体健全,无论男女都能参加,这个比较简单,只要随一众法师法士在堂内持续念经三日三夜,完成者即通过考试。小子你有兴趣的也可以去,但法士的修炼可不简单。”说完,说书老头瞄了余约云一眼。
李同言也看着余约云,心想:原来这家伙想当个法士,当和尚哪里好?又不能吃荤腥,就这点李同言就受不了了。还有法士法师什么的会让结婚生孩子吗?这个下次见到弥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