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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口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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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工作的季梧桐,第二天天还没亮就起来了,她踮着脚穿了衣服,怕弄出声音连脸都没洗就出门了。
蹑手蹑脚的走出筒子楼,她快速的跑向卖早餐的店子,去的越早越好,
因为早餐价格和中餐与早餐相比很便宜,季梧桐多买了两个肉包子。
来这个年代一段时间,她还没有吃过肉呢,小魔王也没有,买过一次鸡腿还丢了,长身体的年纪,多吃一点肉比较好吧。
老实说,肉包子季梧桐本来打算和沈铭泉一人一个的,但是,沈铭泉闻到肉包子的味道竟然吐了……
没错,这孩子可能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最近的唯一一次开荤,竟然还吐了。
他痛苦的趴在旧沙发边上,抱着胸口一直发呕,桌上的早餐也喷上了呕吐物根本不能吃了。
季梧桐也有一点手足无措,蹲在他身边帮他拍背,小魔王呕了半天也没吐出太多东西,但是味道非常不好闻。
终于平静下来,他用拳头抹了抹唇角:“对不……”
季梧桐有点担心他:“身体不舒服的话,要不要就在家里休息,我去和你们老师请假吧。”
印象中的小学生都是这样呢,生病了开心的不得了,可以吃好吃的,在家里看电视,还被家里人照顾着。
“不用!”出乎意料的,少年一瞬间的反应可以说的上是激烈了,而后马上恢复常态:“只是有一点不舒服,不用请假的。”
季梧桐被他的态度堵的哑口无言。
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种好孩子,而且她刚刚找到工作,如果第二天就请假,季梧桐也不确定老板娘会不会炒了她。
两个人都没吃什么东西,季梧桐不太放心少年,送了他一段路,确定他真的没事才去上班。
昨天晚上刷出来的半壁江山已经又被堆满了盘子,想着外快,季梧桐戴上手套,洗刷刷,洗刷刷!
一切都是为了银子呀,再苦再累都不怕,多少盘子都不怕,季梧桐试图麻木自己的疲惫。
虽然说不供饭,不过中午的时候老板娘还是端了一盘子剩菜给季梧桐。
汤汤水水,还变色的青菜。
据她自己说是刷锅之前淘出来的剩菜,给季梧桐吃和扔给野狗没有分别。
不过扔给野狗走的路比较远,她就给季梧桐吃了。
早上没吃饭的原因,季梧桐自己又出去买了一个馒头做午饭,出门的时候给少年带了买午餐的钱,物价很贵,给少年的那笔钱也不算少呢。
为了生存还是节衣缩食吧,季梧桐抱着感恩的心态把剩菜汤沾着馒头吃了。
她觉得老板娘是一个好人也说不定,不止给了她工作,其实也算挺关心她的。
而且她还有沈铭泉……
在这个陌生的年代,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制度,面对陌生的人们,陌生的生活和新的身份。
她和沈铭泉,还真是说不好谁才是谁的救命稻草呢。
如果身边没有一个人,让她可以去收养面对,放她独自一人,也许她会疯了吧。
季梧桐用力摇了摇头,把所有的想法驱出脑海,她不可以想那么多,想太多的人都不幸福。
吃完了饭,季梧桐马上开始快速洗盘子,眼前的勤劳才是永久的生存之道,季梧桐加油!
担心少年的身体,季梧桐很早便回了筒子楼,回去的时候少年还没回来。
她看了一眼墙上摇摇欲坠快要掉下来的石英钟,才四点过了一点,难怪她回来的时候老板娘会皱眉头呢。
不过看在盘子少了一大半的份上,老板娘也没说什么,话说这个时间小学生的课程来讲应该放学了吧。
不过既然还没有回来,季梧桐就先下楼去了,今天抽空问了老板娘附近的粮油店的位置,她想试着自己做饭吃,干净,也会省一点钱。
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她兜里就一百二十多块了,但是距离发工资还有很久,大约是二十八天。
四舍五入就是一个月,她和沈铭泉一天的生活费就等于四块钱,这么一算就是买两个包子和两碗粥的钱,还要早上去买。
自己买米的话,还是可以省下来一点的吧,说不定能混到一个月。
但是其他的地方还是要花钱,比如说天气变凉了,沈铭泉和她都没有厚一点的衣服穿。
经过了很多拐角,季梧桐终于小心翼翼的找到了老板娘进货的那家粮油店,外面还有卖菜的摊子。
季梧桐拉开门走进去,粮油店的老板是个身材很壮中年的大叔。
他打量了一下季梧桐,吐掉嘴里的烟头:“开店的?最近没听说有人开店了。”
不怪老板这么问,因为他们这附近,只有开饭店的才会买米油,自己能做饭吃的人几乎没有。
季梧桐耍了个小心机,她提了老板娘的店名:“是她推荐我来买东西的。”
“啊?”粮油店老板有点难以置信,不过还是忽略了所有问题,直接问道:“你买什么?”
季梧桐在大米和白面的柜台边上看了一下,问道:“米和面怎么卖?”
粮油店老板又点了一支烟,薰的季梧桐连忙后退两步,他慢悠悠的说:“你要多少吧?”
世俗精炼的小老板,一眼就看出季梧桐买的不多。
季梧桐想了想:“大米和白面都要十斤吧,油也要一点,您这里卖调味料吗?”
粮油店老板粗糙的点点头,随便拿出一个袋子给季梧桐称米和面,大概是比十斤多。
大米和白面加上一小瓶油,花了将近四十多,季梧桐抱着那个粮食袋子感觉有一点重,不过出门看到卖菜的还是过去问了一下价格。
菜和粮食都不算贵,季梧桐觉得以后还是自己做饭吃吧,既来之则安之,路边又买了用两块钱买了一小袋红薯。
这个年头还没有吃粗粮的概念,红薯很便宜,其实里面有天然的糖分,又软又糯很适合煮着吃,或者做点心也不错,缺点就是太沉了。
季梧桐背着一包大米,一包白面,一包红薯,还拎着一瓶大概两斤多的油,艰难行路,生无可恋。
“啊咧?”发出这道声音的女人拦住了季梧桐的去路。
季梧桐抬头,是昨天和她说话的女人。
那女人穿着暴露的衣裳,指间夹着女士香烟,玩味的看着季梧桐:“还真是像模像样的过起日子来了啊,要我的帮忙吧。”
她没有恶意,已经让季梧桐松了一口气,季梧桐尴尬的笑着说:“如果不麻烦你的话。”
“当然麻烦我了。”女人认真的说着,还是接过了季梧桐手里装着红薯的袋子,她好奇的说:“你买这玩意儿干嘛?”
“吃啊。”季梧桐向她科普:“红薯有很多功用的,可以减肥美容,而且也很好吃。”
“哦。”那女人所有所思:“原来这个就叫红薯啊。”
季梧桐:“……”红薯都不认识吗?
看出季梧桐的不可置信,女人颇不以为然:“这条街上也没几个人认识的,披靡市的人,从小到大都是吃垃圾长大的,知道了红薯长什么样对我的生活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我为什么要知道。”
知道了食物的名字,也不会有人免费送给她吃当做奖励,她为什么要知道。
这倒是真的,季梧桐也有一点明白了,他们都是披靡市的孩子,艰难的长大。
然后男孩子去混帮派,做战争贩子赚钱,过奢侈的生活,女人则出卖青春养活自己。
在他们眼里,艰难求生,混黑,做姬,这些就是正常的生活,因为他们的父亲和母亲也是这样过一辈子的,所以他们也会如此的过一生。
一代一代下来,外面世界的价值观和正常的生活制度距离他们越来越远。在他们看来,生火做饭,生儿育女,那才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是很怪异的事情。
季梧桐还有另一件事想问她:“你那天说的中立区是什么意思?”
女人说:“你果然连这个都不知道。”
她解释给季梧桐说,现在披靡市分为四个区,南华区,亚泰区,中立区,还有后街区。
南华区的人最有钱,听说有着非常分明的等级社会制度,亚泰区则是政|府方面的管辖范围,中立区就是季梧桐住的那条街,还有前面的两条商业街,后街区则是季梧桐被人追的那个地方。
这四个区各有特点,南华区轻易不放其他区域的人进去。
亚泰区和后街区是长久的对手,而且还拥有全市最多的医疗设施,如果要看病,就要去亚泰区。
后街区则是小混混和地痞流氓的聚集地,拥有披靡市一半的地盘。那里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械斗和群架几乎天天都会发生,没有任何秩序的三不管地带。
最后就是色|情业发家的中立区,虽然说中立区里面娼|妓横行,但是进入区域内的所有人,禁止打架斗殴,抢劫,强|奸等等一切犯罪的举动。
因为强|奸会降低姬女的收入,所以如果有人做了强|奸这种事情,肯定是严惩不贷。其他的犯罪行为则是没什么人管的。
这也是为什么,披靡市的大多数女人都聚集在中立区的原因,在这里她们的阴|道会受到规则的保护。
知道了这些的季梧桐,觉得自己真是大开眼界,也在心里暗暗发誓绝对不会离开中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