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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1、2章 ...

  •   一堆堆风化剥蚀了的红色砂岩,一蓬蓬低矮的干枯的荆棘,一座座半月形的沙丘绵延开去,似乎无穷无尽。沙海茫茫,天高云渺,金黄的沙子反射着阳光.虽然已近黄昏,但这夕阳依然毒辣,让人觉得整个沙漠都热得要燃烧起来,连微微流窜的几丝风都是热的。
      苍凉单调的驼铃声在风中断续,打破了沙漠的沉寂。有支几十人的驼队正在沙漠中缓缓行进。骆驼都很精壮,背负着许多货品、食物和水囊,队伍中大多是男子,身上都穿着很宽大的旅行服装,头上扎着深色的头巾,跟着骆驼徒步行走。和普通商队不同的是,虽然已经深入沙漠腹地,跋涉步行的男子们行动却照样都轻快矫健,而且大多身上都佩着武器。个中一位看起来象是头领的中年男子,皮肤浅黑,眼神锐利如鹰,手始终按在佩刀柄上,稳如磐石。
      队伍中仅有的两位女眷分别独自乘着一峰骆驼,一个骑着一峰普通骆驼,早就抗不住炽热的阳光,整个人萎靡不振地伏倒在骆驼背上。另一个却截然相反,端端正正地坐在自己的座骑上,显得格外精神。她的座骑是一峰白骆驼,在单调的沙漠中特别醒目,一个驼夫恭恭敬敬地牵着它,小心翼翼地领着路。这位女子头上披着长长的头纱,只露出一对天青色的大眼睛,她全身都笼在宽大的灰袍下面,只露出两只雪白的小手扶着驼鞍。旅途艰辛并没有减弱她的好奇心,她一直四处打量着沙漠,仿佛这在别人眼里都枯燥单调的沙漠,在她的眼里也能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来。
      太阳已落,丝丝余热还在从沙土里蒸发出来,而空气却已经带上了寒意,风扑面而来,有如刀割。驼队找到一座可以蔽风的沙丘,在沙丘脚下停下休息,准备宿营。骆驼围成一个大圈,圈中心燃着熊熊的篝火,厨师忙着在火上烤肉,还炖煮了一大锅热菜,炖菜的香味带着热气,在寒冷的沙漠夜晚里分外诱人。搭完帐篷的人们纷纷向火堆围拢过来,有几个已经拿出了装酒的皮袋,一边小口小口喝着酒,一边嗅着作料和牛羊肉混合着烤出来的香气。

      但那位首领模样的男子却独自远远坐在一边,大漠里明亮的星光照耀下,他的脸显得冷峻,严肃,而且还有种奇异的神色。那乘白骆驼的女子已经摘下了自己的头巾和面纱,竟然是一位朱颜皓齿的美丽少女。她原本和另一个女子在篝火边向火,看见那首领独自坐着出神,便悄悄绕开众人,走到那首领面前说道:“叔叔,你不冷么?”
      那个首领看着这少女,微微一笑,摇头表示自己并不觉得冷,却并不说话。
      少女迟疑了片刻,终于忍不住道:“叔叔,我们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了,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出去?不是传说幸运的人可以在这片夜摩沙漠里头遇见可以休整的绿洲么?” 她抬起一只衣袖,拭了拭一粒扑到自己额头上的沙,问道:“叔叔,我们还要走多久?”
      那首领缓缓道:“流歌,要从我们的地界到夜叉族的那提迦城,还有很远很远的路。你觉得害怕了么?”
      少女道:“我才不害怕,和黎努叔叔在一起,还有什么可怕的?黎努叔叔是我们摩侯罗迦族第一勇士。” 她顿了顿,神色有点黯然,又补充道,“当然,要是父王不病倒的话……”
      原来这首领模样的男子叫黎努,是摩侯罗迦王亚迦的弟弟,以英勇善战闻名于世。此次他亲自负责护送自己哥哥亚迦的独生爱女流歌穿越夜摩沙漠到那提迦城去,准备和夜叉王结盟和联姻。十天前,他率领着庞大煊赫的仪仗队伍从摩侯罗迦王都善见出发,出发三天以后,他却带着流歌和早就准备好的驼队悄悄离开送亲队伍,取道夜摩沙漠,希望能够早日平安抵达夜叉族的领土。而送亲队伍还在正道上招摇着缓慢行进,以吸引那些出于各种不同理由想拦截破坏这场联姻的势力的注意。
      他们的驼队已在沙漠中跋涉了足足七天,深入了沙漠的腹地。如果能够保证方向始终正确的话,只要再过四天就可以顺利结束此次穿越。
      可是,真的能平安穿过这片沙漠吗?
      黎努望着这无边无际的大漠,看着远方寒冷寂静的夜色,他回想起这片曾属于紧那罗族的土地过去的模样……他短暂地闭了下眼,仿佛这样就可以逃避心底翻腾上来的羞愧和耻辱感。睁开眼时,他发现流歌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

      他抬手指向东方,“你看,流歌,那是什么?”
      流歌疑惑的抬了抬头,明亮的星光照亮了她姣好的面容,她顿了顿,答道:“是那迦星。”
      黎努淡淡道:“那迦是龙族的王,传说天帝帝释天出巡时候,龙王那迦会不离他左右地侍奉着,那时候便看不见那迦星。当帝释天在天族的圣城舍卫休息的时候,龙王那迦就会变成星星,在夜空里漫游。其它所有的星星都有固定的轨迹,只有那迦星的轨迹是不可捉摸的。”
      流歌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叔叔突然会谈起这个关于星星的故事来,只得叹了口气,喃喃道:“天族和龙族是我们六部众的领袖,我觉得他们跟神差不多。”
      黎努却又道:“只有跟着那迦星的指引,才能在夜摩沙漠中找到传说中的绿洲。”
      流歌惊讶地说,“传说中那迦星就是幸运星,难道真有那么神奇吗?”
      黎努叹息道:“不是,因为老龙王已经根本就不问世事,专心侍奉天帝去了,现在那迦星的操纵者其实是新一代的龙王,而新龙王和夜摩绿洲的主人是好朋友……”他的话只说了一半,就阖上了眼睛,似乎自己陈述的是什么可怕的事实一般。
      流歌还是不很明白,很想再打听打听夜摩沙漠的主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她看见黎努线条刚强的脸上突然流露出了疲惫的神色,便不想出声,只好默默将自己的披风紧了紧,在黎努身边陪他坐了下来。
      突然,有一种很低沉的声音从西北方向传来,越来越大,迅速逼近。流歌向声音来处望去,只见刚才还透明澄清的夜空,刹那间变得混浊黯淡——一片低低平铺开的黑云迅速向这个方向迫近,稍微远一点地方的一切都消失在一片没有轮廓的黄沙之中,她下意识的眨了眨眼,还没等她睁开眼,就听得黎努已经大声命令:“黑风暴来了,大家准备!”
      黑风暴,夜摩沙漠里最让人望而生畏的事物之一。说来便来,说去便去,没有任何先兆。黎努这次挑来参加这支队伍的战士都是他所信任的部下,全都训练有素,久经战阵。他们很快熄灭了火堆,聚拢了骆驼,掩埋好物品,点亮了风灯,刚刚做好准备,黑风暴已经卷到了他们面前。

      世界充满了风和沙,除了风沙,就是黑暗,只有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几盏风灯很快就被吹翻熄灭了,一切都笼罩在黑风暴狂暴的呼啸里。人们都紧紧靠着骆驼蜷伏在地面上,而骆驼也都闭着眼睛,不停地抖落着自己身上的沙子,忍耐着这非常难捱的时刻。
      流歌和自己的侍女蜷缩在她那峰白骆驼的肋边。她用头巾蒙住了自己的头脸,用块湿布捂住了口鼻,她能感觉到许多沙砾隔着衣服打在自己身上。突然,她发觉有只手在拍自己的肩膀。
      她勉强转了一下头,用手指护住自己的眼睛,睁开一道细缝打量着凑到自己背后的人,是黎努。黎努满脸沙土,连胡子和眉毛上都粘满了细沙,嘴唇一开一合,正在向她说着什么。
      “什么?”流歌刚放开用来捂住口鼻的湿布就立刻感到有许多沙粒扑进嘴里,“风声太大,你说什么?”
      暴风卷着无尽的黄沙,风声震耳欲聋。
      黎努伸手把流歌的头按低,示意她不要再说话,然后拉过她的手,在她的手心里画着字。
      流歌想着自己平时总是威武严肃的叔叔这么一副狼狈像,心里觉得有趣极了,忘记了刚才自己还在担心这支驼队会被沙暴活埋,如果不是掩着口鼻,当真便要扑哧一声笑将出来。可是当她分辨出黎努在自己手心里写的是什么以后,她感到非常讶异。
      黎努写的是:“别说出来,看沙丘顶,有人。”
      流歌将信将疑地向沙丘顶上看去。作为摩侯罗迦王亚迦的独生女儿,流歌继承了摩侯罗迦王族最纯正的血统。摩侯罗迦王族特有的天青色眼睛视力超过寻常人许多,黎努之所以叫流歌而不是别人来确定沙丘顶上有没有人,就是这个原因。流歌眯着眼睛一边看,一边感到沙子从头巾的缝隙里飞速钻进自己脸上每一个地方:鼻子、嘴、眼睛和耳朵。
      但她认真地看着,因为她知道,黎努绝对不会空穴来风。
      渐渐的,她从沙丘上那一片苍黄中分辨出了一个轮廓,果然,有一个身影在沙丘顶上。
      在这种看起来似乎可以灭绝一切的黑风暴里,有一个身影,安然站在沙丘顶上,一动不动,那身影旁边模模糊糊好象蹲伏着一只四足猛兽,犹如一大一小两个幽灵。
      这种黑风暴里居然有人能安稳地站着,仿佛狂暴的风和沙根本不能动他分毫?假如这种黑风暴居然是人操纵的,那么究竟是什么人?
      她感到有种巨大的恐惧从心底升起来,攫住了自己的全身。她看向自己的叔叔,黎努期待地看着她,仿佛希望流歌会告诉自己那儿并没有人。
      流歌点点头,“有,”她拉过黎努的手写着,极力控制自己的手指不要颤抖,“一个。”
      黎努低声咒骂了一句,在流歌手心里写道,“别说出去。”

      黑沙暴的肆虐横行一直持续到深夜,和它来临时候同样突然,它突然减弱了。最后一阵风过后,四周寂静下来。这支驼队看起来就象经历了一场雪崩,唯一的区别是,不是雪,是沙土埋住了所有的一切。风停了,天空变得清澈起来,星光重新照亮了沙漠。随从们脸上带着疲惫和劫后余生的喜悦,忙着把被沙子掩盖住的辎重拖出来。
      突然,一个正在从沙堆中把东西挖出来的随从发出了一声骇人的尖叫。
      所有人都被吸引了过去,经过一阵疯狂的抢救和盘点,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了他们面前:他们携带的水,足够他们穿越沙漠的水,原本足够他们在沙漠中再支持七天的,远远超过计划的水,损失了四分之三。
      干渴的焦虑取代了对黑风暴的恐惧,成为这支队伍头顶上的阴云。装有水的皮袋破了四分之三,有的看起来是被沉重的沙子给压坏的,有的是袋口的系绳被沙子磨断了,黎努下令一一仔细检查还装有水的皮袋,在干渴的沙漠中,仅存的这些水就是生存的希望。

      太阳又狠又辣,整个沙漠都晒得如同立刻就要烧着一般,一丝风都没有。寂静无边的沙漠里,黎努率领的这支队伍所有的人似乎都到了虚脱的边沿。他们自从在黑沙暴中损失了大部分饮用水以后,已经在沙漠里又挣扎了整整十天。
      十天是什么概念?
      十天足够让一颗春天里撒下的种子变成一株嫩绿的小苗,如果你给它恰到好处的水;十天足够让一群活泼的两条腿的小蝌蚪会变成可爱的绿衣服小青蛙,在水光盈盈的池塘里;假如你面前有一树将黄未黄的梅子,你只要耐心等待十天,忍耐着那似乎没有尽头的迷漫细雨,那么梅子就会在枝头酿成绝佳的风味。

      “梅子……”,流歌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拉着自己的白骆驼的尾巴慢慢挪了一步。这两天她发现了不少能安慰自己干渴感觉的想象物,梅子就是其中的一种。因为有限的饮水必须优先保障人的生存,骆驼的饮水被压缩到了极限,结果骆驼一峰接一峰地倒下,剩下的仅有几峰也都疲惫不堪,看到饲料亦不肯吃。为了节省骆驼的体力,所有的人员都在步行,流歌被允许拉着骆驼尾巴走,已经是破格优待。
      流歌从来没有想象过有一天自己会落到象眼下这样一天只能喝一杯水的境地。她半闭着眼睛,想念着自己离开不过短短几天的父亲、母亲,想念着善见王宫里自己那舒适的房间和泳池,想念着以前随处可见,现在却难以企及的——水。

      水啊。
      流歌从小就喜欢水。
      流歌从小在摩候罗迦王都善见长大,善见城号称“水之都市”,都城里河渠纵横,桥梁飞虹,水光满城。在那座城里,船只在密布的水网间穿行,两岸各色果树果实累累伸到水里,城外青葱的稻田阡陌相连。雨后的黄昏彩虹常常横跨河面,商人们摇着小舟在河面上排开了晚集,贩售着各类产品。善见城里长大的孩子没有不会游泳的。

      流歌年纪很小就学会了游泳,是大约只有六七岁时,有一次在一座行宫度假,她和一群年龄相若的贵族子弟在行宫里戏水的时候学会的。从此以后,流歌就喜欢上了水,只要碰到合适游泳的地方,她就忍不住要寻个机会游游泳,泡泡水。

      可是现在,她昏昏沉沉地跟着队伍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漠中有一步没一步地走着,默默忍受着干渴的折磨。
      突然,流歌的坐骑前腿一弯,跪了下去。流歌被它带得向前一个趔趄,险些没跟着载倒。她心疼地看着这峰白驼,天青色的大眼睛立刻红了。她这几天已经见过好多头骆驼这样死去:都是衰弱到不能再衰弱,跪下,躺倒在沙漠里,再不能起来。那些骆驼被队伍抛弃在沙漠里,用无比悲伤的眼神看着队伍远去。
      无论怎么哄,怎么鞭打,怎么推扶,白驼都无法再起身。
      流歌知道已经到了和它分别的最后时刻,她跪在它身边,把脸埋在骆驼的颈边,已经被晒出了许多小裂口的脸被骆驼粗硬的鬃毛割得生疼。她想哭,可只觉得眼睛一阵阵刺痛,却没有泪水。
      黎努站在她身边,晒得黝黑的脸上露出了不忍的神色。他挥挥手,示意队伍停下休息。他看着自己这支已经筋疲力尽的队伍象一群游魂般地散开,心里打了好几天的那个主意变得清晰坚定起来。他把手放在流歌肩头,安慰道:“振作起来,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明天我们就不会再缺水了。”
      流歌又惊又疑地抬头望着自己的叔叔,这是在沙漠里这极度难熬的十天里,她第一次听到自己叔叔用这么坚定的口吻说出能够摆脱困境。她没有问出口,而是困惑地想着: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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