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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容蓁蓁这个名字是姑姑为她取的,姑姑早年守寡,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缠小脚女人,唯一知晓的一首诗还是当年过门时姑父诵于她听的桃夭,于是姑姑擅自为她取了乳名,待到父亲容昌年凯旋归来,蓁蓁已经三岁有余,容昌年感念长姐对女儿的疼爱,不愿拂了她的意思,索性早早为女儿取了个字,是以上海容元帅府大小姐的真正闺名无几人知,大多称其容氏朝玥。

      1900年以后的上海沦为拜物主义的精神荒岛,繁华与荣耀是这个城市的标志,然而就是在这样领先于整个中国的都会,容蓁蓁仍是在姑姑严厉古板的管教下维持着大家闺秀的旧俗与教养,连父亲容昌年偶尔归家看着轻声细语仍旧穿着斜襟小衫袄裙住在绣楼的女儿,都不禁感叹连北平世家的名门闺秀亦不及容蓁蓁气韵的半分。

      自然,容昌年从北平带来的那些新奇玩意包括繁复华丽的洋装和绚烂多姿的丝质旗袍,也一并被姑姑毫不手软地收走。

      容蓁蓁第一次穿旗袍还是在杨馥涵的怂恿下,穿着正红色旗袍的女人容色妖娆,旗袍开叉极高,露出雪色玉肤的修长美腿,端着一杯红酒倚在沙发上媚眼如丝地斜睨她,容蓁蓁便看呆了,杨馥涵自十六岁入百乐门五年来一直都占着头牌歌女的位子和待遇,不是没有缘由的。

      “大小姐,你看我的眼神和外头那些个丘八有什么区别。”杨馥涵轻声嗤笑,一面吩咐佣人拿来礼盒“这是我送你的十七岁生日礼物,就算在旧时你这年纪也该及笄嫁人了,换下你那身行头吧。”

      礼盒里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月白色高领无袖旗袍,杨馥涵明显顾虑到蓁蓁的身份,开叉只及小腿,荷花池戏鱼的图案带着少女的生动活泼,却又文静典雅,配她再合适不过。

      容蓁蓁换上旗袍以后真真切切的红了脸,这是她第一次穿如此暴露的衣服,却也第一次在镜中看着自己的身姿透着与往日不同的曼妙秀美,杨馥涵凝望着她,不由抚掌嬉笑“这模样才担得起容朝玥在上海的芳名远扬,走,随我去外头跳一曲。”

      她虽自幼也学了华尔兹,除却父亲与老师以外却从不曾和别的男人共舞过,站在熙熙攘攘暧昧昏暗的人群中,她被起舞的伴侣们挤得辨不清方向,回身却已寻不到杨馥涵的身影,容蓁蓁越发无措,不知被谁推攘了一下,竟撞到了站在舞池边的一个男人怀里!

      她方寸大乱,急急站直身子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养在深闺这十七年就连与表哥鹿晗都不曾有过半分的越矩,今日,她竟撞进了陌生男人的怀里!方才,他还搂了她的腰...

      即使知道他是好意,容蓁蓁仍是觉得羞恼,她不敢抬头,尴尬之际却听到不远处似乎有人叫他“慕昀,快走了。”

      “好。”低沉的声音带着些许愉悦,容蓁蓁松了口气,好歹他是要走了,只要自己不让他看到她的脸,一切便都可遮掩过去。

      猝不及防面前忽的多了一枝盛放的白玫瑰,她讶异地后退了一步,男人的手掌宽厚,手指白皙修长,西服袖口露出的手腕上带着的却不是时下流行的瑞士表,而是一串洁白玉子。

      他指尖仍带着刺的白玫瑰花瓣柔软,淡雅的芬芳盖过了舞池的喧嚣与吵嚷,容蓁蓁怔住了,现在的红玫瑰虽已不稀罕了,白玫瑰却是出了名的少见和珍贵。

      她不自觉地接过,刻意避开了他的指尖。

      “容小姐,下次再见了。”

      这本该是句轻浮客套之语,由他说出来,却带了几分郑重和真挚,仿佛他说了再见,下次...就一定会再见。

      那时的容朝玥的确不懂,她这一世红尘间的沉浮跌宕,竟都由他,带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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