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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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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租的房子,整个二层都是我们的新家。父母手里攒了不少钱,但是正在打算在本地做个什么营生比较好。
所以想等稳定下来,剩下的钱再考虑买房的事。
这里之前是个托儿所,墙壁上贴着很多童趣十足的剪纸。
老妈笑着对我说:“欢欢,你喜不喜欢这里?”语气里却带着陌生和小心翼翼。
我点点头。
我所能做的,不过是留下你们。
因为不想再回到过去的日子。
所以我特别柔顺。
新家虽然面积很大,但房间却不足。
2室1厅1厨1卫。
还有一个单独隔出来的,房东赠送的一个小房间,被当做储藏室。
新家的欣欣向荣,是在不断的添置家具还有自己动手装修的乐趣中,慢慢向我展现出新生活的画卷。
直到连续几天醒来,都看到窗几明净的米色房间,我的心才慢慢地落到实处。
我离开了那些灰色的日子。
带着新希望,和林炎共处一室的尴尬。
两个卧室是一般大的,父母一间,我和林炎一间。
不过碍于我们两个都已经长大了,所以老爸打算想个什么办法,把中间隔一下,变成两间小卧室。
但刚开始,也只是个想法,并没有落成。
于是我和林炎,只好一起躺在老爸新买的双人床上。
很多个夜里,抵足而眠。
我和林炎的生日就要到了。
我已经上了初一,这小半年里,老爸买了一个载客的车子,弄了驾照,开始载客赚钱。
那个时候管理还不是很规范。
老爸人虽寡言,但毕竟是做过生意的人,所以诚信,友善,还有商人的逐利,加起来是无敌的。
老妈也发挥了她能说会道的本领,很快的交了许多闺蜜般的朋友,然后在朋友的介绍之下开始织地毯,那时候手工地毯的盈利还是挺高的,一块毯子下来,大概能得三四千元。
在当年的万元户相当于今天的244.5万这个比率的情况下,我们的日子好像越过越好了。
除了我和林炎的房间,还没有好好规划。
主要是父母太忙。
而我和林炎都没有怎么提过。
十二岁生日,自然是要办的隆重一点,按照本地人的习惯,必然是要大庆宴客的。
很多人都来了,老爸的兄弟姐妹,还有老妈那边的娘家人。
眼看着我们的日子过好了,很多年前,当我们穷得一贫如洗,人家见了都要绕道走的那些亲戚们也围了上来。
哪怕我家始终不是什么高官,或者牛逼人物,但只要手头有钱,总有人会凑上来。
老妈说,这是人生经验。
哪怕不是人人都会问你借钱,但至少结个善缘,这年头谁没有缺钱的时候呢!
她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力反驳。
因为托儿所这边房间多面积大,房东那天把所有房间的钥匙,都给了老妈。
她就请了当地的一个厨子来主厨,在家里宴请那些宾客。
大伯家的人还有二姑家的,自然都来了。
我闹着别扭,不愿意见人,躲在房间里,拆别人送给林炎,和我的礼物。
当然,今天也是林炎的生日。
刚拆了没一会儿,外面要准备吃饭了。
老妈端了一碗长寿面进来,白白的面条,上面卧着两颗蛋。
我接过眼眶一热,老妈握着我的手:“你在房间里呆着也好,委屈你了。”
她摸着我的脸庞,我轻轻的依偎在老妈的怀里。
这个时候,我们母女之间的亲近,才开始缓和。
不过,饭前还是得先切蛋糕。
老妈牵着我出去。
我看着老爸站在林炎身边。
他今天也请了假。
学校初三课程比较紧,他吃完饭就得赶紧去学校上课,我也得回学校,跟他一起。
我发现林炎可以很快的适应各种环境,他总是随遇而安。
除了我当初受伤时,他的莫名其妙,还有后来对我的种种安慰和照顾。
他好像总是这样。
融入每个环境,每一个空间,每一个他将存在也必然存在的地方,找准最有利于自己的位置。
林炎对我伸出手,我们微笑着对彼此说:“生日快乐!”
然后切了蛋糕。
长寿面很好吃。
老妈大概煮了高汤,浇在里面,营养又美味。
这日子,当真是越过越好了。
我写了一篇文章,在校报上发表了。
林炎看到了,下课的时候第一次来班里找我。
高高瘦瘦的帅哥,温柔优雅的气质,不用张口就吸引了一大票人。
我慢慢站到他面前,看着林炎:“哥,怎么了?”
在外面的时候我总是叫他哥的,当然其他时候我也没有直呼过他的名字,只是叫哥的次数不多,一般都是直接说话了。
他的眼底,骤然有笑意升起,带着骄傲,猛地伸手把我抱起来:“欢欢,你真厉害。”
我这才注意到林炎口袋里叠着的,露出一角的校报。
我有些郝然。
很多同学都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示意林炎把我放下来,从他口袋里抽出报纸:《小狗之恋》 初一(1)班,林欢。
“喜欢吗?这个故事?”我问林炎。
他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很棒,我差点都感动了。”
“那哭了没?”我逗他。
他愣了一下,好像从来没有见到我这样活泼欢快的样子。
“喜欢。”他说。
我看着他愣愣的样子,嘴角的弧度忍不住上扬,露出脸上浅浅的梨涡。
初一结束的时候,我出了一小本诗集,自制的那种。每一篇诗几乎都被语文老师,一个曾经在省教育厅工作的很有名望的女人,的参考和帮助下,完成的诗。
一小本。
里面有一些诗文已经被语文老师推荐到她熟悉的报纸和杂志上。
都是我偶尔随性而至写的东西。
语文老师对我很偏爱。
我很感激她。
对于一个有脸盲症的人来说,我到今天,临死前还依旧记得她的样子。
她有温柔的,母亲般的笑容。
我记得我曾经写了一首诗,名字叫做《蝴蝶飞飞》。
大概是有感于我曾经看了一部电视剧。
主角叫杨雪,一个长得很有特点的女明星。
一个在现在看起来,很玛丽苏的故事。
可是那个时候似有所悟。
我写下了那首诗,也是我写的第一首诗:
迎风而立,我的思念排成南飞的雁阵,一行两行三行。
吾自倚窗,我的寂寞结成相思的红豆,一颗两颗三颗。
倚门守望,我的企盼变成啼血的子规,一声两声三声。
漫步小径,我的思念化成追逐的蝴蝶,一对两对三对。
从相识到两情相悦
不知错在哪个环节
从相知到真心相爱
回忆是最后的结果
我是懵懂的蝴蝶
莽撞的是我,
滑翔的,还是我?
这种现在读起来肉麻兮兮的诗文,当初就是我的处女作。
林炎说他很喜欢我的故事和小诗,我很意外。
我想他更加刺激了我的创作欲望,以后我会写更多,哪怕只为了看到林炎眼睛里透着欣喜,和自豪的神情。
于是初一结束的时候,我第一个知名的本子出现了。
《如果,我说我爱你》
这个对初中生来说略显大胆的题目,还有故事。
同样被深深震撼的,还有一直疼爱我的语文老师。
她看完了我花了两天时间不眠不休写的故事,对着我熬得通红的眼睛,竖起了大拇指。
我期待着女老师的改进,只想把作品以最快的速度呈现在林炎的面前。
我想看到他笑,因为我。
可是我只看到林炎令人沮丧的表情。
他落榜了,与他心仪的高中失之交臂。
只差了两分。
学校让花钱买分。
可是老爸说,只有在读书这件事上,林家必须各凭本事。
老爸没有一分妥协,他也有这样的话语权,尽管大学没有上完,但老爸是目前我们家里文化水平最高的那位。
我后来有一次无意间翻到了,他跟老妈当年写的一箱情书,无论是字迹还是文采都远在我之上。
做一个旁观人,我看着那些情书几乎潸然泪下。
大概有感于自己的感情。
心里,最隐秘的想法,快要隐藏不住了。
这样的我,还在自娱自乐的想着,当年给老妈念书信的人,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勇气才咬着牙,蹦出那些情话的?
林炎堵着气去了网吧。
我看着书桌角边的,我的故事本子。
拉开抽屉,把它们扔了进去。
老爸说让林炎再复习一年,他上学早,年纪还小,只当打基础了。
林炎咬着牙,不肯。
林炎学习,不像我这样,他是比较吃力的那种。
好吧,贪玩也有一部分原因,但总之,小时候还好,慢慢长大林炎的学业费老大劲儿,最多也就在中等或者偏上一点。
林炎去了二高上学,与他最心爱的一高正好在这个县城的两个方向。
老爸在学习这方面很坚持。
我很无奈。
年轻的时候,我们能做到的其实很少。
听从和被安排,几乎是生命的常态。
我们搬家了,搬到了我初中学校的门口,新家离林炎所在的二高也近一点。
我开始思念林炎。
虽然我们在一个学校的时候也几乎不怎么见面,但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就像你可能不经常打篮球,但是你始终看到篮球在那个角落里,和你的篮球被别人拿走了,你想玩却找不着···大概就是这样的差别。
我很失落。
高中开始住校。
林炎只有周末和节假日才能回来。
新搬的房子,还是2室1厅1厨1卫。
不过面积较之托儿所那边要小了很多。
这一年出了一件大事。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断的搬家却没有买房。
老妈被查出了身体里面有个肿瘤。
她经常抱着肚子,疼得死去活来。
脑门上的汗,浸湿了她乌黑亮丽的秀发。
她脸色煞白。
医生说,需要动手术。
而且可能不止一次,要看恢复的情况。
老爸心疼地看着她,七尺男儿,沉默的像一尊雕像。
我不知道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到底有多深重?是感怀于当年老妈不远万里去新疆奔赴他的怀抱,还是有感于当年他家徒四壁,被众人狂热追求的老妈不顾一切非要嫁给他,那份决绝的喜欢。
总之,在我的眼里,他们夫妻两个,情深意重,相濡以沫。
我想身负这样的深情,或许当初老妈没有去新疆,老爸也不会做出任何对不起他的事。
人的秉性在那里。
我目睹了全过程,老妈的痛苦和老爸的隐忍。
当然还有我们生活的,破碎。
三十多万在当时是一笔巨款了。
转院,转院,不停地转院。
从我们所在的县医院到市中心再到上海北京。
那段时间我呆在学校里,有些神不归属。
恐慌,害怕,更多复杂的就不再一一赘述。
林炎在学校里,他因为赌气已经连续几周没有回家,所以还不知道家里的情况。
那时候手机还不普及,但是哪怕普及,学校里也是不允许携带电子设备的。
而屋漏偏逢连夜雨。
我被堵在女厕所,一群女生,领头的那个推搡着我的肩膀,带着深深的恶意。
来了。
曾经那个暴戾的我。
如今不耐烦的我。
和安家兄弟一起打架的我。
小小年纪喝酒放纵的我。
在这一刻寻到了所有出口。
我把领头的那个女生的头狠狠的磕在女厕所的窗户上,带着狠戾。
任凭她哭嚎的像学校后门屠宰场的牲口一样,我目光冷淡的看着她,丝毫没有放松手上的力道。
然后,我松开手,看着那些被吓呆了的,跟班们。
离开了学校。
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路过烧烤一条街。
然后商业街。
书店。
咖啡店。
十字路口。
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是匆匆忙忙的。
我觉得我就像浮萍一样,抓不住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
连脚步都是飘着的。
走到人民广场的时候,我刚抬步要走上石阶,一辆车突如其来的从我身后怼了过来。
因为我是背对着的,所以无法直面那一瞬间有多惊险!
只听到刺耳的刹车声。
然后腿堪堪挨住身后的车子。
银色的车子。
驾驶座上目光桀骜又迷离的青年。
我们对视了一会儿,我对他比了中指。
可能是今天太放纵了。
好久没有这么舒展筋骨了。
可能吧,大概。
青年打开车门,走到我面前。
好像比林炎还要高。
我不想仰视他,忍不住后退。
“现在怕,是不是来不及了?”他说。
我冷笑,回视他:“道歉就不必了,滚吧!”
他攥着我的手腕,紧紧的。
遇到神经病会怎么办呢?
只要你比他更神经。
说真的,无所谓。
这林炎还没有成为我的秘密之前,我干过更荒唐的事。
就在前面路口右转到步行街,我曾经拉住一个素未谋面的帅哥,亲在对方的嘴角。
然后在对方迷茫的眼神里,礼貌的退开,摆摆手字正常腔圆的说了再见。
初一的时候,班里的英语老师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性别男,白衬衫青年,温文尔雅,笑起来十分好看。
我跟踪他,直到他家门口。
然后拥抱。
然后走开。
… …
这种莫名其妙又无厘头的事,我做的十分自然,不过是顺着那一瞬间的心意顺心而为罢了。
我在这边的世界里碰了壁,就想在别的地方松口气。
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