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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喜不喜欢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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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许是自己的突然出现吓到了她,她才如此,也兴许是自己太冲动了,六年不见,再见她的感觉除去思念,更多的是想时时刻刻和她在一起,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在这个狭小的楼梯口间只剩下他一人,什么时候胆怯的诸小七也学会勇敢的离开了,学会机智的逃跑了?回到六楼,继续刚刚的商议,她想买那套房子的十六楼吗?轻轻瞥了一眼,十六楼的已经售空了。二十一楼还有几套房。
“大概要多久可以拿到房子?”目光放在模型的二十一楼上。
“最快一个月。”旁边的售楼小姐答道。
“我要二十一楼的这个。”他指着,“下午我让助理和你一起去看房。”
礼辞的一番话让售楼部小姐眉开眼笑,第一次见到这么爽快直接的人。心情大好,又说了很多周边环境的事情,和长的好看又爽快的人说话就是比较舒畅,想想自己还单身呢。礼辞看了眼在解说的售楼部小姐笑了笑:“小姐还没结婚吧。”
售楼小姐略带羞涩:“还没呢。”
“恩,我已经结婚了。”平淡的语气,平淡的目光,“刚刚你接待的第一位小姐就是我夫人。”
售楼小姐自觉放了跟在他身后的脚步,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好男人早就被抢光了,哪里轮得到自己呢?
坐在临时公寓的沙发上,听着助理一点点的报道要开的会议要处理的事情,端起一杯咖啡:“下午你去替我看房。”
略带惊讶看着自己的老板,一周前才回来的,现在就决定买房?但也只能点头:“好。”
“若是没什么大问题,就尽快付钱,装修,设计师各方面你看着定夺。我下午自己开车去公司总部开会。”
效率。这是对自己老板的第一印象和第一评价。自觉离开他的屋子,准备下午事情。
看见抽屉里摆放的烟,因为她才有了烟瘾,曾在那个地方的每一天想着的都是她,唯有麻木自己才可以不去想,如今自己回来了,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太大的变化,有些自私的安心,也许是时候该戒烟了。
翻开桌子上的书,书签上是她的笔迹,某一个炎热的下午,出于无聊,拿出一张书签在上面轻轻的写着“诗书礼乐,楚辞”写完也就随意放在桌子上,夏季的高温也阻挡不了她爱睡觉的毛病,那时候他们刚刚同桌,他心里早就对她有了一点小感觉。她写的书签他当做宝贝一样偷偷藏在自己的书里,多少年过去,书签的颜色也褪去不少,字迹越来越模糊,当初的那个人现在还是那副样子,可他就喜欢她始终如一的样子。那样坚定。
翻开书的第一页,隐约闪现出断断续续的记忆。
第一次遇到诸小七是在高一军训的时候,他站在她后面,那时候她还是短发,教官要求女生一律不可以披头发,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勉强扎起来,谁知头发总是调皮滑下来,诸小七总要不断的重新去扎,还要趁着教官不注意的时候,好多次礼辞实在看不下去了想去帮她一把,她总是会在这时候使出一种法子自己搞定。这种纠结的心理像是诸小七的一种勾引,让礼辞心里起痒痒。
一直面对着她的背面,不高,不瘦,站的比任何人都坚定,很想看看这样坚定背影的正面是不是也如此。试过好多次想看她的正面但一直未能所愿。军训结束以后,带着好奇心想看她的正面,故意走在她面前然后假装不经意的回头,瞥见她,整齐的短发,清秀的脸,不算是好看,带着婴儿肥,笑起来还有点小酒窝。就是这样一张普通的脸,一个普通的背影日日夜夜出现在他的梦里纠缠着他,让他念念不忘。在一起一个班,她一直坐在前几排,想靠近,又没什么理由,看见她最多的样子就是在啃食物,像小老鼠一样一点一点的吃,吃的津津有味,饶有趣味。没人和她说话,偶尔几个也只是客气的问候,她不善于交谈,而他却相反,坐在后面每天说话,说话的声音还很大,频频被老师点名批评。以前的他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也不知道,只想引起她的注意吧。
高一下学期,文理科分班,他选了理科,看见她填的表格是文科,莫名的难过,两科不在同一栋教学楼,想为她改到文科,可还需要家长和老师的签字,带着不甘,收拾着书搬走。她的座位空荡荡,没去留意。
以为不会再遇到她谁知坐在教室里帮老师点人数时才发现原来她也在,开始开心,开始欢喜,去竞争班长想有更多和她在一起的权利,不负所望。仗着自己是班长的职位偷偷把座位调到她旁边,处处护着她。多少次别人都羡慕她有这样一个中国好同桌,而她似乎不是这样想。每天上学,放学都有人在教室门口等她,接她的书包,骑自行车载她,不止一次的跟在他们后面,看着载她的那个人,加快速度直至消失在视野里。
偶然遇到那位载她的男生,男生的WC除了用来解决方便,还可以抽抽烟,解决烟瘾问题。几个人聚在一起抽烟,看着深深吸了一口烟的那个人,只是冷笑。那人的目光锁在他身上,几个同伙感到不自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怎么了,诸勤哥?”一人问到。
他不语,走上前,拦住礼辞。
“刚刚干嘛一直盯着我们看?”诸勤问到,“不会是想告密吧。”
旁边几人一听告密,立刻来了火,伸手拎着礼辞的衣领,扬手要打过去,其中一人和礼辞同班,见此状况只得解围:“我们班班长,人很可靠的,不会管闲事。”
松了手,礼辞看着诸勤,翻了白眼,诸勤不理会只是冷笑:“是三好学生就别出来多管闲事。”说着将烟头扔向他,离开。
礼辞那高傲的心理开始作怪,他配不上诸小七,在放学之后,诸勤出现在教室门口的同时,诸小七起身,礼辞扯住她温柔的说着:“今天我送你回家吧,刚好顺路。”
在班里礼辞对诸小七的照顾她心里是清楚的,看着在门外等自己的诸勤有些不耐烦的看着手表,知道他有正事要做,对他说到:“你先走吧,我知道你还有事情要忙。”
诸勤本就在算着时间,和几个人约好的时间快到了,总不能迟到,听见诸小七的这番话,全然不顾那个人是谁,转身:“注意安全。”
因为诸小七,他把自己存的零花钱都存了起来买了一辆自行车,学了一个星期,想着是载着她,送她回家。那一路他骑得很慢,她在后面坐的很安静,蝉鸣在寂静里显得更加喧嚣。终于忍不住了,手心里全是汗,心脏跳的更快乐。
“那个每天等你一起回去的是你男朋友吗?”
她在后面有些诧异这个问题,自己不慌不忙的解释:“我就随便问问。”
“他是我哥哥呢,亲哥哥。”
风带来了她的声音,有些欢快的加快了骑车的速度:“你喜不喜欢风?”
“喜欢。”
听到她的回答他越加自信加快了速度,对着越来越大的风,对着空气说:“那你抱紧我。我要加速了。”
软软的手指从身后轻轻扯着他的衣角,他的心跳也越来越厉害,她有些胆怯伸手轻轻抱着他,礼辞感到那双手抱住了自己,像是牢牢的抓住了自己的心,开心的像是要飞起来一样,稍微放慢了速度,想更持久这个她抱着他的动作和感觉。
将她送到院子的铁门外,看着她进去,她走的很慢,不时地回头看着自己,这样的动作更让礼辞觉得快乐,莫名的快乐,她走了进去,他止不住兴奋喊着:“明天早上我们一起上学。”
声音响彻了整个半透明的天空,诸小七在屋子里听得一清二楚,脸上浮起的红晕迟迟不散。诸小七的家离礼辞的家中间隔了四条街,一个十字路口,一个大型超市还有一个博物馆,礼辞记得很清楚,第二天带着兴奋去诸小七家的楼下,院子里还停着一辆自行车,他认识,那是诸勤的。在一棵大的梧桐树下,停着车等她,手表告诉自己来的太早,可他忍不住兴奋,边看书,边等她。
楼上的诸小七刚刚起床拉开窗帘就看见礼辞在梧桐树下等她,便迫不及待的换衣服,洗漱,抓起桌子上的牛奶和油条准备走,诸勤看见诸小七慌乱成这样连早饭都顾不上了,以为她是担心迟到,便拿起书包跟了上去:“你急什么啊,还没到时间呢。”诸小七没听见他身后的声音,只是匆匆下楼看见礼辞靠在梧桐树下专心看书的样子,几分不忍心打搅。在一旁看着他。
诸勤气喘吁吁的跟了下来看见诸小七盯着礼辞,看的那么专注,心中不禁有了一股火对着诸小七说着:“跑那么急干嘛,至于吗?不还有我,什么时候你坐我的车迟到过?”
说着就边推着车,边拽着诸小七:“上车,去学校。”
还没等诸小七开口就被推上车,诸勤就载着她离开了。剩下礼辞一人在梧桐树下看着他们离开,对诸勤的行为更加表示不理解和愤怒。
因为诸小七才认识的诸勤,才会有后来那么多的事情,值得吗?合上书,一旁的咖啡冷了半天,手机频繁发出震动,带着厌恶的眼光看着显示屏上的那个名字断断续续的闪现和震动令他开始有些不耐烦。按下接听,电话那头沙哑的女声:“你,是不是去找她了?”
在沉默的空气里僵硬许久,电话那头的人没有再继续什么,只是淡淡的冷笑:“那我知道了。”
她怎么会知道他对诸小七存在着的感情那么多年一直没有发生改变,她怎么会知道当诸小七闯进自己的生活时就意味着是一场不可错过的风景。他对诸小七就像她对他一样,那种占有欲,那种深入骨髓的折磨,怕是一生都不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