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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旧事 ...

  •   唐同叔,唐家企业唯一继承人,为人狠厉,尤其对自己。自25岁继承家业,短短7年时间,已将唐氏资产整个翻了一倍,可见其独到眼光和果决作风。传言,不仅有才有貌,且痴心不改,伉俪情深。看来,传言果然只是传言。
      “阿姿,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那边,我老板,正想着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什么!?”
      “算了,时机不好。”
      “什么!?”
      “什么什么。”
      “你老板……你是说,唐氏唐同叔?”
      “嗯。”
      “好帅啊。”女生秒变迷妹,捂着脸呆呆的看着那边,“看来,传言依据的都是事实,好帅啊。对了对了,你要过去打招呼。你们认识?天呐!阿姿!天呐!”
      “不,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阿姿笑了笑,自信满满,“不过,很快,他就会认识我了。”
      对面的女孩舒缓的气还未顺,又被大大的惊吓到,面色如吃了颗苍蝇般惨淡苍白,无比郁闷。阿姿的手段她当然清楚,可是,对方是唐同叔,唐同叔啊,出了名疼老婆的,她那些小伎俩怎么可能有效,没可能没可能。
      人呢,总是会习惯相信自己,甚至会时常产生莫名的联想,总以为自己是那个特别的存在。就好似流连欢场的女郎相信能等到为其回头的浪子,少女希望遇上王子。每个人都想成为小说中独一无二的主角,可谁都清楚概率甚微,往往自己只是个配角,所以,甘心墨守成规,平凡度日。可若,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就在眼前,又如何不想赌上一把。欲望的企求总叫人甘心飞蛾扑火。
      唐同叔不仅一次的问过自己,当年的事到底,对还是错。可即便能预知痛苦和结局,他的选择也不会有一分的变化,他从来不舍得错过与她之间哪怕一丝的希望。
      可是……
      他抬头望去,昏黄的灯光依旧亮着,映出小诗的身影。他叹了口气,之前的豪言壮志瞬间打了对折,只觉得有些头痛,遂,按了按太阳穴。
      “怎么还没睡?”房间昏黄的灯扑闪几下又亮了起来,倒是无声回应,想来若不是她的坚持,这破灯早就换了,这令他没来由的气闷。
      窗台的人并没走动,风吹过她的发丝,细碎的头发在空中漂浮,扬出美丽的弧线,直至听到他的声音在身侧了,才转头对他微笑。
      “夜深露重,别着凉。”唐同叔用薄毯将她包住,环着她,拥在怀中。
      “方小姐还好么?”她问。
      他们之间本没有秘事,可她如此直白,也叫他一瞬晃神,竟不知如何作答。
      “叔哥哥,我每天计算你出门的时间,计算你回来的时间,然后,想象着你们在一起的样子。”她说,“有时我害怕你不回来了,丢我一人在这里,孤零零的。有时我又希望你不再回来了,那么,至少,你是快乐的。”
      “小诗,不胡思乱想,好么。”
      她本准备了一肚子的话,终是不忍,“父亲今天电话我,让我们回家。”
      “好。”见她转移话题,他不知多开心。
      “叔哥哥,哪一天,如果你想走了,告诉我一声,父亲那边我会去说的。” 他们从小一块长大,她一直是他最宠爱的小妹妹,跟在他的后头哥哥哥哥的喊着,可突然有天,她就只叫他名字,再愿叫他哥哥。
      他虽装作不知,但,她的情意他又如何不知呢。
      “七年,什么还清了,你不欠我的,也不欠我们家的。”七年,足够了。
      “小诗是要抛下我了么?”他柔声苦笑,“可,一个人怎么能抛下自己的眼睛呢。”犹记得小的时候初见她,眼泪弯弯的,眼角还噙着泪,十分动人。自这双眼睛因他而毁,已无须年份的计算,他要还的本就是一辈子。
      往事于他们而言的伤痛,不止表象的显而易见,更是内心的难以愈合。他们习惯必要时的绕道而行,不去提及。可是,越想避之如敝履,则越是避无可避。古人云,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既然已经决定了,就不应该优柔寡断。
      “记得很小时曾问过父亲,为何对你独独不同,他说,你心狠,能成大事。当时我不大懂,但与你有关,便暗暗记住了。后来,他迫你与我成婚,你不爱我,却答应爽快,那时也只觉得你是天底下最心软的人。这些年相处下来,越发懂了。你的残忍,从不是对别人,却是对自己。”说着声音都哽咽了,顿了顿,“我一个瞎子,不想再拖累你,即使你不能理解我,但至少试着体会一下我的心情。”说罢,似再无法忍受,大哭起来。
      当年父亲本不愿将她出嫁,后来,她眼伤难愈,仍是一心护他,这才叫父亲迫他嫁娶。出嫁前一天,父亲说,她这一生必能安隅无恙,然而,真正的苦在心不在身,以后若有其他,必是,伤他三分,自损七分。
      伤他三分,自损七分。
      他虽不言语,却轻抚着她的背,直至她的情绪缓过来,才将她抱入卧房,摆放枕头,盖上被子。手上的动作一环接着一环,行云流水,倒不是多镇定自若,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这七年,除去公事出差的日子,她的起居从来都是他照料的,而照料的标准,从来,婴儿标配。
      待将她安置好,他才缓缓说,“你累了,休息吧,其他的事,明日再谈。”算是回应。然而,身形一转,眼神已然狠厉,全身再也止不住的开始颤栗。
      他怒。
      那些人竟然敢到动他身边的人,足见其有恃无恐,看来这些年确是太心软,不妨送他们一程,好叫他们长长记性。
      “叔哥哥。”走了?生气了?
      “你相信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这是最好的结果。”等了好一会,仍是无人做声,叫她莫名心慌。原以为早习惯了黑暗的,可这静得似要被黑暗吞没的感觉,打乱了她伪装的镇定,“你别不说话,我知道你还在的。我看不见你的神情,猜不透你的心思,你不说话,我会害怕。”
      “我没有生气。只是,今天运气实在糟透了,我在反省。”他故作轻松状轻拍了她的手,握住。
      “什么?”感知到他掌心传来的温度,一瞬间,心,已安定了下来。
      “一天内,被抛弃两次。。”
      小诗大为吃惊,不假思索便已否定,“不会的。我忘不了她对我宣战的样子。叔哥哥,一定有误会。”
      唐同叔不想聊这个话题,遂,掖了掖她的被子,正待要走,却,被拖住了手。
      夜已经深了,他回头看她,她的眼亮如星辰,又,什么都看不见,真是讽刺。他莫名的心疼,压低了嗓子,柔声问她,“怎么了?”
      “我想帮你,让我帮你,好么?”自她失明后,很多东西她都渐渐忘掉了,可,那个女孩的眼神她却从不曾忘掉。那个眼神太自信,太坚定,太有力量,所以,她肯定,他们之间一定有误会,一定。
      “好好休息,别操不该操的心。”
      她倔强不肯依他,仍是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袖,生怕一松手他便走了。
      他这一生若说有什么死穴,她一定是其中之一,对她心狠,他做不到。无奈,“好吧。你要问什么?”
      “你,还爱她么?”这个问题看上去很无脑又无厘头,可是,这很重要,她必须要问。
      “爱?”他像是定住了,不声不响不动,过了好一会,淡淡的说,“三年前,就已经死了。”
      “我其实很没有用,对于发生在你们身上的事情,只能眼看着,甚至,唯一保护你们的方式竟然是困住你们。是不是很讽刺?”
      她怔了怔,张开双臂,起身抱他,直到将头靠在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声,才开口说道,“我真羡慕她,能让你这样爱惨了她。”
      他们相处了7年,他的自责,愧疚,不安,挣扎,根本,无需言语。正如他爱惨了方堇瑜,她自己呢,又何尝不是爱惨了他。
      他们的故事已经如死水一般,可是,一个人的人生不应该是这样的。“能告诉我你们的故事么?”
      “那年,父亲为了考验我,将我派去了偏远的一座小城。
      那座小城很美,微派建筑,小桥流水。白天是古朴的样子,晚上却又有另一番风情。那儿的人们多为少数民族,民风淳朴,一切都非常有意思。例如,街边的随处可见店铺,一连几天不营业,往往只挂一副门牌,上书:主人休息,今日放假,或是:走亲访友,三日后归。
      初到是只觉得像极了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没有一丝生活的气息又满是生活本来的样子。”
      “然后,你就与她不期而遇了?”
      “我与她的相遇,只有,一首歌的时间。
      那时,初到小镇的我完全迷失了,整日只知道在各处流连,甚至忘却了自己身上还带着任务。记得,那时,她站在城楼下,弹唱着吉他,两岸的灯火,潺潺流淌的河水,砖瓦间弥漫的悠长历史都成了她的布景,她就站在那儿,已是美极了。
      她的歌声该怎么形容?低沉间带着沧桑,不悠扬不甜美,还时而跑调,有意思的是,听她唱歌的人总是很多。许是她那样肆意,才感染了每一个路过的人。
      我每天花很长的时间闲晃,与当地人交朋友,听着每个人不同的故事,时间一久,认识的人多了,故事也就多了,案子不知不觉间便完成了。
      我仍是每夜都会抽出时间听她弹唱,偶尔,眼神相交也会相视一笑,像久别重逢的老友。
      “可是,关于她的故事你却一无所知,你对她好奇可又怕唐突,直到,你不得不离开那个小镇。”
      “也许原因如你所说。总之,父亲来电要我尽快回去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她。
      说来也巧,白日里,我从未遇到过她,那日,却能碰巧撞见。
      她穿着白衣裙子,随手扎起来披散的长发,明明是休闲的装束却步履匆匆,好似很着急。鬼使神差的,我就跟在了她的后头,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小街,一个又一个巷子,整个人就像是懵了,完全不能思考,全身心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跟丢。因而,连被抓包的硬对法子都没过脑。
      于是,很快,我就被逮住了。就这样被逮,其实有点丢脸,但,心里却很得意的。
      她的脸色明却难看的紧,估计是我太喜形于色。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不能被揭穿,甚至,嘴上都不要认输。
      ‘那,那个,大路朝天开,莫非不小心走了同一条道,还要买路钱?’
      ‘看着傻乎乎的,脑子倒好使。’她并不生气,反倒笑了,‘这条街我转了两圈。’
      ‘我,我不熟路。’
      ‘哦?走失儿童大龄化?’
      她一副冷冷的看戏般的样子,我便知自己已是穷途末路,索性不说了。
      “啧啧。”小诗一脸没想到的样子。
      “哼哼。”
      “笑得这么阴险,肯定是跟上去了。”
      “都昭然若揭了,当然要大大方方的跟着。可她那一副拒人千里的防卫架势,真挺凶的,让我自己都错觉自己是什么十恶不赦之辈了。慌乱之中,我灵光一闪,‘那个,我,我,我忘带钱包了,借我点钱吧。’
      “这么烂的借口……”
      “话一脱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变成孙猴子钻进石头缝里去,甚至做好了被羞辱的心里准备,可她却好像相信了,问也不问的就打开拿钱。”
      ‘忘记带钱包,所以,追了我一路?知不知道要不我有印象你来听过我的歌,我可早报警了。’
      ‘报警好,以后碰到这样的事确实该报警。’
      ‘你可真有意思。’
      “然后,你们成为朋友且在一起了?”
      “不。那天之后,她消失了,而我在老爸的耳提面命之下急匆匆回来。”
      “所以,回来之后才重逢的?”
      “公司开会讨论项目时她也在,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却是一件令人很愉悦的事。”
      “这个重逢很偶像剧,那接下来的发展呢?”
      “在一起,又分开。”
      “不对。那时她来见我,她说,她相信你,你们没那么容易拆散。”
      房间突然静了下来,太静了,徒留叹息声,。
      “故事既然说完了,睡吧。”
      “是我。因为我,你们猜才不得不分开,对不对。”小诗的情绪莫名的激动,大声的喊,“怪我,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因为不忍心抛下一个瞎子而放手!”那时,她与父亲起争执,久无结果,一怒之下,爬窗离家,这才出了意外,伤了视神经。
      “不。你的眼睛只是导火索,不是因。”他紧了紧她的手,“小诗,不许胡思乱想。”
      “生活就是这样的,上错一个站,打开一扇门,提早一刻钟,打翻一杯咖啡都可以轻易改变它的方向,根本与人无尤,知道?”又实在不放心,只得将话说透,免得她胡思乱想,“三年前我去医院拿药,偶然见到她,那时的她让生出了恍若隔世之感,你完全可以将能想到的最坏的情况对号入座。后来,她的主治医师告诉我,因为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她患上了极重的抑郁症和失语症。”
      “那,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
      “说来还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她不会康复的这么快。”
      那时,他是怕她多心,所以才什么都不说的。而现在呢,是为了让她安心?如果,他对她的爱已经死了,那对她呢…
      “叔哥哥,最后一个问题,只要你告诉答案,我马上睡觉,绝不耍赖。”
      “好。”
      “你爱我么?或者,爱过我么?我们一起七年,同吃同住,同喜同悲,你,可曾对我动过心思?”她终于问出来积压在她心底多年的话,那些本应该带进棺材的话。
      若是从前,她是绝不会问的,可刚刚一瞬间的希望迷惑了她,鼓舞了她,振奋了她,她才有勇气问出了口。哪怕,哪怕只是缓一分钟,她的脑子醒过来,这些话,怕是怎么都问不出口的。
      那厢,唐同叔正暗自庆幸,好在阿诗看不见他的窘相,他才能故作镇定。
      “爱情总不免有分离,亲情,才叫人亲密不分离。”顿了顿,似怕说得不明了,“而我们,要比亲人更亲密,我永远是你的眼睛,你的一部分。”
      她不再言语,像是进入了迷思,至他关门时,那若有似无的微弱声才发过来。
      “你终究还是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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