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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一起值夜班的同事好像有尾巴 ...

  •   这是陆毓正式在么么哒书店上班的第五天,并且第一次值晚班,十二点正式关门下班。
      和另一个叫苗蓝的男同事。通过这两天陆毓终于搞懂了虽然这家书店和店员表面上看似很不正经,实际上这真的是一家很正经的书店,也从来不卖小黄书。呃,其实也卖的,不过是古代的小黄书,用现在专家的话来讲就是非常具有文学研究价值的通过混乱两性关系来揭露封建社会的邪恶与腐败,是充满暗喻暗讽的文学巨著。
      亲这种算不得是小黄书,有研究价值的书怎么会是小黄书呢亲!金金捧着《弁而钗》手抄本品读时用非常铿锵有力的语气如是说。
      金金其实不叫金金,他的全名叫孔鑫。红红也不是叫红红,全名苗红,苗蓝就是苗红的双胞胎弟弟。
      对陆毓来说,这是一对很奇怪的双胞胎姐弟,比如他们一个喜欢戴红色的美瞳,一个喜欢戴蓝色的美瞳。明明有着同样的一张脸,苗红给人的感觉就是炽热艳丽的御姐,苗蓝则是苍白阴沉的宅男。
      当然,这里的每一个人对陆毓来说都很奇怪。成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像牛郎的孔鑫,三句话不离一个“亲”,尽管大家都不熟。还有那天冒冒失失开门撞到陆毓的少年,明明是个男孩子却叫“娇娇”的少年,虽然他长得很娇俏可爱。
      还有那个英俊的店主青墨。
      这是唯一一个让陆毓不觉得奇怪甚至还有点亲切的人。应聘那天他因为太饿直接晕倒在人家怀里,现在想起来还有点丢脸。那天晚上,他吃到了这二十三年来最好吃的一顿饭。他是真的没有想到看着就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副上位者风范的青墨还会做饭,还做得那么好吃!虽然只是很简单的蛋炒饭,配了一碗鸡花汤,但好吃的简直让人忍不住想流泪!要不是店主就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饭,他肯定控制不住自己舔盘子!
      然后他就再也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饭了。书店是包三餐的,一日三餐都是对面那家来一发烤鸭店做好送来,虽然陆毓第一天的时候对那家烤鸭百般垂涎,可是吃过一次之后,觉得味道也就那样,还是青墨炒的蛋炒饭好吃。当某天吃午饭的时候他嘀咕了一句,奇怪的同事们用见鬼一样的表情看着他的时候,他一脸莫名其妙,难道烤鸭店的老板很凶?做饭一般般还不能抱怨两句?
      青墨是从来不跟他们一起吃饭的,事实上从应聘那天之后,陆毓就再也没看见过他。想来也是,哪有老板整天来上班的?自然是开着跑车搂着美女嚣张地在大街小巷横行霸道,店主看着也就跟自己一般大,能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开着一家两百多平的仿古书店,自然是个富二代,非常富的那种。
      这么想着,陆毓有些失落。一颗一颗数着左手戴的黑色木珠手串,嘟着嘴腹诽自己的老板。这手串是他爷爷留给他的遗物,也是唯一一个没有被那群所谓亲戚抢走的东西,大概是看不上一串黑漆漆的木头制品。
      木珠一共一百零八颗,除了中间最大的一颗有10mm大小,其余的每一颗只有6mm,打磨的很均匀,每一颗都有不同的纹路。陆毓骨架小,手腕也细,绕三圈刚好。每次有心事的时候他都会转珠子,这样会让他的心慢慢静下来,大概这也是他倒霉了二十几年都没有发疯或者自暴自弃的原因吧。
      走路同样悄无声息的苗蓝站在陆毓身后,声音有些阴森:“你这串珠子从哪儿来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陆毓抓狂!要不要这么吓人啊!走路不出声站在人家背后阴森森的说话还能不能行了!
      貌似也知道吓到陆毓,苗蓝有些尴尬的退后,然后走到他面前,说:“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陆毓拍拍手上的鸡皮疙瘩,无耐的表示没关系,这种事情,多吓吓就习惯了。
      “那个,你的手串。”苗蓝指指陆毓的手,“前几天怎么没看过。”
      “这个啊,因为之前的那份工作不能戴首饰所以一直放在包里,昨天才想起来换工作了就拿出来戴上来了。”陆毓扯了扯珠子,说:“就一破木头,应该是我爷爷自己做的,这是他留给我的遗物。”
      苗蓝听到陆毓这么讲,点点头不再问。
      陆毓是孤儿,从小父母双亡,由他爷爷带着长到五岁。他爷爷去世之后就在村子里各家亲戚辗转,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苗蓝拿合同给陆毓签的时候因为没有填写紧急联系人多嘴问了句,陆毓不觉得自己是孤儿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就大略说了说。
      苗蓝又看了一眼手串,从刚才起他就感觉到一股若有似无的气,不是灵气,而是与店主有些相似的,神气。不是从陆毓身上散发出来的,而是来自这串木珠。
      陆毓只是普通的凡人,孔鑫和她姐已经在私下里探过他的灵识,非常薄弱,只是幸运有了一丝天赐的灵气,孔鑫说或许是陆毓祖上有人积了无限功德,福荫到了陆毓身上而已。这种人每隔十几二十年就能出现几个,要是运气好遇到些机缘,还能利用这丝灵气有一番作为。
      书店的招聘广告贴在那个公告栏里贴了有五年,陆毓是第一个能看见真正内容的人。广告被小蛟施加了一层障眼法,普通的人类只能看见那恶搞的十个字。能看到书店的招聘广告并且成为书店的店员,就是陆毓的机缘。只是陆毓看着就不像知道自己拥有特殊的能力,而且貌似好有些傻......
      只是店主对他的态度实在太奇怪了,那天苗蓝不在现场,却通过苗红的眼睛看到发生的一切。或许这个凡人有特别之处,才让店主另眼相待吧,有可能就是因为他手上这串木珠。
      更奇怪的是,陆毓不过是来自一个小村庄,他的爷爷更是目不识丁的庄稼汉,怎么得来的这样一串带有神气的木珠?!
      苗蓝按捺下想继续询问的心思,瞄了陆毓手上的纸,随意问道:“还没记住地图吗?”
      陆毓一哽,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哦,你加油。”然后转身进了休息室。
      陆毓叹了一口气,这五天他都是站在收银台的位置上,努力的记着手里这份手绘地图。这是一份迷宫的地图,据闻是店主根据周易六十四卦研究出来的精简到八卦的迷宫,只有智商超过一百二的人才能在十分钟内走出来。迷宫的所在地,就是这家书店......
      这家书店有两个入口,一个是大门,一个就是书室的入口,买书都得从这个入口进去。
      所以一家书店的书架排列形式为什么要设计成一个高难度迷宫的样子!店主对智商一百二以下的人有什么意见嘛!他智商不过百还不是照样活的好好的!三百多平的书店啊!整个一层除了收银台和员工休息室,都被设计成了八卦迷宫阵的样子!想买书或找书就得从唯一的入口进,然后从唯一的出口出。万一不小心进去了,被困个一天一夜都是平常事。听说小蛟刚来那会,被困了三天三夜。后来饿的受不了了直接暴力推到所有书架,然后被罚扣薪水,至今还是义务劳动者。所以还看不懂地图的陆毓只能充当收银员。
      这五天里,他压根儿没有看见过一个顾客上门,大概都被这个诡异的迷宫难住了所以导致没有生意。
      哎,不会才刚找到工作就要失业了吧?这家书店看上去分分钟都会倒闭的样子。陆毓忧心忡忡的想。
      苗蓝从休息室出来,手上还拿了包小鱼干,进入了书室的入口。
      陆毓不经意扫了苗蓝的背影一眼,然后使劲儿揉了揉眼睛!再看的时候苗蓝已经进了书室。刚刚是不是......
      难道是值夜班的原因?或者研究地图眼睛太累?他好像看见苗蓝有一条尾巴,猫尾巴......
      应该是太累了出现了幻觉,陆毓肯定的想,然后低下头继续研究地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一起值夜班的同事好像有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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