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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十二章 ...

  •   哥舒明朗倚在栏杆处看风景,踏鞠队的宿舍又小又拥挤,格局布置也不符合他的审美,只除一个地方让他满意——这楼顶挺好爬的。

      所谓近墨者黑,即墨仙贝那蠢孩子每晚爬屋顶看星星,风雨无阻,他便也有事没事上去看看,演变到最后,两个人就躺在房顶上枕着脑袋一起欣赏夜景,偶尔还会数数月亮。

      他曲着手指在栏杆上无意识的敲击,明亮的眼眸却逐渐眯起,是想到昨日里飞鹰所述的那些话,踏鞠队的训练跟火扯上了关系,还有飞鹰那句‘踏鞠队今后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火’。

      心里曲曲折折闪现些念头,又觉得有些不对劲,父王与那皇帝成旗鼓相当之势,所以以父王的标准去评判那皇帝,那人绝对是个强劲的对手,虽然近两年有些颓了,可能逼得父王三年隐忍不发的人,又怎么会那般无用?

      大张旗鼓启用‘飞鹰’,那个昔日天子近前最为宠信的侍卫,又是当初驿站的幸存者,恐怕是敲山震虎在跟父王叫板呢……他派那个假冒的飞鹰前来凤翔组建踏鞠队,恐怕也是循着驿站那些蛛丝马迹来的。

      他笃定那皇帝知晓父王的黑火计划,不过那又怎样,明面上的踏鞠队他既然可以加入,那么那些暗地里的谋划也逃不出他的掌控。

      三年前的驿站之事他反省过太多次,也从那一次次剜心刺骨的回忆中整合起一些线索。当初驿站里的两个女人,术士葬身火海,她身上的天书却落在一对兄妹手中,而那对凌姓兄妹正隐姓埋名藏匿在凤翔府;另外那个女人,涂有会发光的红色蔻丹,正是凤翔府第一女首富叶塘莲。

      凌展全的行踪诡秘,凌碧霞又对他人警惕无比,想从他们身上得到天书,必然要费一番力气。那对兄妹的存在对父王有莫大威胁,一旦父王察觉,那两人逃不过一死,他虽然有办法除掉那两人,可在父王知晓他们的威胁下除掉他们跟父王不知情的情况下先掐灭源头还是有些区别的,何况哥舒明朗从来没有放弃过得到那本天书的想法。

      叶塘莲就麻烦一些,她是凤翔府第一女首富,而这凤翔府第一女首富的名头来得也是那么风流,那么声势浩大,关于她的消息,哪怕风吹草动都是凤翔府百姓所津津乐道的,他想利用叶塘莲得知皇子的消息,可坑爹的是叶塘莲根本就不知道皇子的确切消息,对此哥舒明朗也是一脸血。

      那几个人尚在他的掌控之中,翻不起什么大浪,他们会好好活着,直到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是了,还有三个,他们也是驿站大火的幸存者——陶夭夭一家。陶夭夭人单纯心性幼稚,否则他也不会知道三年前他们去过驿站;陶爸陶妈却不是简单的人物,不然他不会查不清楚他们,能够从当日的驿站里逃出,除了运气,就是实力。

      陶夭夭是为飞鹰所救,念念不忘三年,哪怕是冒着欺君的风险也要进入踏鞠队,接近她的救命恩人,可是她显然找错了对象,这个飞鹰是个假的不说,还是个女人……一团关系怎一个乱如麻。

      陶夭夭的动作太大,望向飞鹰的眼神更是炽热,汤驰一天到晚吃飞醋,连飞鹰看着陶夭夭的眼神都是警惕加防备的。这样一来,何时才能让陶爸陶妈跟飞鹰搭上线呢,总得两方有了交集,他才能确定下一步不是?

      他在想着事儿,余光一瞥,就看见个不甚熟悉的人影,穿着踏鞠队队服,有些鬼鬼祟祟,正是田光。

      田光是个孤儿,可他就不喜欢汤驰,因为同样是孤儿,汤驰那个没心没肺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家伙混得就比他好,而他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无论何时何地都只能收到别人嫌弃厌恶的目光。他费尽心机在静王爷手下讨了个差事,还没炫耀,汤驰就勾搭上哥舒明朗了= =

      哥舒明朗曾经也是个孤儿,可田光并不讨厌他,哥舒明朗是他的偶像,或者说每个孤儿心里都住有一个哥舒明朗。他本身就是一个励志的传奇,五岁流落到凤翔,十岁当上南街那群混混的老大,十二岁入赌坊,十三岁成为凤翔所有赌坊中最厉害的荷官,十六岁当上赌坊大老板,十七岁凤翔府里所有的赌坊都成为他的囊中之物,此后各种铺子各种店面横向发展,且一帆风顺,直上青天,稳居凤翔富豪榜榜首,连府正县令也要仰他鼻息。

      他最讨厌的人勾搭上他最崇拜的人,田光表示他莫名羡慕嫉妒恨。田光同样也不喜‘即墨仙贝’,这货平日里冷酷炫霸拽跟他偶像如出一辙就算了,借着偶像的名义作威作福也算了,可他凭什么对偶像颐指气使?

      只是因为那张一模一样的面孔,他就能享受偶像功成名就后的种种好处?!

      哥舒明朗挣扎奋斗呕心沥血之时没他的消息,哥舒明朗小有成就遭人嫉恨排挤举步维艰之时没他的影儿,哥舒明朗忍无可忍决定放手一搏的时候他没出现,夺权失败受尽折磨生死一线的时候他也没出现!

      田光只是有些气不过,他要是有一个兄弟,在他苦难时下落不知,在他苦尽甘来时跟苍蝇似的凑过来,他铁定一巴掌拍死。所以当静王府传下‘查探即墨仙贝消息,如必要可先斩后奏’的命令时,田光就摸出了他那把宝贝匕首,他只是静王府一条无足轻重的狗,所以交给他的任务也是无足轻重,即便他杀了即墨仙贝,上面的人也不会在意。

      他看见‘即墨仙贝’斜倚栏杆,颇有些不屑,即墨仙贝又懒又馋又无用,对食堂伙食不满跟飞鹰大吵,借口脚崴了逃避体能训练……不过没关系,你不是崴到脚了吗?那不注意摔下楼梯然后摔死了可能性也是很高的不是……

      心里滋生出扭曲的快意,五步,四步,三步……他慢慢的伸出手,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哥舒明朗却突然转过身来,田光狠狠朝前一扑,想要把哥舒明朗推下楼去。哥舒明朗反应神速,动作也不慢,脚步微错,身形一转,右手拽住因为太大力而失了平衡的田光领子,欺身向前,肘子抵在他的胸口,将他半个身子都推出了栏杆。

      “你想干什么?嗯?”

      蔷薇色的唇开合,吐出的字悠然而平稳,一脸‘我为偶像做事我骄傲’的田光目光闪烁,半晌露出一个称之为谄媚的笑容,道:“没有,我没想干什么啊!即墨公子这样太危险了,你先把我拉上去,啊?拉上去了再说……”

      哥舒明朗不为所动,随着手上力道渐松,缓缓道:“那给你方才的举动找个理由……唔,你刚刚是想杀我!”

      田光心中那种快意更甚,压倒了对于危险的本能恐惧,他道:“即墨公子,您误会小人了,小人在哥舒公子手下做事,又怎么敢伤害您呢?”

      真不忍直视,哥舒明朗想,这是什么表情?本公子刚才加餐的桃花酥都想吐出来了。他正考虑用什么话来把这事儿定义为一场意外,就此闪人,回去就想办法把田光踢出踏鞠队呢,猛然听见一轻快的声音,“阿贝阿贝,一起吃晚饭去啊~~”

      虽然那饭菜简陋得令人食不下咽,可是比起这一张脸,哥舒明朗觉得自己还是可以面对那些饭菜的。他拉起田光,转身欲走,却见银光乍现,杀机凛冽的短匕朝他刺来。目光陡然一冷,唇边啜着的笑容停在那个讥讽的弧度上,一旋身踢在田光的手腕上,田光吃痛,手上的匕首就摔了出去。

      “汤驰!”田光是市井混混,察言观色的本领自然强,他知道什么东西能打动这个人,也知道眼前这人动了杀机,但是只要他能逃过这一时,得到静王府的庇佑,就算是他偶像也不能做什么。

      他喊出‘汤驰’这名字是打算让他有所顾忌,只要他一分神,他就能逃掉,他的预感一直很准,哥舒明朗微微偏头的那瞬,田光绷紧的身子如离弦的箭,撒丫子跑掉了。

      哥舒明朗:“……”

      路过的汤驰下意识挥手:“嘿,田……”田光旋风似的跑掉了。

      哥舒明朗故意分神是因为他不能随意杀了田光,因为刚刚他发现田光身上居然有静王府的腰牌,也就是说田光不只是他的人,还是父王的人。父王安插在踏鞠队的眼线,他要是杀了,父王责问下来怎么办?可是……田光为什么会想杀他,是父王想要除掉‘即墨仙贝’吗?

      随后踏鞠队里开始出现流言——‘即墨仙贝’有断袖之癖。

      汤驰表示,阿贝是个女人,不喜欢男人,难道去喜欢陶夭夭那个扮男人的女人?

      陶夭夭表示,这纯粹是污蔑,我跟吉卿一起那么久,怎么不知道他喜欢男人?我……我跟他是妥妥的革命友谊,兄弟情义!谁胡说我,我就告诉……就告诉他哥去……

      宇文男死盯着汤驰,难怪即墨仙贝那么难相处的一个人对汤驰处处忍让,原来是暗恋人家,嘁,汤驰这花花浪子招蜂引蝶不但招女人还招男人。见多识广的宇文男表示,袖子断了没什么,男男也是有真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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