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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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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说话,眼神却在那对双胞胎身上流转,心里那种仅因猜测而起的感情便越发浓烈。
陶夭夭骂汤驰说:“……吉卿头发这么长,你眼睛长来干什么的?”
他也有过长发及腰的时候,只是想到李天昊十五岁的生辰父王前来凤翔,专只为了给他束发盘簪,对比一下自己那不知道被遗忘到哪个角落的成人礼,再束着李天昊送的玉冠就觉得膈应,于是一怒之下就把头发给斩了。之后顶着头断发搅合父王的驿站计划,时间选得不好,没有得到半分注视不说,还弄巧成拙毁了父王的大局,之后便是四百多天的不得相见,直到他跟即墨仙贝换了魂。
长安那边的谋划告一个段落后,他再不能利用即墨仙贝的身份饮鸩止渴,他回到凤翔,也逐渐正视她。跟即墨仙贝呆在一起他觉得很自在,不需要带面具,也不需要任何算计与阴谋,他看着她面无表情的撒娇,突然就回想起了李天昊第一次唤他“大哥”时的心境,他是想要一个弟弟或者妹妹的。
在回到自己身体之前刺下两滴血,回到自己身体后剜肉露骨滴骨认亲,那滴血浸不进骨头里,他心里正失落着,一不小心却发现器皿里他的血与即墨仙贝的血凝为一体。
他有些小激动,当下就笃定了即墨仙贝是他妹子,并否定了一直被奉为圭臬的滴骨认亲法,毕竟那滴骨法对象是活人与死人,不适合实际情况。虽然后来这事被即墨仙贝发现,狠狠嘲笑了一番不说,又拿出事实来证明血液能够相溶的不一定就是亲人了,不然影子跟他们算什么?昆仑奴什么时候有了个三岁的孩子?……如此种种,累觉不爱。
可是那个念头,一旦埋下了种子,就时不时出来找存在感。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记忆里没有妹妹这种生物,也不知道父王是否知晓妹妹的事情,甚至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笃定。可是,即墨仙贝一定是他的亲人,延续着相同的血脉,他们是世界上最亲的两个人。
虽然有些对不起父王,可爹跟妹妹到底是不一样的。
妹妹是拿来宠的,父王……是要宠着他的。
即墨仙贝别扭得很,尤其是戳中她的软穴时。哥舒明朗知道她在发脾气,却不知道即墨仙贝完全是为了自己有了不该有的心思而对自己发的,他只以为他的妹子是在记恨父王对她甩了巴掌。
鼻尖萦绕着淡淡的清香气息,头顶之上夜明珠的光芒黯淡,哥舒明朗眨眨眼,轻轻打了个哈欠,脑袋动了动,慢慢闭上眼睛。
嘴角带着笑,想来会做个好梦。
第二天,即墨仙贝醒得晚,哥舒明朗不但不吵她,反而陪着人磨蹭到了日上三竿。等影子来通知说张御史已经在等在了物园了,即墨仙贝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哥舒明朗朝她笑笑,“昨天辛苦你了,要不要再睡会儿?”
影子君表示张御史其实不是已经等在了物园了,而是已经在了物园里等了很久了。
睡眼惺忪的某只狈揉揉脑袋,问道:“张御史是谁?”没等人回答,脑子里轰一下亮堂了,利索地爬起来,“我睡好了,舒舒我们去踏鞠队吧。”
哥舒明朗挥挥手,即墨仙贝连木屐都没踩就跑了出去。影子淡定地将木屐抱在怀里,“公子,属下先行告退。”
即墨仙贝对张御史的印象很好,因为这个人在她面前高度夸奖了‘即墨仙贝’,什么一表人才,器宇不凡啊,什么智勇双全,天资聪颖啊,一看就知道绝非池中之物啊,一番赞扬,即墨仙贝对这人的好感度蹭蹭蹭往上涨。
以至于到达踏鞠队考场的时候,张御史已经在拐弯抹角谈起联姻的事情了。
车外影子兄背脊直冒冷汗,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然后总结:公子先行一步赶到考场,没听到这些话儿,恩,不幸之中的大幸;踏鞠队考场安排在这个地方,真是太对,太及时了。
最后一轮复试已经要开始了,张御史走过去道:“这次报名人员素质优秀,鉴于此再增加两个名额,田光和即墨仙贝。”
对于一致的疑问,即墨仙贝这方捏着扇子风度翩翩,哥舒明朗跟田光俩走后门的站在那边也是落落大方。
“大人,他们已经在上一轮的考试中被淘汰了。”
“这么优秀的年轻人,就再给他们一次机会。”打断飞鹰说拒绝的话,张粟斥责道,“你只是教头不是长官,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
飞鹰的目光在哥舒明朗与即墨仙贝身上转转,端的是一腔怒火无从发出。即墨仙贝也不在意这各式各样的视线,与张御史打了招呼便坐回了马车上,摇着扇子观看这最后一场选拔赛。
居然是射苹果。
好吧,是考验两个人之间的信任吧。
哥舒明朗是最后插队进来的,还是和田光一起插队进来的,明摆着顶苹果射飞刀的人都有了,飞鹰却临时变了卦,汤驰与‘即墨仙贝’一组,陶夭夭跟田光一组。
即墨仙贝拧起了眉头,哥舒明朗心头一哂,“汤驰,飞刀。”
汤驰一点犹豫都没有的将飞刀给了哥舒明朗,还挤眉弄眼道:“贝贝,我的未来就交给你了!”
哥舒明朗对自己是十分信任的,他唯一的不自信在于,他根本不相信有人会信任他,信任到将半条命都放到他手里,半点踟蹰都没有。他拿着飞刀细细打量,“你就这么相信我?万一我失了手呢?”
“就身上多几个窟窿,喷点血嘛……没事儿,我信你。”汤驰表示我不信媳妇儿还能信谁呢?
哥舒明朗心神一震,脑抽的下场就是,将飞刀重新放回汤驰手里,抢过苹果,道:“你来!……小心点别伤了我。”
话还没说完哥舒明朗就已经后悔了,可后悔是一件事,反悔又是另外一件事,尤其是当着这么多人面前因畏惧而反悔,一点不符他哥舒明朗的作风,正纠结着呢,那边抓着飞刀的汤驰就炸了毛,怒道:“不行!我不踢!”
围观的一片嘘声,汤驰摇摇手对木着脸的哥舒明朗说,“我害怕,我怕我踢偏了。”
“……你就不怕我踢偏了?”
“那怎么一样?你踢偏了,可你不会受伤啊。”汤驰激动道,“我踢偏了就不一样了!你会受伤啊!”
“那就别踢偏,”哥舒明朗眉一扬,“我要进踏鞠队,所以注意点。”
说什么都是一副老僧入定的状态,汤驰举棋不定,哥舒明朗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心里一样纠结,把命交到别人手上,滋味可真不好受。
当飞刀上抛,汤驰一脚踢出的瞬间,哥舒明朗用了全身的气力来阻止自己的本能,他想躲开,离危险的因子越远愈好,哪怕那危险根本伤不了他。
哥舒明朗有些痛恨即墨仙贝这身体的五感太强,居然能将那飞刀的行进路线琢磨得一清二楚,飞刀划破空气的呼啸声,周围人群的唏嘘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无一不是在教唆他快逃快走,或者只要移一下脚步就好。
他意动的那一刹,飞刀已经没入苹果里,哥舒明朗低了低脑袋,随手接过掉下来的苹果,挑着眉表示诧异,怎么居然没来得及躲。
那边影子差点热泪盈眶,即墨仙贝捏住扇子也只觉心潮澎湃,那种感觉,那种被称之为信任的情感,无论是信任还是被信任,哪怕只有一念的时间,也一定……即墨仙贝磨蹭了很久找不到词儿来形容,眼睛一瞟又看到了马车里小几上的金樽,用以待客的美酒。
她伸出爪子倒了一杯,偎到鼻边来闻了闻,影子君尔康手,“哥舒公子!”于是即墨仙贝就记起来自己的使命不是发酒疯,悻悻地放下酒樽,望着哥舒明朗跟汤驰的目光分外明亮热切。
其实顶苹果射飞刀这件事情很简单,随后的宇文男曹陆生,侯传明方枕禅,都是顺顺利利的,哪怕是有些腿软胆怯的诸毛,在经过自家老婆爱的鼓励之后,也有了勇气,并且安全晋级。田光人草包了一点,也是从小玩着踏鞠长大的,将飞刀做踏鞠踢,中目标毫无压力。
陶夭夭站在那儿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她才是心里最忐忑的那个,田光是谁,那是跟汤驰这边都不对付的家伙,陶夭夭为了帮汤驰跟田光也早就不对付了。她是真怕田光报复,想要离开又不甘心,都到了最后关头,凭什么就不博一把,想起三年前救了她的飞鹰,心一横就顶着苹果站了过去。
然后这一把就赌对了,田光确实看不惯汤驰为人,可是他想进踏鞠队,他在为静王爷做事,上面传来的命令要他想办法进入踏鞠队,他挺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只是静王府的一条狗,一条无关轻重的狗,所以上面派给他的任务不会太重要,进得了进不了踏鞠队,他在此之前其实不大上心。
可是哥舒明朗的人找到他,说要他进入踏鞠队。那个时候田光就告诉自己一定要进入踏鞠队,不为别的,就冲着哥舒公子的一句话——虽然他看见即墨仙贝的时候就知道他不过是顺带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