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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 ...

  •   我和妹妹只差一岁,家里人商议之下决定让我们同一年上学,也算有个照应。

      都说家里的第二孩子最聪明,我承认,妹妹是家里学习最好的,也是最有主意的,好多事情我都会征求她的意见。

      我的成绩一直不如妹妹好,又因为是家里的老大,按照老家的习俗要帮着妈妈做家务,时时刻刻为弟弟妹妹做榜样,其实过得一直很压抑。

      我的爷爷奶奶一直生活在老家没有离开过,爸妈结婚后不久去了美国西部的一个城市,我和妹妹也都是在那出生的。我并不太喜欢那个城市。

      到了我们上初中这年,爸爸因为生意的关系要回国内,我和妹妹还有弟弟也被带上,这样我们一家五口一起去了B市,一个我并不熟悉的城市。

      并不是什么重点学校,我和妹妹也不在意,因为离家很近,每天可以晚起半个小时。

      我是一个喜欢赖床的人,如果不用上课,我想我大概会一觉睡到下午。不用吃饭,也不洗漱。妈妈总说我像猪,但我真的不像,我一点都不胖,怎么吃都不胖。

      原在美国的时候我就是校篮球队的成员,所以理所应当参加了学校里的俱乐部。不像美国那样,这边的体育课还有俱乐部是不分性别的。

      十二三岁的男孩和女孩身高差不了多少,甚至有的男生还要比我们矮,所以还没有出现分化,大家也都一起玩耍。

      妹妹喜欢与那些男生逗着玩,我在一旁看着,自己投投篮。

      “你好准啊,要不要一起?”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的女孩走过来,笑眯眯的,眼睛都成了两条月牙。

      我因为正是带牙套的年纪,不愿意多与人说话,只是摇头,继续偷偷看着妹妹。

      “你一个人不无聊么?”她走到我身边,继续笑着。

      妈妈说过,不打笑脸人。我想,两次都拒绝她好像不太好,而且我知道她是我们班上的同学,于是我点了点头,把球扔给了她。

      她话很多,一直说个不停,我就在一旁听着,偶尔回一句,不会让她显得太,白痴吧。

      一节课后,她问我要不要去买水喝,我应了声,让妹妹先回班,然后和她去了学校的便利店。

      妹妹和我并不在一个班,我多买了瓶矿泉水,送到她的班上,然后才回自己班。

      “叶洛。”下了数学课她过来找我,我记得她说过她叫吴晗。

      “你放学怎么回家啊?”她还是一样,说很多话。

      “坐公车。”

      “真巧,我也是,你坐哪路?”

      “14。”

      “我们的车在一个车站,一起走吧。”

      我犹豫了一下,对她说:“我放学要等别人。”

      妹妹的班主任很爱拖堂,每天放学都比我们班要晚十分钟,我总是靠在他们班前后门中间的墙壁上,等她出来。

      所以这不是借口,但我不想和她一起走,因为她太吵了,叽叽喳喳不停。

      “我跟你一起等好了,反正放学也没什么事。”

      五点多一点,妹妹出了他们班,用英语跟我抱怨班主任的恶行,以及她右手边那个同桌的事。

      吴晗听到妹妹的英语,也用英语问:“你们是美国人吗?”

      我点头,“我和妹妹生在美国。”

      “我也是!”她高兴极了,好像是见到了许久不见的亲人,“我们晚上一起出去吃饭吧。”

      我向来不喜欢吵闹的地方,妹妹倒是无所谓,我们两个便被吴晗拉到了一家汉堡店。

      吃完晚饭已经六点多了,又等了好久的车,回到家已经快八点。家里漆黑一片,爸妈不在家,弟弟住校,特别冷清。

      “姐,”妹妹问我:“她是你好朋友啊?”

      “今天才认识的。”不算好朋友,甚至都算不上朋友,只是普通同学。

      “真热情,有点可怕。”

      我心里认同,嘴上还是赞了句:“人还不错。”毕竟她请我们吃了汉堡。

      学期一开始没有学什么新知识,我的成绩在班里还算中等,后来大概是十月份的时候,各科都一点点开始越来越难,老师也都提速,恨不得一节课把半本书都讲完。

      我很是吃力,想要努力学习,却一点动力都没有。在家爸妈还总用高标准要求我,还是那句话——给弟弟妹妹做榜样。

      我倒觉得妹妹比我更像个姐姐,学习比我好,长得比我高,房间也比我干净。我想我真是不合格,我怎么做榜样?

      我的朋友也很少,我又不愿和妹妹说爸妈和我之间的事情。我开始变得叛逆,学习成绩变得越来越糟,班会被班主任留下单独谈话。

      吴晗一直都是班上的前几名,也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作为朋友她主动要帮我学习,无助的我像是被困在玻璃瓶中的蜜蜂,有一丝光亮就奋不顾身去撞。不是有多期待可以让爸妈放心,而是觉得,终于有人可以一直陪我,我不会再是一个人。

      她很耐心,平时看着莽莽撞撞的,没想到在学习上却格外仔细,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期中成绩有所进步。我们也成了好朋友。

      我们经常周末约着出去补课,看电影,购物,应该算比好朋友还要好吧。

      在家里的那些烦心事我偶尔会讲给她听,她也会跟我说她的困扰,我们互相开解。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的样子,她笑起来的神情,她的温柔,她的...一切。

      假期我们也在一起上课外班,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几乎占据了我全部的生活。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就是喜欢,那种要一辈子一起的喜欢。

      下学期开学不久的一个周六,她约我去我们经常去的那家家乐福。爸爸公司有许多家乐福代金券,我很喜欢周末去打发时间,买些打折的七七八八。

      就和以往一样,我也没有打扮,以为只是平常购物,拿着代金券,背着书包便去找她。她却穿的特别正式,手里还拿着一直粉色玫瑰。

      “送给你。”我被她的举动弄得很是糊涂,“干嘛送我花?”

      “我看书里写的,表白的时候要准备花或者钻戒。我没有那么多钱,买不起钻戒。”她低着头,喃喃说:“你会喜欢么?”

      我不懂什么是爱情,她也不太懂吧,毕竟这么小的年纪。我只知道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所以决定要和她在一起。

      那时候在一起的定义很简单,就和平常一样,放学一起走,周末出去玩。我却觉得,我很幸福,因为有她。

      幸福是什么,在不同的年纪有不同的定义,那时的我认为是两个喜欢的人可以时时刻刻在一起,现在的我却认为应该是我爱的人可以快乐。

      人小的时候希望可以长大,可以理解大人的事。现在大了,反而希望可以做一个孩子,不去理会大人的世界,便不会有许多烦恼忧愁与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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