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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她着实瞧不 ...


  •   十八年前,村里最好的猎手娶了村里最美的姑娘,彼时李大还是个半点情.事不懂的毛小子,一心只懂打猎。那时村里最美姑娘芳儿的院外,有一棵桂花树,硕大的根部扎节,桂花树还没有历经后来的三年大旱,长得甚是旺盛,茂绿的枝叶在金秋的妖娆舞姿下,迎来一朵朵,一簇簇的小桂花,浓郁的花香铺天盖地,理所当然的,招来了采花贼,字面意的采花贼。

      桂花树,桂花虽都不是啥稀罕东西,但架不住,可以偷看这里的姑娘。

      于是,芳儿十七八岁待嫁的年纪,就经常看到院外围墙伸进的桂花枝丫上翘起的一个脑袋,两个脑袋,三个……

      芳儿也知道院外青年们的意图,但温柔如她,也只脸红了几分钟而已,打猎的姑娘都是大胆的,她着实瞧不上那些个自诩风流的歪瓜裂枣,却也会礼貌的低下头,做出一副娇羞的模样,给那些个小子几分薄面。但是今天,她看到了什么?尖尖的下巴上方,红唇抖着,她睁着一双极美的眼睛,耳尖动了动,村里最好的猎手,最俊的男孩,居然来到她院外的树上,“偷桂花”。

      对方还没有发现她,但她已变成一个傻子,悄声踱步到院墙角,细细用目光勾勒青年俊朗的轮廓,芳儿的手已绞成麻花。

      李大今天打赌输了,也是很气闷了,他就想不通,兄弟几个硬要他“偷桂花”,做梁上君,这也太,不地道了,偷一个姑娘的桂花,有什么意思?!怪羞人的,还不如几壶仙不醉!李大头都不敢抬,爬上树也只期望芳儿姑娘在房子里,没在院子,没看到他,没看到他——

      顺着枝丫,他的任务是摘上数个最洁净,香味浓郁的桂花装满这个布袋,巴掌大小的用金线细致缝补的真丝布袋,一可以晒干做香包,二可以酿制桂花酒,李大团伙所追寻的,当然是第二个用处。

      青年小心的爬啊爬,一朵格外璀璨的金色桂花步入眼帘,巨大的花苞还沾有几滴露珠,憨态可爱,李大的心里无疑出现几个大字——就是你了!

      摘上花,收入袋中,李大不经意间抬眼,一双微红的眼猝然不及的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你——”他只说了一个字,惊吓瞬间占据他的脑袋,理智飞天,他一个慌张,就这样傻兮兮的从枝桠上滚下来,手脚都像脱离了自己的掌控,他大睁着眼,天怎么在晃?

      芳儿和青年对视的那一瞬间,心脏不受控制的彪快,血液都沸腾起来,直往心底乱窜,脑袋充血,他看我了!

      相遇在花季的年龄,金秋的岁月,两个人,无关一切的,喜欢上了。

      彼时,天空云卷云舒,李大还在院外的墙角回神,那姑娘,合上木门,出现在院外,一步一步向自己走来,蹲下,一双灼灼花眼看着他,有花瓣不禁意间落在她的肩上,一股桂花蜜意强势的充满他的鼻腔,顺着呼吸道,直留进心底,最深处。

      婚后,一袭素衫的她总在他俩的院子里说,我想要一棵桂花树,阿大,一棵种在院子里的桂花树。

      于是,他们的院子里有了一棵树,每到金秋,便总结出一朵朵,一簇簇的金色花朵,一如那年,他和她的相遇。

      ……

      李二醒的时候,天还没亮,月亮还斜挂在天的边际。

      他走出房子,在井边洗了一把脸。屋外斜靠着两人正酣睡着,他们是李猎户的至死兄弟,交情深厚,定是担心李二小子,他们没走。李二眨了眨眼,他自己都没发觉,嘴角微微勾起,一双黑眸子里闪着光。

      院子里的桂花树还在扑簌簌的抖落叶子,却一点衰败迹象也没有,冬来秋去,春来冬去,始终履行着某种责任与使命,周而复始,宛如人的轮回。

      于是,他留了下来。

      葬了爹爹后,某天,他一个人坐在桂花树下,备上三双碗筷,对着树,就着院里这四方天地,下面喝酒,他一个人吃完了三碗面,盯着浩荡天空,有些茫然,若金寂付出代价,自己消了仇恨,又该干嘛?自己的归宿在哪,该何去何从?

      寒冬渐退,桂花树又发新芽,他像一个木偶一样怔怔的看着天空,站在院子里,一个人。

      忽而有些孤寂,有些伤感。

      他在桂花树下埋下七八坛桂花酿,留下纸条,十年后再来,我必知道我为之活着的,穷尽一生,追寻的东西。

      重新背上行囊,取出压箱底那硕大的金属锁,走出院子,锁好门。

      回头,桂花树的枝丫伸出了院墙,在寒风的吹拂下抖着,似乎在告别。

      他突然就笑了,摆了摆手,回应着桂花树。

      李二想,他终归要走的,哪怕修仙之路漫长凶险,哪怕他现在并不知道他所追寻的是什么,哪怕他是一个人,死了也没人埋葬挂念,他也要走。

      走向他的执念,解决他的执念,再想其他。

      悄声出了村子,他并不打算急着去明皓宗,而反方向去了村子的后山。后山的外围是男人们打猎的场所,但猎户们并不深入。因为内围不是普通野兽,而是有灵智的灵兽,会伤及凡人性命。

      而李二的目标,正是后山的内围。

      云云薄雾下,一身猎户行头的青年踏着微露,背着包袱,疾步走入林中,直至身影消失,连脚印也遁入草中,再寻不见。

      三年后。

      “姚兄,这山中真有灵兽,我怎么不见?连鸟也没几只啊?”一青衣男子边走边对着身旁人说。只见身旁的是一蓝衣青年,看起来似乎更年轻一些,可是那青衣男子却唤此青年为“姚兄”,也真是奇哉。

      两人渐行渐远,但他们没发现,途径的一棵树上,有一坨黑色不明物体正在酣睡。

      枝丫掩映下,一只青色蟒蛇正向那不明物体靠近。

      蟒蛇吐着性子,青色鳞片上镶嵌着一双金色的眼,它缓缓爬行着,贴着树干,奈何距离那坨不明物体还有一掌距离的时候,不明物体悠然睁开了眼,他出手如闪电,一下子拿捏住了蛇的七寸。

      这不明物体就是李二。

      蟒蛇在他的手里僵硬成蛇干,随后,它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就用尾巴尖讨好的勾了下李二的衣角。李二放开蟒蛇,笑着问,“怎么,想不开?”青色的蟒蛇尴尬的盘起身子,竟口吐人言,“老大,咱们这万年不经过人的荒山野岭竟然出现了人,你可是没见,那两人刚还经过你的树下,蓝衣服那个,我看着还觉长得挺俏的哟。”

      李二嘴角抽搐了下,忽略最后一句,问,“是干嘛的?”蟒蛇吐了吐性子,“听说是去,那个……明啥宗……拜师的。”“明皓宗?”“嗯嗯,老大。”

      李二明白了。明皓宗三年一次的收徒又开始了。

      破烂的行头以及满头的乱发也掩饰不了青年黝黑发亮的眼,他在这山中蛰伏三年,勤加练习第一世武功和第三世修仙的基础功法,并将重点放在了实战,是以这本生气旺盛的后山内围变的人鸟声俱绝。

      惨遭杀戮的灵兽一部分成为了他的早午晚餐,一部分被他扒皮抽筋做了衣裳袋子。但,坚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他不杀幼兽,不杀已开灵智得道的灵兽,不欺凌弱小,所以,找他报仇的兽不算太多,倒也太平。

      李二眼珠子一转,摸摸蟒蛇山大王滑溜溜的鳞片,计上心来。

      大宗门毕竟仙缘多,资源丰厚,他与其做个散修时刻担忧自己的生命,仙缘淡薄,不如就此拜入明皓宗,一来明皓宗占据了大陆整个西边的最好的地理位置,是为西边修仙门派头头;二来他村中的几个好友都去了明皓宗;三来金寂就在明皓宗,这也是最关键的。

      他不必像第三世那样躲避,落了个飞来横祸的下场,却可就近观察,金寂在明,他却在暗,想来偷袭也不是很难,等到他实力高于金寂,欺负他岂不是易容反掌,让他痛哭流涕,俯身跪在他身前磕头万岁。他的第三世让他明白,躲是躲不过的,唯有实力,才最真切。

      收拾收拾,他翻身下树,旋身挥别了青蟒,青色大蟒登时“嗷”了一声,“老大,你要走了?”李二停住步子,想起什么,从怀中掏出一根树叉扔在树下,“大蟒,这是给你的,可用三次,供你蜕皮无痛安然。”

      那根树叉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大蟒却知道,那是一根三阶的赤桖枝,细看之下,会发现那叶子上绿色泛红的纹路。三阶的灵木可不好得,往往会有集群的三阶灵兽看护,何况大蟒又只是二阶,根本没有机会得到。

      但青蟒并未着急用尾巴卷走这流油的馅饼,而是认真的盯着李二,用它那双进阶后早已和人类视力无二的眼,“你要去哪?”

      “明皓宗。”

      “会回来吗?”

      “也许吧。”

      李二看着青蟒那双金色的眼,又加了一句,“大蟒,无需找我。你若想在修仙路上长远,便等实力再强横些,去大陆南边,拜入成蛟宗,哪儿大部分都是妖修仙。而且妖族地位高贵,对你有利。”说完,李二便不再留恋,大步走向他栖身的山洞,设置秘法,换了一身像样的衣衫,背起重要物件,下山去了。

      这三年的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早已让李二习惯了野人生活。

      明明这具身体才十九岁,但外表上,却似乎像个莽汉,浑身都糙,胡茬出了头,头发乱糟糟的被一根发带捆住,鞋子是三年前的,短了很多,硌得他脚疼。但,如此穷气十足的模样却阻拦不了李二内心像气球一样的兴致。不知他的小伙伴王伦,朱三怎么样,他们这小村子,人都挺没文化的。

      以祖传为姓,以数字为字不在少数,家家户户从小叫到大,就像他的李二,不拗口,又好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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