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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8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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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再好的关系也是用来掩饰不爱却又舍不得离开的理由,好朋友只是朋友,还是朋友,再好也不能牵手。
宋别看着走在自己前面吴恙的背影,昏黄的路灯拉长了他的影子,可惜他这个人似乎很喜欢给别人留下背影,可是这个背影有时候看起来竟然有一些孤独。
孤独?这个词语在宋别脑中一闪而过,吴恙怎么会孤独,宋别无奈的摇了摇头。
可是这个背影为什么让人觉得有些悲伤呢。
“刚刚闫昊他们打电话回来说,今晚不回学校了,去ktv唱午夜场……”吴恙突然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在后面慢行的宋别,脚下还正踢着石子玩,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还真是一个爱走神的姑娘,便提高了声音说着,“宋别,你走快点。”
宋别半眯着眼,看着灰暗的街道,昏黄的路灯,寥寥无几的行人,再看着靠在路灯柱子上的吴恙:是啊,不是别人留给我背影,而是我自己走的太慢,只要我加快自己的步伐,就能与别人肩并肩。
可是自己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喜欢与人为伍,害怕自己一个人了呢?
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改变了,还是自己抓不住的。
“我告诉你啊,你可别想只请我们唱歌,就把我们家梁秋骗走了,不对她好,小心我们这些娘家人揍你……”宋别和吴恙都还没有进门就看见杜嘟那个鬼丫头对着闫昊手舞足蹈的样子,还有旁边中害羞的梁秋。
还真是,恋爱中的人,不是诗人就是傻瓜,梁秋那小妮子平时比谁都活泼,一谈恋爱就害羞的像个小白兔一样……
“你们来啦,赶快赶快过来点歌……”站在点歌器旁边的大成向吴恙他们招着手,宋别不好推辞,也跟着过去随便点了一首自己喜欢的就找个角落坐下了。
左天正唱着歌,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仔细一听,是朱铭捷的《曾经最美》。
要不是痛彻心扉,谁又记得谁。
原来唯有疼痛才能铭记。
多年后的他们是不是都应了这句歌词,熟悉的街头独自一人黯然伤悲,要是他们知道最终的结局,还会不会让故事开始?
宋别看着包厢里打打闹闹的室友们,心里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就是感觉自己来大学后,有很多情绪都不是自己慢慢的能控制的了,不过自己似乎不讨厌这种情绪,这比起一汪死水一样的活着好太多。
“要吗?”左天坐到宋别旁边,递了一支烟过来。
宋别摇了摇头。
“不会?”左天压低了声音,桃花眼微微上调,如果是普通的女孩此刻说不定会被迷住,不得不说他真的长了一副好皮囊。
“不是,我不喜欢这个牌子的。”
“万宝路?”
“嗯哼。”宋别从兜里抽了两支万宝路出来,扔了一支给左天。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一看到这烟,就想起这句话了。”左天就这样盯着宋别的眼睛,不得不说左天真是很会撩妹,每一句话都能说进对方心坎里去,“我不抽女士烟,太淡……”
“谁点的歌?”音乐前奏响起,有些熟悉,“富士山下。”
“我的。”
“我点的。”
宋别和吴恙同时出声。
大伙听到声音,都看了过来眼睛里有些意味深长的味道:“既然这么巧,那你们干脆合唱得了。”
不得不说吴恙很有绅士风度,顺手就给宋别递了一个话筒过来,宋别更不是扭捏的人,把烟熄灭,很爽快的接了过来。
拦路雨偏似雪花
饮泣的你冻吗
这风褛我给你磨到有襟花
连调了职也不怕
怎么始终牵挂
苦心选中今天想车你回家
原谅我不再送花
伤口应要结疤
花瓣铺满心里坟场才害怕
如若你非我不嫁
彼此终必火化
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价
谁都只得那双手
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
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曾沿着雪路浪游
为何为好事泪流
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何不把悲哀感觉
假设是来自你虚构
试管里找不到它染污眼眸
前尘硬化像石头
随缘地抛下便逃走
我绝不罕有
往街里绕过一周
我便化乌有
…………
这不是宋别第一次和吴恙合唱了,但是这一次和上一次演出合唱的感觉不一样,她的歌声里多了些某些情愫,不用心去听,根本不会发现,宋别本身就是一个擅长隐藏的人,尤其是自己的情绪,或许不是她善于隐藏,而是这里面的一些情绪,连她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弄明白。
当时只是觉得这首歌很好听,后来才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林夕创作的这首《富士山下》乃是源于他的“富士山爱情论”,林夕认为“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逛过了就已经足够了。"
这其实是一首劝导人们放下一段感情的歌,好像这首歌把今晚所有人的结局早就注定好了的似的。
――
寝室里,女生们除了讨论八卦就是爱情了吧。何蕾她们开玩笑说:“感觉我们的宋别好像慢慢多了些青春活力了呢。”
“这就对了嘛,这样才像超级无敌青春美少女嘛。”梁秋突然在后面抱住宋别,似乎宋别不喜欢的动作,梁秋都有这样的癖好。
“那样就可以找到男朋友了,哈哈,哀家怎么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呢。”杜嘟又开始做她的太后梦了,不过这样的女孩子让常人来看,会不会很可爱。
“算了,我们宋别还怕找不到男朋友?只要她点头,她的男朋友可以从寝室排到学校大门口马路对面呢。”梁秋夸张的说着。
对于她们的这些话题,宋别好像没有听到什么似的,自顾自的拿起一本书坐在书桌前,而她的书桌上很整齐都是书,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就是一个超大的镜子放在书桌上,因为这个,室友经常说宋别其实就是闷,骚,宋别笑笑也没有解释,各种原因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吧,脑海中一闪而过曾经有个人说得话……
“对了,姐妹们,你们都喜欢什么类型的唉?”梁秋问。
喜欢什么样的?
宋别还真是从来没有想过,什么样的?
以前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对谁动心,而现在,如果我要是喜欢一个人,应该会爱得很浓烈吧,要爱到背叛全世界也在所不惜,就算全世界都背叛了他,我也要为了他背叛全世界。
“要么不爱,要么拿命去爱。”宋别轻轻吐出这一句话,轻到不知道是在回答梁秋的问题,还是在自言自语,可是当时的一句玩笑话,想不到多年后真的一语成谶。
“我们的大才女啊,文艺女青年的文艺病又犯了。”何蕾正在对着镜子梳妆打扮,宋别侧头过去清晰的看到镜中面若桃花的自己,心里微微泛起了甜意。
“文艺女青年?这个我从来不否认。”
“我严重建议以后追你的人应该给你这个老古董写情书。”
宋别想起那晚在ktv点歌之时,她早就知道吴恙喜欢陈奕迅的歌(后来她才真正知道他喜欢的是薛之谦的歌),自己还去学了很多首他的歌,那晚正好戴了隐形眼镜,故意看了他点的是哪首,自己也随意点了和他一样的。她早就料到以吴恙的绅士……
宋别都不知道这样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她也不想去探究,至少这种感觉,她不讨厌。
以前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浪漫。
――
宋别偶尔也会和梁秋杜嘟何蕾她们一起去吃饭,大学分寝室,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
因为现在正好是饭点,所以宋别她们一行三人出来觅食(何蕾去图书馆了),走到食堂时,就已经爆满了。
突然想起网上看过的一句话,我穿越了五湖四海来到大学,却穿不过食堂的人山人海。
不知道是宋别多心了还是怎么回事,她总感觉,她们走过之后总有人在后面指指点点的,这让她有些不舒服,毕竟谁也不愿意被当成猴子用来给大家观赏,何况是宋别。
对于这样的情况,杜嘟她们几个室友好像已经习惯了,毕竟宋别可是出了名的大美女,她经常成为别人的饭后谈资。
可是这一次,大家的聊天对象却不是宋别,而是梁秋。
“有什么话就当面说吧,在背后说似乎有些太过分了吧?”杜嘟也听到了她们的聊天内容,直接走到了那堆女生面前。
宋别的表情还是那样的万年不变,盯着大家的动静。
只有梁秋轻扯这杜嘟的衣袖,让她别理她们。
而杜嘟像似没有听到一样,直接和那些人吵起来了,她本来就是嫉恶如仇的性格。
“这种人还怕别人说?”一个女孩子有些不屑的看着梁秋。
“就是啊,她有什么资格居然和闫昊在一起。”
“她这种女人一定是看上闫昊家里有钱又长得帅,死缠烂打的。”
……
各种难听的话从这些女生口中说出来,让梁秋和杜嘟有些招架不住,流言蜚语真是可怕。
“呵……呵……”宋别走到了她们面前,美丽的脸庞似乎在嘲讽。
“你笑什么?”女生看到宋别的讽刺有些不舒服。
“我只看到闫昊向梁秋告白那天的真诚和感动,并没有看到你说得那种梁秋贪图闫昊的钱死缠烂打。”宋别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只是望着那几个女孩子。
可是她突然脸色一变,语气有些凌厉:“当一个人关注什么,她自然就只能看到什么……”
宋别的话并没有说下去,她知道大家都懂了她的意思,她也就认为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大家都开始对她面前的那几个女孩子指指点点了,她们脸上也一阵青一阵红……
“她有没资格,不是你们说了算,既然没本事找男人,就不要在别人背后说三道四……”宋别盛怒的容颜,在此刻显得更加耀眼。
说完便拉着梁秋她们潇洒的离开了食堂。
而坐在角落里的吴恙和左天,依旧静静的吃着饭,像两个优雅的绅士,只是谁也没有发现两人勾起的唇角。
何蕾回到寝室后,看杜嘟手舞足蹈的样子,才知道今天自己错过的好戏。
“何蕾,你不知道宋别今天有多帅……骂人不带一个脏字,说得那些人哑口无言,面红耳赤的。”杜嘟激动的说着。
“早就感觉我们宋别能言善辩,伶牙俐齿,谁让她们这些人不知好歹撞枪口上,哼,要是我今天在,我直接一巴掌呼过去,看她们那些人还敢说。”何蕾得学霸加女汉子性格,还真不是盖的。
“对于那种人,不要动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好了。”宋别默默的打开手机订餐,刚刚闹了一场,午饭好像还没有吃。
“宋别,我爱死了你了,没想到你那么霸气……”梁秋没想到宋别这种冷冷的性格居然会为她挺身而出,“还有杜嘟,何蕾,有你们真好……”
其实话说回来,宋别虽然性格沉默,但是对她所认定的朋友却是极好的。
她就是那种性格的人,别人对她不好,她必加倍奉还,你对她好一分,她也会对你好。
只是她不善于表达而已。
――
自从梁秋和闫昊感情越来越好之后,因为杜嘟和何蕾她俩不是新闻系的,所以宋别似乎又回到以前一个人的时光,去上课时突然少了一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还真有些不适应了,果然习惯还能改变一个人。
“这次我们学校即将具备一个文艺汇演,每个班必须有一个节目,而刚刚我们已经抽了签,我们班要出演的话剧是林徽因与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班主任站在教室里和大家宣布着这个消息,消息一出,大伙儿就开始兴奋起来了,学生就是除了学习的事之外所有的事都感兴趣。
“这是什么鬼啊?林徽因和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不是她爸爸,她哥哥,还有她老公啊?”梁秋吐槽着这么恶俗的话剧名字,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闫昊有些哭笑不得,拿书敲了一下她的头:“傻,是林徽因和徐志摩,梁思成,金岳霖……”
“行了,行了,别抱怨了,我们班这还算好的了呢,有些班还抽到潘金莲的前世今生呢。”班主任一说完,全班都不能淡定了,这是谁怎么有才,想得这些话剧名啊。
“吴恙,你比较懂文学这一方面,就你和宋别一起负责吧。”
……
大家似乎都对这次话剧特别感兴趣,同学们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兴奋,官方的说法是因为除了在学校期间出演话剧,以后踏入社会就没有这种机会了,而其实真正说白了就是只要不上课,其他活动多多益善……
最终林徽因的角色还是决定由宋别出演,本来以她有些妖媚的外表,好像不太符合林徽因大家闺秀的气质,可是不能让人忽略的是只有宋别的高颜值才能胜任林徽因的倾城绝色美貌,还有原因就是宋别曾经读过林徽因传,所以到最后她成了最适合林徽因的角色。
徐志摩的角色好像就没有什么争议了,直接由吴恙出演,不过除了他,不知道还有谁能演出徐志摩的才气横溢,多愁善感,温雅斯秀。吴恙只要增加一些偏执,孤独感就是一个现版徐志摩了。
而最出乎意料的就是梁思成的扮演来,居然是左天,长着一双桃花眼的左天,玩世不恭,怎么看都不符合梁思成稳重成熟的气质。
最终最深情的文学泰斗金岳霖由班上的学霸程深出演。
真是应了那句台上三分钟,台上十年功了,排练真的是太辛苦了,对于宋别来说这次参演最大的收获就是和左天的革命友情越来越深厚了,不过还真别说,宋别和左天感觉真的很合拍,对他很有亲切感,宋别本就是一个不怎么喜欢和人亲近的人,可是面对左天的靠近,她居然一点都不讨厌,反而觉得很安心。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吧。
“走,哥今天带你去吃好吃的。”左天开着一辆骚包的红色跑车出现在学校里,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真是十足的公子哥气。
“我说,左天,停,别把你撩妹那套用在我身上,不过还真没看出来,原来你还是个土豪啊。”宋别站在排练室的门口,看着坐在跑车里的左天调侃道,最近他们俩个好像总喜欢“狼狈为奸”。
左天看着宋别鳖嘴道:“就你?你什么能看出来。”
宋别正想说些什么,前面路旁的两个人吸引住了她的视线,是吴恙和一个年轻的女孩,女孩看起来很温婉,小家碧玉,吴恙的脸上也带着和煦的笑容,两人的动作很是亲密,女孩的双手挽着吴恙的手臂,看起来根本不是普通朋友那种关系,至少宋别作为好朋友从来没有和吴恙这样亲密过。
宋别突然觉得女孩脸上的幸福笑容很是刺眼,这种想法有些让她的心里惴惴不安,最可恶的是还居然觉得他们很般配。
等了很久也没有听到宋别的回答的左天,顺着宋别的视线看过去:“我说你看什么呢,原来是吴恙和苏妙可啊。”
“你认识那个女孩?”宋别突然转头问着左天,好像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解释到:“我是说没想到吴恙也会和女孩子这么亲密。”
最搞笑的是她连她自己为什么要解释都不知道,这不是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正常,苏妙可是他女朋友嘛。”左天开门,示意让宋别先上车,“苏妙可,不是我们学校的,但是听说她和吴恙很早就认识了,两人也交往很久了,你知道吴恙的性子,虽然对人很温和,可是其实他是一个很难靠近的人,一般他和女孩会保持距离,从认识他以来,我就看过他对苏妙可这么亲近,虽说我觉得苏妙可长得一般,不过好像吴恙就喜欢这种温婉的类型……你怎么啊?上车啊。”
宋别看着前面已经消失不见的身影,只剩下空旷的马路,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深深的侵袭着自己,无处可逃,就好像自己又回到了原来一个人的样子,世界那么大,这么多人,竟然好像没有一个是和自己有关的:“今天不去了,改天吧,我突然想到我寝室还有些事,再见啊。”
还没有等左天说话,宋别就已经转身走了。
转过身后,脸上的表情依旧未变,只是嘴角似乎多了一丝苦涩,她以为自己伪装的天衣无缝,可是却不知,这些谎言,其实一碰就会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