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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第一百三十三章 ...

  •   我亲爱的朋友:

      收到你的信时,坦白来说我的第一感觉是非常的诧异。距离我们上次通信尚未过去太久,而除了我们两人共同的那项事业外,你从没有因为别的事情给我写过信,我在想,难道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又有了新的想法和突破?虽然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不该太过意外的。
      我已经读完了你的信,知道了你来信的缘由,现在我的心里只感到一股言语难以形容的喜悦。请先别皱眉,我明白你正在经历一些困惑和烦恼,以我父辈们的名字起誓,我绝不是在为此幸灾乐祸。
      总之,我会从我的角度来帮你分析一下你的困扰。不过我并不熟悉你提到的那几个人,所以以下只是我从个人角度出发的一些想法,仅供你参考。

      简单来说,我不知道你是否能理解这个道理:作为凡人,当我们爱着某人时,我们是希望能得到回应的?
      我知道,你会反驳我,说你并非没有回报那些人类,你对他们很大方慷慨。我完全不怀疑这些话的真假,所有了解你的人都应该同意,你不仅不是传言中那样贪婪吝啬的人,恰恰相反,你一直都乐于分享且从无藏私。
      但是亲爱的,在这句话中,我的重点并不在于“回应”,而在于“希望”。
      诚然,很多时候我们的爱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即使得不到任何回报我们也愿意继续为我们爱的人付出,但即使是最无私的爱,例如父母对他们的孩子,他们可能并不指望孩子在物质上真正回报他们什么,但没有一对父母不希望孩子也会同样爱他们;再比如爱情,很多人可能完全不指望自己爱的人在现实中也会爱自己,但大多数人在心里依然会对此抱有期待。
      但你不是,至少在我的视角中,你从没期待,或者更准确的说法是,你从没在乎过能否得到谁的回报。可能是因为你对他人的付出并不出自于爱,或是同情怜惜,甚至不是出于自我满足。说来惭愧,我和你相处了那么长时间,受了你不知多少恩惠,可当我形容从你那里得到好处的感觉时,有时我觉得那就像树木得到阳光或雨水——一种不带任何感情的自然现象。我当然还是对此心怀感激,尽管我知道这对你没有丝毫意义。
      你大概会对此有点困惑,既然被给予却不被索取,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也得承认这听起来挺矫情,但请原谅我们这些凡人吧。大多数人是不会仅仅满足于被给予的,被索取、被依靠、被需要同样是我们证明自己被爱,证明自己有价值的方式。
      你可能又无法理解了,因为你是从不会依赖于他人去确定自己价值的;某些角度上,这让我非常敬佩,有多少人因为太过在乎他人的评价而做出违背自我意志的决定啊,你就永远不会走上这条歧路;但有时候我也总会担忧,你是否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我绝不是在指责或埋怨你什么,我的朋友,我的观念一度和你殊途同归,或许不像你那么坚定决然,但我在潜意识中应当是赞同乃至渴望过能像你这样做的。毫无疑问,我同样曾将我的自我价值实现凌驾于一切之上。
      假如按照你的标准来判断,因为我的确侥幸做出了一些前人没有做过的成就,即使我达成这项成就所相应付出的代价是让我的数万同胞国破家亡,流离失所,无论多少活人和冤魂在唾骂和诅咒我,我都依然算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是吧?
      但是,朋友,很遗憾,如果这就是我的价值,那这份价值一度差一点完全摧毁了我,无论是躯体,还是灵魂。直至今日,我依然在与它遗留下的问题挣扎搏斗。我想关于这件事我不用再多赘述了,其中内情没有人比你更了解。
      显然,这是一个悖论,我们希望自己是个有价值的人,是因为自我价值能给予我们自尊,让我们昂头挺胸地存在于世界之中,但如果我的“价值”却反过来几乎磨灭了我活下去的意义与希望,那这真的是我的价值所在吗?
      作为凡人,我们终究是不可能完全脱离他人独立存在的,因此也就不能完全不考虑他人对我们的看法与评价。
      这正是我比你更可耻的地方,也是我在劝说你时时常感到无能为力之处:对一个确实不需要任何凡人就能存在于一亚之间的神,我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你必须爱着凡人,去在意我们的感受呢?

      我说得太多,扯得太远了,但想必你体会不到我在读完这封信后是多么欣喜若狂,朋友,朋友,我终于可以这样称呼你了。正如我在信前一直说的,如果两个人——具体的人,而不是模糊的群体——间真正建立起了亲密联系,他们之间绝对不会是单向的给予和索取的关系,需要和被需要二者缺一不可,而直到这封信之前,我从未真正感受到你需要过我。
      我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你来说是种负累。你本来可以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态度、心情,只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就好,而当你在乎的人越多,做一件事受到的掣肘也难免会越多。
      我真该对将你从神坛上拉下这件事感到歉疚,但说实话我完全没有这种想法。再一次,原谅我吧,朋友,对真正爱你的人来说,能得到你偶尔的信任和依靠,是一件多么让人想流泪的事啊。

      索伦面无表情地读完了手上的信。他没有点灯,窗帘拉得严丝合缝的房间内漆黑一片,只有他的一双眼睛像狼一般隐隐散发着光。
      一片死一样的寂静中,索伦独自沉默着。
      果不其然,他想。

      罗迷莫斯和他从不是一路人,他该更早就看清楚这一点的,他明明也确实一直在怀疑着,提防着,不是吗?为什么最后却犯了糊涂,几次都被那小贱人糊弄过去了呢?
      绝不是因为罗迷莫斯是个多么高明的骗子,至少她的手段不会比索伦本人更妙,归根到底,还是曾经的他太软弱了,在安格班被维拉攻破,米尔寇大人被押走后,一时慌了神,举棋不定,才反被罗迷莫斯牵着走了。
      再者,第一纪元时的罗迷莫斯,虽说心没向着安格班,但好歹还算是不偏不倚,对那些精灵下狠手时也不含糊。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很明显,现在的罗迷莫斯有意无意地已经越来越偏向人类一方了。
      不对……索伦又看了几遍那封信,虽然信里用的是中洲通用语,措辞造句也非常小心,但一些年深日久,已经难以改变的用语习惯还是暴露了他的身份,这这写信的人应该是个精灵,八成还是个诺多精灵。
      这就更加不可思议了,怎么可能还有诺多愿意跟罗迷莫斯呼朋道友,在她坑死了上一任诺多至高王之后?
      不过从这封信上透露出的信息可以得知,写这封信的似乎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如果要站在曼督斯面前受审的话估计也是罪孽深重,莫非是第一家族的哪个精灵?不会是费诺里安吧?可是现今还活在世上的费诺里安……难不成是那个梅格洛尔?
      索伦盯着那张纸,越看越觉得这信上的笔迹也有点眼熟,好像曾经在哪看过似的,但他此前从来没和梅格洛尔打过照面,更别提见过对方的字了。
      ……
      索伦的脸色愈发阴沉下来,但半晌过后,他将那封信按照折痕原封不动地重新叠起来,放回了信封中。
      现在还不是跟罗迷莫斯撕破脸的时候,索伦深呼出一口气,平复好表情,走出了房间。
      不过离那一天也不远了。

      此时另一边的罗迷莫斯并没在意为何迟迟没收到凯勒布理鹏的回信,毕竟这种靠渡鸦鸥鸟跨海送信的事情,时间本来就没准,但凡天气差点,延误个三五天都是平常。
      此时她正对着那条刚被送来的正式演出时要穿的裙子,一张漂亮的小脸拉得老长。
      纳奎丽让她跳舞也就算了,却没告诉她演出时穿得也要和小丑似的逗人取乐。那裙子全身上下凑不出二尺棉布,大部分地方,诸如胸前、腰腹、双臂和双腿这些地方都只裹了几层浅金色薄纱,上面或用深金色细线绣着日月、水火、蛇纹等样式,或缀着无数细小的金色亮片、流苏、小铃铛,但又不是嵌死在上头,而是会随着穿着的人的动作摇摆荡漾,叮当作响,偏偏这支舞的许多动作又都幅度很大,一旋转一抬腿,流苏铃铛也飞扬起来,下面的肌肤也若隐若现,惹人遐想。
      “我记得这不是支艳舞啊。”罗迷莫斯半开玩笑地抱怨道。如果她没理解错的话,戏中“罗迷莫斯”的舞蹈要表现的不应该是相较于“兰玟”这个人类的优柔寡断、纤弱易折,身为神明的她是多么强大、崇高、可畏,甚至是疯狂和恐怖吗?唯独和性感妩媚却没有半毛钱关系。
      放在刚来到努曼诺尔那阵子,让罗迷莫斯穿着这种多少带点暗示意味的衣服上台跳舞,她是决计不干的。倒不是因为她的观念保守(虽然人类在某个领域上的天赋异禀花样百出确实衬得罗迷莫斯在这方面十分纯洁),罗迷莫斯是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的,何况在刚来到一亚时,众埃努们初塑了自己的肉身,新奇的不行,别说用衣料把自己藏起来了,谁对谁不是坦诚相见,或是费心研究,互相钻研一如儿女们身体最完美的黄金比例,或是有了成果后恨不能像炫耀自己精心雕刻的塑像一般炫耀自己的形体之美,之后选择穿衣更多是为了锦上添花,而不是为了遮羞掩怯。可话又说回来,不在意坦露身体是一码事,要罗迷莫斯为了迎合她厌恶的人而故意谄媚讨好又是另一码事了。
      但好在这次的衣服虽不是罗迷莫斯惯常的风格,倒确实挺漂亮——“除了刺绣还是太粗糙了些。”罗迷莫斯说,没人理她,谁都知道找遍整个努曼诺尔也找不到能让罗迷莫斯看上眼的织工绣娘;其次罗迷莫斯的心境相比之前还是平和了许多,虽然她对以法拉松为首的努曼诺尔皇族和大贵族们依然怀抱着仇恨,但相比起之前的欲杀之而后快,现在的罗迷莫斯对这些人更多是一种冷冷的俯视,她看着他们被索伦耍得团团转,自掘坟墓,越陷越深,用不着她出手,努曼诺尔的衰败几乎已成定局,唯一的悬念是他们死得能有多快多惨。比起法拉松,现下唯一让罗迷莫斯发愁要怎么对付的势力只有索伦。虽然还不死心就此低头去向维林诺求助,但罗迷莫斯不得不无奈地承认,面对这个棘手的敌人,她独自一人基本毫无胜算。
      所以最后罗迷莫斯也就是发了几句牢骚,倒没有因为这个就地罢工,自嘲几十年过去后,自己被这些人类磋磨得又成长了不少。

      正式演出那天,除了那条裙子,纳奎丽还给罗迷莫斯戴了一大堆金首饰,额冠、耳环、项链,手镯,无一不是金灿灿亮闪闪的,只有那一头长长的黑发不曾编起来,全数披散在身后。
      饶是这样,纳奎丽犹觉不足,嫌弃罗迷莫斯皮肤太白,像是冰雪造出来的人,在灯光烛火下一照,比金子还让人炫目几分。不由分说就让人搬了两桶桐油过来,没等罗迷莫斯反应过来就给她抹了个大花脸,过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欸?你是不是自己就能把皮肤颜色变深来着?”
      罗迷莫斯抹了把脸,除了苦笑还能怎么样,脸都涂了,还差胳膊腿上那点吗?

      纳奎丽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对罗迷莫斯转移话题说:“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事吗?”
      “当然。”罗迷莫斯的记性向来没话说。
      “那时你唱了一首歌。”纳奎丽面露怀念,“不过说来奇怪,一般不管什么曲子,我只要听一遍,就算背不出完整谱子,也不可能一点印象都留不下,但你唱的那首歌,我现在却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不过,你唱歌时的样子我倒记得一清二楚。那时我还以为自己在做的真的是什么伟大了不起的事业,高估了自己,却敢轻视一位真正的神灵,最后明明被震撼得一塌糊涂,为了面子还要强装冷静。”
      “真的?比你看到我给你的乐谱时还要震撼吗?”罗迷莫斯打趣地问道。
      “对一滴水来说,大河和海洋有什么分别?”纳奎丽说。

      对纳奎丽来说,无论是梅格洛尔,还是罗迷莫斯,都是她再怎么踮起脚伸长手也够不到的存在,但如果硬要比较的话,梅格洛尔就像高耸入云的雪峰,罗迷莫斯则是天上的星星。
      梅格洛尔固然已是纳奎丽再活一万年也越不过去只能望尘莫及的高峰,但纳奎丽尚且能模糊地感知到二人之间的差距,因为她到底不是真的彻头彻尾的庸才,然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清楚山顶是多么不可超越,才更让纳奎丽痛苦不已,几近崩溃。
      罗迷莫斯则不然,纳奎丽虽然知道神必定是高高地悬挂在天上,处于凡人无法触及的高度,但对他们究竟有何等的力量与智慧却毫无概念。就像星星悬挂于苍穹之上,人们只能偶尔捕捉到它们时而闪烁的星光,反倒估算不出它们与距自己有多远,更甚者,还有嘲笑星光暗淡,尚且比不上人间之火威力更盛的。
      何况,罗迷莫斯从来不会向凡人刻意炫耀自己的神力,标榜自己的不凡,除了刚来努曼诺尔时她还有些高傲骄矜的姿态,等稍微熟络后,阿兰多剧院众人就都意外地发现她竟然十分好相处,不仅模样讨喜,心灵手巧,博学多才,而且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甚至还会入乡随俗地表现出几分体贴随和,没用多长时间,说起罗迷莫斯时整个剧院上下几百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
      当然,好相处归好相处,真想关系再进一步却是不可能的。罗迷莫斯与其他人间到底还是隔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大多数人碰几次壁,悟出她是个外热内冷的性子,也就只能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作罢。
      只要保持在一定距离之外,罗迷莫斯乍一看去也就是个冰雪聪明,只是性格略微乖僻点的漂亮姑娘,虽然不是在大街上随手就能拉来一个的庸庸路人,但也显现不出身为迈雅的特殊之处。

      只有那么一次,罗迷莫斯用最直观的方式,向纳奎丽揭示了埃努本来面目的一角,也就是那首创世之章。
      就像纳奎丽说的那样,她没有记住那篇乐章的哪怕一个音符,因为虽然被称作乐章,但那本质上便不是凡人所理解的音律,倒更类似于万物运行的规则因果,相互交织,相互应和,最终构成了阿尔达的命运。
      纳奎丽能想起的只有自己在倾听罗迷莫斯演唱时的感受:就像比山峰更高的巨浪转瞬间已对着她迎面扑来,就像裹挟着雷暴和沙尘的滚滚黄风顷刻间将一切夷为平地,亦如浓厚的黑夜吞没天日、覆盖荒野。那是一种原始的,压倒性的,不带任何慈悲的绝对力量,她并非带着毁灭的使命而来,却每到一处便摧枯拉朽,势若破竹。
      然后在茫茫然的黑暗中,金色的太阳再一次冉冉升起。

  • 作者有话要说:  赶上二月份了,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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