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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送嫁风波 ...

  •   沈沐回到家的时候天还没有黑,爷爷知道他要回来早早地就准备了饭菜。

      沈沐没有让张毅卿兄妹来家里,随便找了理由回了他们。

      庭院里的竹架上晒满了种种样样的草药,白荨,相思子,连翘。。。。。。

      他一点也不反感药材的气味,反而很喜欢。

      拿过一株凑近鼻尖嗅着。

      涩涩的,辛辛的,很刺鼻,但是他觉得很好闻。

      “小沐,你回来了,晚饭好了,赶快进来。”

      听到爷爷熟悉的声音,沈沐放下手中的药草,笑容浮现在脸上,回应道:“马上就进来。”

      在他眼里没有什么比和爷爷在一起更快乐的事了,就像在张毅卿眼里没有什么比自由更快乐的事情。

      桌子上是红烧肉,清炒豆角,红烩桂鱼。爷爷坐在三眼灶后的小板凳上用大蒲扇扇着火,大黄狗懒懒地躺在地上,时不时传来阵阵打鼾声,可爱极了。

      “不知道张毅卿他们现在在干什么呐?”

      心底的声音立马打断了他的思绪,“想什么呢,你和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餐桌上

      “小沐,你怎么像有心事?”沈爷爷关切地问。

      “我没有什么,只是有点累。”

      沈爷爷笑着夹着一块红烧肉放到沈沐碗里,“傻孩子赶快吃点,看看你都廋了。”

      “才没有。我一点都没有廋,我的体重和毕业的时候一样。”

      不说毕业的时候还好,一说到沈爷爷就想起他那个时候真是廋的可怜。

      他那个时候去军校看他,沈沐和张毅卿一起出来见他。

      那时候沈沐清瘦的脸上有一对稍稍洼进去的明亮星眸,站在学校门口和他打招呼,风拍打着衣袂,像要被湮没在风中。

      “”还有那个和你十分要好的张——,哎,你瞧瞧我老了就是健忘,叫张什么来着的?”

      “爷爷,他叫张毅卿。他是大帅的儿子。”

      “大帅的儿子?还真的不像,大帅那么粗犷,这小伙子看上去那么秀气。”

      见沈沐不说什么,他继续说:“我头一回见到那孩子就觉得你们两个一样弱不禁风的样子,这样也好,做朋友也没有谁嫌弃谁的说法。”

      “我们俩是互相嫌弃。”沈沐听后自嘲道。

      吃过晚饭,爷孙两个都坐在葡萄架下的藤椅上,晚饭凉凉的拂过脸庞,人一下子就清醒了。

      天空中缀满了明亮的星子,暗蓝的背景中显得格外夺目。

      沈爷爷躺在藤椅上,阖上了眼睛。

      “爷爷。”

      沈沐慢慢地靠近爷爷的身边,幽幽地说了一句,

      “你一定要答应我你会一直好好的。”

      张至臻回到家后听到佩珏说大帅回来了,急忙换了一件衣服。

      匆匆赶到正厅的时候,张毅卿他们兄弟几个都已经到了。她赶忙向父亲行过礼,再找了一个位子坐下。

      “趁着今天毅卿也在家,我有件事要宣布。”坐在高座的张大帅声音阴沉地说着这句话。

      张毅卿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父亲很少有这样的语气说话,一定是有大事发生。

      坐在一旁一直十分安静的戴夫人也悄悄拿出手帕拭汗。
      所有人的心都悬了起来。

      “我已经和蒙古的王族定下了亲事。”

      蒙古?在张毅卿眼中只有一望无垠的青草,永远都遥远地从来不用去想,可是今天父亲却说张家要和蒙古的王族联姻。

      “素瑛,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放心爹不会害你的。”

      大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大小姐,一个温和端庄的木头美人。

      栗色的微卷的长发披在肩上,鬓边的几缕秀发后面用粉蓝色的发卡束着,斜斜的刘海下是精致的瓜子脸,清丽的眼,挺直的鼻梁,不染而朱的嘴唇。可是目光却那么空洞,没有依托。

      张至臻叹了一口气,蒙古那么远,离奉天很远吧。大姐如果嫁过去应该很久才会回来吧。

      张毅卿回到房间后打开床头柜上的留声机,留声机里的音乐是他叫不出名字的英国古典戏剧里的插曲。

      音乐声很大,足以湮没所有不愉快。

      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自己掌握命运?

      为什么姐姐因为一句话就要嫁给一个秉性不明的人?

      那么下一个是自己吗?还是至臻?

      家规第三条:儿女婚事全凭父母做主。

      大姐和自己是同胞,他们的母亲早就去世了,姐姐的性格应该也是从小这样磨出来的,最后像现在这样以一副温和隐忍的面容示人。

      婚期定在一个月后,这一场婚礼自然是风风光光。军阀嫁女,王子娶亲。

      铺张豪华一定是羡煞了无数普通百姓。

      送嫁的是张毅卿,但是他真的不想要去那个地方,因为他知道将姐姐送到那里后不知道下次见面时什么时候。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张至臻一定要跟着去,他们拗不过她,只好答应。

      马车停在帅府外,大小姐最后还是掀起帘子看了一眼暮色中的帅府便放下帘子。

      “别了,奉天。”她不知道有什么语气说出这句话。

      一行人走了七天,并没有遇到什么状况。

      停下来喝水的时候,一个被选来领队的有经验的老兵说:“再往前就是大漠了,想起二十年的那场沙暴真是惊险呀。”

      张毅卿猛喝了口水然后丢给沈沐,“沙暴?传说中人在大漠中遇到沙暴没有可以逃生的,这是真的吗?”

      “按理说是对的,不过也有例外,不过现在这个季节沙暴不会出现的,少帅大可放心。”老兵很平静地说。

      经过几天的阳光的洗礼,肤色不像先前那样白得没有血色,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如琥珀般莹亮明媚的光彩,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意味不明的浅笑。

      “大哥,你可是终于笑了。”一身旗装的二小姐靠在湖边的巨石旁看着他们。

      她立即起身,皮靴踩在嫩青色的牧草上,一个口哨就唤来了她的那匹雪白的马驹。

      轻轻地抚摸着马儿额前的梅花印记,靠近马儿的耳边说:“小不点,马上就要到沙漠了,你不要害怕。”

      马儿暗暗地埋在头,细细地咀嚼着青草。

      张至臻再抬头望时,太阳已经慢慢西沉,一抹红云吻过山的额角,只留下一片暧昧不明的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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