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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四十四 珠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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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族女孩儿盯着陈以晖的马双眼放光,抽出随身的短刀,放低身体,准备随时扑上去抢。
经过在周国的见识,陈以晖更加不敢小瞧女人,尤其面前的女孩儿年纪不大,身形却矫健非常,自不是都城那些闺阁女子能比。也忙拉好了架势,以防万一。
女孩儿目光在马和陈以晖之间犹疑,缓缓迈动脚步,希望找到陈以晖的漏洞。陈以晖也不肯放松,后背靠在马上,始终直面女孩儿。
眼看女孩儿耗尽了耐心,口中说了句游族话,挥刀就朝陈以晖冲过来。陈以晖出门的时候没考虑太多,并未配武器在身边,只好扬起马鞭迎战。
千钧一发之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叱:“珠珠,你干什么!”
话音未落,被称作珠珠的异族女孩儿立马收刀藏在背后,此时的她几乎已经冲到陈以晖身前,硬生生止住脚步,甚至像个陈国汉子一般,拍了拍陈以晖的肩膀道:“玩儿。”
待看清来人,陈以晖才确定刚刚制止女孩儿的真的是那位兰儿姑娘。
兰姑娘走了过来,看看陈以晖,又瞧瞧珠珠,转身拍了拍陈以晖身后的马屁股,道:“这是林将军的马。”
她说得极缓慢,眼睛看着珠珠。
珠珠并没有一下子听懂,口中重复着:“林将军,林将军的……”这才似乎恍然,目光中有些惧色,但并不明显,又不甘心,喃喃道:“很好,好马。”
兰姑娘说了句游族话,珠珠脸上的神色由喜转淡,点了点头。
陈以晖好奇地问:“你说了什么?”
兰姑娘说:“我告诉她,老马识途,就算她抓了林飞的马回去,马也会自己跑回野戍来的。”
陈以晖点头。
兰姑娘心直口快,问他道:“你怎么在这里?这里其实已经是游族的地盘了,林飞呢?怎么没跟着你?你不是他外甥吗?”
又听到这个名字,对陈以晖来说已十分陌生,也只有家里的近戚才知道,“林飞”本是林远君原来的名字。
林远君的母亲早故,父亲虽是武将,但一生被文官打压,只想着就带着儿子,在都城里悠闲度日也就算了,没想到边关被文官管理得乱七八糟,老了老了还得跑到边关打游族。
后来林父战死,林远君便从军,离开都城的时候,故皇后的父亲、陈以晖的外祖父,也就是林远君的亲姑父沈老大人给他题了句诗曰:绝尘一骑从远去,家中亲人为君忧。
后来不知怎的,这句诗被人改成“绝尘一骑从远去,从此少年分君忧”,还传到圣帝耳朵里,圣帝十分高兴,赐给林飞“林远君”这个名字。
皇帝赐的名字,做臣子哪敢不从,所以林飞已没什么人叫了,没想到这位兰儿姑娘却知道。
回过神来,陈以晖都没想到自己跑了这么远,讶然地看了看周围,景色并无什么不同,也不见游族的驻地。
兰姑娘似是看出他内心所想,哈哈一笑,道:“游族驻地还得再往北边,他们若是敢把帐篷搭到这里,林飞早就把兵营迁过来了。”
想一想连外甥都敢捉弄的舅父,大概没什么他不敢干的,陈以晖摇了摇头,当真认同兰姑娘说的话。
刚才这些话对珠珠来说过于复杂,她拉着兰姑娘的手臂,看看兰姑娘,又看看陈以晖,问道:“什么?什么?”
陈以晖也问道:“兰姑娘,你又是为什么到这里,她又是谁?”
珠珠看到陈以晖指着自己,可她的陈国话并不流利,听不懂,急得她直抓头发。
兰姑娘拦着珠珠,抓过她的双手道:“我们认识的。”
这句话珠珠似乎听懂了,忙道:“认识的,朋友。”
“朋友?”陈以晖疑惑了,他从来没想过陈国人跟游族能做朋友。
兰姑娘将林远君的马放开,任它去河边喝水,再拉着林以晖和珠珠,找了块朝阳的地方坐下,并对陈以晖解释道:“咱们脚下这块地方,是陈国与游族交汇之处。”
陈以晖点头,这一点他还是清楚的。所谓交汇之处,界限比较模糊,平时没事儿的时候,你可以放羊,我可以跑马,一旦翻脸,战火也将从这里燃起。
兰姑娘指了指远处道:“珠珠的部族跟普通游族不太一样,他们在那边的山坳里安了家,不会轻易离去。”
珠珠很认真地听兰姑娘说话,听到熟悉的字眼会很高兴,会跟着说:“家,我家,那里。”
兰姑娘又道:“我跟珠珠是夏天的时候在这附近结识的,当时我在放羊,走得有些远,她被长毛牛追赶,又陷入猎人挖的陷阱,我把她救上来的。”
珠珠拣了块石头,在地上一下一下地刻上自己的名字,陈国的字,有些歪歪扭扭,但她写的很认真。
兰姑娘道:“游族是没有文字的,她想学陈国话,求我教她,我们便结识了。”
陈国子民与游族来往,要搁旁人,多半会大惊小怪一番,尤其兰姑娘的身份又比较特殊。但陈以晖并没那么想,反而想着,原来游族中也有人向往陈国的语言和文字,不知道这样的游族人多不多?
这么想着,也便这么问了。
兰姑娘却摇头道:“我不知道,也没问过,我不喜欢游族人,我只认得珠珠,并不认得其他人。”
兰姑娘有些紧张,她虽然敢凶林远君,但对这个刚刚到来的年轻人却有忌惮,她并不明白气质这回事,只知道跟他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小心翼翼。
陈以晖毕竟是读过书的,自然比兰姑娘懂得多,字写得好看,讲解得也明白,珠珠很高兴,拉着他问东问西,陈以晖心下已有计较,也想套她一些话,便耐下性子与她交谈。
再说林远君,骑着一匹心高气傲的马驹差点被甩下来,怕走太远马儿扔下他跑掉,于是牵着马回了城,着个小兵去找陈以晖,他自己想想也没别的事,便去了伙房。
一进门刘头就跟他抱怨这碗快不够用了,陈以昂一个人哪干得了这个活儿,林远君便点了头,伙房的人忙去替了陈以昂进来。
林远君没说什么,只道:“跟我走。”
陈以昂也什么都没问,跟着去了。
林远君本来给陈以昂安排的房子,在陈以晖住的那间的身后,隔了一个院子,难怪陈以晖没有及时发现他没回来。
这房子自然不及王府万一,不过好在清净,每天都有小兵打扫,常用器具一应俱全,都城带过来的行李也早就搬了进来。林远君带着转了一圈,然后道:“咱们野戍百姓少,等过阵子找几个丫鬟给你们。”
陈以昂不懂客气,凡是别人给的都照单全收,听着还有丫鬟,便应了一声。
林远君想了想,问道:“给你调个地方吧。”
陈以昂便问:“我哥干嘛呢?”
林远君道:“也没什么事儿,快入冬了,晖儿在帮我誊写兵士们的花名册,准备分发入冬的衣物。”
“哦,”陈以昂道,“那我还是留在伙房吧。”与抄抄写写那种精细事比起来,他宁愿去刷碗。
“嗯嗯,”林远君拍拍陈以昂的肩膀道,“人各有志。”
陈以昂细长的桃花眼眨了眨,问道:“舅,其实你也不喜欢做那些事对不对?”
被一个自己眼里的小孩子戳中心事,林远君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痛快承认道:“对啊,你知道野戍关有多少兵吗?”
陈以昂答:“我不知道啊。”
林远君瞥了他一眼,道:“反正写写画画那种事最烦了。”
这两个从一见面就互相提防算计的人,此刻却仿佛找到共鸣,陈以昂忙应和着:“就是就是。”又道,“舅,兰姑娘真会当我们舅妈么?”
这话问得就比较贴心了,直接将兰姑娘与舅妈等同起来,这话听到林远君耳里是相当地舒心,脸上的神情也荡漾几分。
这么会儿功夫,又听陈以昂问:“她到底哪儿好啊?”
林远君回了神,道:“小孩子家懂什么?”
陈以昂一梗脖子还嘴道:“我家里有媳妇的。”
这事儿林远君早就从陈以晖的家书中得知前因后果,听着陈以昂竟以这个借口堵他有些哭笑不得,便道:“那你喜欢你媳妇么?”
喜欢这个概念陈以昂还不是很明白,便道:“她父亲是翰林,做学问的,她也写的一手好字,而且……”
“停停停,”林远君打断道,“你又不是跟她爹成亲,也不是跟她写的字过日子,单说她这个人。”
陈以昂仰着脖子想了好久,也没想出个所以然,便道:“就那样吧,娶都娶回来了。”
“嘁,”林远君对这个回答相当不齿,道,“你根本不了解她,更谈不上喜欢。你拿什么来跟我比兰儿?我知道你们是觉得兰儿丑,可是我喜欢她,她在我心里不丑,相反的,硬塞给我一个都城中那种女子,我还不稀罕要呢。”
多年之前,林远君刚刚封了将军,正是英气逼人的年纪,又相貌堂堂的,也曾有官员想拉关系嫁闺女的,但是都被林远君拒绝了。
林远君所说的“都城中的女子”并不是指寻常百姓家的孩子,而是那些达官显赫门庭的女子。陈以昂在心里比较了一下兰姑娘跟那些女子,回想起围场那些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还真不适合这边关的日子。
但终究还是不明白,想了半天陈以昂才问:“那,喜欢到底是什么?”
林远君也想了半天,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措辞,便道:“等你有一天,遇到那个人的时候,自然而然就知道喜欢是什么了。那个人会很特别,特别到你无暇去看其他的,跟她比,旁的人跟路边的树、河边的石头没甚区别,她自然成了你眼里最美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