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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花好月圆 ...

  •   我在镜子前细细的审视着自己,镜中的脸依然是无懈可击的,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长的很美很美。我轻轻的拿起化妆棉蘸上化妆水抹去脸上厚厚的浓妆,凑着镜子,看到了自己眼角清晰的细纹,一道又一道。这平时用脂粉掩饰的尴尬,在今晚的灯光中跃然而上,我想起自己已经36岁了。
      慢慢的仔仔细细的洗干净脸上的每一寸肌肤,一种难以的形容的轻松与释放,然后我把挽起的头发的放了下来。到香港后我就把一头直发烫成了无数的卷浪,很年轻的时候我一直都觉得那种烫过的头发俗气而妖娆,所以我执着的保持着我的一头直发,很多年都没有变过。很年轻的时候,对于脑子里突然冒出的这个字眼,我嘴角浮起了一丝苦笑,站起身来,走到衣橱边,打开了,伸手拿出一件真丝的黑色睡袍。很年轻的时候,我的衣橱里挂满了各种颜色的衣服,鹅黄色、桃红色、湖蓝色,甚至翠绿色,唯独没有黑色。
      穿上黑色的睡袍,随意的在客厅里绕了两个圈。咪咪,蹲在地板上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在客厅里踱步。咪咪是我养的一只京巴小狗,我向来就喜欢标新立异,所以我给它起了个猫的名字,它的脾气像极了我,一离开家就生龙活虎,只要是回到了家,就懒懒的趴在地板上,是一动也不愿多动的。但今晚的我有些奇怪,所以咪咪也很好奇,盯着它的眼睛,我已经在绕第三圈了。
      我不知道自己绕了多少圈,只是最后咪咪竟然也不耐烦了,它慢吞吞的站起身,前腿向前伸直,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转身慢慢的向阳台走去。我盯着它从容的背影,停下了自己略有些慌乱的步子。
      香港的秋夜格外的凉爽,我住在高高的七层,洞开的窗户中灌进了一阵阵的海风,带着海水特有的味道弥漫在我的屋子里,我有些颓然得坐在了身后的沙发中。然后我摸到静静的躺在沙发上的手袋,紧紧的攥在手中。
      咪咪在阳台上继续用它好奇的眼神瞅着我,带着点研究的味道。我反复的把玩着手袋的自动搭扣,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在这样重复单调的声响中我深吸了一口气,闭了闭眼,然后再睁开眼,一副豁出去的劲头,抽出了手袋中藏着的一封厚厚的书信。
      今晚我本来是去参加一个宴会的,可是,我穿着黑色的晚装走到公寓门口时却鬼使神差般的打开了多日没开过的信箱,发现了躺在里面的这封厚厚的书信。厚厚的信,应该有好多页。很娟秀的笔迹——叶枫荻收,应该是出自一个女孩子的手。叶枫荻——我在香港的名字,取自我最喜欢的那首白居易的《琵琶行》的第一句:“枫叶荻花秋瑟瑟”。寄件人的地址是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职工宿舍,寄件人姓名是陈彦芳。我认识的人中间并没有一个叫陈彦芳的,也没有当医生的朋友。事实上我所有社会关系在离开重庆的时候都断绝了。可是台湾……,于是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车转身子,重新走进了上行的电梯。
      现在我的手里正捏着这封信,我知道只要撕开一道口子,我所有的疑问都会有答案的,但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正在轻轻的颤抖,仿佛那信就要脱手而出了,心也仿似悬在了半空,空空的找不到半点的着落,就像我无数次从高空的飞机上跳落时还没有拉开降落伞时的感觉。
      我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手里依然是软软的,我知道这种感觉叫做害怕,我很害怕,很害怕,眼前仿佛还有一个依稀的影子——再也没了当年的英武,再也没了当年的锐气,只是一个迟暮的英雄——慢慢的清晰,逐渐的放大。我低下头用牙齿狠狠的扯开了信的封口,也许是用力太大了,信猛地裂开了一个大口子,有个东西掉了出来,咕噜噜的滚了很远,我放下信,蹲在地上寻找那个掉落出来的东西,我慢慢的找着,找的很仔细,心中却希望着这个寻找的过程永远不要结束,但那个东西很快便明白的躺在我的脚下了,映着我屋子里堂皇的灯光,它似乎也格外的明亮,亮的刺了一下我的眼,让我慌不迭的转过头去躲避那过分璀璨的华丽。我再次转过头,是我眼花了,那不过是一枚最普通的金指环,普通得不过就是用金子做成了一个圆环,连半点的修饰也没有,又何来那么刺眼的强光。我轻轻的把它托在掌心,那颗悬着的心慢慢的落了下来,然后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无法阻止它不停的坠落,我不知道它要坠落到哪里。我只能半蹲在地上,用一只手捏着那枚指环在眼前慢慢的转动,望向指环中间的那个空空的小洞,好像我的心就是要掉在那个小洞里,我便在这里守着,等着把它抓回去放回到我的胸膛。我的眼光终于停在了指环内侧的某一处,很清晰的小小的两个字——“雨萍”,用的是隶书,旁边还有一排更小的字,我要仔细的端详才能确定,那是“民国二十七年十月”。

      “江雨萍,你的信,南京来的。”同学刘燕是专管收发班上信件的,手里正捧着厚厚的一沓信,抽出其中的一封放到我面前。
      我看了一眼信封,苍劲有力的字体,随手就把它丢在了床上。
      “江雨萍,你快点。”楼下有人喊我,是我们剧社的同学,今天是我们的新戏《花好月圆》正式在学校公演。
      “来了。”我赶紧跑下楼。
      《花好月圆》是我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出戏,民国二十三年的北平到处弥漫着抗日的情绪,大学里也流行编演一些抗日的短剧和俄国的一些名剧。可我是个喜欢与众不同的人,在演了几出抗日剧后,我和剧团的几位核心人物商量了一下,决定排演这出《花好月圆》。
      《花好月圆》这个故事改编自清代李渔的《风筝误》,京剧也曾演过,还是我妈妈很喜欢的一出戏,我也会哼唱两段。故事很简单,不学无术的公子爱上了才貌双全的小姐,于是让穷酸才子替他向美丽的小姐求爱,然后阴差阳错、机缘巧合。才子配佳人,傻男配丑女,原来一切在冥冥之中早己安排好了。
      演出很顺利也很成功,看惯了沉重的剧目,突然换上的诙谐而浪漫的古代爱情故事,居然真的掀起了一阵高潮。
      庆功会后我回到宿舍,那封信还在我的床上。跟我想的一样,信是大哥写的,无非是说北平形势紧张,我一个女孩子家不该留在这里,应该赶紧回家,并说爸爸很担心我。
      我家在南京是开丝绸行的,隆盛丝绸行在南京颇有名气。爸爸一共娶了三个老婆,我妈妈是他的二房,大妈和三妈都生了一个儿子,倒成全了我这个本来是赔钱货的女儿成了家里的宝贝。我有着充沛的精力和丰富的想象力,而且所有的一切都不愿按照常理来出牌,从小就是个小麻烦。我会爬树、打弹弓、掏鸟窝,男孩子会的一切娱乐活动我都会。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生过病,健壮得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我妈妈的亲生女儿,因为她总是大毛病小毛病不断。
      十五岁那年,我记得为了我穿着家里丝绸行新来的贵重的丝绸做的裙子爬树的事,和爸爸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就提着小皮箱,偷偷的拿了爸爸放在书房抽屉里的20块现大洋,一个人做火车来到北平。
      我在北平有个叔叔,是爸爸的亲弟弟,在北平也是开丝绸行的。在我看来他比爸爸好多了,很通情达理,没有那么老封建,于是我就投奔了他,他看着拎着一个小皮箱风尘仆仆的我都惊呆了。当然后来大哥代表爸爸到了北平来接我回家,可我说什么也不愿回去。于是从那年开始——我记得是民国十九年,我开始了我的北平生活。叔叔把我送进了当时北平很有名的贝满女子中学,那是所教会学校,在那里我学会了钢琴,懂得了淑女的礼仪,也学会了装扮自己。我渐渐的像个女孩了,这是我每年回南京过年时家人对我的评价。爸爸还是不太愿意理我,而我也不愿意开口向他道歉。
      直到我十八岁那年从女子中学毕业考上了北大,爸爸突然到了北平,说要把我接回家去。他已经帮我物色了一户人家,是南京的望族,等我回去就给我办婚事,为了这个我们再次发生大吵。爸爸拂袖而去,我搬进了学校的宿舍。
      很小的时候妈妈说过我是个小美人,后来越大越像个野丫头,慢慢的就忽视了自己长的漂亮这个事实,在女子中学的三年才发现原来自己做起淑女来是那么合适的。可我偏偏选了最古板的历史系,因为我做事向来就随心所欲。进入大学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那么受男孩子的欢迎,一个中文系的男生为我写了一本诗集,一个会画几笔素描的男生偷偷的画了我上课时所有的侧影,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书信,奇奇怪怪的纸条,让我突然有些不能招架。于是有个下午,一个倒霉的男生成了最可怜的牺牲品,我在校园最热闹的路上当着很多人的面撕碎了他偷偷塞给我的纸条,然后扔进了垃圾桶,看着他一阵红一阵白的脸色,我竟然没有多少的负疚感,从此以后,那些讨厌的书信就很少了,我的目的达到了,倒是对那位牺牲者有了很深很深的愧疚,总想找个机会向他说声对不起,可他一看到我就扭头走了,仿佛我是个可怕的妖怪一样。
      那件事情并没有怎么影响我,虽然很多人从此对我嗤之以鼻,说我狂妄、自大、无知、浅薄,徒有其表,不懂尊重别人。我依旧继续我的大学生涯,三年的女中生活已经使我完全变成了一个迷人的女孩,弹着一手美妙的钢琴,用流利的英语在舞台上念着拜伦和雪莱的诗歌,学校的校刊上发表着我的文章,剧团里回荡着我动人的笑声。我唯一加入的学校社团便是剧团,我是个天生的演员,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我认为那是来自我妈妈的遗传。我依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那种走到哪儿都有人认识的人,所以我有很多的朋友。大学生活就是这样的多姿多彩,可我心里面总还有一个缺口,是放什么东西进去都填不满的,我不知道要怎样去安慰自己,于是我把所有剩余的时间都花在了研究三国两晋南北朝和唐宋元明清上面。
      我匆匆的看完信,准备洗漱一下钻进温暖的被窝,突然下面有人大喊:“江雨萍,快下来,有人找。”
      这个时候还有谁找我,应该是有急事吧,我赶紧飞身下楼,着急的时候我还是露出了原来的本性,忘了淑女的那一套行事举止。连蹦带跳的跑到宿舍门口,嘴里还嚷嚷着:“谁找我?谁找我?”
      竟然会是叔叔,他平时从不来学校找我,都是派司机来接我回家吃饭。我隐隐有种不祥的感觉,我的直觉一直都很灵的。
      “小萍,快上车,上车再说。”叔叔的神情确实很紧张,他一把拽住我的衣袖拉着我上了他的小车。司机飞快的发动了汽车,向校门外疾驰而去。
      “怎么了,小叔,我们要去哪儿?”我有些怯生生的问他。
      “小萍,你听我说,我们现在马上去火车站,连夜坐火车回南京。”叔叔顿了一顿,他还没有来得及说下面的话,我的手已经紧紧的攥住了他的衣角,一阵摇晃:“小叔,是谁?”我希望他说出一个我不太关心的人的名字,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有些自私,但是我就是自私的,可他却说出了我最不想听到的答案。
      “是大哥,中风,正在医院抢救。”叔叔回答的很简短,他把手放在我的头上,轻轻的抚摸着,“小萍,别太担心了,情况没那么糟糕。”
      后来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了,只是浑浑噩噩中我被叔叔拖上了火车,然后火车咔嗒咔嗒的发动了,然后我们到南京了,我们家的车接了我和叔叔到了医院,医院好热闹啊,我们家里的人都在,大妈、三妈、大哥、小弟……,然后我看到了爸爸,白色的被单覆盖的身躯,静静的躺在床上。
      我对死亡所有的概念来自于八岁那年,在妈妈病了很久以后的一天爸爸告诉我妈妈死了,妈妈死于肺病,当时是传染性很强的,因此在她染病的后期我已经不能见到她了。当爸爸告诉我妈妈死了的时候,我没有多大的反应,我只是觉得妈妈远离我的生活已经很久了,然后是更为混乱的丧事,爸爸始终没有让我接近妈妈,所以妈妈似乎就这样突然间的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再也找不到。如今我竟然已经记不起妈妈生病后的样子,我脑中所有的印象都是她美丽的容颜。
      这是我再次遭遇的死亡,而躺在那儿的人是我爸爸,我一步一步的走近他。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脸色有些惨白,仿佛蜡像馆的蜡人,我轻轻的碰了一下爸爸覆盖在白色被单下的手,然后我猛然间向后倒退了一大步,因为我碰触到了爸爸僵硬而冰凉的手,而那双手曾经带着那样的温度停留在我的手上。我很害怕,从心底透出的深深的害怕,我不敢再看爸爸一眼,也不敢再碰他一下,我不是怕爸爸变成了鬼,只是怕他怎么能突然的如此僵硬与冰凉,就这样生生的隔绝了我和他所有的通路。于是我开始嚎啕大哭,肆无忌惮的哭声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未曾想过自己会这样的流眼泪,不能控制的,近乎发泄的喊叫:“爸爸、爸爸……”
      我永远的记住了那一天,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八日,这一天发生的一切改变了我的一生。
      第二年的新年很快就来了——民国二十四年,中日矛盾已经到了白日化的程度,日本的侵略野心也是昭然若揭了,自从民国二十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占领东三省以后,一步步向华北进逼。所以中央军事学校竟然破天荒的招起了女学员,应该是在备战了。
      叔叔已经回北平了,而我一直都没回学校去。我本来还打算大学毕业以后去欧洲留学的,可是我突然改变了所有的打算。我让叔叔帮我办了学校的退学手续,我想我不会再回北平了,然后我考上了中央军事学校。
      我慢慢的整理着自己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一件一件放进箱子。
      “小萍,可以进来吗?” 大哥站在门口,轻轻的拿手敲着门。
      “进来吧,干嘛这么客气了。”大哥长的最像爸爸了,而我完全是继承了母亲的。
      “明天就要去学校了吧,到了学校要好好照顾自己,”大哥看着我收行李的手忙个不停,就停下不说了,掏出一支烟点燃了,大哥抽烟的样子像极了爸爸,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大哥注意到了我的眼光,慢悠悠的说:“小萍,你就是倔,爸爸的事和你没关系。”他看我低下了头,不知道怎么说比较合适,就紧接着抽烟。
      “我不是为了这个才离开大学的,”我低低的说:“大哥,我要去找一件让我能够全身心投入去做的事,以往那些都不是的。我留在北平只是为了和爸爸赌气,我要出国也是为了逃得他远远的,逃到他管不到我的地方去,可现在没有这个必要了。”大哥一定不会懂我的想法,他和我不一样,他是爸爸器重的长子,他从没有做过出格的事。他妈妈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礼、胸襟宽阔,能容得下丈夫偏房生的孩子,还待如己出。
      “小萍,如果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是不会干涉你的决定的,我先走了,你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我让司机送你。”看着大哥的背影,我不知道为什么鼻子一酸,很想哭,但眼泪快要冲出眼眶时突然就没了。
      我很快便适应了军校的生活,女学员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战地通讯,当然还要学习擒拿、武术、射击、战地护理等,体能训练尤其艰苦。我却喜欢这种略有些单调、枯燥的生活,把每一天每一分都填得满满的。我们也上军事理论课,蒋委员长的军事理论被当成了最高指示一遍一遍的在课堂上教授,当然我们也学《孙子兵法》、《三十六计》。
      军校的女学员都很爽朗和不拘小节,和男学员都能打成一片的。我们统一的穿着黄绿色的军装,剪着齐耳的短发,我们累了就席地而坐,完全不用考虑坐姿,我们每天都很饿,所以我们狼吞虎咽,甚至比男生吃得还要厉害。
      硝烟的味道越来越重,我们豪情万丈,又带着深深的恐惧和焦虑等待着那场战争的到来,我们的关系特别的好,从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吵架,完全没有女孩子的小性子,因为隐隐中我们的生命被这场战争连在一起,真正的有一种生死与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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