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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实,你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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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明珠早早起床帮何旭准备了早餐,冰箱里东西不多,她发出了一个鸡蛋和一根火腿肠。明珠把鸡蛋煎成半熟,火腿肠切片放在盘里。从妈妈离开以后,何旭几乎没吃过早餐,看到桌上的食物,他竟然隐隐红了眼眶。
那天的晚饭明珠做了杂菜粥,主要是家里没肉,除了大米和几根蔫巴巴的青菜,几乎找不到什么能吃的了。不过她在里面打了蛋花又放了些早上没切完的火腿肠,味道还是很不错。
何旭抽空出去买了个二手地毯回来铺在地上,睡起来竟然也不赖。他本来想再帮明珠买两套衣服,可是钱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饭还是要吃的,只能等下个月发工资再说了。好在明珠手巧,他的T恤衫牛仔裤经她的手一改,立刻变成了潮流女装。如果他回家晚了,明珠就会在客厅里留一盏夜灯。
“喂,最近是不是交女朋友了?”休息的间隙,小李往他身边靠了靠,用胳膊肘撞了撞他乐呵呵地问道。
“哪有?”刚分手。他默默的在后面补了一句。
“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干嘛还藏着掖着的?”小李觉得他没说真话,亦发觉得好奇。
“是真没有!”
“那你身上的衣服怎么天天洗的那么干净,咱们工地上的糙老爷们,哪个不是把衣服仍在盆里过遍水就捞出来,再穿上去还是一股臭味。你以前不也是这幅德行?这几天怎么就转性了,天天一大早过来,就能闻到一股香皂,可别告诉我是你自己洗的,打死我都不信!”
“这个……啊”要不是小李说起,他真没发现,明珠默默为他做了这么多。“是我妹,我妹过来了。”
“干妹妹把?”小李一脸揶揄的笑意。
“臭小子,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干妹妹一大堆啊?是亲妹妹!”见没什么八卦可挖,小李也失去了兴致,大手一挥跑过去开工了。
这里的包工头姓孙,手底下有百八十号人跟着混饭吃,大家都叫他九哥。九哥是本市有名的地头蛇,有点涉黑性质,一般只要有点规模的工程想要顺利开工多少都要关照一下他。有次机缘巧合何旭救了九哥,后来就一直待在九哥工程队跟着混口饭吃,涉黑的事他不想沾,只是打些零工,有时会帮忙核对一下工程量,九哥叮嘱了小工头对他额外关照些,所以他一直不用住工棚,在上工时间上也灵活不少。
以前付新有空时会去出租房看他,每次来都会做好饭等他,那时候他们就像一对小夫妻一样,一边吃饭一边聊聊最近发生的新鲜事,要么就一起看看电视逛逛街。付新很讨厌他身上的汗臭味,只要知道她过来,他一定会换上干净的衣服,把自己打理得清清爽爽。那段日子即使平时工作再苦再累,对他来说都是甘之如饴。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付新的脸上少了笑容,对着他时也越来越沉默,那时候何旭就隐隐的感觉到,他们也许就快走到尽头了。
失恋带给他的伤痛一直都在,他不敢去想,不敢去碰触,因为一碰就会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明珠的年龄看起来不大,这些天他一直盘算着有时间找她聊聊,看看她有没有读书的想法,然后帮她找所学校。她的青春应该是肆意张扬的,应该是在和同龄的孩子打打闹闹嬉嬉笑笑中度过。
“笃、笃、笃”有人敲门,明珠来的这几天家里没来过外人,门刚一打开就挤进一个人来,明眸皓齿一头卷发,十根手指涂了黑色指甲油,腕上带着铆钉皮绳,身上穿件斑马T恤外加一腿破洞的牛仔裤,脚上踩了十多厘米的恨天高,气质张扬,明艳照人。
“咦?小妹妹,你是谁?”
“请问您找哪位?”
她话还没问完,那女人已经风风火火的冲进了门“何旭——何旭——”
何旭迷迷糊糊从地毯上爬了起来。自从明珠住下来以后,他就买了个二手地毯铺在地上,虽说他对明珠没那方面的想法,可是孤男寡女睡在一张床上总归有些不合适。
“何旭,你看我买了火锅料来,今天咱们打火锅吧。”陈艳红举了举手中的袋子道。
“大早上打火锅,你发烧啦?!”何旭揉了揉眼睛道。
“这还早?!”陈艳红扯着嗓子叫了起来:“快十二点了,大少爷!快起来,赶紧的!”说着很自来熟的把袋子拎到厨房摘菜去了。
这两天一个项目刚做完,好不容易有了几天假,何旭第一件事就是回家睡觉,哪想到一睡就睡了隔天中午。
明珠摆好碗筷,陈艳红将香菇、肉丸一股脑倒进锅里,拿漏勺转了两转,转脸朝何旭问道:“哎,这小妹子是你新女朋友啊?”
“别瞎说!”何旭轻叱道。“她是我妹。”说完朝明珠道:“珠珠,她住咱们对门,芳名陈艳红,叫艳红姐。”何旭可恶的加重了艳红两个字,调侃的看着陈艳红。
这名字,还真够特别的!抿了抿嘴正要开口叫人,却被陈艳红打断了:“何旭你个王八蛋,活腻了是吧?告诉你几百次了,老娘英文名叫coco”说完朝明珠道:“小妹子,别学那贱人,叫我coco就好了。”
“好的,艳红姐。”明珠应道。
何旭一口饭差点没笑喷出来,陈艳红当时脸都气绿了。
“这小妹子还真维护你”陈艳红转脸看看何旭说道。然后又对明珠说:“你不知道,我第一次看到何旭的时候,他真是帅的冒泡。你别看他现在跟块黑炭一样,掉在地上找不着,三年前那会儿他绝对是大帅哥一个,上了电视能当明星的料,要是我没有杨成,早就各种倒贴了!”说着朝明珠挤了挤眼又道:“杨成说他那时候可是C大风云人物,连着两年都拿了奖学金,C大土木工程学院诶,你听说过没?在全球都能排上号的!”说完又不甘心的问道:“那可是所有人做梦都想考上的大学,你就为了那么个女人竟然退学了,你说你傻不傻啊?”
“陈艳红,你脑袋抽筋了是吧?我的事不用你管!”何旭微微带了些怒气。
“生气啦?生气好啊……”陈艳红怒极反笑:“我早就说过,那个付新不是什么善茬,明明是个绿茶婊,非装他妈什么白莲花?!被踹了吧?活该!好好大学不上,跑到这里当民工供她上学,你脑袋才是被驴踢了呢!”
“陈艳红,你又比我好到哪儿去?在酒吧驻唱卖笑,转头就把钱拿去供杨成上学,看好了,我的今天说不定就是你的明天呢!”何旭微眯了眼睛,嘴角挂着一抹邪恶的笑。
他在生气,明珠看着他的眼睛,虽然他在笑,可是那笑容里却翻涌着怒气。
“何旭——”陈艳红气急,差点没把桌子掀了。“这饭真他妈没法吃了!”说完她把筷子往桌上一扔,转身就走。
何旭无力的蹲坐在阳台角落,他太了解陈艳红,她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她只是在心疼他,物伤其类,他们实在太像了。
华灯初上,城市的夜晚一片喧嚣,不知道付新现在在做什么呢?她是不是已经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要吗?”明珠大大咧咧往何旭身旁一坐,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何旭随手接过酒瓶,狠狠灌了一口,还觉得不够解气,干脆仰着头,对着瓶嘴一口气灌完,然后随手一扔,酒瓶子咕噜噜滚到了墙边。
“哥、……”
“珠珠,其实新新不像艳红说的那样……”何旭叹息的说。
明珠点了点头,又递了瓶酒过去。
何旭接过酒,又灌了一口,道:“我们两家是邻居,从小就认识,我比她大两岁。我上高三那年,我爸骗我妈做保人,借了一屁股高利贷,然后跟着小三儿跑了……”这段过去太惨痛,他平时几乎不敢去回想,要不是喝了酒,要不是太需要倾诉,也许他会把它们封存在心里一辈子。
“以前,我以为泼油漆这种事只有电视里才有,没想到现实只会更遭,我家门上被泼了红油漆,还有密密麻麻的刀印,连猫眼都被人撬下来了,债主天天上门……最后,我妈承受不住打击,跳楼自杀了。”眼泪从眼里滑落,那段艰难的日子,即使过了这么久,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一样的痛苦,不曾稍减。“那段时间,我天天晚上住桥洞,白天去上学,我总想着上了大学就有地方住了。新新天天从家里带吃的给我,为了我还偷了家里的钱,被她爸打得一周下不来床……”那段不堪的过往,付新是唯一的一抹亮色。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靠着学校的奖学金再加上做兼职的钱勉强读了两年,可是后来新新也考上了大学,她家里不肯出钱让她读书,那时候她说,她可以打工供我上学,可是我舍不得,她那么好,她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所以我退学了。”
“听说大学好像有助学金啊,她为什么不申请助学金呢?”明珠听得很疑惑。
“她不符合条件。她家条件其实不差,只是家里太重男轻女,想留了钱供她弟弟留学。”何旭无奈的笑了笑。
“那你为什么不休学呢?以后还可以继续上学啊。”
何旭摇了摇头,究竟还是个孩子,遂摸了摸她的头发道:“傻丫头,你以为供个学生很容易吗?如果我去上学了,她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赚钱得过得多辛苦?至少我那时候是那么想的。”
“那,你们为什么会分手?”
是啊,为什么会分手呢?真是个好问题。
“再帮我拿瓶酒吧。”何旭扬了扬手里的空酒瓶。
“你知道吗,她最不喜欢逛夜市,说那里充斥着廉价的味道。穿地摊的衣服会被同学嘲笑。后来我都带她去专柜买衣服,一千多的连衣裙,我一个月的工资除了付房租,不吃不喝也只够买那么一件……”何旭长长的叹了口气,虽然那段日子过得很辛苦,可是只要她在他身边,他还是觉得很幸福。“她不喜欢我穿着T恤衫牛仔裤去学校看她,她说看起来就像民工。后来我特地买了件衬衫西裤,可是怎么看都觉得别扭。人家都说,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我呢,穿上西装也还是像个民工……”沉默良久,何旭道:“她说,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明珠,你说我是不是很可笑?就像傻瓜一样。”何旭抬头看着明珠,满面泪痕。长大后他很少哭,尤其是有别人在场的时候。
“你一点也不傻,你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明珠跪起身,把何旭的头拥住怀里,轻轻的抚摸着,像慈祥的母亲又像温柔的情人。何旭感受着她温暖的体温,柔软的胸脯,心里一阵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