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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四 灯笼塔篇(一)】 强行队友 ...

  •   回一 初识篇(四)

      叶霜凌一路按着指示找济世堂,连珩无言地在她身后跟着。
      喜来州地小物不稀,是方圆近百丽里重要的水路枢纽,小地方生意十分热闹,街道两边的商铺一家连着一家,小摊子把道路挤得窄了一半,甚至货仓都形成了产业。叶霜凌的沉默和人来人中买卖的吆喝声格格不入,她不是不喜欢喧嚣闹市中满载的生活气息,这样鼎沸人声会给人一种安全感,只是她不很习惯。
      路走了一半,前面忽然聚起许多人来,叶霜凌只顾着低头看手上的路标,差点被街边告示栏前拥挤的人群撞到,连珩眼疾手快拉了叶霜淩一把,她被带得急急后退两步,亏得扶住一旁的挂面具的柱子才稳住。叶霜凌的目光从地图移到连珩脸上,她歪头皱眉质问他做什么,连珩赶紧松开她的手,摊手耸肩表示无辜,向叶霜凌对面抬抬下巴,解释道:“叶大神医,我要是不拉住你,你就被这位……这位姑娘的马撞到了。”
      叶霜凌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是一位姑娘,正转过身来。叶霜凌瞧她神色略带尴尬,估计也是意识到自己的马差点撞到人,正急步绕过马来走到叶霜凌跟前,双手抱拳低头诚恳道:“对不起姑娘,人多嘈杂,我的马许是惊着了才乱动差点撞到姑娘,姑娘若是哪里不舒服请明示,我愿意赔偿。”
      一番道歉的话说的真诚,叶霜凌浅浅摇摇头,没打算计较。可那姑娘没得到叶霜凌的回话不肯离去,直直的杵在原地却也不做声,一时间场面略显尴尬,连珩挠挠太阳穴,笑着打圆场:“没事没事,你的马没碰到她,我及时拉开她了。”
      这话没让牵马的姑娘安心,她面露愧色,抱拳的手是放下了,垂在身侧,一会儿握拳一会儿松开,很不自在的样子。大概是赶了很久的路,她一身仆仆风尘,浓眉下一双滚圆的杏眼,不安的眨呀眨的,泛白的双唇抿成一条直线。虽将发束在头顶一副女中豪杰的模样,但这样拘谨的神情露了她的底,不擅长处理这些事情。
      姑娘个子颇高,一身墨蓝劲衣半裙,臂处紧紧系的腕带规整,相配的裤子和外衫都是黑色的,略染清尘,脚上一双及膝墨黑马靴,靴上银钉熠熠生辉。领口和裙边的纹饰针脚绵密图样复杂,身上的配饰一带一扣无不精致,甚至她手上攥着缰绳,也是浸过油再用薄皮包好的上等货,如此她手上牵的自然是丰神俊逸的好马,配着上号的马鞍。
      连珩似笑非笑的看着眼前富贵的一人一马,表情若有所思。另一边叶霜凌眼皮微垂,被掩住的目光落在对面姑娘腰间的令牌上,玉石的牌面上刻着一个“沈”字,再扫了一眼她衣服上的图纹和配饰,叶霜凌不动声色的咬咬牙,片刻后,沉着嗓子回了一个:“无碍。”
      且不说叶霜凌的态度如何,有了反应总比僵着一句话不说的好,那姑娘也明显松了一口气,再抱拳,字句清晰的说:“没事就好……那……我告辞了……”然后轻声驱马,准备继续前行,可还没走出去一步,忽然听见方才那个低沉清冷的声音说道:“街道上人多事杂,你还是牵着马走小路罢,回头遇上讹人诈术,骗子见你一个姑娘家衣着不凡,定是要敲你的竹杠的。虽有武艺,但一人在外还是少些是非比较好。”蓝衣姑娘听了,睁大眼睛愣了一刹,回头时候面上露出感谢的笑容,眉眼弯弯倒和她皱眉尴尬的样子判若两人,上前一步谢道:“多谢姑娘不计前嫌还善意相劝,我记住了,前面巷子口我就另择路走,谢谢姑娘。”
      叶霜凌站在面具摊边,看着蓝衣姑娘的身影被来往人群淹没,喃喃自言:“平南沈家……”
      一旁的连珩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在心里也把“平南沈家”念了一遍,这位从不给人好脸色的叶霜凌会嘱咐这个甚至都算不上萍水相逢的姑娘,要说那姑娘有什么特别,也只能是她的身份和来处了。连珩暗叹,相传平南沈家势力不凡,叶姑娘也不是江湖传言那般和什么门派都不亲近,如今的情事看来,她还是十分给这个姑娘面子的,果然江湖传言都是骗人的。

      回过神来,连珩发觉他们此刻正站在喜来州的布告栏面前,人群聚集,来回走都显得十分拥挤,连珩怕再来一个刚才一样的姑娘或者少爷,把这个当路间站着的叶霜凌撞飞,她没练过武,下盘不稳,飞出去也不是不可能,就走到她身边低头问:“瞧够了没,那可是位姑娘,又不是潇洒的公子哥儿,你看这么久在看什么,不是说要找济世堂……”
      “关你什么事情,你又做什么跟着我?”
      连珩无奈,“我不是还欠你钱,我就这么走了?客栈老板不把你轰出去才怪。”
      “……那你把钱给我。”
      “当初的欠条都写好了,哪能你这样出尔反尔——”
      连珩的话没说完就被打断,叶霜凌飞了一个眼刀给他让他闭嘴,她心翼翼的绕过几个人,站在了布告栏面前。
      喜来州的布告栏属于年久失修的公共设施,木头板子已经掉了漆且裂开好几道大缝,上面左一张右一张的贴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大多是泛黄的通缉令,还有一些朝廷的文书和缴纳田地赋税的通知,其中有一张破破烂烂,被其他纸张糊了好几层,大概因前几日的风雨把上面的布告给淋湿吹散了,反倒叫这个不知道贴了多久的求医榜重见天日,榜上字迹还算清晰,“女患二十有一,染毒昏迷三年又五月,求医诊治,凡有好转即付诊金三千两白银,愈付双倍,行草塘灯笼塔。”
      叶霜凌看这求医榜的落款日期,看不清楚月份,但是三年前的榜文了,她有些失落,看来刚刚无意中扫到的“三千两白银”自己大概是挣不到了。
      这时候她听见身后的连珩问同看告示的当地人:“大哥,麻烦问一句,行草塘灯笼塔怎么走。”
      回答的人老实敦厚,粗着嗓音耐心解释:“小哥,我听你说话不是咱喜来州的人,这行草塘可去不得,那地儿在镇子北边二十里的地方,中间和镇子隔着一片林子,你往北边儿去玩儿,到了林子可不能再过去了,那灯笼塔中住着妖怪,每个月十五都会把塔里边儿的灯笼全都点亮,那灯笼,可是人皮做的……你还别说,白日里官兵们去过,但是那儿只是空空的一座塔,里面一尘不染的啥也没有,大家真的怕犯什么忌讳,那是一座古塔,没人敢拆啊,可塔里边儿真的啥也没有,你说不是妖怪是啥?”
      连珩谢过答者,连连点头跟他保证不会去灯笼塔,那人才扛着酒坛子离开,连珩上前一步走到叶霜凌身旁,低声逗她:“不知道这个病人还活着不?不然姑娘兜儿里可就立刻多出三千两,兴许是六千两呢,不过听说那塔里的灯笼是人皮做的,骇人欸。”
      叶霜凌没立刻答话,而是转头把袖子里济世堂的地址拿出来继续寻路,一边走一边淡淡答:“人皮并不适合做成灯笼,定是有人故弄玄虚,而且,就算是妖怪,既然求医不至于把医者也剥皮抽筋吧,诊金还不错,是我喜欢的价钱,若是三年前,我当然会去。”
      连珩在一旁继续提问:“那对比之下济世堂在这个时候请你岂不是很占便宜?”
      叶霜凌被他问烦了,闭眼深呼吸一次,立在原地微微抬头没好气地跟他解释:“你身上的伤口,昨日泡了两回水还过了一次火,不去医馆洗洗伤口换个药,回头你死在我眼前,我倒真的要拔了你的皮做成灯笼送给灯笼塔里的妖怪。”
      连珩听后笑出了声,扶额低头认错,“您说的是,还有,叶姑娘看病的本事一等一,可是认路的本事却是倒数的一等一,济世堂就在前面街口左转第二家,别低头看了,回头再撞翻个什么,跟着我走吧。”
      连珩说完笑着走在前面带路,叶霜凌跟在他身后,因为不会骂人便觉得自己此刻十分词穷,虽是面无表情,目光已经将前面臭嘚瑟的连珩戳得千疮百孔。

      连珩的确嘚瑟,他对这个救过自己命的叶姑娘有些说说不清道不明的的感觉,此时此情无关风月。越是接触,他越明白自己能被她捡到,就是命盘里对自己最大的幸运,人生总是这样,苦心谋划比不过无心插柳。她这个样子,和尘叔描述的样子一般无二,虽然尘叔告诫过自己不要去寻她,但此番遇见,该不是自己的错,是命盘的错。
      命中注定,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这样的感觉,和当初易清在一起时又不一样,但如今回想和易清的相遇也是妥妥的算计,讽刺得可笑。
      于是至此,连珩是定然不会被叶霜凌甩开。
      而经叶霜凌“提示”,他也觉身上的伤口的确不舒服,现在只祈求那个济世堂的大夫本事高一些,不然一旁的叶霜凌大概能三两句话就能砸了人家的招牌,想在人家堂中坐诊就难了。
      半个时辰后,连珩觉得自己的担心果然不是多余的,叶霜凌不善交际的本事在和人家坐堂大夫交谈中发挥到极致,老大夫被气的吹胡子瞪眼,却拿不出话来反驳她,医馆中的病人也从看热闹纷纷转为换大夫,最后老大夫无奈只得留了叶霜凌当坐堂大夫,价钱是一天十两。
      连珩瞧着这场面,厚脸皮的抢当了第一个病人让叶霜凌给她换药,被她狮子大开口的讹诈了不少钱。
      济世堂本该在酉时一刻的时候关门的,但被叶霜凌这么一搅和,折腾到亥时才把最后一位病人送出门,医馆账房数钱数到两眼放光,小心翼翼的从钱箱里拿出十两交给叶霜凌,叶霜凌不言不语的收下,从后门离开济世堂。
      济世堂的后门外是一条胡同,胡同里隔着十几步吹着一盏灯笼,等下叶霜凌的影子被拖得挺长,她锤了锤自己的肩膀,不过一个下午把自己累成这个样子,果然还是早点回神农旧谷才是正经。
      将将走到胡同口,她听到胡同外看不见的黑暗处有人声,下意识的去挑袖子中的药粉,没等撒出去,衣袖带风将她额发扬起,来者闪到了她身后,“还好我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不然你这一下子,我明天又得去照顾你生意了。”
      “你来做什么?我以为你走了。”
      “来接你下工啊,怎么样,体会了一把民间疾苦吧。”
      “正经说话能闪着你的舌头么?”叶霜凌不理他,自顾自的往前走,走出胡同,她停住了,更确切的说,是懵了。
      济世堂的前门和后门处于两条街道,她识路的本事不好,自然要懵。
      片刻之后,叶霜凌转头问连珩,“请问,白云楼怎么走。”语气平静不失礼貌,同时含着一丝让连珩笑出声的尴尬。
      连珩没敢笑得太放肆,灯光下叶霜凌的脸色并不算好看,他见好就收,麻利的走过去当向导。
      许是雨后的关系,月色是真真不错,但叶霜凌并不打算买这个好夜色的帐,一路上对连珩依旧爱答不理,对连珩几句无关紧要的感叹也没有回应,直至白云楼门口,她才冷着脸回了个头,道了一声谢谢,直接上楼了。
      几天的相处,连珩已经习惯了她的套路,耸了耸肩,交了个夜宵。

      次日出了一件大事儿。
      晌午刚过,济世堂的人满为患又填新柴火,一对老夫妻捆着自家儿子挤进济世堂,点名要新来的叶姑娘为之诊治,被困的少年十四五岁模样,头发蓬乱,眼歪口斜,眼珠在眼眶里滴溜溜的乱转,口中念念叨叨,听不清说什么。
      连珩早上把叶霜凌送到济世堂之后就没走远,坐在对面的茶楼听评书,见到医馆内有吵闹声,便赶到济世堂内,刚好撞见叶霜凌在呵斥那对老夫妇:“你们这么绑着他,他会更害怕,他现在是惊吓过度,快松开他!”
      老夫妇被叶霜凌严肃的样子镇住,颤颤巍巍的打开了绳结,那少年眼神忽悠,立刻冲到一个角落躲起来,抱着头,仿佛周围都是妖魔鬼怪。
      连珩趁乱走到叶霜凌身边,轻声问:“你确定他没问题,不会伤人么?”
      “不会的,他只是害怕。”
      叶霜凌转过身,走到药柜边寻了几味药,迅速碾碎,放在棉布中,做成一个小药包。她闻了闻药包确定没问题后,走到少年身边,把药包放在他跟前。
      少年的目光依旧涣散,看不见叶霜凌一样,但闻过药包之后,慢慢的平静了下来,不发抖了,也不晃头晃脑了,眼神虽然还是惊恐的样子,但也渐渐有神了。
      叶霜凌也单膝跪在少年身边,一直等他呼吸平稳了才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叫小霜。”
      叶霜凌话一出口,嘈杂吵闹的医馆瞬间安静了,大家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角落里的二人。叶霜凌身边的连珩更是惊讶,叶霜凌说话的语气温柔到让他疑心自己看错了人。
      过了好一会儿,少年才哆嗦着嘴唇说“王……青……我叫……王青……”
      少年的父母目瞪口呆,面面相觑,相互道:“在家好几天一句话都问不出……”
      叶霜凌见他开口了,又向前挪了半步,“那王青,你肚子饿不饿,小霜给你拿好吃的点心好不好?”
      王青使劲儿摇头,斜着脑袋凑到叶霜凌跟前,说:“不好……不好……不能吃……有鬼的……”
      “哪有鬼,这里没有,你别怕,我叫高手把鬼打跑啦!”
      “那个塔里有……很多很多灯笼……很多很多鬼……”
      “王青别怕,鬼都跑了,你看,这是医馆,很多生病的乡亲,你看看。”
      王青听了叶霜凌的话,真的抬起头望向周围,叶霜凌动作敏捷,在王青抬头的的瞬间,迅速把银针刺入他的勃颈处,王青顺势倒下,那对老夫妻一声惊叫跑过来扶住儿子,发现王青呼吸平稳,像是睡着了,他们不解的望着叶霜凌。
      “我儿他——”
      “他这个疯癫的样子几天了?”
      “两——两天了——”
      “两天都没有休息过是不是,现在他只是睡着了,等他睡够了,休息好了,醒过来,应该会好很多。他惊吓过度,不是疯病,你们不用担心。”
      老夫妻抱着儿子送了一口气,半抱半扶的抬到内堂的诊床上去。一旁的连珩抱着胳膊贱兮兮的凑过来问:“小霜,你怎么知道他不是疯子?”
      叶霜凌回头甩给他一个眼刀,冷道:“不准你叫我小霜。”
      “叶大神医,你怎么知道他不是疯子?”
      “关你什么事儿。”
      周围的病人看没有热闹可看了,便散去做自己的事情了,叶霜凌的诊案前又排起了长队,连珩靠在一旁的柱子上,看着叶霜凌诊治病人,想的是刚才那个唤作王青的少年说过的话。
      灯笼?塔?有些熟悉……
      等叶霜凌瞧完一个病人再抬眼时,连珩已经不在了。

      也不知是不是今天没有麻烦的病患,到了关门的时候,居然没有病人了,叶霜凌感叹自己可以按时吃一顿饭,刚要走,有人三步两步从将要放门板的正门冲进来,坐在叶霜凌对面,讨好的笑道:“叶大神医,给在下换个药呗。”
      叶霜凌一看,连珩头发湿漉漉的,不知道又在哪里淋了个落汤鸡,伤口定然又碰水了。她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你这么喜欢洗伤口,住到水里去好了。”
      连珩继续耍赖,手指敲了敲叶霜凌跟前的诊案,“我有关于灯笼塔的消息,你要不要听?”
      叶霜凌惊讶地望了一眼,停下手中收拾的动作,“灯笼塔?你怎么知道……”
      “你也记下了是不是?那个灯笼塔必有蹊跷,叶大神医要不要去碰碰运气,三千两白银可比在这个小地方闷十日强太多。”
      叶霜凌给王青抓药的时候,的确有留心到他说得这个地方,鬼神之事她从来都不相信的,或者说她不害怕,想来是有人在灯笼塔装神弄鬼,即是如此,那个求医的榜文大概还可试一试。
      叶霜凌接受了连珩的交易,不情不愿的给他换了药,期间连珩死皮赖脸的给她讲自己是如何发现王青的父母是渔民,如何问出王青出事的那天去了哪里,又如何被王青气愤的父亲一鱼竿子怼下了河。
      “你到底说了什么让他父亲那么生气?”
      “啊,我不过提醒他为了儿子求神该去庙里,去街尾算卦的寡妇那儿是没用的。”
      “……”

      换药后连珩提出不如买两匹马,那个行草塘离喜来州并不近,二十里的路程靠脚程还是要走一个多时辰的,叶霜凌随口应了,想着如果自己那一船药还在此次的行动大概更有把握,但如果船还在,自己又冒什么险来趟这淌不知深浅的水……另一边连珩跟马贩子讨价还价,还省了一个马鞍钱,坏笑着把一黑一白两匹马牵过来,到叶霜凌耳边得意道:“回头你买了新船,这两匹马就可以卖了,但是咱们赚了一个马鞍,就算折价卖出去也不算亏。”
      叶霜凌横了他一眼:“怎么,你不是很看不惯我什么都要记账记钱的么?还有,谁跟你咱们。”
      连珩拍拍白马的额头,没跟她斗嘴,反倒是叶霜凌,低头用额发掩盖略略不安的神情,其实……她骑马的技术不怎么样……
      回到白云楼的时候,正是落日前的饭点,客栈一楼的饭堂中人声鼎沸,小二哥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生出八只手来,被左右吆喝得根本顾不上他们做的这一桌子。这一桌临时拼凑的食客也似乎并不着急果腹,叶霜凌托着下巴,侧头望着窗外那棵枝叶茂盛的杨木,连珩摆弄着新衣袖口的线头,偶尔抬一抬眼四顾环视一圈,另一个人,也算是面熟,是之前在集市上遇见的牵马姑娘。
      姑娘名叫司徒蔚,平南沈家的护卫,此次出门,是为沈家办事。
      司徒蔚微微皱眉,有些后悔不该这么冒失的拼桌,也不至于尴尬至斯,不如在外面找个摊子解决了晚饭。
      食客一桌桌来一桌桌去,收账收到手软的掌柜终于注意到墙角床边的一桌客人已经坐了小半个时辰还没人伺候,另外两人暂且不提,正对着帐台坐着的那位眉目含英的女子,服饰穿戴虽然低调不浮,但那料子……在钱眼里几遭沉浮的老板看出了司徒蔚的富贵气,另外两位倒是眼熟,是他们白云楼的客人,但是这么一对比,他们两个更像是那贵气姑娘的随侍和丫头。老板满脸横肉挤作一堆,攒出一个谄媚的笑容,捏着菜牌子走了过去。
      店小二们刚能喘一口缓气,却看见老板亲自去下单,有眼力见的赶紧跟了上去,十几步的功夫,小桌子周围一下子围了四五个人,老板弯下肥呼呼的腰,对司徒蔚谄笑:“大小姐光临小店,想吃点什么呀?照顾不周多有得罪,今日的活鱼是卖没了,可是活鸡还有几只肥的,要不来一只?大小姐是喜欢瓦罐顿着喝汤,还是成块红烧?”司徒蔚被这架势弄得又觉窘迫几分,朝同桌的两位又看了几眼,清了清嗓子:“呃……这……其实是这位姑……”
      话没说完,托腮的叶霜凌终于回过头,从筷子笼里抽了两双筷子出来,一边用桌上的温茶水和一个空茶杯涮筷子上的细灰,一边用没什么语气的声音清楚的说:“这位大小姐今日吃不了鸡肉,你清炖还是红烧她都无福消受,弄一点时令的蔬菜给她清炒来几样就行,别放葱蒜,至于你的肥鸡,要是非杀不可,你不如给我烤一只。别放荤油。”一边说一边把一双涮好的筷子递给司徒蔚。
      语毕,众人都呆了,司徒蔚呆的是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子的这番言语和递筷子举动,众人呆的是没想到这个“丫头”这么目无主子以下犯上。除了连珩,连珩听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自觉地给自己拿了一副筷子。
      司徒蔚对着那双涮干净筷子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被叶霜凌抬眸看了一眼,筷子被放在她跟前的空碗上,司徒蔚觉得自己有些憋闷,自进门第一次认真看叶霜凌,她不是个明眸桃颊的倾城女子,一身青衣也是素得很,衬出的效果只是个清淡的模样瞧这冷清却也舒服,细横的青眉下是淡雅冷色的双眸,面无表情,说出的那一段话似从书本上读出来的一般。
      和之前遇见的样子……没什么不同啊……
      众人呆够了,本以为三人是一起的,遂点头哈腰的拿着菜牌退回去了,几个小二哥还争论着炒哪些素菜能卖得贵一些。
      等他们走远了,司徒蔚才深提了一口气,从座位上站起身,一身劲衣被她干净利落的抱拳动作弄带出空音,女音朗朗:“在下司徒蔚,平南沈家护卫,敢问姑娘芳名,为何……为何……”
      连珩本是百无聊赖的玩儿空碗,听她提到“平南沈家”后停了手,抬头反问:“你果然是姓沈的人,你们二庄主近来可安好?”
      司徒蔚被连珩打岔,才注意到他,轻轻皱眉低声道:“二庄主他很好……公子是……”
      连珩摆摆手,做了一个摊手的姿势冲叶霜凌点点头,笑道:“我?无名小卒,不过听说平南沈庄主是巾帼不让须眉是女中豪杰,二庄主才智双全有勇有谋,才好奇问一问,司徒护卫,你千里迢迢从平南跑到北地的这个小镇子,不是为了和我们……”话说到这里,叶霜凌横了他一眼,连珩赶忙改口:“和叶姑娘与我,拼桌吃一顿饭吧?”
      江湖中姓叶的姑娘不少,可是“叶姑娘”只有一个。
      司徒蔚听了连珩的话,一双眼睁得老大,一时说不出话,从平南到北地的确是千里迢迢,叶霜凌的大名她也没少听说。而她所知众人不知的内情是,江湖上赫赫威名叶姑娘,是神农旧谷的传人,而神农旧谷,自叶霜凌师祖一代就和沈家渊源匪浅,若不是司徒蔚自小由沈庄主沈宜抚养长大,也不能知道这一层关系。
      不怪她一眼就看出自己因水土不服犯了旧疾,不能食发物,肉类暂碰不得。
      叶霜凌手指无意识的敲着桌面,也不看司徒蔚,淡淡道:“师命难违,师父和师祖都和平南沈家颇有渊源,本门也定下了沈氏之求,无不应允的规矩,你虽然不姓沈,看你的腰牌也知道你在沈家庄的地位非凡,算是半个沈家人,既如此,看样子你也是出门办事,有什么事情我能帮得上忙的么?事先说好,前夜我的船被烧了,家当已经喂鱼了,我可是没钱了。”
      连珩被茶水呛了一口。
      司徒蔚本还难信,可是听到叶霜凌“无不应允”的话之后,彻底没了怀疑,沈家和神农旧谷的关系除门中要人不得知,而她出门前,二庄主也提到过,行走江湖遇人要留三分心,不可全心交托,但一人除外,而这人此刻正坐在自己旁边。司徒蔚站起身,抱拳低头向叶霜凌恭敬道:“叶姑娘既如此说,当真有一事相求,若谢姑娘肯出手相助,司徒蔚十分感激,叶姑娘……可曾,听说过,灯笼塔?”
      轻敲桌面的手停了下来,一直没什么表情的叶霜凌流露一丝讶异的神情,抬起头看着凝眉的司徒蔚,重复了最后一个词,轻声反问:“灯笼塔?”
      司徒蔚点点头,然后坐回座位上,压低声音对叶霜淩说:“沈小公子出门……出门游玩,但行至岭东附近就失了联系,庄主十分担心,我一路查询,沈小公子最后一次出现,就是在喜来州码头,公子……素来,素来对山精水怪奇谈怪事十分热衷,我猜想大概听到灯笼塔的传闻,依公子的脾气大概是会去看一看……他的失踪也许和灯笼塔有关。”
      叶霜凌听了略略思考,这件事不仅仅是这个司徒护卫的,更是直接关系到了姓沈的,她定是得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了。一旁抿茶的连珩当然听见了司徒蔚的话,在口中默念了两声沈小公子,无奈摇头,这个小子一定够他头疼的。
      沈小公子,沈庄主沈宜和入赘夫婿穆望亭的独子,穆望亭和沈宜恩爱有加,他对妻子更是宠得很,连唯一的儿子也随了妻姓,使得沈家后继有人。让沈小公子的名号在江湖中为人所知的,是他使的那把烛青剑,这把剑的上一任主人,也是一身传奇的沈氏中人,当年七毒门惨案后销声匿迹,一度被人怀疑身死,还曾有几个冒名顶替的人行走江湖被人识破丢脸丢命。直至沈小公子和烛青剑重出江湖,沈小公子的一招一式具是当年旧人的风采,瞧着青尘剑法后继有人,人们才知他还活着。
      沈小公子,字惜安,名平清,平南晋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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