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我喜欢陌生人社会 他不知道我 ...
第3章我喜欢陌生人社会
我不想去回忆过去,过去的事情没有办法追悔了,做了就是做了,错了也就是错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我还年轻,这个社会也很文明,人们不会关注别人家的小事。
我低估了女人的八卦心,高估了本土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
李玲,她并不是那些无知的农村妇女,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可生活在农村这个大背景之下,她的疑似身为处女的优越感,让她可以毫无顾忌地骂出“破鞋”两个字来。
我原以为告别过去,我就可以放下包袱从容前行。看来,是我太乐观了。
我倒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农村学校的住宿条件十分差,我现在住的这房子据说是90年代初盖的楼房,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房龄了,破败不堪,屋顶发黄,粉刷的大白斑斑驳驳,有一角还露出了生锈的钢筋。
学校宿舍就这条件,你爱住不住。哪怕是这么破烂的房间,也是我费九牛二虎之力,排了两年队,直到一个男老师调走我才得到的。
虽然破败,总比住二楼的好。二楼没有厕所,半夜得走完一百米的走廊又绕上一百米才能去学校的公侧。
最要命的是二楼就是顶楼,没有隔热层,夏天一到,能把住在里面的人蒸成肉干。
住宿条件这么恶劣,人文环境也不好,辛苦带学生排练话剧,写剧本想台词,看着学生一次又一次的练表情语气。
这样努力,获得一等奖,可却招来了疯狗的一顿乱咬。
她年轻,没像我那样犯过错。人生还有很多机遇。
可仔细想想,也没有多少选择机遇的。周一至周五,都住在学校里的人,能有什么机遇?上班改作业下班回单身宿舍连电视都没有得看,只能乱窜门八卦然后洗澡睡觉。
洗澡也是件苦差事,因为水总是很小。小还算是好的,细水长流终究有流满缸的时候,最讨厌的是大多数时候压根就是一滴水都没有,得花钱雇人踩着三轮车将水送来。
这样活着,最大的可能也不过是找一个差不多的人结婚生子罢了。
也不知道她的运气怎么样,难保不会有被人骂破鞋的时候。
我不想知道为何女人偏要为难女人,只是一想到她的薄嘴唇就不寒而栗。
想了很是一阵子,想到她或许会嫁给同样一个农村男老师,然后被男老师欺压得抬不起头,一辈子领着那两千块的工资,然后在灶台前忙得团团转。
我以为这样想我的心情会好一点,可结果心情变得更糟糕了。
这是大部分农村女教师的缩影啊!为何我拿了点奖金,就会被起哄着去唱歌,因为在这平淡的乡村生活里,也就唱唱歌能抒发下心中的那点情怀了。可拿着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的,若不是遇上请客之类的,一般已经成家的老师们哪里会拿闲钱来这样挥霍?
唱歌而已,又不能吃不能穿的,一大家子老小,都指着那点工资过活呢。
我闭上眼睛,仿佛就能看到十年后的自己,不知道嫁给了哪个农村老师,觉得他娶我就是对我的最大恩赐,然后像主人一般指使着我干活,哪怕是油瓶倒了也不会扶一下。
好在我已经决定了,要过不一样的生活。
总不能就这样,背着骂名过一辈子,顶着被鄙视的目光活一辈子。
我的事儿,放到别的地方,哪里算个事呢?
不见天涯上,论坛上,一夜情网站上的那些言论吗?还有微信里的那些各种约炮功能?
可那些离我们的生活明明很近,却又很遥远。
自我安慰了一阵,甩甩长发,把一切不如意都甩掉——至少,要把眼角下的泪痕擦掉。
不擦掉,难道就这样一副被欺负的小媳妇形象去唱歌吗?
我绝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骂我的内容。虽然我的黑历史在学校里没有人不知道,可是,毕竟从来没有人这样当面骂过我。
早知道,不拿这个一等奖还好。李玲虽然向来看我不惯,对我难得有好言好语,不过我本着避而远之的原则,跟她并没有起过太大的冲突。
跟领导睡觉才拿到一等奖?她就是这样认为的吗?
我本想洗洗澡换个衣服然后才出门去唱歌。只有表现如常,才不会引起更多的议论。可最终还是没有去唱歌,而是拿起手机,查了查高铁的班次。
小眼睛说了,我不去也不要紧的,他自会帮我买单。我大红包都给了他了,买单这种事,他自会帮我搞定的吧。
这里的生活氛围让我窒息,我急需换一个环境透一口气。
唱歌不唱歌的,倒不要紧的,我不想去到包厢里,然后看着别人低声议论我的事情。
李玲的声音那么尖锐,当时教学楼里还有不少班级的学生要卸妆的。不用说,知道这件事情的人肯定不少。
好在明天就是元旦。
元旦放假三天,可以去省城,我雀跃起来,爬起来准备换洗衣服、身份证、钱包、手机、钥匙、以及银行卡。
我记性不好,出门经常忘记这几样,所以要先备着,免得明天不是忘记了这个,就是忘记了那个。
元旦假期只有三天啊,可不要将美好的时候浪费在寻找这些小物件上。
晚上睡前我迷迷糊糊想,我怎么没想着在李玲那里将场子找回来?
被人骂了侮辱了,找回场子,不应该是正常的反应吗?
我在被窝里缩了缩脑袋,实在是怕了她了,找回场子,那只能自取其辱,有心无力吧。以后,见了她应该避走五十米,让她想骂也无从骂起。
这一夜梦里尽是两片血色的薄唇,伴随着一个男人的拳头雨点般落在我身上。
第二天起来得很晚,醒来时看到床头的书架,恍然了好一会儿,才真正清醒过来。
谢天谢地,我此时已经脱离了那人的魔爪。
一看已经是艳阳高照,都快十点了。为了赶车,我饭也没吃,洗了脸换上衣服就直奔校门。
深蓝色的A字裙,浅蓝色的白衬衫,今天是淡淡的蓝色。
英文里蓝色表示忧郁。我喜欢蓝色,因为那是天空的颜色,大海的颜色。
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
蓝色代表着任性自由。蓝色是自由的颜色。
我如同出了笼的小鸟一般,转了好几趟车,小镇到县城,然后去县城的高铁站,买了去省城的票,到省城时,已经过去了七八个小时,已是华灯初上了。
虽然疲惫,可大脑却一直没有停止过思考。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喜欢走进陌生人社会,过陌生人生活。
譬如在飞奔的动车上,对面坐着的就是陌生人,他不知道我有过哪些经历,也不关心我是否受过情伤,更加不会八卦我是不是破鞋。
不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议论或叹息的焦点,我会活得更自在些。
可人生没有那样自由,当我从师范大学毕业,选择了女教师这个职业,选择了稳定的体制内生活时,我就没有了选择的余地。
住的还是集体宿舍,一幢长长的宿舍楼后面一排低矮的瓦房便是厨房。厨房与厨房之间的走道是相通的,隔壁同事晚上吃了些什么,吃完饭后夫妻两个说了些什么——都是开放式的,避无可避,躲无可躲。
我向往大城市那种坐公交回家,一车子乘客都是冷漠的陌生人的生活。回到小区乘坐电梯,电梯里的即使是同一层的邻居,也还是陌生人。
不管我是再三离婚的二手大妈,还是年过三十不嫁的剩斗士,哪怕我使我每天挽着不同男人的手臂回家,陌生人最多暗暗嘀咕,依然只会是面无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漠。
大城市——我喜爱乡村田野的宁静甜美,可大城市更适合女人独居。
如今我来到了大城市——省城,好大好大,大到不可能有人认识我,大到每处一地都身处于陌生人社会。
我下了车,抓紧了手里的包,缩了缩肩膀。
怎么会这么冷?
我没有坐公交车,因为一时之间没有想出什么地方可去。自然是吃饭,然后找地方住,然后——然后——然后明天去省城大学看看。
城市跟农村就是不一样,我贪婪地看着满街的车流人群,看着街道两旁挂着喜庆的大红灯笼,路两旁的花树,以及随处可见的“元旦快乐”的标语、“新年打折”之类的广告。
我拿出手机,调出百度地图,然后朝着省城大学的方向前进。
从闹市区到大学城,喧嚣渐渐低下去。世纪大桥上冷清无比,偶尔一两辆汽车风一般地从我身边开过,从远到近,从近到远。
我也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本来挺冷的天,走着走着走到身子发热起来。寒潮来袭,我出门前竟然没有查天气预报,穿的只是夏天常穿的短裙与白衬衫。
忽然雨点落下来,又大又急。我举目四望,路两旁的店面都是紧闭着的,看着就是什么建材公司,什么装饰之类的,都是早早就关门的。
气温是12度,又下着雨,我只觉得很冷,又冷又饿。
我抱紧了手里的包,谁让我出门既不查天气预报,也不带把伞的?昨天晚会时,貌似还是20几度呢,谁知道,才过了一天,隔了几百公里,竟然就是从春到冬的距离。
雨水滴滴地从我脸上流下,我在脸上抹了一把,将流过眼睛的雨水擦掉,只感到肚子更加饿了。
路边一只小狗从花影里蹿出来,叨着一根骨头,它身后一只更小更瘦的狗紧追不舍。我巴巴地盯着那根骨头,看着小狗眨眼间跑进了看不清的雨幕中,忽然觉得我比那小狗还可怜。
小狗起码还有根骨头叼着呢。
我呢,我只顾着赶车走路,一天下来竟然还没有吃过饭。
可怜巴巴不如狗。
谁让你非在雨天出门呢?元旦就这么过的?奔省城奔啥去的,去大学城看帅哥吗?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我喜欢陌生人社会
下一章
上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打开/关闭本文嗑糖功能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