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京城 ...

  •   到了京城已经几天了,我们一直住在宫外的别馆。来的第一天,我就见到了我阿玛的姑姑,也就是清朝历史上的那个传奇女性——孝庄文皇太后大玉儿。说是皇太后,实际也不过四十开外,再加上天生丽质和后天保养得当,看上去宛如三十多岁的少妇。见到我们倒是亲切的很,也是啊,离开家乡这么多年了,即使身为皇太后也不可能时常见到自己的亲人,如今见着了自然是激动的。但即使如此,还是可以从眉宇间看到摄人的精明,经历了宫中的风风雨雨,在权力的中心还能游刃有余,这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以后一定要小心应付。我第一眼看到太后就在心里下了决定。
      可是就在见过孝庄之后,宫里就没有消息。我那阿玛急了,大老远的把女儿送来,却没了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入宫。几乎所有的人都紧张了起来,怕事情有什么变故。
      只有我一点也不着急。我读过这段历史,顺治和太后正在闹别扭呢。拖了一个月才举行的大婚。而我也巴不得这样,最好这别扭永远闹下去。我对于皇宫虽然好奇,但并不代表对那里的生活向往。勾心斗角本就是我最不喜欢的事情,更何况那个以此为生的皇宫。倒还是科尔沁的大草原来的自在。可现在,唉。不过我还算想得开,船到桥头自然直嘛,更何况我头上还有一个为后的姐姐,要倒霉也不会先到我头上。有句话怎么说的,天塌了有高个儿顶着。
      不过我还是挺替我这个姐姐可惜的。从广阔的大草原到这压抑的紫禁城,没有了一望无际的绿海,从此一辈子被困在这里,在我看来是何等的悲哀,但在她眼里却是无比的荣耀。这或许是古代女子最悲哀的事了吧,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别的不说,就说着顺治皇帝吧。他的爱情故事的知名度可是和唐明皇与杨贵妃的不相上下。都说爱新觉罗家出情种,而我们这位顺治则是有史以来的情种之王。在董鄂妃香消玉殒后,他也追随芳魂而去,此等深情怎么不令后世文人大写特写。但顺治的爱从未在我姐姐身上降临过,这样的婚姻自然是痛苦的。加之如今的皇帝正处于叛逆期,之前太后指定的废后静妃与他的婚姻又不和睦,对于这次婚姻自然是更加的排斥。
      思及此,我不禁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怀疑。真的要到宫里去吗?虽然答应了自己的前世,但皇宫是勾心斗角,杀机四伏的地方。我不喜欢这种生活,为什么要把这份不属于我的责任一肩扛过来呢?但是答应别人的事再反悔又不太好,而且如果逃婚的话只怕会给我这个真心疼爱我的阿玛带来麻烦。这种矛盾的想法使我心情很烦闷。
      不过这倒是个出门的好借口。我以散心为由向阿玛提出了要到街上逛逛,这个念头已经在我脑海里存在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向阿玛提出来。
      说真的,我那阿玛对我的确很好,不但一口答应了我,还让自己的贴身侍卫巴蒙带了几个人保护我。本来是想一个人去的,但这安排也是阿玛的一片好心不好拒绝,就当有人替我拿东西好了,哪个女孩子逛街后不是大包小包的。
      过去自然不比现代,一般的未婚女子是不能随便上街的。即使有十位跟从,阿玛为了我能方便些,嘱咐我换上男装在出门。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女扮男装,想不到会到古代还有这么刺激的事。我兴奋得手几乎有些颤抖,穿上一件白色长衫,外套蓝色马甲,腰束同色系的长腰带,再戴上一顶毡帽。从小小的镜子里看去,我已摇身一变成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公子,感觉还挺不错的。此时我的丫头进了门,见我这副模样,还傻傻得愣了一会儿。我脑子里闪了一丝戏弄的念头,取过折扇在她脸上轻轻一刮,就像电视里演的花花公子一样。这会儿丫头更是傻了眼,我从她身边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哗”的展开折扇轻摇了两下,“公子我出门了。”
      北京城真得很热闹,卖糖葫芦的,杂耍的,捏面人的,卖胭脂水粉的,各种各样的摊子摆自街道的两遍。我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东看看,西看看,不放过眼前的一切,见什么都想买,不一会儿,身后的侍卫手里已经捧了一大堆东西了。不过我还是个好主子,见他们这么辛苦,就领着到茶馆坐了一会儿。看过老舍的文章后,我就对老北京的茶馆特别感兴趣,这次真是幸运,还是三百年前的呢。
      我坐在里面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才休息了不一会儿工夫,竟又想要融入这人群当中。刚抬起脚,身后的巴蒙和几个侍卫也都立刻起了身,我马上伸手制止了他们,“你们就坐在这休息吧,刚才拿这么多东西也累了,我就在门口逛逛,不会走远的。”
      巴蒙一脸犹豫,但仍然坚持要随我同行,没办法,这总比一大群人跟在你后面来的松快。
      我走进了茶馆对面的一家古玩店。在现代学的就是文物鉴定方面的,现在看到了这些古玩字画,还真是亲切不已。
      老板见我一身富贵打扮,就一脸笑意的迎了上来,带着我参观着四周架子上摆放着的物品,边说还边把我往贵的地方带。
      我冷眼打量着这家店铺,不小的门面,老板的胃口也不小。架子上的东西要是放在现代我一定会把他们认定为古董,但如今可是三百年前。老板口中说的唾沫横飞的所谓宋朝瓷器,根本就是明万历年间的仿制品。当我是冤大头啊,居然敢在我面前造假。我冷哼一声,收起了手中的扇子,也是一脸笑意的看着正在大放厥词的老板,这着架子上一把价值一万两号称唐朝唯一一个流传下来的茶壶,道“老板,这玩意儿在那里泡了多久呀?”
      老板一听,脸上“刷”的变了眼色,仍余留谄笑的嘴角明显抽动起来。
      哼,想骗我,功夫还没练到家呢。把明朝的仿制品放在外面也就算了,再怎么说也是前朝的东西,也有这么几十年的历史。但他却将一把新造的茶壶放在茅房里跑到发黄,再拿出来当古董卖,这也太过分了。看来奸商古今相同啊。
      就在我一个转身准备离开店铺时,冷不丁的和后面正要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哎呦”我一下子没站住,不仅向后面栽去,亏得巴蒙在后面一把扶住了我。但与此同时,另一只陌生的手也抓住了我的手腕,把我拽了回来。站稳后,我才看清眼前这个人。
      两道英挺的剑眉下是一双温和的黑眸此时正牢牢地盯着我看,眼睛闪着关切。身穿一件对襟马褂,里面是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脚着鹿皮靴。虽然穿着简单,但却掩不住满身的贵气。“这位公子没事吧?”连声音都是这般令人如沐春风。
      “少爷。”身后巴蒙的声音把我来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我竟看着眼前这个人发了呆,这也太丢脸了吧。回过神来的我急忙道:“没事,没事。”
      他表情释然后微微一笑,走入了店铺。
      而我本来也是准备离开的。但在听到“哥窑”两字后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哥窑是宋代五大名窑之一,明代《格古要论》中有这样的描述:“哥窑纹取冰裂、鳝血为上,梅花片墨纹次之。细碎纹,纹之下也。”但传到后来,烧制的方法逐渐失传,一直到人们用高科技的方法进行研究后,才知道其制作方法。如今在清朝,听到这两个字自然是格外注意,原本要离开的脚步也随着这个男子往里迈。
      只见老板从一个锦盒中拿出了一个花瓶,又开始了他的一番大论。
      我也上前打量这个被老板称为哥窑精品的瓷器。这部看还好,一看我的火气“噌”的冒了上去,不禁怒火中烧。这老板还真是奸到家了,眼前这个花瓶乍看之下的确有“冰裂纹”,看不是内行可能就要被骗了。因为这裂纹根本就是刻意弄上去的,它极不自然。
      我想也没想就上前揭穿了老板的骗局,这种奸商就应该人人的而诛之,“老板,这真是哥窑所产瓷器吗?”
      那老板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回过头来毁他生意,而那个男子则回头差异的看着我:“公子精通瓷器?”
      我谦虚地笑了笑,道:“只是稍有涉猎,精通自然是不敢当。”我指着这个花瓶道,“首先,哥窑器必须具有众所周知的“金丝铁线”、“紫口铁足”。前者是哥窑的与众不同的裂纹,大纹为“铁线”,有的显蓝,大纹中套的小纹为“金丝”,有的不一定显金黄,大纹小纹合称为“面圾破”,它应当是密而不疏,曲而不直;后者是哥窑显露的较为特殊的胎色,但两者往往如鱼与熊掌一样不可兼得。瓷胎满釉器有“紫品”而无铁足。铁足应当是胎质本身的无釉颜色。而这个花瓶的铁足是人为施加的一种黑色釉,其真伪值得怀疑。 其次,哥窑属青瓷系列,釉色为青釉,浓淡不一,釉色多显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色泽。胎质有瓷胎和砂胎两种,少花纹,无年款,釉面不光洁,但有一层如酥油之光,釉质较深浊不清透,釉层厚薄不匀,蘸釉立烧之器,底足之釉最厚。其烧造方法为裹足支钉烧或圈足垫饼烧,后者可明显见到所垫圆饼烧造的痕迹。再次,哥窑的底足也颇为特别,其圈足底边狭窄平整,非宽厚凹凸,足之内墙深长,足之外墙浅短,难以用手指提拿起来。最后,就是所谓“攒珠聚球”。 “攒珠”指的是哥窑器中之釉内气泡细密像颗颗小水珠一样,满布在器物的内壁和外壁或内身和外身上。真正哥窑的釉内气泡不仅仅只是“攒珠”,还显现出一种比“攒珠”稍大一点的“聚球”。球比珠大,也就是说哥窑有大小不同的两种气泡,其排列形式不是间杂错落,而是较为整齐地排列在一起。聚球式的气泡比攒珠的气泡数量要少得多,一般呈圈形排列在器物之内壁,像一个很厚的环。”我把每个地方的问题都上指了出来。
      老板的脸色瞬间煞白,但多年的经营练就了他的精明,“公子如此精通真令在下自愧不如呢。瓷瓶乃在下托人找来的,想不到竟是赝品,若不是公子指点。小人也受骗了。”但即使如此我还是看出了他的颤抖。
      那男子睨了老板一眼,眼睛露出了愤怒的眼光
      我原来以为这老板他惨了,却不想那男子放过了他。
      “做生意讲究的是信用,我想老板不会不知道吧。这次我就放过你,但若让我知道你还有此行为,我想我还有有这个能力让你的店开不下去的”语气依旧温和,但却可以听出里面的警告和所施加的压力,威而不怒。
      “是,是,是,小人再也不敢了,谢郡王饶命。”老板此时正惶恐的在地上磕头如蒜。
      郡王?想不到一进京就遇上了个皇亲国戚。
      “刚才幸的公子相助,岳乐在此谢过。”
      岳乐?安郡王岳乐?妈妈咪呀,运气太好了吧,我没想到遇上了这么个清朝前期的大人物,就好像在现代的街头遇上了明星一样,那个兴奋啊,“郡王言重了,在下也不过是碰巧罢了。”
      “今日你我二人相识也算有缘,不如到我府上一叙。”岳乐虽是满人,但并不像一般的满清贵族都大的字不是一筐,说话还粗鲁至极。相反,在他的身上有一种文人雅士的味道,语气措辞都温文尔雅。
      想不到安郡王请我去做客,我自认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但这回对于岳乐的邀约我异常激动,刚想开口应承下来。一只在我身后站着的巴蒙突然开了口,“少爷,天色不早了。我们也出来太久了,该回去了。”
      我这才意识到,好像时间是有点晚了。在现代,一个女孩子独自去个只见了一次面的男人的家里就不太好,更何况这里是受封建礼教荼毒的古代。巴蒙这么做也出于保护我的职责。我知道我不好反驳,“多谢郡王邀约,在下深感荣幸。但天色已晚,再不回去只怕家父担心,就此别过,他日叮当登门拜访。”
      “即使如此,岳乐也不好勉强。”岳乐果然是个善解人意的好人,见我有为难之处也不勉强。
      我就这样和岳乐作别在老北京的街头。回到别馆后,阿玛见我不似出门之前的闷闷不乐,也就放下心来。
      就这么过了几天,阿玛接到了宫里传出来的消息,我知道皇帝和太后的矛盾最终以皇帝的妥协而告终。这既以为这里我进攻的日子不远了。一想到进宫,我心里又是一阵抗拒,难道自己真要为顺治守一辈子或寡?这也太对不起我的青春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