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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1 “晓卿,你 ...

  •   “晓卿,你确定你要去英国吗?还有三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你能按时赶回来吗?”陈尘坐在床沿上问我。风吹起他身后的白色窗帘,他纤长的睫毛落在脸颊上有微微的阴影。我拾起地上的牛仔裤,一边匆匆套上一边回答他:“当然啦,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他低着头:“可是时间可能会来不及。”
      我失笑,转身拍拍他的头:“放心啦,姐姐我只在那里呆一个月,我们结婚又不大操大办,两个月准备结婚典礼绰绰有余了。再说我也不能不去啊,《tour》杂志社急着要的,签证也办好了,我不写的话下个月我们怎么过?”
      他瞥我,有点不服气:“我再去投简历……”
      “行了尘尘,你什么样子我还不清楚嘛。你不用勉强的,在家里乖乖等我啊,我会很快回来的。”我敷衍性地笑笑,光脚套上匡威的高帮帆布鞋,从门口推出收拾好的行李箱,背上背包,开了门头也不回地对他说一声“我走啦”就关上门下楼。走到楼下,碰见三楼住的张阿姨,看见我她很热情地招呼我:“晓卿,又要出远门去啊?”
      “是的,阿姨好。”我笑着打招呼。
      “啊呀还是你好,你看看我家王雪,天天就会窝在家。哪像你,多出门,多长见识……”眼看着张阿姨要唠叨下去,要赶不上飞机了,我赶忙对她说:“小雪妹妹多文静,哪能像我似的天天在外跑。不说了阿姨,我要迟到了。阿姨再见!”说着我对她抱歉一笑,赶紧拖着行李箱往家属院外跑,在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放好箱子坐上车告诉司机去机场后,我总算松一口气,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景色,我忍不住开始想我和陈尘的事情。
      我俩是在我大二时开始谈恋爱的,那时他是我的学弟也是我的部员,总是略带羞涩地跟在我身后低声叫学姐,有着清秀好看的脸颊和高高瘦瘦的身子,举手投足间有点像张爱玲笔下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的易先生。我就是被他这点吸引住的。他是历史学院的,那双五指修长的手不仅仅会弹钢琴,还会翻动古旧的书页,这些特性综合起来让我开始迷恋他,就像迷恋一本包装独特的书一样。后来我俩谈恋爱时,室友们都反对,说姐弟恋长久不了。但没想到大学三年,研究生三年,工作又两年,我们的感情竟然也有八年了。研究生毕业他留校失败,之后又一直没找到工作,每天也只是呆在家,我俩的生活全靠我写作挣的那点稿费挤挤挨挨地支撑下去。幸好我的写作慢慢走上正轨,我们的生活才慢慢改善。想着这么久,也该安定了,我就跟他提出结婚。他同意了,之后又开始新一轮找工作努力,可惜又失败了。结果我们的关系就变得有些奇怪,他对我说话的口气变得小心翼翼,甚至有些低声下气。他身上那个略带羞涩的会弹钢琴喜欢钻研古籍的少年的影子渐渐褪去,变成了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的现在这个样子。有时候我也会想,是我把他变成这个样子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姑娘,到地方了。”司机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我忙拿出钱包给他钱,然后下车去取我的旅行箱。在走向机场大厅时,我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不管怎么样,和陈尘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没了爱情也有亲情,我不会随便放弃这段感情。从英国回来之后就开始准备结婚吧。是时候安定了。
      经历了一大串繁琐的登机手续后,我坐在位子上,带上眼罩准备小睡一会。说来奇怪,我睡了没多久,却做了一个挺长的乱七八糟的梦,当我醒来时我却忘了具体内容。但这也足够让我心烦意乱,飞机上的套餐也没吃下去几口。下飞机时正是伦敦的下午,刚下过一场雨,出了机场,迎面而来的是新鲜空气和满耳的陌生语言。时差、噩梦和坏的胃口让我有点无精打采。根据之前设计好的路线,我打车去了杂志社定好的酒店。操着略磕巴的英语交涉完房间的事情,我拖着行李箱坐电梯去了房间。一进屋我就瘫倒在床上了,脱了外套,扯了胸罩,扒掉裤子,迷迷糊糊地钻进被子里,几乎是立刻就睡过去了。这一觉就睡到了晚上。等我扯着带一股怪味的乱发坐起来时,发现天已经黑了。想到自己到这里还没去取材却先见周公去了,我有点心虚地下床去冲了个澡,然后擦了擦头发,胡乱套上我的牛仔裤和上衣,决定先去见识一下伦敦的夜生活。
      手里拿着手机查看之前保存的资料,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在周围转转。这里人生地不熟,去太远怕赶不回来,万一再遇到什么坏人……我很惜命的。闲荡着转过了几条街,我一路默记着那些还开着门的伦敦店铺的特点,准备回去记到本子上。转个弯,看见一个名为“evil”的酒吧,好像很热闹的样子。我正好有点口渴,就推门走了进去,想着随便尝尝大英帝国的酒水什么的,喝完就赶快走。里边果然很热闹,高大的男男女女有跳舞的,有坐在角落调情的,还有在吧台上喝酒的。我挤过那些人群到了吧台旁边,有点紧张地开口想点一杯饮料。还没说完,吧台小哥就走了过来。借着昏暗的灯光我看到了他的脸,高挺的鼻梁和深陷的眸子,皮肤白得有点不可思议。他盯着我看一眼,我的脑子就有点晕,多年不见的花痴病有回归的趋势。定一定神,我问他都有什么类型的饮料,他顺手给了我一张酒水单。这张酒水单是仿牛皮纸的样式,非常漂亮的花体字整齐地印在上面,像艺术品一样,我看了看附近好像还有很多这个酒水单,就偷偷把它塞进了怀里,想带回去做个纪念。这时吧台小哥又走回来问我要点什么,我随便报了一个刚刚看到的名字,有点后悔来之前没有好好了解下英国酒吧文化。那个小哥有点诧异地看我一眼,还是走了。我就在那里正襟危坐,像个怕老师的小学生。没多长时间小哥就递给我一杯说不清颜色的饮料,我接过来闻了闻,气味有点怪。喝了一口,味道浑浊不清,还带了说不出的熟悉气味。刚咽下去我的喉咙就烧起来了,再喝几口周围一切就有点模糊。这酒好烈。我趴在桌子上,默默腹诽着,自己真是不慎重的人啊,现在更后悔来时没好好补习酒文化了。
      “嗨。”这时身后有人拍了我一下,我回头,那个人却已经很快地坐到了我旁边,轻轻旋转着一个小小的高脚杯,玻璃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折射出魅惑的光。我稍微凑近一些去看,他转过头来,却带着一副遮住鼻子以上部位的面具,像狂欢节那天的威尼斯人。嘴唇的红色娇艳欲滴,看起来像初绽的玫瑰。脸色是和吧台小哥一样的苍白。鼻梁高挺如俊美雕塑,面具下的瞳孔中映出我半干的头发和傻呵呵的脸。我看着他,摇晃着杯子里剩下的饮料。
      “你不应该点这个。”他拿走我手里的杯子,转身对吧台小哥说了什么,那小哥点点头,没多久就递过来一个高脚杯。他递给我:“这个不含酒精。”
      我接过来,看着他,舌头有点打结:“你,中国人?”
      他微微笑了起来,嘴唇上扬的弧度格外诱人:“不是。”
      我点点头,这才看到他浅色的发丝用发带整齐地束在脑后。可是灯光太浑浊,我辨不清具体颜色。中世纪杀马特,脑子里突然冒出来这个词,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想靠近一点,却一个手抖把手里的饮料洒在了他身上。他也不生气,只是扬着唇笑。
      我又趴回桌子上,感觉这里特别吵,灯光特别暗,人脸都格外模糊。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喝了。这个迷迷糊糊的感觉特别像我大四某次和一群同学去唱K,我喝了两瓶啤酒,结果酒量太差,整个人醉过去了,第二天醒来时发现我和陈尘躺在宾馆房间的床上,枕头和床单都皱得不像样了,床上还有血迹。这小子醒来时清秀的脸红透了,捏着我的手低声说什么晓卿我会对你负责的。我憋了半天问了他一句,你小子做防护措施没他的头垂下去,半晌摇了摇头。我一巴掌扇过去,说算你幸运,姑奶奶这两天是安全期。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无所谓地起来穿衣服。说白了那就是一层膜,反正我和陈尘也在恋爱,这玩意让谁破不是破啊。我穿好衣服就回学校去了。但是从那以后我就远离酒精,聚会什么的都喝果汁了。没想到在这异国他乡居然破戒了。幸亏只喝了几口。我酒品太差,醉了恐怕陈尘的情况还得再发生一次,说起来今天我可不是安全期……就在我胡思乱想时,那个男人轻笑一声,问我:“第一次来英国?”
      我胡乱点点头,把饮料放下,问他:“我刚刚喝的是什么?”
      他带着笑答:“站吧台那个家伙喜欢调制一些奇怪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你喝了什么。”
      我在心里哀叫一声,站起来想说“我要走了”,结果腿一软,往边上一歪就趴在了那个男人背上。在我反应过来之前,一阵轻盈的暗香传进鼻中。接着脸就贴上了他的背部。他的皮肤上的凉意透过布料传递到脸上,让我的脸感觉很舒服。他身上的香气带着优雅和诱惑,背上因紧张而绷紧的肌肉线条我都能感觉到。看习惯了陈尘这个白斩鸡,他特别的男子气息惹得我腿更软了。
      “怎么?醉得走不动了?”他带着调笑的声音传来,我脸腾一下就烧起来了,酒也醒了大半,赶紧撑着他的背站直。这下手直接碰到他的背,那种透过布料的触感让我下意识就推开,结果我一个没站稳就摔在了地上。这次响起的他的笑声格外愉悦。我赶紧站起来,下意识想走出去,结果有一个高大的男子拦在了我面前。我试着绕开,但他身边很快聚拢了一大堆人,眼睛都直勾勾盯着我,似乎泛着红光。我下意识后退两步,忖度着该怎么溜出去。这时那个男子站了起来,快步走到我身前,对那个人用奇怪的语言说了什么。那个人皱着眉看了我一眼,又对他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串话,面具男子便笑了起来,肩膀也放松下来,他一把揽住我对那人说些什么,然后继续搂着我往外走。那些人还真的让开了路,我们很顺利地走出了酒吧。
      夜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让人清爽许多,我抹了把脸,感觉整个人都清爽许多。他轻轻放开手,带笑对我说:“以后不要一个人来酒吧了。”
      “啊,知道了。”我应着,仔细打量他。他半长的头发是金色的,在月光下明明暗暗,整齐地用白丝带束在脑后。他看起来很高,我一个一米七的人站在他面前就像一米五。黑色的长风衣,白色立领衬衫,黑色长靴在夜色中透出一丝神秘。他看着我微一扬嘴唇:“兰斯。我的名字。”
      “我叫叶晓卿。”我下意识地也报了名字,然后赶紧捂住嘴,在心里鄙视自己,没出息,一下就败给美色了,真可恨,这么多年的自控力都喂狗了。
      他笑着转身而去,风衣的下摆曳出优雅的弧线。修长挺拔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街角,我还在发呆。
      这笑容真是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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