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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罕见奇才 ...

  •   郑启风每天被贝丽丝缠着教法术,可惜他已经黔驴技穷了。
      除了郑家的独门秘籍之外,能教的他都教了,可是这学生学习能力实在太强,简直就是学霸级的,让他这个半吊子老师根本招架不住好么。
      “夜老大,赶紧来救救我吧。”拨通了夜欢城的电话,他直接哀嚎。
      “你又闹什么幺蛾子?你刚到W市我就让你过来,你偏要躲在那老鬼的屋子里偷懒,这会儿怎么想起要我救命了?难道老鬼最近没吃的,要吸你血不成?”夜欢城没好气地说。
      最近W市新来了一批血族,医院里贫血症的患者增加了一倍,好在这年月闹减肥节食的女生比较多,所以并没有引起官方的怀疑。
      夜欢城想要郑启风去帮他查,可他胆小如鼠,上次得罪了钟离家叔侄,因为替贝丽丝施加八重守护印消耗的灵力也没有补充回来,所以他哪儿都不敢去,只想躲在兰伽别墅里休养生息。
      要说这W市哪里最安全,他觉得当然是在一只千年纯血的巢穴里最保险了,毕竟那些入侵者都是一两百年的小鬼,无论如何也不敢闯进老鬼的宅子里。
      “夜老大,我在这儿安全得很呢,我郑启风是什么人,但凡有丁点儿危险的味道,我早就逃之夭夭了。”
      郑启风其人,本事不算大,但预估风险的能力却很强,所以每次出去降妖收鬼,从没有出过问题,一旦风声有异,他像兔子似得,溜得比谁都快。
      “既然住得好好儿的,你找我救得什么命?”
      “是这样的……”郑启风吧啦吧啦,把他的学生的种种异常竹筒倒豆子般复述了一遍。
      “好,我过去看看。”夜欢城一听,倒来了兴趣。
      那小女巫他之前见过两次,并没有察觉出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没想到她竟然还有这么大的潜力,他可真是看走眼了。
      当天下午,夜欢城便驱车到了兰伽别墅,兰伽公爵因为上次他找郑启风帮贝丽丝的事,觉得欠了他一个人情,所以也没好意思反对他来。
      珀琉斯倒是心里有些不痛快,主人现在怎么会如此宽容了?竟然容忍一个除妖师进出自己的住处?
      要知道,血族一向都习惯于避世隐居,尤其是他们迪莱森家族,他们是游离于十三大家族之外的第十四个家族,比隐族更隐秘,除了血族的高层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家族的存在。
      更何况他们也从未曾跟其他血族争夺过地盘和食物,一直都隐居在萨摩亚群岛的那个偏僻的山崖上。
      正因为他们不与其他血族纷争,也不与人类打交道,所以他们的家族才能够保持纯血。
      当然,到了兰伽·迪莱森这一辈,家族纯血只剩下他一个了,珀琉斯是他唯一转化的人类,转化他的目的,不过是看上了他谨慎忠诚的性格。
      至于珀琉斯,更加不敢随意去转化人类,在兰伽·迪莱森沉睡之前,怕他一个人太孤独,才允许他转化了一个没落贵族的私生子安德瑞,这个安德瑞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就是擅长经商,正因为有了他,珀琉斯才能做到如今的富可敌国的程度。
      此刻,看着夜欢城大踏步走进兰伽别墅,珀琉斯心里郁闷极了。
      主人这次醒来之后,果然变了太多,以前的他怎么可能容许这些闲杂人随意出入他的府邸呢?
      但是既然主人喜欢上了贝丽丝这个人类女巫,那么以后势必也会慢慢接受其他巫族了吧?
      “夜先生,请!我是兰加博士的管家,我主人这会儿正在休息,贝丽丝小姐在客厅等您呢。”珀琉斯十分客气地替他引路。
      即使心里有再多的怨气,作为一个合格的管家,他也不会失了待客之礼。
      夜欢城手上的戒指又开始隐隐发热,灼痛了他的手指,他心里猛地一紧。
      眼前这位谦恭的管家,分明也是一个亲王级别的人物,看起来那位兰伽博士还真不简单呢,竟然能驱使这样的人物做他的仆从。
      可是他曾经遍查了各大家族的历史,却没有发现十三大家族里有兰伽公爵这样一号人物,这个人的来历真是个不解之谜。
      “夜大哥,我等你好久了!”贝丽丝一见夜欢城就笑着迎了上去。
      虽然他之前曾经专程过来给过她警告,但是上次他还是让郑启风帮了她,加上水依娜的关系,她自然对他也就十分亲热了。
      “夜老大,你来得可真快,果然是重色轻友啊!”郑启风从一旁窜过来,扑过去就想拥抱夜欢城,却被他轻松一侧身躲过,扑了个空。
      “还是那副臭德行,衣角都不愿意让人碰。”郑启风嘟囔了一句,却并没有觉得尴尬。
      “废话真多!”夜欢城冷冷地回了他四个字,郑启风只好缩到一旁做小透明了。
      “听说你想学习法术?”夜欢城直截了当问。
      “是的,我怕钟离叔侄再打我的主义,更怕费尔南多那伙人吸我的血。”贝丽丝老老实实回答。
      “我夜家的法术向来不外传。”夜欢城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啊?那你就不能破个例么?我不是想偷学你家的绝技,只想要学点保命的法术。”贝丽丝失望地垂下头。
      夜欢城对于她的表情观察入微,他能够判断得出,这个小女巫其实心无城府。
      作为一个拥有高级法术的除妖师,他对于人性善恶有着一种特殊的直觉,走进这幢别墅,他并没有感觉到有浓郁的邪恶味道,所以,即使这里住着三只吸血鬼,他也不会害怕。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里没有新鲜人血的味道,这就足以证明,里面的三只食用的都是动物的血液。
      既然人类可以杀鸡宰羊作为食物,那么身为血族,食用动物的鲜血,也无可厚非。
      夜欢城不知道的是,自从珀琉斯得到了贝丽丝的紫苏叶汁的配方,便立刻传真给了他在米国的儿子安德瑞,安德瑞是个发现商机眼睛就会发亮的人,通过几天的试验之后,立刻批量投入了生产,如今已经开始在米国的血族中销售了,米国警方发现,最近人口失踪案急剧下降,却一直没有找到原因。
      郑启风看着贝丽丝一脸失望,忍不住再次窜出来。
      “傻丫头,夜老大说不外传,你可以拜他为师啊!”他大声提醒。
      “要你多嘴!”夜欢城瞪了他一眼,他再次缩回去。
      “郑大哥说得没错,那我就拜你为师好了。”贝丽丝立刻眉开眼笑了。
      她一贯嘴甜,这些日子郑启风教她法术,她想要称呼他老师来着,可郑启风说他教的只是常规法术,不能算她的老师,她就只好称呼他郑大哥了。
      “贝丽丝小姐,你来自欧洲,对于我们夏国人的传统大概不是十分了解。在我们这里,拜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啊?有什么程序么?你说,我跟着做就好了。”贝丽丝睁大眼睛望着他说。
      以前在影视里她也看过夏国人的拜师礼,很复杂的那种,跪下磕头,嘴里还要念念有词的,看起来很麻烦的样子,不过为了活命,再大的麻烦也不是问题啊。
      “首先,师傅看中你的品性资质,愿意收你为徒,其次,你也要了解师傅的品性和能力,愿意拜他为师。
      一旦师徒关系确立,你就必须遵守本门的门规,如有违背,轻则受罚,重则逐出师门,更重的,可能是废除你的法术,或者是取你性命。”
      “啊?这么可怕啊!”贝丽丝一下子风中凌乱了。
      原本是为了保命才拜师的,现在师傅随便动动嘴,就能要了她的命,那她到底是图了什么啊?
      “傻丫头,只要你不违背门规,徒弟有难不光师傅会帮你,整个师门的人都会庇护你啊!”郑启风再一次冒着被夜欢城目光绞杀的风险出言提醒了。
      “噢,原来拜师有这么大的好处啊,那我愿意拜,夜大哥你说该怎么拜,我都听你的。”
      夜欢城被她的纯粹给惹笑了,这丫头幸亏之前是个菜鸟,不然的话,就她这份单纯的心性,被人弄死几百回了。
      “先让我看看你的资质吧。”夜欢城淡淡地说着,伸出手搭在她的手腕上。
      贝丽丝乖乖地任由他捏着自己的手腕,电视上夏国的中医给人看病的时候,都是这样子的,他们称这个叫做“把脉”。
      难道夜欢城还会替人把脉?
      夜欢城并不是在替她把脉,而是在探她的命脉,通过窥探命脉,可以感知她身体里隐藏的灵力。
      这一探之下,夜欢城不由得大惊失色。
      明明表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也感觉不出来,可她的命脉里传递过来的灵气却是强大得惊人,就连他这个三岁就开始修行的夜家嫡传弟子,都自愧不如。
      这样的资质,说万里挑一都是谦虚了,分明就是世间罕见了,怪不得钟离叔侄要绑架她呢。
      按理说这样的奇才,应该立刻如珠如宝地捧回夜氏家族去,好好地保护起来,精心调教,可偏偏她身后那个老鬼身份又是个谜。
      究竟该怎么才好呢?夜欢城一时间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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