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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国 芜歆越来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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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字也是一种学问。有时候,为了显示你认识的字多,可以随便从字典上翻出两个字来凑成名字;有时候,也可以从道听途说不出名的传奇小说里抠出个名字;至于与花鸟鱼石同名,更是风雅地很。
但眼前这个孩子的名字却别具一格的直白:未奴,未国之奴。
“嗯,这个名字有点……”芜歆提议,“不如换个罢,叫未来怎么样,比较有前途。”
“可是,我一直是这么叫的呀,为什么要改呢?”小孩用明亮的大眼睛看着芜歆,“别人都叫我阿奴,很好听呀。”
“阿奴嘛,不应该是女孩子的名字嘛。”芜歆现在觉得,叫未奴远比阿奴容易接受。
“哈哈,”仲昆抓紧机会,爽朗地笑了几声,“这家伙脑子里面刻板的印象太多了,你不要去理她。”
只可惜,未奴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理睬的人确实仲昆自己。
“那么就叫小未好了,好不好啊?”芜歆问道。
“嗯!”小孩努力地点了两下头。苍白的小脸上露出朝霞般的笑容,平添了几分春意。
仲昆看着地上的两具无头尸体,不禁默默惋惜:兄台,来世千万不要再惹女人和小孩了。看到芜歆还在和未奴絮絮叨叨地说话,只好自己动手掩埋了两位苦命的兄台。
“天神姐姐,这里以前是你的宫殿哦。”未奴指着附近的一面断墙,“这就是以前的宫门,我小时候就住在宫殿里。”
“哦,原来小未是名皇子。”芜歆心想:皇室的基因果然不错。
没想到未奴摇了摇头:“皇族的人早就在二十年前的灭魔之战中战死了。他们死了以后,罔国的就不断地来攻击我们,有时候会强我们的国民做奴隶。我出生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多少国民了,我们都一起住在宫殿里,吃着宫里的珍禽异兽过活。”
“小未肯定很辛苦了。”芜歆怜惜地抱着那个瘦弱的身躯。
“没什么,只要我们还活着,就有复国的希望。”未奴稚嫩的脸上显现出与年龄不相称的坚毅与决绝,“当年阿妈给我起这个名字,就是想让我好好地活着。那些人看我自称为奴,就把我留了下来。吃点苦又算什么,总有一天,四国会在我的脚下。”
芜歆看着这个孩子,不知如何接口。虽然仲昆也说过,她是未国的祭司,但她对这个陌生的国度总是没有什么感觉,在她心中,未国根本不曾存在,又如何复国。但被未奴一口一个“天神姐姐”叫着,总不好意思去拒绝那个孩子。
不过,他总是个孩子,日子久了这种事情也就淡忘了罢。于是芜歆也就不再多考虑其他的事情,只想着什么时候到了城里给这细胳膊细腿的孩子好好地吃一顿。
而未奴看着芜歆对复国的事情神色冷淡,心想也许是天神姐姐不便插手人间之事,不过如果以后,自己得了机会,天神姐姐也不会弃而不顾。便放心下来,一心一意地考虑着如何去讨天神姐姐的欢心。
两人热络完毕,仲昆也安葬完两位兄台,便一同上路。仲昆见那小孩死赖着不走,心里不是个滋味。自己处心积虑地得到失散二十年的爱人,尚未度过磨合期,却多了个献媚的小屁孩,哄地芜歆眉开眼笑。偏偏他的那些手段自己又绝无可能去使用。
几经思量,仲昆心下已经有了计较,笑容又爬上了他的嘴角。他恐被芜歆看穿,便不再与二人搭话,自顾自地往前走。
几日,三人来到离国的边境。虽然此处仅为边陲小镇,却颇为繁华。
仲昆领着芜歆和未奴来到一间屋子,此处乃是专给外籍人士染发的发屋。排队后,芜歆发现前面还有十来个人,生意颇好。
离国在四国中国力最强,近百年来都没有战祸,所以有很多他国居民都奔此而来。小小的边境,竟也生动万象。
仲昆见芜歆还要好几柱香的时间才能做完头发,耐不住寂寞便告了个假,去市集游玩几圈。
芜歆闲得无聊,便随意拿起一本供客人观赏的书籍,教未奴认字。繁体字虽然和简体字略有差别,基本倒还相似,不至于丢人。但见那书上粗略介绍了点离国的经济文化法律,芜歆发现离国的科技居然赶得上清末,一阵惊叹。
不久轮到芜歆和未奴。那染发的妇女颇会做生意,不住得说小姐的红发有多靓丽,小弟弟也很可爱。芜歆心道:相当年本姑娘也是商院毕业的,哪轮得到你来推销。
那妇女边干活边罗唆,芜歆也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你们的家里人呢,离国这么好怎么不一起过来呢?”那妇女问道。
未奴终究是小孩子,想起了失去的亲人,脸色立刻黯淡下来。
芜歆心头有气,瞪了那妇女一眼,对方倒也懂得察言观色,不再言语。
等他们做好了头发,芜歆结了账,发现仲昆还在外面疯玩。二人在市集逛了几圈,发现仲昆正在看万花镜。
他看芜歆和未奴找上门来,不禁有点窘。不过他倒没有白活了那么多的岁数,马上把话题转移到万花镜上。
却没想到芜歆三言两语,不冷不热地介绍了万花镜的原理。
“真没想到你变化真大,以前你可是最讨厌科技之类的。”仲昆接了句话。“就是嘛,我又回不到以前了。”芜歆不冷不热地回答。
未奴见状,赶忙说了几句姐姐好了不起,拉着芜歆一起看万花镜。芜歆又笑逐颜开,仲昆心里更不是个滋味。
三人在仲昆的提议下来到了离国沿海的一个城市梁州,仲昆的一个好友——当朝太师梁擎现居此处。
投宿后,仲昆便去见梁擎,说是赚点日后的盘缠。
芜歆和未奴耐不住寂寞,加之对离国上下充满了好奇,便去街上走走。
对于未奴来说,街上到处都是小贩们兜售各种各样新奇的玩意。他到处乱窜,问东问西。一般的家长恐怕是应付不来,但对于芜歆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未奴看到一个简易电话,好奇地问:“有了这个,是不是在哪里都能和姐姐说话。”
那小贩见生意上门,连连点头答应。芜歆见状,苦口婆心地说了一堆声波的传输原理,告诉未奴在当下的生产力状况下是绝无可能的,至少也要等到电被爱迪生发明出来。
那小贩见遇到了行家气馁了不少,芜歆砍了一半价后便把那木头做的“电话”以胜利者的姿态买了下来。
未奴抱着那学名叫传声桶的东西开开心心地走了,却一不小心被一个骑自行车的家伙撞到了。
芜歆冲过去,见未奴只是腿上擦伤了点皮,并不大碍便放心下来,转而看那个骑自行车的家伙。
那人年纪轻轻,不出意外(比如说不老不死什么的)也就二十来岁,态度傲慢,仿佛全天下都是他的,是个纨绔子弟的典型。
通常也就是那些纨绔子弟可以引领科技的发展,成为时尚的先驱。
“臭小子,打扰本公子的雅兴。”
芜歆见周围的群众对此熟视无睹,估量着这名公子估计是高干子弟,不易得罪,便赔了个不是。
那知道那名公子仍然愤愤不平:“我的爱车被你撞坏了怎么办,本公子好不容易从杂耍的那里找到的灵感……”
接下来的几分钟,那名公子就开始絮叨那辆自行车的诞生史。最怪异的是旁边忽然围了一圈围观的群众,不时有人叫好,还有人向公子讨教自行车的使用方法。
芜歆和未奴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挣扎出来,相顾而笑:那名公子不是个恶人,却是个痴人。
虽然未奴腿上的伤并无大碍,但芜歆终究担心破伤风什么的,还是准备带他去一趟医馆。
那医馆也是颇具规模,据说还是国营的,与现代看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芜歆已经颇为适应。最使芜歆啧啧称叹的是那个时代也已经有了开膛剖腹的治疗手段,看来自己在这半古不今的地方的预期寿命可以稍微长点了。
芜歆越来越喜欢离国,刹那之间想到如果可以和仲昆未奴一生一世平平安安地生活在一起也是不错的,忽而又想到,自己如果不是那个老不死的祭司怎么办,未奴长大了以后不知看中那家的姑娘……此刻,未奴正看着这古怪的医馆,小脑子不知又在想些什么。
待芜歆和未奴走进诊室,芜歆才收起了胡思乱想。
后来的事情,她想去想也想不起来了。
她醒来之时,自己正躺在一张桌子上,根据她的常识,那张桌子在现代应该叫做手术台。
一个慈眉善目的紫发老人正在一旁用二锅头消毒刀具。
芜歆赶忙说道:“我没病,你们搞错病人了。”
那老人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小姑娘呀,你也叫为医学献身。以后因为你,我们可以多救活多少人。”
“我不要,我可以选择为艺术献身吗?”芜歆看着老人的手术刀消毒地差不多了,连忙讨饶。
“不行呀,为艺术献身的人早就满了,而且你虽然还算漂亮,但长得也太普通了,还是为医学献身吧。”老人不紧不慢地说。
芜歆觉得现在比吃了黄莲还苦,见用软的不行,便准备用硬的:“如果我有什么事情,你肯定吃不了兜着走,我的男人是你们国家的祭司。”
那老人摇了摇头:“小姑娘说谎就不对了,我们的祭司早在几十年前就不存在了,大王说祭司什么都是骗人的,人类最终还是要靠自己。那祭司要还活着,估计比我年纪还大了。”
芜歆觉得更苦了,很想找个机会把仲昆拖出来抽一顿。“事实,上我男人是个游侠,他会把你大卸八块。”
“小姑娘不要再瞎说了,我们也是看清楚才会动手,你和你的弟弟都是孤儿吧。”
芜歆转念一想,原来做头发的那个女人是在打听哪些流民没有亲人,好用来为离国的科学技术做贡献。霎时,她想换个人来抽一顿。
芜歆心道只好拖延时间了,说不定仲昆那小子用了点神力,过来救自己:“好心的老爷爷,你是准备让我吃最后一顿饭,还是见我弟弟最后一面。”
老头一愣:“吃饱了对解剖不利,见你弟弟也不行,他在别的部门。”
芜歆听见未奴不在解剖部,感到一阵欣慰:“那就好。”借着欣慰之情洒了几滴眼泪,希望赚取点同情分。
那老头果然也留下了两行热泪,只是与芜歆想象中的情况又有点差别:“一点都不好呀,你也就被我弄个三四个时辰,最重要的是你是为了救人而死啊。你的弟弟是被军事部用来研发新的武器,不知要折磨多久啊。”
“生化武器!”芜歆惊恐。
“嗯,这个词真贴切呀,将生物化开的武器,罪过呀罪过,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救一个人,他们确要弄出一口气杀很多人的生化武器。我也要加油啊,小姑娘,全靠你了,我要努力将我的著作面世,争取能就更多的人,我会在感谢名单中写上你的名字的。你放心。”
老人终于拿着手术刀,走到了芜歆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