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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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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大珠告了半天假下山,她有些担心露珠一个人寂寞。
此时许露珠正在院子里择菜,大珠难以置信的僵在了院口,上去就给了露珠一巴掌,忍着泪着急的去收院子里的衣服。
许露珠被打蒙了,看着大珠把秦陌的衣服收走才清醒过来。
“姐。”站在大珠背后,她小声道。
“你心里还有我这个姐吗?”大珠把露珠拉到屋内关紧了门,带着哭腔,“一个还未出嫁的女子,家中挂着男人的衣服,你要别人怎么想你?”
许露珠上前替大珠擦泪:“姐,我们什么也没有。”
“露珠,是姐对不起你,我太自私,夺了你的机会,可你也不该如此报复我。”大珠情绪激动拍打着许露珠的手臂。
贞洁重于性命,伦理纲常是统治阶级巩固统治的手段,也是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尺度。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仅是家中晒衣服这一条,她分分钟都会受人歧视。解释无用,许露珠只能沉默。
门外响起敲门声,秦陌提着山鸡笔直的站在门外。
长姐如母,大珠拭干泪水,盯着秦陌:“秦公子,上次迫于形势,露珠与你一齐离开我并未阻止。听说你常年无处落根、四海为家,想必对于婚嫁之事不太熟悉。我妹妹露珠虽不是大户人家小姐,却也是望得嫁个好人家,经不起无端的流言蜚语,如若公子有意于她应当是先提亲,如此无名无分的来往实在是……”
真诚直接的话有时就像毫无修饰的银针,总能刺得人钻心的疼。
秦陌望向屋内坐立不安的许露珠:“若是我娶她,是否她以后就我保护?”
“若是你娶她,你就得护她一辈子。”
秦陌微笑,斩钉截铁:“好!我会娶她。”
许露珠在屋内吓成了石膏,只有心还在砰砰的跳,最后无奈的摇头,外头那个傻帽,估计以为嫁娶仅仅是一个契约仪式,约定守护,只是陪伴,无关爱恋。事实上婚姻在很大程度上也确实只是个承诺双方责任的仪式,但仪式是用来庆祝和铭记美好的,若是没有爱意,干脆皇天后土滴血发誓,简单方便而且省时省力。
大珠没有料到秦陌会如此真诚坚决,愣是半天说不出话。
许露珠起身打发走秦陌,转身拉住大珠的手关上了门。
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原住民来说,爱情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情,我心仪于你,我会用尽一切你能想到的含蓄的暗示,再大胆一点,我会托人‘明示’,事实上我所明示的内容也不过是对你微有好感,你永远别指望从好姑娘的唇中诱出任何有伤风化的词句,只有风尘女子才会把情爱挂在嘴边。
大珠从来没有想过爱是嫁娶的前提,更别说考虑爱到多深才能成亲。她贫乏的人生经历让她觉得秦陌虽差强人意,但至少今后会对露珠很好,他有力气,可以打猎谋生,实在不行可以去魏庄谋个守卫的职位。自己抽不开身,家中又没个长辈给露珠安排婚事说媒,露珠眼看着年纪大了,若是相处得来,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很多古礼细节完全没有考虑到,大珠的想法看起来毫无经验,可对于幼年丧母与妹妹相依为命的女孩儿来说,比起家中长辈尚在的未出嫁的女子,她这已经是懂得多得多了。生活看起来总是很艰难,富人有富人的潇洒,穷人有穷人的活法。
许露珠的考虑则与大珠南辕北辙,她愿意承担这具身体的责任,但也决不会抛弃灵魂的责任。
大珠离开的第二天,许露珠开始安分守己的织布,秦陌偶尔蹲屋顶陪她,唧唧复唧唧,日子平淡的像村中定时升起,逐渐飘散的炊烟。每天都不留下一丝儿痕迹。
夕阳染透了黄昏,许露珠照例捧着杯茶在院子里发呆。与在三水酒庄尴尬的闲逸截然不同,身后的家让她闲得安心。她悠然自得的哼着小调动脚打拍子,葫芦不知从哪儿飞来稳稳地落在她怀中。
“露珠小美女,带本大爷去扬州嘛!”
“荒都的妖怪不是不能在人间久留吗?你怎么还没走?”
荒都是天下灵气汇聚之地,这个世界的仙人与精怪都不能久离荒都,也只有荒都才有仙妖。
“本大爷当然不会久留,但呆个把年还是没问题的。”
以妖的时间算年,确实不久。“好,去扬州!”许露珠把杯子放下,喜滋滋的拿起葫芦。
“你都不问干什么?”葫芦有些警惕。
“我去玩,随便你干什么。”虽然此扬州非彼扬州,但多少可聊慰乡愁。许露珠扫视院子一圈,小心道:“你可别告诉秦陌,我俩偷偷的去。”她不想总是依赖他。
“露珠啊,你大好人,秦老大都不带我去。”葫芦在露珠怀里兴奋的蹦跶,“放心,本大爷会保护你的!”
许露珠当天晚上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到了曾有一面之缘的水袋,又包了几件衣服。外出的食物要带饱肚子的,大半夜生火和面烙了一堆饼,又去后院挖了几个土豆。早上出门前她把银钱分散藏好,厨房的刀也顺进了包袱里。
许露珠背着连夜赶工的畸形双肩包痛痛快快地上路了,一路上和葫芦优哉游哉有说有笑,反正大路朝天,就她一人。
临近傍晚,她的步伐更加缓慢,东张西望,想着今晚在哪儿落脚。路边盘坐着一个形容枯槁的老和尚,露珠犹豫了一下,上前蹲下递了个饼:“大师。”
老和尚睁开浑浊的双眼,声音苍老却清晰:“阿弥陀佛!”
露珠不信佛,但她虔诚的双手紧和,若问穿越时空有什么东西是没有改变的,大概就是人性和眼前的宗教了吧!神明总能给人强大的心灵力量,就像人们常说的勇气和信念,没有实体,却是精神的脊梁。
露珠准备就在老和尚边上休息一晚,两个人毕竟比一个人安全,尽管那和尚明显比她更无缚鸡之力。
道路两边生着稀疏的杂草,许露珠寻着块空地坐下。她想问问扬州的路线,因为葫芦说它上次去是五十年前,五十年间说不定有其他近道被来往的行人给踏出来了。可是,老和尚除了那一句阿弥陀佛说得清晰可辨,其他的句子露珠愣是一个字也没听清,那一瞬间,她突然无比庆幸自己是架空。【古方言的魅力啊,古无清唇音,没有f的汉语世界叫她如何分辨。】
累了一天,露珠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身上到处都是红点,包那么严实都能过敏,她感叹小姐的身子村姑的命,转而乐观的想,若是路上遇到贼匪什么的,编个传染病也可以吓唬吓唬人。
老和尚已经离开,露珠喝着水咬了几口硬邦邦的饼,掂量掂量水袋,又望了望前方树上结着的只能看不敢吃的果子,视线回到空无一人的漫漫长路,还是得想办法弄个交通工具。
走了四天,露珠终于在第五天的清晨看到了宣城的影子。进了城,深吸一口食物诱人的香味,站在包子摊前,钱还没掏出来,胖胖的包子大婶就塞了两个馒头赶她走,她立刻想到了课本里不吃嗟来之食的逃荒男人,意识到自己一身悲催的装扮,甜甜的说了一声谢谢,然后乐呵呵的咬着免费馒头走开,她不挡着人家做生意就是帮了大忙。
虽然曾经和秦陌一起去荒都经过不少地方,但为了避人耳目他们最多只在村庄落脚,而为了防止她卷钱开溜,银钱的事情一路都是秦陌在管,她以为自己很快会回家也没太关注。现在为了防止被骗,她极尽潇洒的踏进一间较小的客栈,还没酝酿好语言,正在下楼的小二就开口:“客官,城内不日后会有比武招亲,从昨日起无论男女侠士留宿,城内大小客栈都不收银钱。您这是?”
“住两日。对了,扬州离这儿有几日路程?”
“客官这是往扬州去啊!路程不好说,离这儿远着,得看马的脚力,您可以去问问外头街上最大的那家成衣店的苏老板,他每年都会亲自去趟扬州。”
小二把露珠带进房就去准备她吩咐的热水。有人时葫芦一直是一声不吭,看小二下了楼,许露珠关门:“醒着不?”
“醒着呢,你得买匹马。”
“我不会骑马。”
这真是晴天霹雳,葫芦垂头丧气:“回头找秦陌吧。”
“不行,总有其他办法的。”
水备好了,露珠梳洗一番出门,一路问到了锦绣坊,店面很大,里外忙得不可开交。苏老板半个月前就去了扬州,许露珠当然没有见到,她没有消费意愿,人家招呼了她几句便不再管她。
走进店内,露珠名副其实的村姑进城,瞬间眼放精光,成衣并不多,主要都是轻若云雾、柔如晚霞的丝绸轻纱,衣饰头饰别致的摆放着,应有尽有,或精致华美或淡雅清丽,也不失娇俏怜人。逛衣服是女人的天性,无关口袋有钱与否,以前只能看看电脑上的古装美图,现在虽不是纯种汉物,但足以令她心潮澎湃,都是实在的金银珠玉啊,露珠为这种把成堆的真金白银摆给顾客看的气场深深折服,丝毫不顾身旁目光如炬虎背熊腰的看守,反复把簪子小心翼翼的拿起又依依不舍的放下。
“姑娘腰间得葫芦很是别致!”来人一袭天青色素衣,面容清朗。
露珠回神,见是一个丰神俊朗的公子,激动道:“要不我把葫芦给你,你给我买这只簪子?”
青衣公子看向那发簪,摇头笑道:“这买卖可不划算。”
露珠明显感觉腰间葫芦的震动,某妖已处于暴怒边缘。
拿起发簪端详,男子道:“这簪子在下就送与姑娘了。”
“不用不用。多谢公子美意,我刚想起家中还有事,先走了!”露珠连连摇头,疾走至门口。她最怕惹事,天上掉馅饼十有八九是陷阱。
回客栈前,露珠去布店买了两套男装以备不时之需。
“你居然敢卖本大爷!”房门一关葫芦就气势汹汹。
露珠摆摆手,不以为意:“你应该为你很值钱而感到高兴。”
“呜呜!你这个狠心的女人,我要回去找秦老大。”葫芦哭着就往窗户外面蹦。
露珠一把抓住:“你多大了,还哭鼻子。我们是一条船上的,我怎么会为了身外之物把你给卖了呢?用你的脑瓜子好好想想,现在去找秦陌,他一定……我都不敢想。”露珠晓之以理连逼带吓。
“本大爷是葫芦,不需要脑子。”葫芦挣脱了露珠的手,“你拿什么证明你的真心。”
露珠无奈的从包袱里掏出了玉葫芦,上次匆匆离开三水酒庄,东西没来得及还给人家。
“快快快,快绑我腰上。”看到是真宝贝,葫芦喜不自胜。
“这东西我还要还给人家的,你可别磕碎了。”这次可真是下了血本。
“我会保护好它的!”大葫芦一蹦老远,躲在角落温柔的对小葫芦自言自语。
露珠不再理会葫芦大爷,下楼吃了顿饭顺便吩咐小二准备一些干粮,付清了银两她又上街逛了一圈。
租马车就得找马车夫,都是年纪轻轻四肢发达的小伙子,半个老头都找不到。去扬州估计要近半月的时间,一路上都是荒郊野岭,露珠的防人之心让她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和人家的职业道德比耐久性,她宁愿暴走至扬州。
休息了一晚,露珠早早的出了城,出城后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套上了男装,不管容易识破与否,聊胜于无嘛。
此时宣城内已是风声鹤唳,比武招亲的李小姐昨晚被歹人所伤,正昏迷不醒。
李小姐是宣城主的义妹,家住云城,特地跑到宣城比武招亲,其心天地可鉴。如今受了伤,招亲之事自然延后。宣城主为表关心,一句令下,全城搜查。
属下问:“城主,这歹人是男是女?李小姐可有说特征如何?”
城主继续低头雕刻着手中的葫芦:“你只管搜查就是了,无需多问。”突然停下,把葫芦稳稳放好,上面雕着一只栩栩如生的枯叶蝶,“盯紧点,他们杀谁,我就护谁。”
属下恍然大悟:“是!”
桑语,也就是李小姐,正躺在床上养伤,内心焦急难安,她本是想借招亲之事鼓励义兄对自己一诉衷情,谁料眼见日子一天天临近,宣城主竟充耳不闻,还送礼相贺。桑语想可能是义兄过于自尊不愿拉下面子,送礼实是想断了他自己的念头。她以婚嫁相吓也确实不妥,可木已成舟,只能假做受伤以求招亲之事不了了之。
刚才桑语的弟弟来看她,问是否看清歹人模样,她心不在焉的想起丫鬟小桃说义兄最近喜欢把玩葫芦便随口应了句。谁知误打误撞,最近确有一姑娘腰系葫芦进城,还曾与义兄交谈,现在人已匆匆离城。她顺水推舟说歹人身形确像女子,可能是无心嫉妒,不必再追究。
李公子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他压根儿就是一混世魔王,嘴上答应不追究,背地里却是托人重金雇佣杀手追杀。
许露珠正在与坑洼的土路搏斗,完全不知道远处正有一横祸飞来。到了晚上休息,她照常头枕菜刀,拿葫芦当门神。
露珠是被金属刺耳的撞击声吵醒的,两伙黑衣人正在旁边刀光剑影,你一刀我一剑,场面热血沸腾,露珠瞬间被刺激的精神抖擞,摸出菜刀趁乱逃走。平地目标太大,只能往林子里跑。
与在学校气喘吁吁跑八百不同,这次她一溜烟的中间不带停顿的往树林冲。树林深处的树叶积了厚厚一层,露珠脚下一滑,从坡上滚落的瞬间她看到了一闪而过的黑影。
滚得七荤八素,求生的本能让她很快清醒,见到黑衣人靠近,猛地坐起双手紧握菜刀尖叫着闭上眼睛一阵不要命的乱砍,用力过度几乎把菜刀砍向自己。
在感觉到砍中对方的一瞬间,手也被制住了。许露珠的尖叫也哆嗦成了呜咽。就像看惊悚片,前奏的铺垫是一种凌迟的恐怖,这样才能使突然那一吓极具惊吓。死亡的那一下迟迟不来,露珠整个人都抖成了筛子。
头顶幽幽传来沉闷的声音:“你没伤到自己?”
听到熟悉的声线,许露珠下意识的抬头,看到熟悉的脸,整个人松懈下来,又哭又笑:“秦陌,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英雄救美的。”月光印着秦陌白皙手上滴下的红,她赶紧抹泪解释:“不不不,我一开始不知道是你,要不,我帮你包扎一下吧!”
秦陌撕了衣服熟练的开始单手包扎:“我们先在这儿呆一晚再去找小胡子。”
“小胡子?哎呀,我把葫芦给落路边了。”许露珠的眉毛悔成了八字。
终于挨到天亮,露珠焦急的往空地跑去。
“许!露!珠!你居然丢下本大爷一个人逃命!”
看到某只遗落在路边孤零零的葫芦,露珠满心愧疚:“我忘了!”
葫芦气鼓鼓:“本大爷最近不想看到你,把我放你包里去!”虽然被弃很没面子,但要是这村姑逃到半路又折回来拿他才真是傻到家了。两波黑衣人都是杀气腾腾,说不定是在互抢生意要她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