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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来记忆也有残缺 ...

  •   我是什么时候认识岳的,我忘记了,原来时间可以变得那么长,长到所有都变得模糊,成了光和影的混合。虽然我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是喜欢过他的,但是爱情本身却已经慢慢褪色,只有爱过这件事还存在着。
      “你做什么呢?”
      “作业啊,不是这个要下周交吗”?
      我拿过岳的笔记本,“你他妈的上课睡觉呢,国际经济还没讲呢”,又看了看他的作业,“行啊,课后题先做了”。
      岳的嘴巴撇得老高,“他妈的良这家伙耍我”。
      “哼”,我有一页没一页的翻着他的书,“那家伙的话你也信”。只见岳的书几乎被他看完了,整个一本宏观啊,六百多页,学期却才过了一半。
      “良呢”?我想好好教训一下那个小子,不敢找我麻烦就欺负我家岳。
      “干什么,找你哥有事啊”?良晃着头挤进门来,不屑的看着我。我和他从刚刚进学校就没看对眼过,虽然说住一间宿舍,却说话少吵架多。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因为他一见我就说,这小子怎么跟东方不败似的,我当时就把他给掀翻了。妈的。我要真成了东方不败我家岳怎么办!
      我跟良没好气,却也不想吵架,今天天气那么好,我和岳还要好好出去玩玩呢,不想为他坏了气氛。良见我没说话,他倒自己先倒抽了一口气,“你不是快不行了吧,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那也有几句话呢,你怎么一句都不说拉”。妈的我当时就踹翻了一张椅子,头也不回就出去了。听见岳跑过来,我也没回头,鼻孔里冒出一句话,“总有一天我宰了他”。
      和岳去了什么地方倒是忘了,因为那不重要。只要他拉着我走,我就觉得出来一趟值。他不大爱干净,所以他的手总是有没洗干净的墨水,黑黑的却温暖着。我的手出奇的小,和一般的男人根本没办法比,所以岳能很轻松的握起来。这样他就会把他的墨水无意中粘在我的手上,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仿佛他把他的血液粘到我的手上一样。可是他却不知道我的感觉,我从来没告诉他过,这是我的秘密,情人之间也需要秘密。我们走去了很多地方,两个男孩在明媚的阳光下肩并肩的走着,其中的一个握着另一个的手,而那一个则在偷偷的笑着,看着另一个人。
      傍晚了,我们到了一个云吞面的小摊子,岳去买东西,我一个人坐着。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摊子的灯光很微弱。我坐在离云吞摊最远的桌子旁,看人影忙碌在阵阵热气中,他们的身影有些扭曲,热气氤氲着隔离开现实和梦境。我一个人坐在这里,周围呼啸着人声和车流的声音,可是他们都和我无关,现在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我的,岳,他却还没回来。
      一只手抚上了我的脸,我惊的回头,是岳,我一下子抱住了他的腰,只听到他的话,“你的脸好冷”。
      我吃着云吞,左手却抱着他不放。岳看看四周,“回去再疼你”。我仍然不松手。
      他没办法,因为他知道,我喜欢反抗一切,反抗我不喜欢的声音,同样也反抗我喜欢的声音。反抗似乎是一种本能,因为我喜欢的似乎是,让别人不快活。只要看见别人因为我而不快活,我就仿佛十分满足,却不管自己是不是也因此受伤。

      “可是我就是喜欢你啊”,岳吻着我,我们回来了,在我们租的屋子里,我们在疯狂的□□,我因此而受伤,而我们两个人却因此都很快活,岳对我来说,仿佛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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