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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律师职业生涯 不几天,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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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几天,陆月就到了律所上班了。每天职业装,高跟鞋,真的装的有点像律师。但是天然去雕饰,24岁的她在旁人眼里依旧像个不到20岁的小姑娘。王律师身兼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陆月的工作便是听从王律师律师的安排。一些合同需要审核修改的,稍微简单一些的都是交给陆月来看,这是跟之前的工作差不多的。但是在律所却可以更多的接触法律实务中的具体案件了。
陆月接触到的第一案件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委托人是一个中年女人李女士,她在健身房健身完毕去洗澡后,在健身房里摔倒了导致骨折,休养了近三个月。李小姐想要健身房赔偿,但是对方不肯。
王律师让陆月先跟对方接触,看能不能和解。陆月在向李女士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去健身房,结果健身房的负责人说在开会,没时间。陆月等了一会儿之后,只能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希望对方能够联系她。
第二天,健身房与陆月联系,给了陆月他们的代表律师的联系方式,说要是有什么问题直接跟他们律师谈。陆月电话打过去,接听的也是一个中年男人。陆月问好之后,说了自己的想法,表示说李女士在健身房摔伤,按照《侵权责任法》和《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健身房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但是为了更有效率的解决纠纷,希望可以谈一谈,争取和解。
对方律师哈哈一笑,说,“小姐,只怕你自己还没有弄清楚吧。你的当事人不是在健身房摔伤的啊。监控录像显示,你的当事人是走出去了,然后再回来,跟健身房表示腿摔了不能走了。这怎么能表明是在健身房摔断腿的呢?”
陆月当时觉得有些生气,对方似乎在耍赖。于是陆月说,“既然您是这样的态度,那我也觉得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了,我们法庭见吧。”于是对方话还没说完,陆月就挂了电话。一方面觉得很生气,另一方面又觉得很困难。第一步就这么不顺利,后面要怎么做呢?……
第二天,王律师到了律所,陆月正在踌躇着要不要把这个事情跟王律师说。王律师倒是先问起来,“小陆啊,情况怎么样?”
陆月立马接话说,“我正准备要跟您汇报的”,于是陆月把情况跟王律师说了,也表达了自己的羞愤和无措。王律师哈哈笑起来说,“小姑娘,年轻就是年轻啊。那你准备怎么办?”陆月说,“我昨天也想过了,我想对方这个态度,肯定是不愿意跟我们和解了。我就一方面继续准备起诉的证据和材料,另一方面向医生咨询,在这个情况下,是不是摔了之后立马就直接不能走。因为好像有些伤并不是达到这种程度的。这个最好请医生出具一份书面的证明,以防止对方在庭上向我们发难。”
“嗯,不错。就按照你自己想的去做吧。”
接下来,除了其他一些临时性和辅助性工作之外,陆月都在琢磨这个案子。起诉状怎么写,诉讼标的额的如何计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再就是相关的证据,比如李女士的工资标准证明,交通费的发票收集,营养费的法律规定等等。
直到这个时候,陆月才明白,说起来的一个小案子,虽然法律适用并不复杂也无大的争议,但是真正把一个案子解决到具体人民币的元角分还是很繁琐的。即使是法律职业人都觉得不简单,那普通人更加不了解了。
除此之外陆月还要准备一些诉讼的材料,如委托人的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律所的介绍函等。这些都不能出错,不然又要重新跑一趟法院。
王律师吩咐陆月,签了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之后就要求李女士先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陆月想,这也许是为了防止当事人事后不给钱吧,特别是当案件结果不如人意的时候。事前客户当事人当然是什么事情都求着你,听你的话,事后就不一定了。现实中也有不少律师状告客户当事人要求支付律师费的。
立案还算顺利,交了诉讼费,等着排期开庭审理。庭审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
开庭形式采用的是独任审判制,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再就是双方当事人。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之后,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然后原告宣读起诉状,起诉状就是陈述原告在健身房摔伤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求赔偿的金额。被告宣读了答辩状,答辩理由主要是两点,第一因为原告出了健身房之后再回来,无法证明其受伤是在健身房。第二即使是在健身房摔倒,也是原告自己的原因,与健身房无关,故健身房无需承担责任。
双方接下来进行举证和质证。原告这边出示的主要是证明赔偿金额的证据以及一份证人证言。针对对方第一个抗辩理由,陆月就拿出找医生开具的证明,证明并非是当场就完全不能走路。原告是在健身房摔倒,走出健身房之后才觉得摔倒的伤痛严重,再回来与健身房交涉。这也恰好证明了原告并非是一个好讼之人,走上法庭对簿公堂也是迫于无奈。这个点陆月提前就做好了准备。针对第二点,是李女士在律所的咨询意见下找了一个证人,证明当时李小姐确实是在健身房摔倒的,原因是因为地上有水。根据中国的司法现状,证人一般不肯出庭作证的。至于这次证人肯出庭作证,一方面是因为这是事实,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李女士许诺了证人一些好处吧。当然这是陆月的猜测。
根据原告的证据,对方的质证理由是,医生的证明是书面的,并非亲口当面陈述,证据证明力度不强。而另一个证人的证言可信度也值得怀疑。就算是在健身房摔倒,原告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摔倒承担责任。
后面法庭调查和双方辩论的环节基本上也是围绕着这两点来进行的。王律师陪着陆月开庭,都是微微笑着听整个庭审过程。
庭审完毕,法官照例询问是不是愿意调解?
陆月在看了一眼王律师得到示意之后,表示愿意调解。对方也表示愿意调解。但是就调解的具体金额尚没有达成一致。彼此都不想先开价,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底线和底牌。法官说,一个星期后,如果还达不成调解协议,他就准备下判决。
庭审完毕,在回去的路上,陆月问王律师:“师傅,您怎么看今天的开庭情况?”
“你表现挺好的,虽然知道你还是有些紧张。但是第一次已经不错了。”
“那您对这案子怎么看?我们胜诉机会大不大?”
“虽然他们不承认我们的举证,但是民事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讲的不是百分之百的证据力,只是看谁的证据更可信。后面的就等着吧。”王律师微微一笑。
第二天,对方律师就打来电话,问愿不愿意和解,想和解的价格是多少?王律师说,“能和解当然是好。但是具体的金额,我们说了不算,还是要看当事人的意思。这样吧,为了避免这样无效的沟通,你们出一个和解的金额。我们提供给当事人。”对方说赔偿医药费,再给两年的健身卡。王律师说会把这个方案跟当事人沟通。再给他们答复。
李女士来到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这个方案是对方提供的,我觉得比我们预期的要好一些。一方面是因为咱们这边很多费用没法用证据证明,比如您的护理费,交通费,没有正式的发票来证明。另一方面,如果和解,对您个人来说可以节约很多资源,比如时间、精力。如果您不同意,我们等着法院下判决,不过就算法院判的比这个高一些,若对方不同意的话,他们会上诉,我们又要再耗一轮诉讼程序。即使到了二审审结,如果对方不配合执行,咱们要申请强制执行,又要交强制执行的费用。虽然走二审,我们律所可以再挣您一轮律师费,但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不是为了挣钱,是希望顾客可以得到最好的服务,以最合适的方式帮顾客解决纠纷。这样你们满意了,你们才会介绍更多的客户来我们律所。所以我们不会像一些无良的律所只为了赚律师费就不停怂恿你们继续打官司打下去。当然,这是我的意见,还是看您的选择。”
李女士犹犹豫豫地看着陆月。陆月微微一笑说,“李女士,王律师很有经验,一般案件的结果十之八九他都能估计的差不多。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件本身还会有一个责任的分摊。这个也是关键性的问题。虽然我们在法庭上肯定要说应该由健身房负全责,但是实际上,您摔跤了,肯定也有一些自己的因素,比如自己没注意、不小心。一旦法官加入了这个因素在里面,说不定责任就变成五五开了。我们的专业意见是觉得这个可以接受,但是关键还是在于您的选择。如果您不接受,我们肯定会继续尽心尽力帮您走下面的法律程序。如果接受,就像王律师说的,您就可以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李女士在犹豫了一下之后说,“行,那就听你们的吧。谢谢你们能为我考虑。”
送走李小姐,陆月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于是试图问王律师,“师父,接受对方的和解条件真的是帮助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么?我们开庭的情况似乎看上去很好呢。”王律师意味深长的一笑说,“那你为什么要接我的话劝她接受?”
“我……因为我觉得师父这么做一定有您的道理,我相信您。”
“这不就结了。我们只是律师,我们既要为客户争取必要的利益,也要保证纠纷解决的时效性。最重要的是获得客户的信任。小丫头,好好体会吧。”
随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的基础上,法院出具了调解协议书,很快对方履行了赔偿的义务,案子就完结了。
其实起初,陆月认为官司继续打下去,可以帮助李小姐争取更多的利益,对于王律师的做法并不是百分之百赞成。但是随着在这个行业里越久,陆月才逐渐发现,这真的是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情、小案子。很多案件,诉讼时间长达2年以上,甚至更久。所以其实律师真的没有多少时间在这些小案子上浪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而越到最后,无论案件情况怎么发展,时间越久,客户对于律师的满意度就越低。因为律师永远达不到客户所要求的,再加上时间的拖延,客户的不耐心愈加明显。所以那句“客户的信任”真的是现实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