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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年明月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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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在佛山是家大业大,祖上四代打拼下来的家底放在哪儿都是不愁吃穿,何况叶家掌管着桑园的土地,经营拥有几百台织机的棉纱厂,自家的绸缎庄也遍布整个广东,还向外出口精致的提花丝绸锦缎,可谓紧紧把握了纺织命脉。底下佃户向他们租来土地种上桑梓,自家养好蚕虫吐出的丝茧子经过处理也是要卖到叶家厂里纺成棉纱制成丝绸,卖给绸庄再转卖给达官贵人用作穿着。这一套流程走下来,叶家赚的不止一份钱,向政府里缴纳的税银也比一般厂商出的多些。林林总总、三教九流都靠着叶家吃这碗饭,自然叶家在整个广东有极高的威望,想打破这种垄断,想在这行吃一碗饭,不啻于难上青天。
对别人来说难于上青天的事,叶问只要开口,一切便全是他的。甚至连向来温婉可人的永成也想着他,向着他!
在林青山年少懵懂之时这种不公平就已显露端倪。从小寄人篱下住在叶家,表面上他和叶问亲如兄弟,读书习武吃饭就寝都在一起,但林青山清楚自己只是个陪读而已,叶问想学习的时候要他陪着学,叶问想玩的时候要他陪着玩,所有人考虑的只是叶问想学什么不想学什么,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从没有人问过他的意愿,就连他留在这叶家,也是叶问向叶家老爷子要的。
叶问可以不学无术可以自由肆意,但林青山清楚自己不行,自己和他根本不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在十五岁的时候,林青山选择了留洋,去更大更远的地方看看,一去就是六年,没有人知道独身留洋的六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只是每隔一年半载会寄封信来,笔下言辞中用倨傲的口气向叶问这个留在国内陈旧落灰的小家伙讲讲在外的新奇见闻、各国趣事。
等他回国,国内的局势发生了不小的剧变,对他这样接受了西洋教化、掌握了先进知识的人来说是很大的喜讯,某种程度上,林青山就这样走在时代的尖端,把古老腐朽的叶家、把培养他成长的叶家抛却了不知几丈远,然而除了他自己和那些所谓知识,他还是一无所有无所依傍,回到家乡和在异国他乡并没有什么区别,大家还是更看重叶家基业、更臣服于财势权阀。
知识?不过是权利的附庸。
林青山便更不平衡了。夜疯子案件和吴白林的出现对他无异于是个契机,借此大作文章的契机。
从他在政府实业部就任以来见多了叶家资金流通的报账,心里难免打起来小算盘,他远远不满足于借职务之便在叶家打场秋风分一杯羹,他想要的是换个人掌握叶家财富,再用这些财富,换取更大的利益。
而这些利益对他来说近在咫尺……只要他成功的搭上那个女人……就算放弃永成也无妨。
林青山收了收心思,继续手底下口不对心的表白。
‘我梦里的水晶,我已将相衬的时代埋葬在星尘深渊里,现在,它象一把无形的牢笼使我同一切分离。我记得自己以爱你为荣,此刻我在这里,迷失在无边无际的梦魂中。绝望的情绪在不断增长,如果没有你,生命对我来说,只是一块梗在喉咙里阻住叫喊的水晶……’
在最后提笔写收信人的时候,林青山在张永成这个名字和朱珠这个名字间犹豫了一秒,就这样,他那支赛璐珞的金尖派克在信纸上洇了一颗小小的墨渍。
他烦躁的丢下笔,把纸揉成一团。
名叫张永成的女孩儿是他少年时的梦。他和永成年纪相若,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本该顺理成章走在一起,谁知半路杀出个叶问。他原本没把跟在他和永成后头‘青山哥’长‘青山哥’短的毛头小子放在眼里,也就是在他出国那几年让叶问钻了空子,先抢了永成的心。
林青山叹了口气,皱着眉头又把废纸展开,照着上面的话再小心的重新誊录一遍,最后在题头补上写上‘独赠与你,我的爱人’。
他爱的人是张永成,但是这封信却一定、必定不是给永成的。他实在不想在信里具体写哪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即使是虚伪的表白也有一丝真心在,就让他暂且保有这份真心吧。
林青山从抽屉里摸出熏了香的信封,把信放进去的同时塞进了一枝阴干的紫薇花——初夏,紫花为凭叶为媒。
成败就在此一举。
他追求华南区总司令朱佩恩的宝贝女儿已有一个多月的功夫,每隔三天寄一封情书出去,他早已打探清楚那个叫朱珠的女孩儿的秉性,此举算是对症下药,不信她不上钩。
要是得到了叶家的财富,又娶了总司令的女儿,那他就万事不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