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我想我已经腻了。
虽然他是我的男人,那种意义上的男人;但是我从来不指望他的求婚,因为他还是老板,他不炒我鱿鱼已经很好了。
最近他很少来,我能感觉到他似乎对我不太满意。可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没有做到?除了爱情,我什么都做到了。甚至爱情里的激情和性,我做的相当完美。
少的是一颗心吧?
他是个聪明的男人,从来不要女人的心。
所以,我不知道还能给他什么?
如果你不知道老板的要求,离被炒也不远了。
虽然他没有妻子,但是并不缺女人。
我是竞争上岗,自然可以下岗。
男人的要求,永远不可能穷尽。
我已经尽力。
闭上眼,甚至想不起他的模样。
老板和雇员之间,还能要求什么?
如果来生可以选择,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寺庙里的尼姑,看不见男人,也不会爱上男人,更不会爱上了不敢承认……
************ ******************* ************** *********
建安四年,乙卯。
“今年应该是公元199年。”我咬着毛笔头,仔细的推算,“公元25年,刘秀登基,是为建武元年,再往下是建武二年,再往下……”哗啦啦的书页合着夏天的鸣蝉,传到耳朵里别样舒服。
这是典型的穿越,但是我没有见到康熙年间的数字军团,而是来到了建安四年。今年我芳龄十五,大名黄硕,字月英。老爹名叫黄什么彦,老娘人称蔡氏。尊从穿越惯例,大家一致认为我发烧烧糊涂,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娘的闺名叫什么?”眼前的这个女人保养的非常好,肤色白皙,眉目秀雅。就是头发又细又黄。身边的男人相比之下就黑了些,但是眉目间温润的书生气给他加了不少分。
“月英,你又糊涂了。”蔡氏,不,娘亲慈爱的摸摸我的头,很舒服的感觉。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我,对娘这个词没有太深的体会,我喜欢被她抚摸的感觉。
“算了。秋娘,让她休息休息吧。”老头儿,不,老爹站起来,摆出要走的架势。娘也顺从的站了起来。我想她其实不不想走,但是,我那根深蒂固的老板雇员论又冒出了头,为了这个半老徐娘后半生的幸福,还是紧跟老板吧。
我点点头,“孩儿送爹爹娘亲。”再不舍,也只能送到垂花门,看老娘一步三回头,心里有点酸酸的。
虽然这里不是寺庙尼姑庵,可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唯一的异性又是自己的老爹,实在不必担忧爱与不爱的傻问题。
也许下一刻,我又穿走了。
************************** *************** ********************
“小姐。”丫鬟芬华哭哭啼啼的闪进来,“大黄死了。”
啊?
在我穿来之前,这位黄小姐据说是位极腼腆羞涩的人。黄承彦曾经要她出来见一下远方的表叔,没想到随同表叔而来的还有一位小表哥,一见之下,竟然笑着说:“表姐的头发怎么如此之黄,同那西域人仿似!”
原本是笑谈,黄小姐却做上心病,从此不见外人。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黄小姐发黄不见人的事一传十十传百,成了襄阳城的谈资。后来,也不知怎么传的,就变成发黄面黑,皮肤上长满疙瘩了。如此,黄小姐更不愿见人,还一病不起,给我这个将死之人提供了借尸还魂的机会。
大黄是条狗,我见过,是条很可爱的杂种狗。个字很大,憨憨的,除了摇尾巴什么也不会。芬华说,是我从自己家后院捡来的。看她言辞闪烁的模样,八成是她出门的时候捡回来,放进自家后花园的。不然,自己家后花园哪里来的小野狗?
两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了,没必要追究。况且这大黄也的确乖巧,家里不少这一口饭。
“怎么死了?”
“都怪陆大巷。他从后门出去办事忘了关门,大黄自己溜达出去,被人当野狗抓着——呜呜呜!”
韩国的狗肉煲就是从中国的汉朝学去的么?想起那些韩国人还叫嚣着汉字其实学的韩文,中药其实应该叫韩药,甚至有好事者认为中国古代受宠且能干的优秀妇女都是韩国人穿越的,实在无言以对。世人就是奇怪,爷爷使筷子吃饭的时候,孙子还没出生;偏这愣小子会说话了,就开始说筷子的使用方法是他发明的!难道他从小是手抓饭么?!
对大黄的感情实在不深,所以想到专利权问题上了。芬华还啼哭的骂着陆大巷,如果不管,估计到晚饭都不消停,“别哭了,来,擦擦泪。谁告诉你的?”
“陆大巷那个混人!”小丫头愤愤的说。这个陆大巷也挺憨的,做错事还主动承认。我只好继续问:“他怎么说的?”
“他把大黄的皮拿来,说是可以做个狗皮褥子,冬天垫了不冷。我才知道他们把大黄吃了——呜呜呜!”
我的兴趣立刻上来。问题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从狗肉这一物质层面问题上升到男女关系精神层面。“太过分了,他吃了咱们的狗,要了狗皮当褥子,还要你来帮他缝补,简直是欺人太甚。”这叫欲擒故纵,喜听八卦的都会这一招。
小丫头果然脸红了,嚅嗫着道:“不、不是那样的。他、他要送给我的。”
哦!我做心领神会状。平日芬华就常常帮着陆大巷缝补些东西,只是这丫头嘴巴太厉害,看不出陆大巷这个憨人雄心豹子胆,不仅不怕,还上杆子追。若是郎有情妾有意,不失为一桩门当户对的美事。
不过,陆大巷并不是依附黄家的佃农,而是有自己土地的自耕农。只不过农闲的时候帮黄家做做零工。他的木工活不错,很精细。我还亲眼见过他摆弄一个可以自由拆卸的房子,勾椽连架之间,没有任何钉卯。我只在一本什么五千年文明上见过,说什么是鲁班的杰作,还失传了。
新奇之余,我问他:“你怎么不用钉子?”那样更结实,也有效率。
“钉子太贵。”陆大巷的回答非常的陆大巷。铁器在这个时代可是极贵重的战略物资,随随便便弄个钉子做玩具,就像现在小孩子摔橡皮泥愣要镀层黄金一般。
我仔细思考着两人的可能性,小丫头已经顾不上哭了,羞羞答答的说:“要不、要不我退给他。”
我这才注意到她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好像拽着什么东西,想必是那张狗皮了。
“算了,狗死不能复生,你也要节哀顺变。”我想着词安慰她,她对大黄像对儿子一样,儿子被某人剥了皮,岂是一句两句可以劝得了的。
芬华还是哭个不停。看来最重要的不是她的终身,而是替她狗儿子报仇。否则,我别想清净,“哦,对了,都谁吃了咱家大黄?”
“徐庶,崔德平!除了他们还能有谁!”芬华怒气冲冲的说。忘了,这两个人是比较爱吃狗肉。父亲一向喜欢所谓的“俊杰”,说这两人也是万里挑一的人才,常常叫到家里聊天。想必大黄对这二人很熟,根本没有防备。可这二人就比较“狼子野心”,按照我的估计,在他们眼里,大黄就是一锅可望不可即的鲜美狗肉煲!想他们总论天下的时候,又要惦记我们家大黄,也很辛苦。
“那——,要不下次他们来的时候,你在茶里下点药?”我想想,出了个馊主意。
“小姐!”小丫头还比较冷静,没采纳我的意见。
“那怎么办?”我根本懒得想法子,手一摊,随他去吧。
“我要让大黄咬他们!”小丫头恶狠狠的说,吓得我一哆嗦。开玩笑,大黄不是死了么?连皮都剥下来,准备给你当褥子了。
“小姐,上回你说什么黑人做的木头能在天上飞的鸟,能不能做个地上跑的狗,我们把大黄的皮给那狗披上,咬他们去!”
战争来源于仇恨,但是战争也最能激发人的潜能。许多伟大的历史性的发明,多半跟战争有关。而战争无处不在。
我的动手能力还不错,但是仅限于手工。虽然焚书坑儒刚过去没多久,但是像黄承彦这种老资格的臭老九还是保留着许多反动图书。墨子的那个会飞的木头鸟就是我从那书里看的。但是,据说后世已经失传,可见秦始皇还是背了不少雷。
拿了几块薄竹签,对着书上的做法开始琢磨。当然,陆大巷作为罪魁祸首,必须戴罪立功。我也就是说说画画,动手的事情都交给他了。
几天以后,到了最后设计开关的时候,小丫头提出一个充满爱意的主意:“大黄平日最喜欢别人摸它耳朵,一摸就乖乖的。我看就放在耳朵上吧。”
“可是徐庶他们都知道大黄的这个毛病,一拍耳朵不就不灵了么?”我反问。
“平常都是右耳,这回我们设计左耳。”多朴素的虚实之法啊!我伸了一个懒腰,“陆大巷,交给你了。”终于完成一项工作,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在想,其实这也不失为一种生活方式。老看书会得忧郁症的,一定要锻炼锻炼。
******************* *****************************
大狗做成之后,因为技术天赋有限,除了狌狌喘气,步履蹒跚的左摇右晃之外,没有一点可爱的地方。芬华却爱如己出,放到自己屋里天天刷毛。
后来不知怎的,被老爷知道,参观了参观,也不知道老头子怎么想的,竟然弄到自己的书房了。看在芬华珠泪成串的份上,我只好出面和老爹打个商量:“要不,我再弄只老虎,给您玩儿?”
老头欣然答应,颠颠离开。玩具真是人类永恒的朋友,真怀念我的变形金刚!
比狗画虎,设计图很快完成。机关还是开在耳朵上。老头说:“哪有敢摸老虎耳朵的人?这不合理!”
拜托,哪有给人看门的老虎!可是他是爹,我只能问:“那您说放哪里合适?”
老头儿围着老虎转了一圈,“屁股,老虎的屁股!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我就敢摸,还敢踹!要是来了旁人,他们也不干动老虎的屁股,这老虎就只听我们家里人的!”
如果他是周星星,此时必然仰天大笑三声,哈!哈!哈!
剩下的工作交给陆大巷,我和芬华出门散心。
老实说,来到这个社会我还真没有转转街市,不知道东汉末期商品交易发展到什么阶段了?
出了大门,坐上车,慢慢悠悠的牛车走了半天,还是寂寥无声。挑帘观瞧,路上行人寥寥,这就是汉代的城市?侧目看芬华悠哉的模样,忍下脱口而出的疑惑,等等吧。
迷迷糊糊突然发觉人声多了起来,“小姐,我们到东市了。”芬华敲了敲车门,推车下地,才发现周围虽然不能说是接踵摩肩,也的确人来人往,人生如潮。不过,这里再繁华也没办法和首都北京的王府井相比,何况现在还是战乱时期。
回头看去,我们是从一个大门走进来的。大门两侧是封闭式围墙。在市场内部,商肆按照商品种类陈列,列肆之间有道路相连。中心位置是一个比较大的,但是也不像酒楼的建筑,据说是市令长的官署,叫市楼。楼上建旗并悬大鼓作令市之用。市令长主管市场事务,其属下有市掾、市门卒、市啬夫等,各自职掌按时启闭市门、征收市税、管理商品价格和商人市籍。汉代是政府定价,不能自己随意定价。但是同时又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商业发展的重点时期,所以我理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何况现在还是乱世,老百姓过自己的日子,天高皇帝远,管不着的。
这一年,刘备脱离曹操,杀徐州刺史车胄,占据徐州。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只知道外面在打仗,互相打仗,至于谁和谁打,就我那点可怜的历史知识,根本拼凑不出任何关系图。
我们到的时候,马市已经开了。
战乱时期,马是重要的军需物资,任何一个军阀都想掌控,所以自由交易马匹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马市却保留下来,人们拿着自己家里用不着东西到市场上换些常用的。虽然物价是定死的,但是老百姓干脆不用物价衡量自己的东西,以物易物,算是钻了空子。我当时的理解就是现在的跳蚤市场,甚至卑鄙的认为大家都是在逃税。我也乐得沾些便宜。
四处走走,我发现像我这样穿着的女人在马市并不多,倒是外面比较多。芬华对我在这里晃悠颇为不解,哪里知道我只是想逃税而已。谁知道汉代的税收制度是不是很严?万一我买了一堆东西,刚出门被叫住,“喂,纳税没?罚!”
走来走去,站在一个摆着类似刨子的摊前,我走不动了。
这个东西陆大巷有,拿着跟宝贝似的,连摸都不让摸。而且这一个只是类似,但是其中的改动我也能看出来,可以在刨花的时候,提高弯腰的弧度,节约颈椎的压力。应该说是对通用产品的一种改良。若是彼时有专利局,我会建议他申请专利的。
单凭这一点改良,若是我能拿一个回去,天天在陆大巷面前显摆,还不气死他那个“祖宗”!回头一看,小丫头芬华眼睛亮亮的,似乎和我是同一种想法。伸手一指,芬华立刻心有灵犀的频频点头:“小姐,大巷那个老是掉齿。我们把这个买回去吧?”
还好,我就是哆嗦了一下手指,眨巴了眨巴眼睛,默默的念了两遍“女大不中留”。然后转向那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人:“这个,怎么卖?”
那人抬了抬草帽,背对着阳光,只看见一张乌漆麻黑的脸。有一口洁白的牙齿,按照相马的说法,就是有一口好牙口,应该是一匹千里马。
“小姐,这个不卖。不知道您能拿什么来换?”
那人说话的声音极温和,徐徐道来,如春雨润物,舒服至极。
低头看看自己,两手空空:“先生,我穷的只剩下铜板了,可不可以换?”出来逛逛,心情大好,连说话也变得轻佻。
那人似乎有些吃惊,但是并没有什么不耐烦或者不屑的情绪流露出来,让我略微有些后悔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下。后错了半步,站直身子,发现太高了,又半蹲下来。有些站立不安。
“小姐真是会讲。小生几乎不能不换了。”那人温和的说,似乎带了些笑意:“不过,这个市场是不能用铜板换东西的。”
感觉自己的右眉向上跳了跳,我也还他一个笑容,好不好看不知道,无非是一种善意:“哦,算了,不耽误先生了。”草帽微微阂首,我怏怏的站起来,向别的摊位走去。
按理说,对于一位可爱的女子,在这种情况下,稍有怜惜之心的人都会叫住我,笑着说,既然小姐喜欢,不妨拿去。推脱一番之后,东西自然落入我的囊中。可是,那家伙竟然低头看书,理都没理我!足见这个黄月英的皮相不是一般的丑!
想来想去,也许欺负那人态度和善,也许是我无聊。竟起了争胜之心,从旁边扯过两张草纸,叠了几下,做成一个纸飞机。那时有竹蜻蜓,但是飞机这东西毕竟是几千年以后的东西,纸飞机虽然不起眼,但是识货的人应该意识到它本身对空气动力学研究的价值。
我不断的安慰自己,希望能够拿这个不值钱的玩意儿换来那个不知道什么名字的东西。
“先生!”去而复返,我努力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我用这个和你换。”
草帽微微动了一下,“这是什么?”
“纸蜻蜓!”呸呸呸,我怎么起了这么个不值钱的名字。冲动是魔鬼,这根本是三流的产品加三流的执行力,必定一败涂地。很多年以后,说起当年事,有人对这评价是非常认同的。
果然草帽没有什么变化,用让我几乎腻了的温和声音说道:“怎么用?”
我咬牙切齿的展示了一下,还行,飞的比较平稳,我的技术没有退步。拍拍手,“怎么样?换不换?”
那口白牙露出来,用让我崩溃的温和声音说:“小姐,您从我面前走过四趟了。但是,我真的不想换。如果你那个蜻蜓是木头的,我倒可以考虑拿回去让我弟弟玩。”
厉害!美色面前安稳如山,不是你变态,就是我太丑,说什么也不可能是后者!
在我气疯之前,我又想了一招:“我当然不是要换这个东西。那太不值钱了,随便一叠就是一堆。”
“哦,那小姐要换什么?”我突然明白那种温和的声音简直是可以逼疯人的,那根本就是面具!你无法从那种声音里察觉任何情绪。如果这样做,你就是温水里煮的青蛙,等死吧!
“方法,能让某种形状飞起来的方法。”
沉默了一会儿,那人才说:“愿闻其详。”
你想听,我还想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