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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丁香 明悦喝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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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悦喝过三四杯后就面色酡红,眸中波光潋滟,有意无意地用手指轻抚嘴唇,当真是半点姿仪都没了。
阮梵岑向来言出必行,将剩余的酒饮尽后唤来小二准备热水。
“师父。”李小虎挠挠头,“掌柜的说明悦公子还没有订下房间,咱们订下两间后就没有空余的客房了。”
这话真假。小二听见自家掌柜的话,不屑地撇嘴,那凤城的徐公子早把人赶走了,哪来的人住店?也就那大个子能信,剑鬼能信就见鬼了!
“明悦与我住一间就是。”
噗——小二脚下一滑,热水洒了掌柜一头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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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梵岑五岁习武,九岁练剑,每日挥剑三万次,重逾七十七斤八的玄铁剑用起来亦轻若鸿毛,随随便便就携起明悦往二楼去。
“明悦。”阮梵岑将他放至床边软榻,“解衣沐浴。”
明悦只睁着湿漉漉地眼睛默不作声地看着他,神色纯良如刚出生的小鹿。
阮梵岑抬起手似乎想要摸摸他的头,到半空复而握紧,停了半晌,终究是没有继续。
明悦愣愣地望着阮梵岑,不知是故意还是酒意催使,他微微扬起头,蹭了蹭阮梵岑的手心。
阮梵岑僵硬的脸似乎有一瞬间的柔和,手下发丝柔软而温暖,就像明悦这个人。
所以即使师尊说你不该活在世上,我也不会动手杀你。
热水迟迟不来,阮梵岑推门下楼。
“他走了。”窗外传来饱含戏谑之意的声音,“想不到明公子还有这么诱人的一面,那剑鬼还真是意志坚定。”
“闭嘴。”明悦冷冷开口,哪里还有半分醉像。
窗户被推开,月光倾泻一室。
红发如火的男子一脚踏在窗框上,手里把玩着一柄玉如意,“怎么?我说得不对?”
“蛮夷之人,我做事哪里轮得到你插嘴。”明悦翻手甩出两枚透骨钉,一枚冲着来人额头,一枚冲着心口。
来人啧啧称赞道:“漂亮。”抬手间不知何时摸出一把铁骨扇,只闻“叮叮”两声,透骨钉已飞出窗户不见踪影,“刚刚你说插哪儿?”
明悦抿了抿唇角,知道这人你越是理他,他越是来劲,便问道:“你来做什么?我记得我已经拿出了足够的筹码。”
“可是本座舍不得你啊。”来人隔着空气摩挲着明悦的脸颊,语气暧昧不明,“回来吧,我会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唐睨!”明悦怒不可遏,牙齿咬合发出“咯咯”的声音,“我以为唐嵇已经够贪得无厌了,没想到你比他还要更胜一筹。”
唐睨目光一冷,剑已出鞘。
唐睨的剑无声无息,但就像阴冷的毒蛇,一旦缠上,不死不休。
明悦咬了咬牙,抬手翻出两把薄如蝉翼的利刃迎了上去。
电光火石之间,只能听得房中几不可闻的一连串清脆声音,宛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格外悦耳。
楼上动静虽小,但对于剑鬼来说,实在不算难以察觉,只是此时他已无法察觉。
剑鬼之所以被称为剑鬼,一为杀人单凭他人是否触到自己逆鳞,二为,拔剑,即为入魔。
阮梵岑未遇见明悦,未收下李小虎时,通身无一点人气,成天只抱着自己那把剑,任谁也和他说不上话。
那个时候他还不曾杀过人,周身没有杀气,又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俊美无匹,不知是多少闺中少女的梦中情人。
直到他遇见明悦。
明悦出生在漠北马帮,照理说该是个从小粗鄙不堪的,却因着娘亲是被掳去的中原女子,自笑便温和有礼,颇得马帮当家的喜爱,七八岁时教马帮二爷派人绑了去,卖给了漠匪。
恰逢阮梵岑的师尊叫他去给剑开锋,选的正是那一帮漠匪。
此后云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于阮梵岑来说,明悦是温暖的,可实际上明悦绝非常人,其狠辣世间又有几人能及?不然武林中人谈及漠北马帮怎会人人色变?
阮梵岑拔剑后,眼中就只有剑和目标了,就算是明悦,也不一定能打断他。
所以,世人谓之曰剑鬼。
阮梵岑的剑极快,与他同辈的,没有几人能从他手下走过十招,就算遇上上一辈的高手,也能拼着重伤诛杀对方。
谁有那个能力能与剑鬼缠斗?客栈掌柜躲在柜台后面,惊得瞠目结舌,他识人功力极好,与剑鬼拼剑的黑衣人绝对没有超过三十岁,身材颀长,用一把普普通通的剑,毫无特点。
甚至……可以说剑鬼已经尽了全力,而黑衣人还游刃有余!不为伤人,只为拖延。
“走了,陵刃。”
掌柜眼前一花,红发如焰的男人自二楼翻身而下,冲着黑衣人大喊。
陵刃双手架住阮梵岑一下沉重的下劈,手中兵刃终于不堪重负,裂开了道道细纹,他似毫不在意,竟柔软不似人类一般反扭过身体,一边以断剑缠住阮梵岑的剑,一边九十度后仰,自领□□出一支两寸长的小箭,直往阮梵岑咽喉。
阮梵岑瞳孔微缩,手上发力,硬生生将陵刃的剑震作齑粉,才把剑抽回,抬至胸口,剑尖堪堪扫过箭尾,只是距离太近,还是没能挡下,斜斜刺进右肩,又从后肩穿出,钉入客栈木桌,进了约一寸才终于停下。
箭上淬毒,发作极快,即使阮梵岑用内力抑制,也无法阻挡毒素像疯长的杂草一样沿着血脉蔓延。
陵刃也不追击,抽身后退过程中开口问道:“为何不弃剑?”声音柔美,竟是女子。
“因为那把剑叫明月。”唐睨冷声道。
陵刃一瞬间便明白了,复杂地看了一眼以剑支着身体的阮梵岑,转身跃出客栈。
唐睨幸灾乐祸地开口道:“陵刃用的一切兵器都会淬毒,一种叫十三月丁香的毒。”
十三月丁香,十三月毒发,药石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