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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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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他们说,女性怀孕期间是最美的。
我陪华旻走在公园的小道上,她未见发福,依旧那么清瘦,肤色光可鉴人。
“旻旻姐,他们说,怀女孩的话,皮肤会变得很好哦。我马上要有个小妹妹了吗?”
我歪着头打趣华旻,她被我逗得捂嘴笑起来。
“哪里有这个说法啊,没有依据的。不过,我和阿南也很喜欢女孩的。希望你猜对了。”
“啊?这么说,万一生了个小弟弟你们是不是会不喜欢啊,抱过来给我养吧!”
华旻装作要打我的样子,略显苍白的脸上有了一丝红润。
“呐,旻旻姐,我说真的啦,”我走在她前面,轻轻说“反正我也不打算结婚了,你们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两个,抱一个给我养也没关系的吧。”
华旻掐了一把我的手,说:“总是喜欢乱讲话。你才二十岁,最好的年纪,什么男人碰不到啊。女人啊,不结婚,很可怜的。”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说:那你呢,华旻,你和纪暮南结婚了,你们幸福吗?
我低呛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心虚,又抬头笑着看着华旻:“是啊是啊,不说这事了。”
其实很想问问她纪暮南和唐蓁的事,一直都想。那时候纪暮南在电话里和唐蓁分手,当然是华旻说了什么,可华旻从来不是死缠烂打的泼妇,她也是从小被人宠大的公主,当年发现纪暮南出轨的时候她那么隐忍,我就已经很奇怪,她爱纪暮南,可她也有自己的骄傲。
我几乎快忍不住要张开嘴问了,手腕却被一把不大的力道拉开。
纪暮南拉开我的手自己去扶华旻,淡淡瞥了我一眼。
“阿南你干嘛啊,我又不是九个月大腹便便了,才五个月呢,可以自己走!”华旻嗔笑着对纪暮南说。
纪暮南语气淡淡地:“她笨手笨脚的,连自己的路都走不好,你还让她来牵你?”
华旻很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我赶紧摆手,我脑子确实不好使,要是把华旻跌坏了,我有几条命可以赔啊。
“啊啊啊……对啊对啊,嘿嘿,刚好要考试了,我也要回学校复习,那我先走了。”
说完,我一溜小跑地走了。
坐在回校的地铁上,发现自己也是蛮搞笑的,明明还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被纪暮南瞥了一眼就吓成这个鬼样子,此地无银三百两。
学校里并没有很多人大部分都躲在开着空调的室内,有种万人空巷的感觉。图书馆里人也并不是很多,以为最近图书馆的中央空调坏了,不可修的那种。重新装上还要一段时间。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只好把一台台风扇借调过来,摆满了整个室内,颇为壮观。可纵使如此,还是没什么人来图书馆看书。
我也不打算久待,只是借一本书就走。
高中就开始读周沥遥的文章。他那个时候还在杂志上写专栏,我买那本杂志,纯属就是冲着他去的,还上网搜索过他,那时候他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之所以不连载,是因为在澳大利亚读书,没有那么多精力。还附上他在一棵树下和袋鼠的合影。
当时我就想,他怎么长得这么好看啊。
我上高中时,他已经快大学毕业。毕业后,转而成为职业作家开始写书。处女作《骄傲》成为当年的销量黑马,高居榜首数周不下,狠狠甩了同期作品几条街。不仅如此,《骄傲》在那年的最受欢迎青春文学书籍中也是毫无悬念地摘得桂冠。
第二年,《溯洄》出版,声势浩大,周沥遥跻身一线作家当仁不让。仅仅出版过两本书,稿酬却身居作家稿费排行榜第七。
今天借的是他的处女作《骄傲》,翻过无数遍,还是看不厌。
书的扉页上有一段话,我几乎能倒着背下来。
——我总是无法在她面前作出低声下气的模样,我总有自己的骄傲。她也有她的骄傲,总是无法迁就我。两个无法互相将就的人走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呢?这骄傲让我们从容地挥手作别,不如不见。
这是结尾的一段话,男主角看着女主角远走他乡,再也不会回来的时候的内心独白。
第一次看的时候,我还很没有骨气的流眼泪了,陆临燊就非常嫌弃地对我说:
“我靠,不是吧你夏延,看着人家虚构出来的故事你都流眼泪啊。”
那时候我就想,才不是虚构的,这一定是他自己的故事。
陆临燊出国以后,我消沉得不得了,大一上学期过得浑浑噩噩,几乎不大会讲话。辅导员看着我的成绩单叹气:
“夏延,你怎么回事,你可是以第五名的入学成绩被录取进来的啊,你这个样子,我都要怀疑你高考是找人代考的了。”
我看着有一门挂科的成绩单。苦笑说:“老师,说实话,我都快怀疑自己是怎么考上大学的了。”
不是听不懂,而是每每听着听着,就忘了自己为何而听课,以前陆临燊在的时候,我是希望自己能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现在他走了,我学习的意义何在。
直到去年过年的时候,章泱拉着我去了周沥遥的签售会。场面说人山人海也不为过,排了三个小时才走到周沥遥面前,我激动得不得了,拿着书的手都都起来,颤颤巍巍地说:
“周,周沥遥,我喜欢你很多年了,你还在《莱茵》写专栏的时候我就开始追了。你,你可以给我在书上签个名吗?”
章泱从我身后探出头来插嘴:
“是啊是啊周大作家,这妹子是你的死忠粉,超级爱你。你要是再帮她签个‘夏延你真漂亮’,她一定会更爱你的!”
周沥遥看着我笑笑,我几乎快晕过去。网上的那张图片还是他十几岁的时候拍的,棱角还没有现在分明,见到他真人,比平面图片更立体,帅得我要倒地。二十五岁的年龄,有了男人的稳重,却还是连眉梢都带着温柔。
他拿着笔在扉页上写字,写完之后把书递给我。我呆呆地说了一声“谢谢”,他说:“不用谢。”
后来完全是章泱拖着我回去的,我什么都没注意到,只看到他眼角下有淡淡青色。他都那么累了,还是在给每一个人签名,说了几千遍“不用谢”,一点不耐烦都没有。
真是个好男人啊。我想。
自那以后,我稍稍振作,很想给之前的自己一个大嘴巴。去他的陆临燊,算什么啊,我干嘛非要在一棵书上吊死啊。
躺在床上看漫画的章泱看着开始勤奋读书的我,摇了摇头,咬着薯片含糊不清地说,偶像的力量啊。
周沥遥当然没有给我签“你好漂亮”这一类的话,而是写到:
“很谢谢你喜欢我,做一个快乐的女孩,你笑起来很好看。”底下就是他的签名。
字真好看。我赞叹道。
章泱看着我脑残的笑容,又阴阳怪气的说:“唉,无知的少女春心荡漾喽……”
气得我……
但或许是章泱说对了,莫名其妙地,我的心病好像没那么紧缠着我不放了。其实那天周沥遥没有说什么做什么,只是冲我笑了一下。
这一笑,化解千万,很奇怪。
成绩扶摇直上,终于在大一的期末考试跌跌撞撞地冲进了前十,章泱看着我的眼神分明就是想掐死我。她比我还堕落,从来没正眼看过课本。可她就是有这个本事,她说她上高中的时候也是这样,每天抱着本漫画光明正大地在课堂上看,要是老师说她她就翻她的三白眼。
章泱是个怪胎,男朋友一箩筐是其一,这不能算什么。但她这个从来不看课本的叛逆女孩轻轻松松考上了首都大学,这才怪。每次大考也绝不掉链子,纵使她不正眼看课本,照样全A通过考试。
章泱比起我们,聪明得多。或许天才都是怪胎。
回到宿舍,章泱好死不活地瘫在床上,嘴里叼着根烟,其实她根本不会抽烟。很奇怪,章泱那么聪明的人,怎么都学不会抽烟,也就是因为这个她那个痞子前男友才跟她分手的。
她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总是有事没事叼着根烟给我看,把烟在嘴里过一遭就吐出来。
“喂,夏延,你儿子刚才打电话来啦,说打你电话打不通。”
我“嗯”的一声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