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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华·写书人(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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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行为我无法理解。
世人把无法理解的东西都叫做“感情用事”。
云秋再一次卧床,我几度怀疑他是否修炼过某种牛哄哄的秘法,大难不死是独门绝技,而必有后福却成了个笑话。
在约莫五年后,向来自诩聪明的洪子笙就是本人,终于反应过来的事实是,这次行刺,正式拉了开皇子锋芒对决的序幕。
不过那都是多年后才回过的弯。彼时云秋躺在榻上静养,我则坐在床边打着我新文的草稿,边写
一句我就骂他一句,骂一句我就来灵感写一句,直骂到他头晕脑胀,把不住口关。
“析华是我在水泽认识的孩子,我还有个弟弟,生养在另一个小镇。”
“是不是叫泽乡?”
他怔了怔,失神般点头,眼神飘忽到窗外,外面正是深秋刮大风的时候,院子里的桃树枝桠乌黑,叶子早就没剩几片,云秋停了一小会儿,才接着说下去。
“......泽乡是吗?是叫泽乡吧,我弟弟生长在泽乡,析华小时候离宫也长在泽乡,他们很要好。我家当年境况落魄,只得把他送到当地有权人家做书童,他就是在那时候认识析华的。”
云秋讲的入神,我仿佛看见遥远的江南水乡,眉目乖敛的少年跟在锦衣华服的公子身后,两人皆是宽袖长袍,走在湿润青石河岸,岸堤两旁是四季轮栽的花种。
“我不敢去见我弟弟,只远远看过他,我听说他一开始过的并不好,那户人家的老爷让他跟着析华才算是把日子熬到了头。他们小时候闹腾极了,推人下水、划人衣裳的事情没少做,倒算是快
活的幼年。”
我搁下笔,“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从侧面看去,云秋的眼睑明显颤了一颤,他似乎斟酌思忖许久,才轻飘飘吐出两个字:“阿染。”
云染,我咀嚼着这名字,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一时又想不起来,想不起来就放过是写东西的习惯做法,我得过且过就当耳熟便没有在意,继续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析华被接回宫里,阿染留在水泽,两人没有再见过面,就是这样。”
我瘪嘴,好生没趣,怎么也该上演场竹马竹马的恩怨戏罢,就这样分道扬镳委实平淡了些。云秋
显出疲乏的神色,我本想缠着他再打探点过去,见他脸色苍白,实在不忍打搅,只好乖乖退下。
我在云府统共住了十三天,十三天内,五皇子陆析华一次也没来探望过,只遣人捎来些补品,连句慰问都没有。
皇宫是乌烟瘴气的地方,待久连心都冷了,我忽然开始向往泽乡或水泽那样一个返璞归真的小镇。
云秋身体渐好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他府上的家丁总说他家大人在忙,具体忙什么,自然是说不上来,总之就是忙,忙的连饭都顾不上吃。
我在门外嚷嚷了半个时辰,门口的李大叔看我可怜递碗水给我喝,我嗓子冒烟咕嘟咕嘟都灌下去,然后我就哑了,李大叔抱歉地对我说:“大人嫌您太吵,您先回去吧。”
居然药老子!我窝了火用毛笔在他家墙上提了三个大字:没、良、心!
回到家后,我赌气不愿再去找他,然而向来反对我结交狐朋狗友的我爹洪老爷子,却一改常态,
鼓励我多去大理寺卿那儿走走,联络联络关系也行啊。
我很疑惑,我那一半官员一半商贾的爹告诉我,大理寺卿现在正是太子眼下的红人,虽说咱们家快要从官宦世家变成商贾家族,但必要的墙头草还是不可少的。
天降焦雷劈的我浑身僵硬,云秋感情用事后居然跳到太子手下干事,这无异于在喝过糖水后被告知里面有盐巴,本应十分合理的事情却变得古怪起来,左右不是滋味。
是陆析华的冷漠致使他重新投主么,我心里有些不舒服又说不上来,我宽慰自己至少这样云秋不会再受伤,他能成为太子得力幕僚,他的未来会一片光明。
可我毕竟不是朝中人,瞬息万变的局势在我看来犹如隔水看花,即便是几经官场的我爹,对现在的走向都一头雾水。
谁在被冷淡,谁在被宠爱,我看不透也摸不着。
云秋是站在漩涡中的人,官僚子弟们都讲,那个漩涡会撕碎一切反叛因素,最后留下的,会是真
正的帝王。
等一个人君临天下是漫长的,我没有那个耐心,于是我放下走头未完的书稿,带上干粮,去找那个温暖如春的江南水泽,或许还有空去泽乡看看,住上一段时间。
我走了有三年吧,三年间,我看遍江南的遍地风流,花开不败,赏倦了落日碧水,朝霞如火,当我真正找到那个名叫水泽的地方,那个我本以为会长住下来的地方时,我却选择策马奔回了云
华。
朔风迎面扑打在我脸颊上,我忽然感到骨子里在发寒,那种寒意,直叫我忍不住哆嗦。
我回到了云华,四月的云华正是桃花凋落的时候。
然而城中满栽的桃花树下,再也找不到那人的身影。
那个被我捡回家的青年,似乎从未出现在灼灼如火烧云般炽热的桃树下,没有那场滂沱大雨,没有后来的阴谋算计,他自始至终,都是云泽或泽乡的孩子。
陆析华悬赏整个帝都来找一个人,他听说我回来后还特意来拜访了我,一身罗绮玉器,针脚细密的衣摆却沾染污泥,我冷眼看着,笑道:“殿下为何来问我?在下可并不在他身边的人啊。”
他被我稀落地都红了眼眶,我第一次像那些江湖侠士般背对皇家,高声喊送客。
在我的书房里,有一封蒙了灰尘的信,小厮说是一年前云卿猜人送来的,令他藏好了被别人发
现,并嘱托他等我回来告诉我,由本人亲启。
直到我拆那封信前,我都坚信我与云秋是有着不同关系的,所以他很多话都会与我讲,边嘲笑我边说,可以算是知己知交。
我又犯了个错,那个错很低级,很无趣。
当夜,我烧了那封墨迹沾染五页薄纸的信,同时撕毁三年前留下未完的草稿。
我决定重新写一个故事。
写一本没有人愿意相信,没有人愿意读完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