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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分鐘熱度 一. ...

  •   一.

      我曾经听过这麽一句话,意思大概是说,倘若你发现面前有一个人正在作梦,你首先要做的不是过叫醒他,而是小心翼翼地不去惊动他。这或许是一件攸关性命的事。你出於好意,却完全不能肯定对方梦醒的时候,是否会觉得更痛苦,或者无路可走。作梦其实是一件很私密的事。它有时可以将人与人之间彻底的隔离,看似处在同一个空间,精神却完全不在一个世界。你永远不知道对方彼时彼刻在想些什麽,就算知道了也不见得能理解,反之,别人看你在做梦时,也是一个道理。

      以前我最多也只能明白,却不能体会。後来经历了一遍,便发现这种事万万不能再来第二次。它也不完全就是痛苦,可能也与痛苦毫无无关,不过就是有一天你起床,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无事可做了。生活看起来一切如旧,太阳照常地升起,计程车司机依旧喜爱对乘客抱怨人生,那位歌手依旧在唱着感伤动人的歌 …… 一切,都没有变,但就在某一秒钟,你惊觉再也无法融入这个熟悉的世界,当人人都有事可忙,脚步匆匆时,你只能躺在一旁,格格不入,动也动不了。

      那种了无希望的感觉,无悲无喜,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有点类似夏天的中暑,死不了又浑身病恹恹的,全身无力,。人都不喜欢痛苦,却不知道,这种感觉,远比痛苦要可怕得多。

      --------这就是梦醒。

      .

      那几年我开始面对事实,逼着自己朝所谓『正常的』康庄大道走近。开始还精神抖擞,热血沸腾,差点就没绑个红布条在额头上摇旗呐喊,我要变,我一定要改变。他妈跟个傻逼似的。我当然没这样做。

      从小我就有个相当可怕的缺点,就是三分钟热度。我妈老是碎念我,说男人这样是不行的。小时候我特别嘴欠,大人才念一句,我可以顶个十几句,其中最爱回嘴的就是,为什麽?为什麽?你告诉我为什麽!三分钟热度,怎麽就不是男人了?偏偏我妈那种传统妇女,最见不得的就是小孩子跟大人顶嘴,我经常因为这种白目的行为被家法伺候,打个半死,但不得不说,我妈确实是个有先见之明的女人,以前她嫌弃过我丶我通通不信邪的那些话,却在长大後一一地实现。我後来有阵子怀疑她是不是有点通灵体质天,或许是当神婆的料只是不自知。

      反正说穿了,她最爱挂在嘴上说的,总是责任感。责任。倒不是说我真的没担当,我妈经常看不惯我生活上的种种细节。就是一个典型处女座的母亲,生了一个典型射手座的儿子,过日子方面,矛盾大於和谐。从小到大被她捡到任何琐事都能念我,袜子,衣服,电视,功课,桌上的才刚喝完的铝箔包……靠,那种皮疲劳轰炸的日子,郁闷到我都不想再回忆。东西喝完为什麽不拿去丢?根本不是我不丢,只是我等一下再丢。但她就是永远无法理解我为什麽不能马上拿去丢,诚如我永远无法理解她为什麽非得要立刻拿去丢。都是丢,晚十分钟丢有什麽差别?

      康庄大道,听着正面积极,明亮美好,可我发现,这还真不是想走就能踏上去的路。这麽比方吧,跟习惯有关,假如有个从小就走惯旁门左道,喜欢抄小路捷径的孩子,你一下要让他按照正常人的方式走路,走了一小段,明明旁边有条人烟罕至的小径,你却逼他连看都不准看一眼。那无疑就像给一个人绑了手铐脚镣一样让他去跑步,束缚了本能,要不是跑不到终点,就是直接装死摆烂在大路上。

      而我的康庄大道,就是那条回归『正常性向』的路途,当我下定决心走回去,踏上去,才深刻地感受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呆呆地站着那,没有手脚瘫软却动弹不得,因为我的心,正明确地更告诉我的身体,张晨,你不愿意。我似乎成了一个盲人,能听见周遭各种各样的脚步声从身边经过,却无论如何也看不清那些人的面孔,迷离的滋味像极了王家卫的电影,有个人在一群人潮中穿梭行走,镜头前那一张张脸都是模糊不清的,凄惨的白光丶绿光丶红光,每个人看似都捱着手臂走,最後也只是不断地擦身而过。

      庸庸碌碌地走出了那一条街,费尽千辛万苦,结局还是回到一个人,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

      酒吧里的客人不多不少,放眼几乎都是男客人,我独自坐在吧台点了今晚第二杯酒,不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应该是怎麽样的,但我肯定的是,回忆到这里,无疑又是我三分钟热度的毛病又犯了。才刚决定不到一天的事,马上又想反悔。对着酒杯里的液体苦笑,我妈说得太对,她生了一个毫无责任感的儿子。但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儿子除了缺乏责任感以外,还是同性恋。哈。

      我最擅长给自己寻找五花八门的藉口去开脱困境。小时候做错事,老妈就喜欢骂我藉口一堆,天花乱坠得什麽都能扯,什麽都敢扯!打破花瓶是因为隔壁老兵的黑狗大叫了一声。推倒邻居家的小孩,不过是因为他自己下盘不稳。干走了我爸藏在柜子後面的『私家』是因为……喔!不对,那件事我妈没骂我,反而还大力赞赏我的反侦察能力相当出色。想了想,都是十几年的事了。

      盯着窗外繁华的夜色,台湾都快跑了半圈,我还是最中意台北。因为台北的Gay吧,品质最佳。我经常来,倒也不是为了约炮,或者排遣寂寞,都快二十八岁的人了,我到现在连场正式的恋爱都没谈过。到今天为止,我已确定女人吸引不了我。比起女人,我更应该喜欢男人。可矛盾的是,我发现自己依然无法以清晰的意识,去坦荡接受这件事。偶尔在路上公开地看别人搞基,其实我身体里总有个隐诲的角落,欣羡无比。

      正大光明地在街上,两个男人手牵手,在台北生活二十几年,我也才见过两次。起初第一次我是在捷运上目睹,那会儿我还是个学生,这让我感到非常震惊,再仔细多瞄两眼,我便察觉到整节车厢里,对那两个年轻男人投以异样眼光的并不只有我一个人。车厢中,乘客男男女女,有的做有的站,但那种鬼鬼祟祟的眼神不间断地飘来飘去,有伴的就边看边窸窣,聊得忘情,还对那两个男的指手画脚。这一幕让我不禁咋舌,头皮与背脊无来由地开始发麻。我打从心底敬佩起那两个一起靠在门边卿卿我我的男人,这种心理素质会不会过硬了?彷佛有面看不见的铜墙铁壁包围在他们二人世界,待在里面,两个人在一起就能感到无比安全。

      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微妙氛围,传染性太高,让你不想注意他们都没办法,我们都在看他们,但我猜他们根本除了彼此以外的任何人。

      台北捷运的车窗无时无刻媲美镜子的光洁程度是乘客的骄傲之一。後来我逼自己将目光从那两人身上移开,原本想看看车外的风景,想不到车子刚好进了地下,於是我只能从一片漆黑的玻璃倒影中看见自己的表情。原来,这就是我的表情。眼神向来是不会骗人的,虽然我看见自己在皱眉,但眼睛里除了匪夷所思,除了不解,除了尴尬,遮不住地还有明显的憧憬。

      要不是刚好玻璃擦得太乾净,可能连我自己都不会发现。

      当时看见那两个男人,我压根没想到任何女人。因为我是羡慕他们的。我不会形容的那种感觉,但体类的血液确实在蠢蠢欲动,心跳也在加快,但同时在作祟的还有那一丝丝的气馁……我那时候才大二,窗外的月台站满了等候的乘客,列车又缓缓启动,逐渐快加快,出了隧道,高楼大厦如一条纽带虚幌而过,这一条纽带是带刺的,在那一天迅速辗过我的视网膜。

      我莫名其妙地对自己说,我早就知道。我知道,我是同性恋……我是丶我只是选择不让它太明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三分鐘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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