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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个故事 其实现实中 ...

  •   夜已经很深了,虽是初夏,但到了深夜温度还是比较低的。男人没在意的,依旧靠着阳台吸烟,手边的烟灰缸里面已经积聚了不少烟头。
      吐出一个烟圈后男人抬头看着天,他记得在老家到了晚上抬头就可以看见满天的繁星,你觉得你头顶的这颗很亮了一转眼那边还有更亮的,星星就是夜空的主角,连月亮也要避其风头。但是在这座城市,抬头看见的只有灰蒙蒙的天空,连月亮也看不见,更别说星星了,这里的晚上最耀眼的是那些霓虹灯,墙上的房顶的,把夜晚的城市照耀的犹似白天,这样的霓虹灯却比星星更让人觉得遥远。
      男人抽完了身上的最后一根烟,转身进到屋内。屋内的桌子上静静躺着一张请柬,红艳艳的颜色,正面印着一个“囍”字,是一张来自新人的婚宴请柬。那喜庆的颜色好像是刺痛了男人的眼一般,男人顿在了原地,片刻后方才继续抬步走到桌边,颤抖的双手打开请柬,上面的字明明全都认识,却完全它们不知道连起来是什么意思。从下午从那人手上接过这张请柬到现在,男人无数次打开过请柬,依然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请柬上是钢笔书写的瘦金体,笔记刚劲,哪怕是练了几十年字的老爷子看到这手字也会叫声好。这字让男人觉得十分熟悉,怎么可能不熟悉呢,这字他明明看了四年啊。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他大一第一次见到那人的场景。。。。。。

      那时候他还是男孩,来学校的时候他劝回了要送他来的父母。他已经是大人了,何况火车站应该有学校来接新生的人,跟着人走总不会走丢吧。跟料想的一样,火车站前站满了各个学校接新生的人。在拥挤的人潮中找到了自己的学校,跟负责接待的学姐打过招呼,就跟着新生上了校车。
      从校车上下来,他细细打量着这座以后自己会度过四年的校园。还算过得去吧,因为是新修的原因,周围的建筑并没有百年老校的氛围。再过几年应该会好的多,总好过住阴冷潮湿的老校区,他这样安慰自己。随着人流走到报名处,不过在形形色色的迎新点中间并没有找到自己学院的,他一时楞在了原地。
      “同学,同学?”回过神来时面前站了一个人,穿着一件白色短袖,面带微笑的看着他,“你遇到什么麻烦了?我是负责新生接待的,你可以跟我说。”
      “那个,我找不到我学院的迎新点了。”
      “哦,是这样的,因为今年的新生比较多,所以学校把报名点设立了两个,你什么学院的?”那人边说边拿过他捏在手里的录取通知书,“计算机的?计算机在西门,学弟你下错了。你是坐校车来的吧,校车先到这边,然后再到西门。你现在得到西门去报名。”
      他又一次愣住了,西门?西门又在哪边?
      见他脸上满是沮丧,那人笑了,“我倒是忘了,你第一次来还不知道西门在哪边,这样吧,我带你过去。来,行李给我。”
      “不,不用了,我一个人拿的动的。你不是还要接新生吗?带我去不会打扰你工作吗?”
      “你难道不是新生吗?接你也是我的工作啊。”
      因为他的下错车而遇到了那人,男人每每回想起那天总是会忍不住想如果再来一次,他会不会还是下错车。会的吧,他想,就算是已经知道了结局他还是会选择在那里下车,然后站在原地,等那人来问他一句“同学你遇到什么麻烦了?”
      在去西门的路上,他和那人相聊甚欢,他知道了那人是大二的学长,汉语言专业的。那人笑着跟他说以后遇到难事了可以去找他帮忙。
      明明知道人家只是客气,也许这句话今天对无数新生说过,嘴上答应了,心里也当了真。因为这句话,他跟在那人身后四年,上课跟着他,吃饭跟着他,运动跟着他。他不敢正大光明的跟,就偷偷的跟,上课坐最后一排,吃饭坐最角落的位置。
      那人还是发现了。一开始那人皱着眉头跟他说:“学弟,你才来的时候跟着我我可以当做是你还没有找到朋友觉得孤独,现在都这么长时间了还跟着干什么?”到后来那人说:“学弟,你跟着我可以,不过你也不能不上你的专业课呀。”他知道,他终于成功了第一步,终于让那人同意他加入他的朋友圈。

      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是gay的呢?他想,大概是高中吧,那个时候周围的同学都在讨论杂志上风情万种的女明星,唯独他对那些性感的男明星情有独钟。
      他以为是自己生病了,他以为是自己变态了,瞒着父母去市里看心理医生,那个戴着眼镜面容温和的女医生告诉他,他没病,他只是喜欢同性而已。所以当那个娇小可爱的女孩来跟他告白时他想也没想的说“对不起,我喜欢的是男生”,而那以后,他发觉周围人看他的眼光都变了,平时勾肩搭背的兄弟开始疏远他,寝室里其他人聊得热火朝天一见他进来大家都闭上了嘴。他一开始很糊涂,慢慢也就明白了原因,原来是因为自己的性向,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像那个女医生一样宽容。后来他在寝室看书的时候故作感叹的说:“唉,拿喜欢男生当借口真是管用,好久没那些女生来告白了,我终于清静了一段时间!”
      年少的人听风就是雨,当初会因为他拒绝那个女生的话疏远自己,也会因自己这番不算解释的解释再亲近起来。男生的友谊在打过几场球几把游戏之后亲密如初,只是他把自己的性向深深的埋在心底,连父母都没有告诉过。
      有时候他也会暗想自己或许不是gay,因为除了杂志上的男模特之外他没有对现实中的任何一个人有过心跳加速的反应,直到他在大学碰到那人。当那人站在那里对他微微笑的时候,周围的人好像都消失了,眼里只看见那一个人,明明只是礼貌的微笑,却灿烂的盖过了八月的骄阳。这就是喜欢上了一个人吧,他想,原来自己真的是gay。
      其实越接近对他来说越痛苦。那人只把他当学弟,同许多和他关系好的学弟一样,他始终以一个学长的态度对待他,可他太贪心了,总觉得不够,想要的更多。好多次想把自己的性向和盘托出,赌一把吧,他对自己说,万一那人恰好可以接受他呢。但每每话要出口他又退了回去,他赌不起啊,年少的记忆还在脑海里,他怕极了那人像他的同学那样厌恶他疏远他,到那时候他连这样坐在自修室偷看侧脸的机会都成了奢愿。
      他开始像个得不到糖果的小孩一样闹。不去吃饭不去上课天天都闷在被子里,同寝室的室友叫来了那人,他把被子打开个缝隙,果不其然看到了那人无奈的脸,“多大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闹脾气,怎么课也不上饭也不吃了?”
      “没劲。老师讲的我都听不懂,就不想去上课了。”
      “胡闹,听不懂才要去上课,你才多大就学着高年级的学生逃课?明天我陪着你去上课。”
      那人已经是大三了,课比原来少了很多,有时间陪他去上课。他心里窃喜不已,这就是他想要的机会,多一点时间相处,也许就能离自己的心愿更近一步。那人想要考本校的研究生,原本每天都是泡在自修室的,现在把时间拿来陪他上课,他一边高兴一边歉疚,也暗暗下决心也要考本校的研究生,开始在休息时间陪他泡自修室。也许是想把自己耽搁的时间通过另一种方式还给那人,也许是想继续跟那人呆在一起。
      那人顺利的考上的本校的研究生,跟的导师是个学问很好的学者,那人的朋友都为那人高兴,他也为那人高兴。那位导师的研究生并不好考,他陪着那人走过考研路才知道那人付出的汗水。
      那人是心志坚定的人,欣赏同样心志坚定的人。他知道那人把他当小孩子,把他想要考研的决心当成小孩子无聊时打发时间的玩物。他想让那人对他改观,想用行动告诉那人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管是考研还是喜欢那人。契机也许只是一个眼神一次回眸,但他决定要做了,就会坚持做到底,而不是像小孩子,只有无聊了才会想起被扔在角落的玩具。不,他不是,他不是小孩子,那人也不是玩具。
      世事之所以为世事,大概是因为它的变幻莫测,就像永远不知道今天路边看见的那朵花明明会不会依旧明媚鲜妍,今天拥抱过的这个人明天会不会依旧亲密如初,那些承诺过的事情自己有没有机会去实现它。
      本校的研究生很难考,他努力过了,可是改变不了被拒之门外的事实。对他来说,考研的意义在于让那人对自己刮目相看,以及,跟他再多待些时间。可是现在,这些统统实现不了了。
      每个人都过来安慰他,他笑着对那些人说:“没关系,本校读不了可以读其他学校嘛,也不算差。”对那人他也是这样说的,然后就看见了那人欣慰的笑,那人说“你这样想就对了,我怕你又小孩心性了想不开,你能这样想我很高兴,看来你还是长大了。”
      他想哭又想笑。原来不论自己怎么努力,在他眼里都是小孩意气,永远都走不进他的眼里。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他怕自己现在不说,以后各自奔天涯那句话就再也没机会说了。
      四月份,经历了论文答辩,大家穿上了学士服跟这所呆了四年的校园合影留恋。学校那么大,总有些地方在某些时候会成为自己的秘密基地,每每经过就会想起那时的心情,酸甜有,苦辣也会有,不管契机是什么,都是大学四年的记忆。
      对他来说,这样的地方就是自修室,三年,除去吃饭睡觉上课,其余的时间都是在这自修室度过的。特意去自修室,正是午饭时分,自修室里面人并不多,往常自己常坐的那个位置已经换了人,桌子上还留着自己无意识留在上面的涂画。他摸着那些痕迹,就在这儿照一张吧,不管今晚的表白成功与否,也算是为自己青涩的过去划伤一个休止符。
      拍完毕业照之后就是班级聚餐。其实他跟班上的人并不熟络,他的整个身心都放在那人身上,要不是那人逼着他连课也不会去上,去上课了也是来去匆匆。不过现在离别在即,这些人以后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了,他还是伤感了一把。也许以后他再也见不到的人不止这些同学,还有那人。
      饭桌上酒喝了一瓶又一瓶,每个来敬酒的人他都来者不拒。他想把自己灌醉,这样也许就有勇气跟那人说出藏了四年的话,清醒的自己是个胆小鬼,他一直都很清楚。

      后来自己是去表白了吧,他记得自己说出那些话的时候面对的是那人嫌恶的眼神,那人说他喝醉了,要他赶紧离开。他想拉住那人,想告诉那人他没有醉,他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全部都是他的真心话。可是还没等他碰到那人就被那人躲开了,他看着那人急匆匆的进了寝室楼,就好像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他一般。
      那人身后的是自己啊,哪里是什么洪水猛兽。
      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见过那人,打电话没人接发短信没人回,微信直接被拉黑,去寝室找那人却被那人的室友告知那人跟导师去外地调研去了。其实是在躲他吧,不然怎么会走的这么干脆利落,原来偏见终究是偏见。
      既然两人之间一定要走一个,那就自己走吧,那人毕竟还是这个学校的学生而自己,已经和这所学校没关系了。他收拾了自己的行囊,托人带了话给那人他走了。真是好笑,他原来设想过很多两人离别的场景,唯独没想过现在的这种,那人避他如蛇蝎,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离开。
      他没待在那座城市了,也没回家。老家是个小地方,和父母住在一起他们迟早会察觉出什么的,他还没想好究竟要不要跟他们坦白,没想好怎样面对亲朋好友问他怎么不找女朋友。而待在同一座城市他和那人迟早会遇到,尽管几率很小,可他不想那人尴尬,连那个小几率都不想去碰。
      他去了南边的一座城市,靠海,和那人隔了千里之遥。他的世界又只剩下他了,跟他才上大学那年一样,不过又不一样。
      他长得讨喜又嘴甜,办公室的姐姐们都愿意帮他一点,他适应的也很快。工作完成得好,主任在开会的时候特地表扬了他,而那笔生意提成他拿来请办公室的同事们吃饭了。他不缺这点钱,他只想安安静静的过下去,夏姐的劝导还在耳边,他也不是不识趣的人。
      这样平静无波的日子也过了四五年,他从普通的小职员也混到了一个小头头的位置,每次公司招新职员的时候都会心生感慨。父母虽然不在身边,不过好像还是意识到了什么,不再像前几年那样催着他找女朋友,他感激他父母对他的体贴,又愧疚父母对他的体贴,只能对父母更孝顺。除了孝顺,他再找不到其他的方法来补偿他们。
      他很满意现在的日子,上班下班,自己做饭洗碗看电视,同事之间虽有勾心斗角却也足够和睦。前几天他刚去了解了代孕,想着过几年就去找代孕生一个孩子出来,好歹让两位老人家有一点念头,他是知道老人的想法的,他们以为是他们没教好才会让他喜欢上男人,弄得连后代也没有。
      如果不是那人的出现,他以为他都把那人忘了。电话响起来的时候他没多想就接了起来,那头是那人陌生又熟悉的声音,那人说他要结婚了,希望他能去参加他的婚礼。他怔了半晌,方答好,声音涩重的连他自己都陌生。那人又说正好在这座城市出差,希望能出来喝一杯,顺便把请柬给他。他又答好。
      他走的时候没告诉任何人要去哪儿,手机号码也换过了,在这边稳定下来了才跟几个以前的好朋友提过。他不知道那人从哪儿找到的他的电话号码,不知道他特意打电话通知他的目的是什么,不过往事已矣,在他走的时候就已经决定把四年的情谊通通埋葬了。而且他知道那人是好人,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人回想起他来可能想起的是啊那个很喜欢缠着我的弟弟呀,而不是那个对我有非分之想的变态。
      按约来到咖啡店,那人已经等在那儿了,看到他很兴奋的朝他招手。跟以前比那人变化不大,或许是快要结婚了,看起来比还是学生时稳重了许多,只是那个让他无比迷恋的笑容一如既往。
      俩人不约而同的略过了曾经他告白的那件事,只回忆大学时代的生活和毕业以后的事情。那人很健谈,以前的他也很健谈,可是现在他沉默了很多,这场两个人的对话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人的独白。
      那人跟他讲了很多,其中提到的最多的是那人的小未婚妻。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小女孩经常跟在后头喊哥哥哥哥,小男孩也尽心尽力的为她收拾一个个烂摊子,小到不小心尿了裤子,大到隔壁小孩拽她辫子。小男孩和小女孩一点点的长大,感情也一点点的变质,最终在两家人的见证下走到一起。
      他惊愕,苦笑,原来自己一开始就输了,输在了那遥远的他永远无法触碰的童年。
      那人还要赶下午的飞机回去,没有多坐,临走前从背包里拿出一封红艳艳的请柬。“我来之前你那群学长跟我说了,让我一定要把你请去,要是你不来啊他们就砸了我的婚礼。学长我都光棍二十八年了,好不容易才结次婚,小学弟你可千万要给我个面子啊。”
      他含笑收下,说学长你放心吧,我一定去,我还想看看新娘子呢。
      他送他上了的士车,目送他远去,然后一个人回家。
      他抽完身上的最后一根烟,把请柬凑在眼前,认真的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下去,空荡的房间中回响着不知何人发出的呜咽声。

      婚礼地点在s市,离他并不近,他提前过去了。婚礼那天他起的很早却并不困,前一天晚上睡的特别好,显得他今天精神奕奕。他换上了特意去商场买回来的正装,导购小姐说他穿上这件衣服显得腿特别长身材比例很好。他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很满意的点点头,虽然说导购的话十句有八句是在说谎,不过他可能运气好碰上了那没说谎的两句。
      仔仔细细的把头发梳个背头,一丝不苟,连一根乱发也没有,他对着镜子又很满意的点点头,大概女孩子化妆也没他这么认真。戴上一副金丝细边眼镜,商场精英男的气息扑面而来。感谢他爸妈给了他一副这么具有欺骗性的外壳。
      估摸着时间出发,到的时候不算早,宾客陆陆续续到了不少。那人作为新郎在前面迎宾,他去打了个招呼交了礼金便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的人他并不认识,偶有新郎家的亲戚过来想招待他他摆手表示不必。
      他原想就这样待到婚礼结束就回去的,突然被以前的学长拍了一下肩膀。学长很惊讶,直夸他有出息了,又埋怨那么久不联系他们,二话没说就拉着他到其中一桌坐下。这一桌坐的都是新郎的大学同学,他基本上都认识,他跟在那人身后的时候没少受这些人的调侃。那些人看到如今的他又是一番调侃,说什么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古人成不欺余也,嚷嚷着要先罚他三杯,以惩戒当初的不辞而别。他很无奈,看来那人并没有告诉这些人当初他俩发生了什么,所以现在这些人才能毫无芥蒂的搂着他的脖子要罚他酒,他心里挺感激那人的,谢谢他即使那样不堪也没有把他的秘密透露出去。
      他们这桌正闹得时候,婚礼开始了。伴随着《婚礼进行曲》,新娘挽着父亲的手从门外缓缓走进来,在红毯的另一端,是西装革履笑意盈盈的新郎。新娘走的很慢,新郎笑得很灿烂,从老人手里接过新娘的手,好像是接过全世界最珍贵的珠宝一样郑重。充当了神父位置的司仪问“新娘,你愿意无论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是贫穷、健康或是疾病、快乐或是忧愁,都爱着、珍惜着你身边这位新郎,对他忠诚,直至永远吗?”
      “是的,我愿意。”新娘轻柔的嗓音袅袅回旋在婚礼现场。
      “是的,我愿意。”他听到自己小小的声音被淹没在欢呼的人群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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