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四、噬 片刻之后 ...

  •   四、噬

      “这便是…葬骨之所…”周围是滔天怒浪,一阵覆压过一阵地向这一小片海域卷来。若是自空中看去,便能清楚的发觉,海浪汹涌的中心,笼罩着一块深色的光幕。而这光幕之下的海域,竟是丝毫不起波澜。

      半空中,忽而莫名现出了一个瘦削的身形。他一袭黑色长袍,面容隐于衣帽之间。在这无人的海域间,显得分外突兀。而来人的脚下,正踏着一只漆黑如墨的,像是龟一般的事物。

      黑袍人似是笑了一声,随后俯身拍了拍那黑龟:“想来玄武之灵还在葬骨之所,不然单是玄武之晶,怕是不能将你凝出。”

      奔袭的烈风终是掀开了他的衣袍,露出藏着的面容。

      那看着竟是个苍白瘦弱的少年。他薄唇啜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映着苍白得过分的面庞,隐隐生出莫名的妖异之感。而他又将那修长的手指伸出黑袍,捏出个不知名的印诀,口中低低念了几句什么。遂并指如刀。向那光幕狠狠地斩了下去。

      浪潮奔涌,忽地连成一片向他卷来。那少年却不避不闪,踏着黑龟反而迎头冲上前去,须臾便被吞噬不见。然而先前笼着那一小片海域的深色光幕,此时却是悄然消失。

      海天同色,黑袍少年的身影已不知何处。明明空无一人,却突而传来了他的一声轻笑。

      “呵,叶倾酒、萧寻意?”少年信手拂开水幕,沿着海水筑起的阶梯拾级而下:“月蝶族后人夜阑,已持信物玄武之晶,破葬骨之所结界。来此,求取玄武之灵。”

      他面前本是漆黑的墙面,闻言已缓缓向两边开始移动,直到将墙后事物显露出来——那是一具骨骸,一具巨龟的骨骸。龟甲之上,只有黑白二色。两种极致的颜色各占一半,却又莫名显出相融的意味来。

      “是你?”黑白的龟甲倏然震颤了起来,而就在它的正上方,一缕墨色的烟雾漂浮环绕:“夜泠的族人?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一百年了…总算,总算可以离开…”那黑雾向着夜阑涌来,沿着他的黑袍蜿蜒游走:“得到玄武之晶的传承者…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

      夜阑勾起唇角,冷冷一笑:“玄武,你被封印百年,莫不是神力也跟着封印消散了罢?”他伸出一直不曾露出的右手:“我想要什么?你不知道?”

      那只修长的右手上,却满布暗红色的花纹,纠结缠绕,最终汇聚于中指指尖,形成一滴摇摇欲坠、如血一般的红珠。

      “血竭之术…你是要我,帮你破了这术法?”黑雾深处传来一声冷哼:“本以为你能将我带出葬骨之所,没想到…却是个将死之人!这上古禁咒,即便是破了,也不过白费功夫!你走罢,有玄武之晶,没命拿我的传承,也是枉然!”黑雾似是不耐,转瞬便要回到龟甲周围,却听得黑袍少年桀桀低笑,语气是说不出来的嘲讽冷意。

      “我不要你的传承。”夜阑抬起那只诡异无比的右手:“你不是想出去?除了传承者外,还有另一种办法罢?”

      黑雾剧烈地颤抖着,语气有些干涩:“莫非…那血竭…是你自己下的咒术?你来此,只是为了…寄生契?”

      一时间无人答话,夜阑微微笑着,笑意不曾到达眼底,指尖已是毫不犹豫点进了黑雾之中。

      “看来你还未曾糊涂到不可容忍的地步。”他语气恢复了温和平静的态度:“若是传承,便要将未化形的传承神兽当做同伴。可我夜阑,凭什么需要同伴?”

      “玄武属水,主通阴阳。加之在葬骨之所封印百年,‘魇’仅剩的那点魔气,怕是让你全数吸收了。若不是如此,你于我,有何价值?”

      夜阑苍白的面庞上闪过一瞬疯狂之色,右手上暗红的纹路活过来一般飞速蠕动。连着经络与血管的纹路,似是吸收了他体内的鲜血,变得愈发鲜艳饱满。而中指指尖悬着的那滴血珠,终是颤颤巍巍滴落下来,顷刻间融入了那黑雾环绕着的龟甲之内。

      “月族夜阑,愿以身祭玄武之晶,以魂祭玄武之灵,求取,玄武之力。”低暗的狭室中,少年诡如妖鬼的神情里,含了一丝意味不明的欢欣。

      与此同时,玄武之灵化为的黑雾也现出了原本的形貌:那是一条布满鳞甲的黑蛇。

      黑蛇静静地看了夜阑片刻,再不说什么,转身便钻入龟甲。

      “玄武一脉,愿以月族夜阑之躯为宿,以其魂为引,达其所求。”龟甲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出血肉。黑红交缠的血肉不断涌动着,夜阑只无言地静伫一旁。

      片刻之后,他再次开口。声音低哑,又含着淡淡的蛊惑意味。在这小小的空间内,更添难言的压抑之感。

      “永生永世,魂湮方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四、噬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