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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威尼斯商人 ...

  •   第六章威尼斯商人

      在这个世界上,你最不愿意相见的那个人,你往往得被迫与他相处。目前看来,这句话在雅各•道格拉斯先生身上恰好灵验。
      道格拉斯先生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够再继续等待下去了,他一定得回现场去看看,也许可怜的德沃特公爵已经被旅店扣留,如果拿不出房钱和饭钱,他就得暂时留在那里充当门童了。
      出于对公爵前途的深刻关爱,咱们的道格拉斯先生也许太心急了,当他冲出酒吧,一辆敞蓬马车恰好驶过,差一点两者就撞了个正着。
      道格拉斯先生连忙捡起自己的帽子,弹弹上面的灰尘。这原本是个小小的插曲,然而这时,坐在马车上的一位年轻绅士却站起身来,并且惊讶地叫出了声。
      “道格拉斯先生!”
      诸位谁能够想到,出现在这里的正是前文中我曾经不遗余力地叙述过的那个漂亮的年轻人,弗朗西斯科•阿尔卡内,半年多不见,他已经蓄起了时髦的长发,并且用缎子发带小心翼翼地将它们系成完美的形状。
      对于他乡遇故知的情景,道格拉斯先生很显然并不沉浸在怀旧的情绪里,而是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弗朗西斯科的手腕,好教后者逃脱不得。
      “你有钱吗,弗朗西斯科?”
      “什么?”
      “你手头有多少钱?”
      “最多有两三百法郎吧。”
      “好极啦!你有多少就借我多少!”
      “可是我这会儿身上没带什么钱……”
      “那有什么关系,”道格拉斯先生毫不客气地跳上了马车,狭小的座位立刻被两个男人塞得满满当当,“我可以现在跟你去你的住处去拿,听着,越快越好!”
      “可是……”
      “别可是了,我准连本带利的还你!四分利你觉得怎么样?再多我就告你放高利贷啦!好啦,快告诉我,你住在哪里,好孩子?”
      “我住在圣日尔曼区胡桃街十二号,那是夏倍公爵家的别馆……”
      “什么?”道格拉斯先生惊异地盯着对方看了一会,最后说,“弗朗西斯科,我真不知道你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我得说上帝是不是把你生得太美了,以至于在人间多滋生了几桩罪恶?”
      “道格拉斯先生,您要是这样说我,未必太过分了。你为什么不能听我把话说完呢?”
      这个漂亮的年轻人皱起眉头,感到十分不满。
      “上个月底,学校就放了假,我想到巴黎来碰碰运气,结交一些朋友。一个朋友告诉我,在巴黎,年轻的艺术家想要谋求到一份机会,顶好的是去参加让•布朗夫人家的艺术沙龙。我于是冒昧地给让•布朗夫人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
      也许是被这封信给打动,尽管素昧平生,夫人依旧打算见我一面,但是只给我五分钟。她是一个年过四十、但风韵尤存的和蔼妇人,我用五分钟时间给她即兴弹了一首圆舞曲。她觉得我的作品虽然还谈不上顶好,但是很有意思。并且,我有荣幸参加她在星期四下午办的沙龙,我听说许多巴黎的演艺商和出版商都有可能出席。但是,我去的那次时机很不好,来的出版商人数远远少于那些同我一样年轻又渴望成名的音乐家们。
      不过我真正的好运才刚刚开始,因为夏倍公爵正在热烈追求着让•布朗夫人,他听说夫人最近对我的作品颇感兴趣,他便派人找到了我,希望我为他写一支套曲,作为他与夫人相识一百天的纪念礼物,送给这位文雅的贵妇。我告诉他我现在在巴黎居无定所,很难专心写东西,他于是慷慨大方地将一处别馆公寓借给我暂时居住,直到我完成作品。”
      不过,道格拉斯先生是否在全神贯注听弗朗西斯科冗长的叙述,这桩事儿我们不得而知。我更相信,道格拉斯先生心里、眼里,满满当当都是闪闪亮的法郎!成堆的!
      “好吧,夏倍公爵开给你多少酬劳?”
      “他许诺给我八百法郎,并且,提前付给了我四百法郎作为定金。”
      “这价钱听起来真不错。”
      “是的,道格拉斯先生,作为一个寂寂无名的音乐学院的学生来说,这报酬可以说是相当可观了。要是我的这部作品能够既讨让•布朗夫人欢心,又能使夏倍公爵满意,我相信我在巴黎的前景将是十分瑰丽。”
      “但愿如此,年轻人。实话说,我一直觉得你值得过更好的生活。”
      “道格拉斯先生,我还没有问您,您要这些钱干什么用呢?”
      道格拉斯先生并不打算回答弗朗西斯科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冷冰冰地瞪他一眼,让他识趣闭嘴。

      怀里揣着一大笔从年轻的音乐家那里借来的——或者我们可以形象地说是“抢来的”金钱,道格拉斯先生带着弗朗西斯科坐上马车,匆匆上路,这样他们很快又重新回到了先前下榻的旅馆门口。
      道格拉斯先生踌躇了一下,想,如果旅店不能开给他一个公平公正的价钱,那末,就让年轻的公爵留在旅店里做仆役吧。
      他决计不愿意为公爵多花一个生丁,决计。
      可是旅店看起来静悄悄地,侍者懒洋洋地倚在门口,打着哈欠,并不像是抓到了企图赖债的穷鬼的样子。
      道格拉斯先生于是绕到了旅店背后,这里可以看到客房的窗户,按照计划,小公爵就应该从那扇窗户里跳出来,顺着路灯杆滑下来。
      现在还不到七点,天色尚早,房间的窗户还没有关。道格拉斯先生注意到,窗台旁的煤气路灯灯柱上,明显被蹭掉了一块油漆,是足尖的形状。草地上也留下了凌乱的脚印,形状和小公爵的鞋子很像。并且,现场并没有什么打斗的痕迹。
      这样几乎可以确信,年轻的公爵成功地从旅店逃脱了,他一定曾经稳稳站在他们现在站着的碎石子路上,睁着他那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四下张望。
      然后,……他就消失了。

      *******************************************************

      唉,现在让我们暂时忘掉内心充满了疑惑的道格拉斯先生,把注意力转回到小爱德华身上吧。
      我们先前说到,他和他的父亲、还有道格拉斯先生一齐离开老古玩店。和快步走在前面的德沃特公爵、道格拉斯先生不同,年轻的勋爵把手插在外套口袋里,低头慢慢走着。他一直感到闷闷不乐,他感觉到自己像是被遗忘了似的。他一点也不喜欢巴黎,以他现在的年纪还不能完全体味巴黎的美好。他更喜欢母亲带他去南部的葡萄园,或者去康沃尔乡下,唉,哪里都比除了陌生的活人和冰冷的建筑之外一无所有的巴黎好。
      当穿过艺术桥时,教堂的礼拜恰巧结束,人们像井喷般涌到大街上。那个时候,校长先生只顾着和他的父亲调情。这样,年轻的爱德华勋爵他只要稍微放慢脚步——这样汹涌的人群立刻将他和他眼前的那对不般配的同性情侣给分离开了。
      好啦,现在他就属于他自己了。
      而且,恰恰是这个互相拥挤推搡的时候,他瞥见一只手,——实际上,只消得悄悄伸出两个纤长灵巧的手指,就能从前面一位绅士的口袋里摸出一条手绢和一只钱夹来,然后又悄悄地缩了回去。这情景,颇有点儿像深海里养的贝,将那纤细的触足往外探了探。小爱德华勋爵的视线顺着这只手往上看,他就看到了它的主人。而且,不巧地是,他还认识这主人哩。
      ——艾伦•丹吉尔斯!
      他差一点就要喊出声了!不过这只手的主人显然还没有察觉,而是专心致志地继续着自己伟大而悄无声息的事业。是的,这项事业是伟大的,但是并非总是悄无声息。先前丢掉钱包和手绢的那位粗心主人现在终于意识到自己遭遇到窃贼的光顾了,于是惊慌地大喊大叫。
      “有小偷!有小偷!”
      人群骚动起来,人人自危,不约而同地伸向自己的口袋,接着又有几个不幸的声音出现了。
      “该死的!我的钱包也不见了!”
      “真该死!我的也是!”
      现在人人都站在了原地,谁也不动了,而是互相打量、猜测。没错儿,那该死的窃贼一定还没有跑远。
      正在这时,人群中传来一声嘶哑的叫喊。
      “瞧!他在那里!抓小偷呀!”
      前方巷口人影一闪,鬼鬼祟祟,人群又开始涌动了,纷纷朝窃贼藏身的方向跑去。当然,这其中也包括艾伦•丹吉尔斯,贼喊捉贼,这才是艾伦•丹吉尔斯所在团体的绝妙之处。
      他始终跑在队伍中央,嘴里还叫嚷着不成调的小曲,可是一旦跑出街道。他足尖一转,就不声不响地消失在巷道尽头。
      或许我们应该抽点时间,为亲爱的读者们介绍一下这个年轻人——他确实还很年轻,长有一头灿烂的金发,现在这头金发正乱糟糟地塞进被压得低低的鸭舌帽里。他的眼睛珠子蓝得发亮,滴溜溜转个不停——你要是盯着他的眼睛看,你自然会感觉过于早熟了。他曾经和爱德华勋爵差不多高,也许现在还没有小勋爵高呢。

      可是别忘了,咱们年轻的勋爵也是位短跑高手。当艾伦•丹吉尔斯躲进背街的小巷,迅速地打开钱夹,将几张皱巴巴的纸币塞进了鞋底,剩下来的钱则飞快地数了两遍,放进口袋深处。就有一只手从背后搭上了他的肩膀,并且干巴巴地说。
      “伙计,弓街来的。”
      他吓得差一点连手里的镍币都掉了!真奇怪,他怎么没有反映过来这个人讲的是英语呢?
      不过下一刻,他就抓着这只手,把它掰到自己面前了。
      “我亲爱的小爱德华!”
      “你怎么知道是我,艾伦?”
      “噢,看到你手上的戒指我就认出来了,我对值钱的玩意儿总是过目不忘。你是到巴黎来度假的吗,爱德华?”
      “当然,不过你花一张船票钱横渡海峡,只是为了到巴黎来重操旧业吗?”
      “也不全是,”这个叫丹吉尔斯的男孩从裤子口袋里摸出烟袋,倒出一些廉价的烟末,胡乱卷成一团,点火抽起来,“因为复活节全伦敦的阔佬都来巴黎,留在伦敦的只剩下穷鬼、妓女和小偷了。我可不能够眼睁睁地饿死。你不知道,钱总是不够用。另外,告诉你,我是逃票来的,一个便士也没花。”
      “所以你追随阔佬们来这里找工作吗?”
      “当然不止是这样,爱德华,那样我不是太亏了吗?而且,这正是巴黎的窃贼大行其道的好时机,怎么会把机会让给我这种外地人呢?瞧,从这条路往前走再走一两百码,就是独眼邦尼的地盘了,要是在那里动手抢生意,他们准得把我杀了不可。”艾伦•丹吉尔斯倚在墙壁上,朝天吐了个烟圈,“事实上是,我在伦敦那里的老大和这里的老大在合伙做一些小买卖,他们需要我过来,你知道的,我总是很有经验的。”
      “这听起来很有趣,艾伦,我能帮你忙吗?”
      “你会讲法语吗?”
      “我能讲得几乎和本地人一样好。”
      “那倒不坏,听着,我亲爱的小爱德华,如果你不能帮忙的话,我就……”
      “你会杀了我吗?”
      “不,我只消把你送到警察局去,那样在他们审判你上绞架之前你就会想自杀了。”
      “对了,你家里面怎么样?我是指你父亲和那位道格拉斯先生,我想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联系了。”
      “是的,因为你总是不来找我玩,艾伦。现在他们俩感情好得很,我看不会更好了。”
      “看来一切如你所愿。”
      “噢,我看未必如此,上帝给的,总比我们祈求的还要多。对了,艾伦,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的信吗?我在信上写了我遇到的一件大奇妙的事情。”
      “什么信?我不知道,我来巴黎差不多有半个月了,也许在路上就寄丢了。”
      “现在你能带我去你们的地方吗,艾伦?”
      “这可不行,小勋爵,他们会杀了我的,我得首先跟先生们商量商量。你可以先住到我那里去,天一黑,就会有行动了。”
      “能告诉我你们要干什么吗,直觉告诉我会很有趣。”
      “嘘,小声点,也许是狄俄尼索斯。”

      因此,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艾伦•丹吉尔斯和我们年轻的爱德华勋爵正一齐坐在一艘破烂不堪的驳船上。它在德舍桥边的码头抛了锚,系上了缆绳,但依旧摇晃得厉害。这种只消得三五个人就能行驶的驳船在塞纳河上到处都是,现在艾伦•丹吉尔斯的船正停在它们中间,就好比是一长串穿在一起的鲱鱼中的一条。
      码头工人和水手齐心协力、将一筐一筐的鱼虾鲜货搬了上来,尽管它们看起来全都已经奄奄一息。很快小小的船舱就给这些水产给装满了,一股刺鼻的腥臭味蔓延开来。
      夜更深了,这样杜松子酒店门前的煤气灯也点起来了,码头工人和水手们纷纷起身,上岸喝酒,不到酩酊大醉他们是不会返回的。还剩下几个娼妓尖声叫笑着,她们几乎裸露着整个胸脯,在码头边走来走去,招揽客人。
      年轻的爱德华勋爵被船上浓烈的腥味儿熏得几乎睁不开眼睛,因此,在这场漫长的颠簸中,他也顺理成章地横躺在甲板上睡着了。艾伦•丹吉尔斯注意到后,将一张毛毯盖到他身上,这样他就看到小勋爵漂亮的手指还耷拉在外面,所戴的戒指简直就像萤火虫般熠熠发亮。出于本能的职业习惯,他伸手去摘这朵“发亮的萤火虫”,实话说,这玩意儿他简直是觊觎已久。但他扑了个空——小勋爵几乎是以触电般的速度缩手回去,显而易见,这位勋爵具有天生敏感的直觉,并且,很像是遗传自他的父亲。
      但是真正的上货现在才开始,艾伦•丹吉尔斯站起身,脱下外套,跳进水里。河水有如污泥,黑黝黝地一片,又脏又臭。但是他的动作却很熟练,他给一个胖水手做助手,将一个接一个的木桶从岸上运进河里,然后牢牢地系在船底,原来船下装有许多钩子,可以用来固定货物。每只木桶看起来都又大又沉,驳船的吃水线顿时下沉了不少。
      当做完了这一切,艾伦•丹吉尔斯也没有打算开船。而是坐在小爱德华勋爵身旁,打起盹来。一直等到下半夜,醉醺醺的水手们回到船上来,码头重新热闹了一阵。过了一会儿,艾伦•丹吉尔斯所在的驳船才随着几艘货船,一块儿驶离了港口。

      小船并没有行驶多久,穿过了五六座大大小小的桥梁后,又重新抛锚停了下来。
      艾伦•丹吉尔斯摇醒了爱德华勋爵。
      “我们还要载一位朋友上船,你能够跟我一起上岸吗?我不太明白法文,不怎么认识路。”
      “这当然没问题,艾伦。”
      他们上岸的地方离圣日尔曼区很近,一抬眼就能看到那些比邻而据的大小旅馆,模仿拿破仑时期的装潢和招牌闪闪发亮,一看就知道是为了招徕外国游客。
      但是看起来两个年轻人的运气并不十分好,他们要走访的客人并不在家,这点小插曲并没有影响两个年轻人的兴致。
      “不,没有关系,我们先回船上去吧。谢谢你告诉我路标,你总是最能干的,我亲爱的爱德华。”
      艾伦•丹吉尔斯将手臂随意地搭在爱德华勋爵的肩上,并且转头轻轻吻了一下这个少年的脸颊。
      “你父亲曾经说过,要是再让他看见我跟你在一块儿,准会拿枪打爆我的头、尸体扔进泰晤士河里去喂鱼。不过好极了,这一会儿我打赌他准看不到我们俩。”
      是的,这一会儿谁都看不到,天还没有亮,万籁俱寂,而路边的煤气灯也才刚刚熄灭。
      但是他们俩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背后的那根又细又长的路灯杆上,刷地一声溜下来一个人影,并且,悄悄地跟上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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