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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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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巧合,人生会少了多少惊喜,多了多少等待。
那天我去买正版光碟。
“老板,有没有正版的《罗生门》和《杀手莱昂》?”
“现在没,过几天您再来吧,我可以给您找来。来,您留个电话。”说着递过来一个有些破旧的本子,“您写这儿吧,也巧了,前两天这个人也要这两部,您俩写一块儿,我给你们找……”
我一遍遍看那名字,好像生怕白纸黑字也会骗人似的。
龙飞凤舞的几个字,多年后依然锋芒不减。
祝云文。
我在下面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默默记下那个电话号码。
我在路边买了个IC卡,找了最近的一家电话亭。插上卡,手抖的厉害,怎么也不听使唤,几次才拨对了号码。
“嘟……嘟……嘟……”耳边是越来越快的心跳声,我用手堵住耳朵,把头顶在电话亭上,屏蔽掉世间繁杂,静静地等待。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
“喂?”
“祝云文先生吗?”我迫不及待地问。
“……”
“请问是祝云文先生吗?”
“……”
“……我是祝谛。”
“……我知道。”
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比如好的电影先看盗版再买正版收藏,比如都喜欢黑泽明和吕克.贝松……所以缘分,是知己间才有的事。
前门的老北京小吃拆了不少,7月都搬到后海这边来了。我约他在后海见面。
我早到了半个小时,他已经在那儿了。他上身穿件Addidas的红色运动衫,下身一件深蓝牛仔裤,白色运动鞋,与我如出一辙的打扮。他一手拿着串糖葫芦吃,一手插着裤兜四处张望,看见我,晃晃手里的糖葫芦,冲我笑笑。
我摘下墨镜,笑着冲他走过去。
走到近前,我们就那么面对着站了半天。盼了这么多年终于盼来的见面,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我打量着他,个子高了,眉毛没以前那么浓了,还是那副面孔。
“呵……”他噗嗤一笑,“你怎么穿成这样?”
“低调点儿好——你看起来像个学生。”
“彼此彼此。你看起来像个小青年。”
“老板——爆肚儿、小葱炒面鱼儿、‘驴打滚儿’、杂碎汤、炒花生、卤煮火烧,一样一份,再来两瓶燕京!”
他要的都是我爱吃的。一样一份儿?呵,够挥霍。这让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些在后海虚度的迷人时光。原来他比我想像的还要了解我。
“哎,行了。”他用手挡在我的杯子前。“酒量不行就别逞能。”
“没事儿,大不了睡一觉。”我还是把酒倒满了。
“这儿这么多人,你现在有身份了,别像以前那么丢人现眼啊。知道吗,露多大脸现多大眼。”他警告我说。
“以前我现什么眼了?快说快说,肯定有隐情,你不说我就把这瓶干了!”我又拿出以前的耍赖招数。
“就那次的那个‘板儿砖’事件,我背你上医院的时候,你醉醺醺的还不老实,在我背上捣乱,抱者着我的头亲了一口,笑眯眯地说‘我……爱你!我……爱你啊!’”说着,学起了我当时的样子,边学边哈哈大笑起来。
他看了我一眼,突然不笑了。“我说你怎么总是这副样子,怪伤感的。”
我摇头笑了笑,低头喝口酒,“我只是没想到,那么久的事你还记得。”
“One night in 北京,你留下许多清,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一个朋克打扮的小青年吼着从旁边经过。
“你不是最爱听这首《北京一夜》吗?”他夹起一颗花生放进嘴里。“连上电视都这么说。我可真奇怪了,你怎么就对这歌情有独钟呢?我总觉得沧桑的人才爱听陈升的歌。”
我想说我比你多活了25年,穿越两个时代,你说我沧桑不沧桑,但我只是干了一杯酒。
“那首歌本身对我而言并没有多大意义。”我看着他说,“只是因为喜欢那首歌时我认识了你,所以每次听的时候,都会想起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他端起酒杯的手突然停在半空。
“其实……你找我比我找你容易啊。”我有点生气地质问他。说质问有点严重,应该说,我 很认真很认真地问他,我真的想知道原因。“只要你想,很容易找到我的,为什么这么多年,同在一个城市,我到今天才见到你。”
我看着他,想从他眼中看出答案。可是他目光闪烁,他眼里有太多东西,我头脑乱成一团,我看不懂。
“我记得你说过你最想去的地方是天安门广场。”他沉默半晌,终于开口,“你还没去过吧。”
“……你怎么知道。”
我跟着他一起来到长安街上,马路两旁坐满了疲倦的行人。广场上,华灯下,有人狂欢,有人落寞,有人西装笔挺,有人衣衫褴褛……北京淹没所有人的渺小,包容所有人的过去,它温柔地聆听你的抱怨,坚强地为你撑起天空。互喂冰淇淋的情侣,卸下包袱露出真情,并非对神圣的亵渎,而是对首都的信任。那有点肉麻有点温情的场面,让人羡慕。
他站到天安前,插着腰望向那城楼,背对着我。夕阳拉下他细长的侧影。这一刻的他,像多年前老特拉福德球场上的贝克汉姆,身着鲜艳的红魔队服,立于平地也能君临天下,有一种征服世界的魅力。
有时人与城市有种相互升华的微妙关系,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比如小贝与曼彻斯特,祝云文与北京。
我走过去,跟他并排站在一起。他拉起我的手,神色庄重地看着午门,北京的午门。
那一刻我爱上了北京。或者应该说,我突然觉得自己属于这个城市了,我原来爱了它很久很久了。与什么朱允炆朱棣无关,没有什么前世今生也没有什么命中注定,爱了就是爱了,何必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这里有我一生最美好的回忆,我再也忘不掉它。
我很庆幸,像我这样曾在城头上俯瞰天下又在城脚下仰望宫墙的人,恐怕只有一个。我以一人之力见证了城内城外所有人的想像。
我突然明白,那个或许软弱或许善良的朱允炆,永远是个传说,不管被后人怎样粉饰与厚诬,充其量只是个符号化的图腾。午门将他的身影托举到最高点,同时也将他的身影化为最小。对于高处不胜寒的他来说,天下苍生,永远只是个概念,他不会为任何一个人伤心地流泪,开怀地大笑。
我很骄傲自己可以做祝谛。
晚上,我们去了一家最好的KTV唱歌。包房里有种温馨的气氛。云文一口气开了十几瓶啤酒:“今天唱个痛快喝个痛快,醉生梦死一回。”
“好,我就舍命陪君子!”
云文点了一首《逆风》。“这首歌我练了很久了,今天唱给你听。”
“我不管别人的看法,却又想被人看见,信心已存放了许多,你不在却不好过。我只有一个感受,你真的真的真的够爱我——黑夜逆风细雨,梦想热情和我,痛苦却又甜蜜,why should i care at all……每个选择路口,我就挑难的路走,每次你放弃我,我突然回头你却还跟着我……”
云文唱着唱着就哭了起来,于是一个人在那猛灌啤酒。
“哭什么,来,我也唱一首。”我点了一首陈奕迅的《十年》。不管这首歌被大街小巷传唱得多么滥俗,我依然喜欢。只有Eason可以唱出那种道不出的明年今日之感,他温柔而沙哑的嗓音,像一种真实的梦呓,直触人心底最柔软的一部分,让人欲说还休。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还能为谁而流……”
我擅自改了最后一句歌词,然后我就后悔了,因为我也开始泣不成声。
云文搂着我的脖子,摸摸我的头,舌头有些发硬,“乖——不哭啊,喝——酒!”
“好,喝!”我抓起一个酒瓶对着他的嘴往里灌。
后来很晚很晚,我实在不行了,就躺到地上,枕着云文的肚子。云文大概也醉得不轻,笑眯眯地摸着我的脸:“没用啊你。”
“你变坏了啊,不学好……”我戳戳他,“啤酒肚!”
“你懂什么……”他摸摸自己水饱的肚子,“那是腹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