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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比较是一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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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充满了比较。
校友会是各种比较的大会。
男人比较位子,票子和女友。
女人比较样子,鞋子和老公。
比较是一颗苦糖,外面包的是赞美和恭维,里子裹得是怨气和嫉妒。
有多少种比较,就有多少种欲望。
可这又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比较是刺,扎的是同类。
欲望是胶,粘的是异性。
人也是欲望。
人想要满足自己的欲望,也想要在某种程度上满足别人的欲望,因为那给他满足和虚荣。
有的人觉得生活太累,那是因为他一直在逆着性子生活,可他又不得不这样做,因为他没有把握去过另一种生活。有的人由着生活积极地改变了自己,于是便也能活得不错。
钱嘉喻无疑属于后者中的佼佼者。
他的刺够硬,他的胶够粘。
多少人在世,修炼的不就是这两样东西吗?
可是这世上还有另外一种人,无法不按本性生活,又改不了自己,于是就成了我这般模样。
是的,作为一个辍学的墨大的学生,我绝对是这所名校的奇葩。今天,我也应邀参加了这次聚会。
今天我把自己打扮成了红,像火一样的红。
我的裙子是红,膝盖以上两公分,烫压出竖直的褶皱,从上至下延伸至整条裙子,间距宽窄适中。不用装饰,用布料自身形成装饰,这是一种低调又富有品味的装饰,因为这样的装饰彰显了身为主人的良好的教养与习惯。因为那样的褶皱要求衣服必须被细心呵护,垂直悬挂,手洗,烫熨,不能在阳光下晾干,因为任何一个不当都会使衣服的褶皱损坏,正红色不再光亮如新。而我绝对不会告诉你们这对我这种懒散惯了的人来说是个多大的挑战。
我的指尖是红,我的指甲修长而圆润,有人说这种甲型的人浪漫爱幻想。我梳妆台上的物品虽然蔚为壮观且摆放凌乱,但是我敢保证指甲油除了红再也找不出第二种颜色。而我更不会去美甲店,把自己的指甲交给别人,因为我实在想象不出还有比指甲上绘着精致讨巧的图案或者粘着耀眼的水钻更浮夸的事情。
我的眸子和头发都很黑。我很喜欢我的头发,它们长而密,每一根都一丝不苟地生长着,硬而有光泽。因此它们也成为我无聊时光中把玩的爱物。今天我特意跑发廊电了头发,斜分的卷发披在右肩,让人想起大海的波涛的弧度。但我从不染发,因为相信造物主是大艺术家,天生给每一个人配好了颜色。头发,眉毛,眸子,皮肤的颜色都是协调的,我对大自然的信任远胜于浮躁又多变的时尚。
我的左耳垂是红。一枚玫瑰耳钉的红。以天鹅绒布手工缝制,绒布细碎的纹理好像是玫瑰花瓣的脉络。其实它比奢侈品店里的珠宝便宜多了,但我找到它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远胜于到奢侈品店刷卡的富家小姐们。
我的嘴唇是红。原谅我再次腆着脸自夸一次,只有唇形美的人才敢用这样的红。如果嘴唇稍大或稍小,稍厚或稍薄,上下唇或稍不一致,都不能用如此不留余地的色彩,因为那时你费心遮掩的瑕疵都将暴露无遗。
我的双脚也是红。那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亚光面料,无一装饰,鞋跟高而细,足足有八厘米,相信我,这样的高度才有其暗地里的妩媚。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红,不淡也不浓,是那种正正的红。
你们可不要以为这是一种张扬的颜色。
年轻一些的小女生喜欢粉红,年长一些的女性又选择暗红。所以正红其实是最寂寞的颜色了。
同理,你们也不要以为我是一个张扬的人。
比我有才但没我漂亮的女生都有男朋友了,比我漂亮但没我有才的女生也都换过一轮男朋友了,所以,又漂亮又有才的我其实是最孤单的人了。
我是Ms.Truelove,万草丛中过,片叶不留身。听起来酷炫屌炸天,但我要是告诉你不是不想留,是不能留,不敢留,你的一脸羡慕绝逼秒变同情外加幸灾乐祸。
哎,一提起这个我的心就隐隐作痛。这个也放在以后再说吧,现在呢,现在人们的目光可都集中在我身上了。
网。
我一推开门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张网。
一张眼神织成的网。
丝线从人们眼里吐出来,圈定范围,彼此交织,把每一个人都网进来。
网内的人们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也被人们打量着。
这似乎是心灵匮乏的人类的天性,在见到的彼此的第一眼就忍不住比较和判断。
人一和别人比,就先落了一层,若比的还是脸蛋和身材,基本上一辈子也就是这么回事了。
而我,就这样施施然走了进去。
这样的网我见多了,每次进网,总有一种自投罗网的感觉。可是我没得选择,这世上总有一些我改变不了的事,于是我落落大方的自投罗网。
但这世上也有一些不能改变我的事。
比如说,我从不参与这网的罗织。
我一直恪守这样一句话:真正的淑女从不如此打量别人,也不左顾右盼。
虽然我不是淑女,也不打算做淑女。
同学聚会三大宝,昔日的八卦,今日的事业,和当下的槽点。
人家聊得欢畅,我在一边吃的欢畅,看的欢畅,也听的欢畅。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聊天就好像是两个人比武,抛一个话头出来,接不住的那个人是武功最低的,别人看你接不住慢慢的就不找你玩了。接住了,就再把话头抛回来,两个人见招拆招,拆的投机就皆大欢喜,拆的不投机就再次更换对手,排列组合。若拆得方式太老套,或招式太超乎他人意料那也是没戏的。
几轮洗刷下来,拆得最好的那个人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话头抛给他,旁边被洗刷掉的低手们只能站在一旁围观,不时喝上一两句彩。
在这场比武中,钱嘉喻他无疑是武林盟主,不时挽个剑花,接的漂亮。
而我呢,我不比武,也不旁观。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自己其实也不知道,只是顺着性子来而已。
虽然我有时挺话唠的,但不想说的时候我就是敢闭嘴。
我以前还曾为自己如此不合群不合作不懂看人眼色如此不识抬举黯然神伤了好一段,结果发现其实我也可以很合群很合作很懂得看人眼神很识得抬举,我只是,不喜欢。
因为那样做,就觉得我不像我了。
得罪别人和得罪自己,我犹豫了一下选择了前者,我就是一个如此自私的人,不求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