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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洪独 ...

  •   “夫人,实不相瞒,为了给爱徒施展休眠术,我耗去了一半的功力。这可是我修炼了五十年的功力!难道,我的付出就是狗屎,你们白家才叫付出吗?如果我只顾自己长命百岁,只顾自己安乐享受,我何苦丢掉自己苦心修炼的五十年功力。人不能太自私,不能一味地索取而不付出,会遭天谴的。”
      董丽婉一想到孟和从五岁开始就随军转战于高甸草原南北,前几天还去冰天谈判,一次次出生入死,让她心疼不已,这次无论如何要把孟和拉回自己的身边,好好保护他。
      “谁愿意送命,谁自己去,不要拉上我儿子当垫背的。快,把我儿子叫醒,我要带他回家。”
      “夫人,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要带走孟和,先过我这一关。”王玄德堵住洞门口,抱拳表示宣战,“夫人,请自重,失礼了。
      董丽婉也不是吃素的,她们一家戎马一生,虽是女子,也是血气方刚,她竖眉冷喝:“胆子越来越大了,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你不要不自量力,自找死路。”
      王玄德心意已决,没有半点退缩之意,凛然道:“大丈夫为国为民,天经地义,绝不苟活。”
      董丽婉心里痛恨这个不讲情理的老头,一点不给她面子。这次的冲突,在她心里头打了一个结,若不是为了孟和,她才懒得理他。以她的实力要灭他一个王玄德,不费吹灰之力。纵然他的法术高强,也敌不过她的千军万马,敌不过她众多的地仙神狼。不过,她无法与他为敌,毕竟他是孟和的师傅,难免有人情交往,不能把关系搞得太僵,以至无法收拾。
      如果自己回去跟丈夫求助,估计没什么好结果,白航峰的性格她最了解,他成天把国家大事挂在嘴上,以天下兴亡为已任,国难当头,哪有不顾国家保小家的道理。自知理亏,情无可诉,董丽婉冷哼一声,忿然掉头,跨上马,疾驰而去。
      白风一回头,发现母亲走了,感觉如释重负,走到王玄德跟前,笑着说:“师傅果然厉害,我娘可是我们白府的最高统率,说一不二,连我父亲都怕她三分。”
      王玄德刚才受了董丽婉的气,还没消下来,口气不怎么好,道:“我不是你师傅,有白孟和一个已经够受了。”一边走回洞中。
      白风也不生气,仍然笑嘻嘻地,跟在王玄德后面,央求他:“师傅,我想留下来,守护我二弟。二弟修炼可是大事,不能有半点差池,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我保证会好好听您的话,协助孟和修炼。”
      这句话中听,王玄德的脸色稍微好转,说道:“既然昌灵王想留下,就留下吧。不过,先说好了,我这里只有粗茶淡饭,要吃山珍海味,我可没处找去。”
      白风听见王玄德答应收留自己,心情大好,赶紧说:“那好办,我去山上打打野味,就什么肉都有了。”
      白风的心事,王玄德还不知道,董丽婉清楚得很。他一心挂念着桑斯儿,做什么事都没心思,回府里必定也是没魂的人儿一个,不如不管他,自己也省心。所以,董丽婉没把白风强行带回家。反正,洞里有王玄德在,制伏一个白风,没任何问题。
      白风平时也是个不务正业的主,朝庭里的公务有副职、秘书官、众多的下属等人处理,不用他操心。府里更不用说,什么事也没有,除了吃喝玩乐,还是吃喝玩乐。他的朋友除了两三个都城里的阔少,就是几个混混地头蛇。所以,董丽婉心想,还不如让他在山上修炼修炼呢。以前,她就一直想让他学学拳脚功夫,修炼捣天搅海的仙术什么的,无奈公子太懒,誓死不上山。董丽婉心疼儿子,舍不得打骂他,只得由他瞎胡闹。这次好了,什么话都没说,他自己主动留下了。这对董丽婉来说,是好事。做母亲的就这样,即想让孩子学会本领,又不想让他们吃苦受罪,更不愿意让他们出生入死。
      洞外,阳光正好。
      桑斯儿闲着没事,洞中又有王玄德和白风守望,就跟王玄德告了假,一个人在洞外溜达。神兽狻猊见主人外出,也悠悠然跟着,姿势十分雍容。
      桑斯儿摸摸它身上的毛发,疼爱地说:“大家伙,跟着我这么久,连个名字都还没给你取呢。”
      “叫它大奔,大块头,奔跑如飞,最贴切不过了。”白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桑斯儿的后面,马上接了她的话去了。
      “叔叔告诉我,它是母的,大奔不好听。”桑斯儿没看白风,只关注神兽的反应,试探地问,“叫绒花可好?你最喜欢花了,以前没主人的时候,见到花就往自己身上披”
      “小名可叫花花,不错,可爱又充满雌性的天真浪漫。”白风立刻叫好。
      其实,他才不管名字好坏,叫好的用意无非是让桑斯儿开心。
      大嘴神兽点头,呲牙笑了。
      “呵呵,花花笑了,好可爱。”桑斯儿拍拍花花说,“走,我们去看风景。”
      第一次离开冰天,草原上的一切对桑斯儿来说,非常新鲜。遍地的野花,山上的飞禽走兽,都跟冰天上的不一样。
      花花,白风,一前一后跟着桑斯儿。
      “脱了厚厚的兽皮,穿着丝绸做的裙子,感觉好轻爽啊!”桑斯儿轻快地在草地上转圈玩,发丝飞扬,裙裾飘飘,美得天上的飞鸟都落下来,站在树梢上欣赏她。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才美。不过野兽很多,你怕不怕?”白风当然希望去人少的地方,野兽多,人自然少。说不定,桑斯儿一害怕,吓得躲到自己怀里来。一想到这,白风心里就偷着乐。
      “怕?我可是猎户出身,从小和野兽厮混,野兽见了我就躲,你说我怕不怕?”桑斯儿对自己的狩猎本领太自信了。
      “走,那今天的野味就看你的了。”白风原来是带着任务来的,他倒是很会打如意算盘,又能和女神在一起,又能打野味。
      两人坐上花花,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我们冰天上的野兽,两人高的比比皆是,草原上的野兽有这么大的吗?”桑斯儿一说到老本行,话多了起来。
      “早听说冰天上的野兽凶猛,有一种叫朱厌的怪兽,白头红脚,高大威猛,本来居于小次山的,因为它一出现就会天下大乱,战争不断,便被人们赶跑,躲到你们冰天上的。”
      “嗯,数量极少,我没见过,听我父亲说过。”
      “怪不得巴盖那么喜欢打仗,也许和那只怪兽有关。”
      “不知道。”
      “我们这里也有一种怪兽,叫洪独,就在前面九球山上。外形恐怖,红眼红牙,浑身长着黑刺,虽然不高,但力量大得惊人,没人能打得过它。它到底有多厉害,没人知道,因为去打它的人都已经失踪了,不知道他们的死活。”
      桑斯儿听他形容,感觉有点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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