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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啊,原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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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愣住了,这是什么情况?什么叫“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特别是从Y.G史上最年轻的CEO林慕嘴里听到,我脑子里瞬间过滤了无数个片段。
甚至连什么同父异母偷偷背着家里长大的强大私生子都想过了,但是怎么可能,我父母就是那种平凡到不行的小学老师,除了以他们的年龄来说长相都算年轻在家附近那带口碑很好以外,我真的找不到任何特别的形容了,私生子这么劲爆的情节估计是没戏。
那还会是什么呢?我堪称无聊的生活里怎么会和这种类型的人有丝毫交集,实在想不到。
可能是我脸上的困惑表情太过丰富,他低笑一声站了起来,慢慢走近稍微前倾着头直视我:“那么难想吗?嗯…算算看,也不过就是隔了七八年吧,我可是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仔细地看着他的脸搜寻任何一点熟悉度,真的没有任何头绪。
我只好摇摇头低声说:“林总不好意思,我真的一点都没有印象了。”
“别喊我什么林总,直接叫我林慕,毕竟说起来你还是我学长呢,力学高中部最有名的莫柏学长,那年我刚升高一就听闻你的大名,不过没多久学长就毕业了,隔了这么久才见到真是遗憾。”
刚听完我先是惊了一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他居然是我的学弟?
“是学弟吗?我真的没什么印象啊。”
“没印象也不奇怪,我们只有一面之缘。记得你们高三学期末的那场篮球比赛吗?”
“记得啊,可是如果是学弟的话,那场比赛是没法儿参加的吧。”
他听完眉头一边扬起,显得有点回味的样子:“和几个人打了招呼,不过是参加场篮球比赛而已,也算不上什么事。倒是那个时候的学长真的让人印象深刻啊,打球时每一个动作都很美。”说完他还低低轻笑了一声。
我一愣,“美?这个形容词其实不太适合我吧。”
他眼睛了好像充满了笑意:“我可以直接叫你莫柏吗?”
“可以。”
“莫柏,其实不管男人女人,用美来形容我认为都是褒义的,就像无论你是什么性别,都不妨碍任何人来喜欢你,即使是男人也一样不是吗。”
我已经不知道如何接话,这种带些暧昧的气氛让我突然紧张起来,“林总,我……”
“叫我林慕。”他打断我的话。
“呃……林慕,我只是你公司部门的一个小员工而已,不知道你这番话什么意思。”
“你当然不仅仅是员工还是我的学长呢,”他语气里带上温柔的笑意,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没什么意思,只是这么多年没见,很多感觉都重新出现了,准备追你。”
简单一句话把我直接震惊的丧失了语言能力,我喜不喜欢同性还另说,这番表白就够意外的了,再加上他的语气和普通聊天一样随意,我实在难以立刻整理出一段合适的话回答他。
他应该是看见了我脸上精彩纷呈瞬息万变的表情,“有这么吃惊吗,是因为我是男的?你不是应该已经习惯了。”
“习惯什么?我又不是同性恋。”
“呵……”他低笑:“是不是用嘴说都没有说服力,你都26了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尝试一下男人也许更加适合你。”
算起来林慕比我年龄还小两岁,不过作为一个有能力的富二代,显然他很成熟,不论是作为公司的CEO还是一个追求者,说的话都很有说服力,会让人忍不住顺着他的思维考虑。
“莫柏,别想这么多了,我请你吃饭吧,我知道一家餐厅很好吃。”
我都不知道是该拒绝还是该如何表示,毕竟一起吃饭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即使作为多年未见的同校同学也可以坐下来聊几句。
林慕可能感觉到我还在犹豫纠结,直接拉上我往门口走,“别想了,反正晚饭都要吃,不如吃免费的对不对,”边说边毫不拖泥带水的直接出了办公室按下门外的专用电梯,“请吧,学长。”
对我来说那天是和林慕的初次见面,第一次互相认识,第一次共进晚餐,他喊我莫柏,我喊他林慕,亲近的就像一个人。
我记不得晚餐的细节了,但我记得我们相谈甚欢。
吃完饭还嫌聊的不够,我们去TEN喝酒。
我记得喝了至少四杯Tequila,嘴里除了浓烈的酒味还有清淡的柠檬香,我喝到醉了,喝到看着坐在我身边的那个人越看越顺眼,我知道他叫林慕。
其实人动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有可能是他低声在我面前说“我准备追你”的时候,有可能是他说“尝试一下也许男人更加适合你”,有可能是从小开始遇到的人和事,恶心的美好的,男人女人,他们向我表白,可是从来没有让我认真思考过,可是林慕让我开始思考,更有可能是因为我实在太久没有恋爱,追溯起来上一段恋情还是在大学快毕业的时候,短暂的平淡的,其实我一直就对这方面没什么兴趣,也没有人让我产生过兴趣。
可我突然觉得有一个词非常好叫“未尝不可”。
他看我的眼神也带了醉意,靠近我的时候眼底带着温柔,抬手轻扣住我半边脑袋慢慢靠过来,舌尖试探般的在我下唇流连,我半闭着眼连什么是拒绝都忘了,他看我没有动作,直接用嘴含住了我的下唇,轻咬吮吸,舌尖也顺势长驱直入,和我的纠缠在一起,温柔辗转。我不得不说林慕吻技很好,让我觉得我就是那个世界他唯一会全心全意对待的人。
我们一直喝到他不再是印象里那个牛逼哄哄的富二代CEO,我也不再是那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
好像回到了在学校的时候,完全不用伪装,认真看着他脸恍惚间我突然有了一丝熟悉感。
那个高中就要毕业的下午,学校组织高三年级毕业前最后一次篮球比赛,我打得特别认真,和叶辉配合的也很好。下半场换了一名替补队员做后卫,几次都把球传给了我,我有点意外看了他几眼。看起来年龄挺小所以个子不高,一头短发连刘海也短短的因为汗湿贴在了脑门上,居然显得分外利落清爽,五官配合在一起也挺顺眼。
完全陌生的一个队友啊。不过因为我们队一直得分所以心情大好,根本没考虑“这人谁啊”这个问题。
毫无悬念我们队赢了比赛,结束的时候我记得的这个陌生队友还走过来跟我说了什么“莫柏学长你好,我叫××。你球打的真好……”刚结束比赛的球场一片混乱,后面他好像还说了什么我根本听不清,就记得他的眼睛特别有神,认真看着我说话的时候好像周围的一切都是布景,让我稍微愣了一下。不过还没说上什么就被一群走过来拉我去洗澡吃饭的队友架走了,连这小孩儿的名字都没记住。
“刚才那个替补谁啊?都没见过。”洗澡的闲扯中我问叶辉。
“那个小孩儿啊,叫林慕,高一新生,跟主任打了招呼非要挤进来打一场,”说完他顿了一下,“不过打的真是不错,截球截得也好,还好几次都传球给你的对吧。”
“新生?打的好也不能直接在高三校队打吧。”
“家里有关系呗,就你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才不知道吧,这样说吧你呢是因为长相引起轰动……哎你瞪我干嘛啊,我也没说错啊,”我懒得打断他瞟了他一眼示意他继续说下去,“这个林慕呢,就是因为有钱了,人家开学那天可是一辆布加迪威龙送进校门的啊,妈的全校都轰动了。”
我白了他一眼:“你不还天天捷豹上下学吗,别五十步笑百步了啊,再说至于么,上个学也不怕招人绑架。”
“……”
嬉闹中这段话就这么过去了。
可能是那天比赛赢得漂亮,临近毕业的心也又期待又紧张,关于这个林慕根本没有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什么印象。
啊,原来是他,是他吧。虽然是学生时代的匆匆一面,这么多年过去脸部轮廓明显也变了不少,但是人一旦把记忆联系在了一起就多少还能看出些熟悉的感觉,虽然他现在的看起来风度翩翩气宇轩昂,个子也长得比我更高身型也比我更壮,但五官轮廓里还是能看到一种特别干净的气质,眼睛也还像他少年的时候一样清澈有神,就像我眼前的这个人还是那个在热血沸腾的篮球赛场上利落截球再想也不想就传给我的可爱小孩儿。
其实想不起来也很正常,实在是太小的一件事。缘分这个东西是挺神奇,这么多年过去我们用这样的方式遇见,我根本不记得他,他仍然说一眼就把我认出来。
可能第一下的心动,就是从那一刻的体会开始的。
后来再想起第一次和他喝酒的那天,全部只有后悔。人果然不能离开感情太久,离开的久了,无论下一次碰到的是何种感情,都会陷入一种自我陶醉的模式,用各种方式把这份感情美好化。
真他妈可悲。
此时此刻再想起来我和林慕开始时的种种,真是讽刺又可笑,他早就不是那个干净到让人感觉温柔的林慕了,而我现在该做的也只是洗干净去陪另一个男人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