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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1 无言以对 ...

  •   我看见了那个忧郁的男生,在高高的天桥上,望灯光璀璨下的城市街道,人来人往。风吹的时候,轻浮他眉角的刘海,他就在那里抽烟,偶尔回头看,眼里满是迷茫。那是个另人心疼的孩子,穿干净的白衬衫,淡蓝色的牛仔裤,米色帆布鞋,背黑色的背包,身上没有戴任何饰品。我看过太多的男孩子穿耳丁,戴粗黑的金属项链,做出很老成和沧桑的样子,不副年龄的乖张。言那时忽然回头,默默的看着,他的举动着实吓到了我,于是惯性的按下了快门,那是一张茫然的带着丝丝寒意的脸。这张照片后来被我放大,挂在空荡而又苍白的展示厅里,所有看过照片的人都为他的脸震撼,那是一种可以和雪白墙壁起到强烈反差的忧郁感,我因此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在那很久的一段日子里,我都深深的陷入无止境的忧郁当中,因为我始终无法摆脱那双忧郁却又清澈眼神。
      日子就像空气一般游离和虚空,我还是每天早上9点起床出去工作,拍摄杂志社要我拍的照片,说是去工作其实不如说是闲逛,因为我总是走着走着就忘了我的工作,忘了我要拍的照片,坐在路边喝咖啡,看来来往往的人然后用相机去拍他们的喜怒哀乐,所以我总是交不出杂志社要我拍的照片而被炒鱿鱼。那段日子非常拮据,吃泡面煮咖啡是我的唯一食粮,偶尔吃一份便当感觉自己奢侈的有点可耻。然而,就是因为那张照片使我一举成名,我开始有了接不完的CASE和展览,我的腰包一下子就丰盈了起来,喝咖啡也开始跑真锅和STARTBUCK。那段日子使我真正感觉到了什么叫诚惶诚恐,活的完全的不真实,仿佛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随时会消失一样,于是我开始好好的思考人生,思考属于我自己的人生,我没日没夜的思考,思维像旋转的机器一般无法停止,我就坐在高高的玻璃窗台前俯视宛如蚂蚁般的汽车来回爬行,霓虹耀眼却又奢糜,从白到黑。后来我终于累了,就倒在床边睡着了,我梦见了妈妈,她一直在呼唤着我的名字用双手深深的抓着我,抓的我生疼。然后我看见了爸爸,那是一张温和的脸,永远是记忆中的那和气的模样,他朝着我微笑,给我很多礼物,满满的一大袋子,于是我想去打开那个袋子,却在瞬间醒来,我一直在懊悔我为什么在那个时候醒来,我在想爸爸到底会给我什么呢?那么满的一个大袋子因该有很多东西吧。
      我思考人生的结果就是,既然活着就该对自己好一点吧,我既然在梦中失去了爸爸的礼物,自己总要想办法弥补回来点什么吧。这个结果连我自己都觉得很荒谬。但却是我最真实的想法。于是,我又开始出去闲逛,不是去拍照片,而是专门去逛百货公司,而且专挑最贵的专卖区去逛,专卖区卖的都是世界级的顶极品牌,那些贵的另人咋舌的衣服是我原来想都不敢想的,我就穿着一件平凡无奇的白色T恤,淡蓝色牛仔裤,深黑色的细绳凉拖,背着一个米黄色的包包。那装扮因该是属于马路上最不起眼的,掉进人堆就永远找不到的女孩吧,而这样的女孩竟然走进了价格不菲的百货公司最顶楼的专卖区。我一下子就发现所有的女饰员的轻蔑眼光,那些身材高挑的女饰员涂着深红色的唇膏,穿着统一的束腰米蓝色工作套装,统一的黑色发圈束起的辫子,在她们脑后勺骄傲的摆动着,显得那么气势勃勃却又活力。我想她们笑起来的时候会是花枝招展的迷人吧,只是她们始终未给我这个上帝一个微笑。我看中一件藏青色的窄腰连衣裙,袖口有零星的小红花,显得突兀却又狰狞,那是流血时的冷静,我突然感觉到一丝寒意,我知道我不因该这样形容一件衣服,但那种奇怪的感觉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里,我一直盯着那件裙子,几乎失去自我,那种奇妙的感觉还没有维持的一分钟,“小姐,这条裙子是今年夏天的最新款,一条七千八,你要不要?”七千八,我的脑子忽的缓过了神,七千八啊,几乎我三个月的生活费。一条裙子等于我三个月的生活费,这个事实几乎让我不能自已,我轻轻的抚摩那条另人沉静的裙子,小小的红花在对着我微笑,张开她们妩媚的脸庞,吐出她们嫣红的杏子诱惑着我,我感觉我已经竟融化在这个另人感觉危险的地方,寒冷朝我猛烈的袭来,我却无力抵抗,我在镜子面前看见自己苍白的脸。“小姐!小姐!小姐!”我听见有人在呼唤我,有人在呼唤我,她们猛烈的撞击我的耳膜,她们犹如蚂蚁一样无孔不入,她们剧烈的摇晃我侵蚀我,她们想要毁坏我,“不要,不要,不要,我不要,我不要”,我不想要她们,我不要听见她们的声音,我不要被她们的触碰,我什么都不要,我捂住自己的耳朵,不停的摇晃着头,长长的发丝扑天盖地的将我淹没,我像个失心的人失去了呼吸。
      在很明朗的早晨醒来,风吹起窗帘的一角,微微的透着青草的味道和小鸟的鸣叫,一切美好的让人感觉幸福,好象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般。有人敲门进来,是一身的白,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处境,“小姐,昨天您在商场昏倒了,是中暑,现在感觉好点了吗?”那是个可爱的女生,很容易想起白衣天使,她对我露出甜甜的微笑,亲切的问候我。
      我竟然在这个微微燥热的夏天里中暑了,事情发展得不可思议,而且是在商场里,我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那些女饰员会是怎样手忙脚乱,一切都另人难以捉摸。这真是一个另人感觉诡异的夏天,一夜之间我竟然无法适应现在的自己了。
      我又开始拍照了,拍那些另人感觉美好的事物,编辑说那些会让人感觉积极和向上。很奇怪,那些另我感觉很糟的照片竟然很合编辑的味,我于是拿过去拍的旧照片去充数,那些曾经被遗弃的照片终于重见天日,那是我高中时代参加学校社团时拍的照片,毫无拍摄技巧却一下子成为了自然和简洁的代名词。我想这就是成名的好处吧,它能使一切不真实都变的真实起来。我的几个个人展览都很成功,那些我认为成功或是不成功的照片被孤零零的挂在墙壁上,被柔和的灯光照射着,发出它们璀璨的荣耀,尤其是那幅被命名为《黑瞳脸》的照片永远被挂在正中央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我因该庆幸还是感激呢,那张有着清澈瞳孔的脸竟然改变了我的人生。
      人生其实就是在兜圈子,所谓的起起落落只不过是圆的正负半径,因为距离的绝对值永远是恒定。于是我又回到了那个另我站在正值半径的天桥。那是个起风的黄昏,夕阳散发着昏黄的亮光,散散的没有边际,天上的云也是黑乎乎的,一块薄一块厚,让人抓不住重点。街上的人群有点急躁,他们稀稀疏疏却又匆匆忙忙的走着。谁会想到一个无聊的人站在天桥上感受他们的急躁和匆忙,怀带着的却是幸灾乐祸。
      “你在笑什么?”
      我回头,淡蓝色衬衫,白色裤子,白色的黑边帆布鞋,鞋带却是水蓝色的,黑色背包。他怔怔地看着我,一副默然的表情却让我马上想到无辜。
      “笑自己无聊。”
      “你很无聊吗?”
      我笑:“你觉得呢?”
      于是他也趴下来俯看桥下的来来往往。
      “一点也不无聊啊”,他说话的样子很平静,好像我们是认识很久很熟识的朋友,在打着只有对方才听的懂的招呼。
      “你叫什么名字?”
      “无聊。”
      “你叫无聊吗?”
      “没有,我只是说我很无聊。”
      “我叫------”
      轰的一声雷响,这酝酿了好久的暴雨终于狂泻了下来,让人感觉淋漓畅快,桥下的人群走的更急了,甚至奔跑起来,那些胆小的女生因为雷声的突然而尖叫起来,一瞬间这个世界仿佛变成了疯人院,人们跑的跑叫的叫,一切都失去了控制。我没有听见他叫什么名字,因为一切来的太突然,我们就这样随着暴雨奔跑起来,那么急急的跑好像要甩开什么似的。那场暴风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就像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匆匆的瞬间就散开了,留下的只有空虚。我后来回忆他说的话,他叫什么名字呢,我还是想不起来,我只记得那声雷响,那么的惊天动地,那么的震撼。
      我想如果那是一场没有结局的偶遇,就像所有陌生人一样,我们在同一个城市的人海中擦肩而过,永不相识。只是上天让镜头却放慢了,我们的擦肩用了很漫长的时间,然后缓缓而过,陌生如往。
      我的工作进行的很顺利,每月都可以有固定的收入,工作时间也很自由。有的时候我会睡一整个白天,然后晚上去拍照片,拍城市的夜景,拍那些晚归的人群,有的时候白天出去工作,晚上一个人看影碟喝咖啡。不过我还是偏向夜晚工作,所以那个夏天我的皮肤变的很白,干干的有点燥,要用大量的爽肤水去补。我一整个夏天都没有买衣服,因为总是在夜间出去,所以不会有人注意你穿什么,何况我也没有时间去买衣服,没有一家商店在很深的夜里还会营业。我在那个夏天穿烂了两条牛仔裤,三双帆布鞋,因为我近视却不喜欢戴眼镜,所以总是在夜里失去平衡感,那些所谓赋有朦胧感的照片不是来源与我的摄影技术而是眼睛吧,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夏天就这样匆匆忙忙的过去了,我甚至都没有感受到它的到来,它就在我的眼皮下悄悄的溜走了。我真正体会到秋天的到来是因为总编希望我拍一组有关秋天的照片,我忽然恍然大悟的发现,原来秋天已经到了,感觉自己生活得像个白痴。
      我终于要开始正常的生活了,因为要白天出去工作啦,我要拍一组让城市人感觉正常的秋景照。可是,想要让一个生物钟和正常人完全相反的人改变生活作息是多么痛苦的事啊,我花了整整一个礼拜去调我的美国时间。在那个早起的清晨,我彻底感受到了我的喜悦,我喝着用清澈透明玻璃杯装着的牛奶,用花生酱涂吐司,感觉自己回到了单纯的学生时代,每天要早起上学,挑战所有数学难题。那是一种要作战的感觉,让人振奋。
      我走在秋天清晨的街上,闻着还没有彻底被污染的城市空气,有老人们在路旁的小公园打太极拳,那些卖烧饼油条的路边摊夹杂着豆浆的香味,一群一群的学生聚集又散开。我忽然发现那些我整个夏天遗失的是那么可贵而且另人怜爱。那些爱美的女孩子们已经开始穿起亮色的毛衣,打着可爱的围巾,像布娃娃一样可爱。我低头看自己穿着的松垮垮的黑色开大网毛衣称着里面的白色棉衫,牛仔裤因为长而翻起,裤脚被磨的白白的,这样的装扮显得那么的疲遢,看着和我那些年纪相仿的女孩,我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仿佛我已经不属于这个群体了。这样的发现另我震惊,天啊,我一整个夏天都干了些什么,除了晚间出去拍照,我简直已经和这个社会脱轨了,我在私下里狠狠的检讨了自己的罪过,然后拿出照相机开始工作。我去拍那些穿着靓丽的女生,我想这因该很能体现秋天的到来吧,因为他们永远是换季时尚的主题。那么多的人在街上走来走去,那些登对的情侣们,手挽着手,肩并着肩,他们匆匆的走着,谈笑着,显的那么甜蜜。我的镜头仿佛也充满了激情,它不停的转动着,搜索着它长久饥渴的幸福感。我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孩,穿着斜领的白色搭扣毛衣,黑色的时装大摆裤,长长的头发在微风下轻轻地飘,那是一个一看就让人感觉充满灵性的女孩,她穿着雪白的有翻口的帆布鞋系着粉红色鞋带,走起路是裤脚会轻轻的飘,让人想到蝴蝶。她挽着她的爱人,甜甜的笑着,一只手还挥舞着,也许在形容着什么。我的镜头开始缓缓的移动,我可以想象这张照片冲洗出来的幸福感,是专属这个秋天的甜蜜和充实。我从来都没有感到这么振奋过,像解出了一道数学难题的兴奋。那是个穿着淡蓝色格子毛衣的男孩,到耳的碎发,眉角的刘海时不时的遮住眼睛,可以想象那刘海下的眼睛会是多么的清澈,我甚至已经可以感觉他长长的睫毛和乌黑的瞳孔,他的嘴角带着微微的笑意,显然是受了他身旁女孩子的影响。他们缓缓的从我的视线里走过,在最后的一秒里我按下了快门,我把他们的幸福感定格在我小小的相机里,那是别人抢也抢不走的幸福。我默默的放下相机,目送他们缓缓的离去,忽然间一种强烈的熟悉感将我包围,那是,那是------,我看见他缓缓的回头,眯起眼睛,寻找着什么,我看见那双清澈而又忧郁的双眼,他的睫毛很长泛着亮光,那是一种迷茫和无奈。我突然就被这种奇怪的感觉给环绕着,于是我转身,我想去抽离这样的感觉,我已经被太多奇怪的感觉所围绕着,我想我已经不能负荷其它任何奇怪的感觉了。我开始走,走,走,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我开始跑,我真的就这样奔跑了起来,因为我想起了,我想起那个天桥的瞬间,那个暴雨的夏天,那个惊天动地的雷声,那个狂奔的离散------,头发在我身后不停的跳跃,这头恼人的头发,什么时候我要把它们都剪掉,我边跑边想。
      “喂!你不要跑!”
      “喂!你跑什么啊!”
      “喂!你皮夹子掉了!听见没有,你皮夹子掉了!”
      “什么!我皮夹子掉了,在哪里?哪里?”
      我猛然刹车回头,然后忽地撞在一个人身上,摔的四脚朝天,那样子如果被拍下来因该不是一点的狼狈。
      “你没事吧?”
      他被我撞的不轻,不停的揉着胸口问。
      “我皮夹子呢?”
      “骗你的啦,不骗你,你怎么会停下来。”
      “你——你——你!”
      我有点无奈的站了起来,膝盖摔的生疼,我只好一瘸一拐的走到路边的长椅边坐下。
      “你还没回答我,你干嘛不停的一直跑啊?”
      “因为你在追我啊!”
      “你连头都没回,怎么知道我在追你?”
      “不知道。”
      我很老实的回答,我是真的不知道,但就感觉他一定会追上来,这是上天给我们的默契吗?我不知道。
      “你还记得我吗?”
      “什么?”
      “你还记得我吗?”
      “哦。”
      “什么?”
      “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啊,呵呵!”
      他笑起来的时候很迷人,我几乎忘记了我第一次拍他时的那张照片,那是一张另人心疼的脸,茫然和无助并且冷漠。
      “你是摄影师吗?”
      “恩”
      “我看过你的展览,那幅《黑瞳脸》真的很棒,我对自己那样的表情感到吃惊。”
      我无语,只是无奈的耸耸肩,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为什么会做那个动作,也许我那时只是感觉疼痛,膝盖真的很痛,我想一定是擦破皮了,我已经能感受到血迹殷出来的粘稠。
      “谢谢你,谢谢你,拍了那张照片,青!”
      “什么?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是说了,我去看了你的个人展览了嘛。”
      “我叫言,很高兴认识你。”
      言那时伸出手来,于是我们握手,好象多年未见的朋友一般。
      我一直在回想我们后来的情景,但是我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们后来做了什么,是去路边的咖啡屋喝了咖啡,还是各自走开,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段空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要奔跑,为什么在言的面前我忽然变的不想说话,却感觉像是处了很久的朋友,我没有问有关那个美丽的女孩,从那以后我开始和言稀稀疏疏的联系,我们发EMAIL和打电话,开玩笑。
      多年来,我一直都没有朋友,言是第一个,他是唯一一个会和我保持联系的朋友,当所有的幸福感在我身边一一抽离的时候,言的存在对我而言是重要的吧。我没有把那张充满幸福感的照片发表,虽然它看起来真的很美,我却一直把它保留着,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把这张照片留下来,好象存留着最后一丝的希望,小心翼翼的守护着,不愿被旁人发现。
      我们的生活平静祥和,我照例拍照,言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他拥有常人罕有的绘画设计天赋,他有时会让我为他的CASE拍主题照,他的设计加上我的照片总是让人有出奇不易的惊喜。他因此常常受到公司的嘉奖,我们就会用奖金去吃大餐。他话不多,有时会默默地看着我一句话都不说,我们经常会去那个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天桥,他仿佛一直对那个天桥不能释怀。“这是我生命的转机。”言说,我后来时常想起这句话,但每次都是无终而果。有时想想,总是认为言把话说反了,那因该是我生命的转机吧,毕竟我在这个天桥上第一次遇见了言,然后拍下了我迄今生命中最重要的照片,它为我带了荣耀,金钱和地位。人生果然是兜圈子,我和言兜来兜去,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
      言是个很沉默而又干净的男孩,有时到家里找我,就只是喝咖啡看影碟,我们不说话,房间的灯光打的很暗,显得有些暧昧。我就在那跳跃闪动的电视机屏光下仔细观察言的脸,长长的睫毛,鼻子很挺,薄嘴唇,在闪耀的灯光下显得那么棱角分明而又生动。这真是怎样的一个男孩啊,我们年龄相仿,感觉却差很多,一个平凡的离谱,一个出众的离奇。言看我拍的相册,他总能说出另我很感动的话,他可以一一说出照片后面发生的故事,把它们编成另人信服的生活情节,我们常常会因为意见不统一而大大出手,作出咬牙切齿的凶狠模样逼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想法,每次都是言先倒在地板上假装身负重伤,紧闭着眼睛等我来叫醒他,然后我们继续看照片,继续大大出手。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小小幸福。但是,言从来不和我说他家里的事,我不问,他也不说。他可以一连几天的找我聊天,散步,也可以接连好几个礼拜不来一通电话。他像是突然闯进我生活的精灵,自由而又另人难以捉摸。我从不主动打电话或是发EMAIL给言,这像是我天然的生活方式,保守的不被侵犯的,就算是言,我也从来没有改变。他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人吧,但却还没有重要到我要为他改变的地步,我总是这样想,想着想着自然就成为了定理。
      言那天突然出现,我头很重,脸因该是缺乏水分般的苹果红,我昏沉沉的去扳动防盗门的柄手,然后像失控了的铅球一般重重的倒了下去。我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我感觉有一双手小心翼翼的甚至是让人感觉颤抖的托起我,它们显得那么紧张,仿佛我是一块水晶一般,一不小心就会摔在地上,摔得支离破碎。我的头是那么的重那么的痛,眼皮像是灌了铅一般的睁不开,而我的头脑却又是那么的清晰,清晰的可以听见言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去冰箱找冰块,裹在毛巾里轻轻地放在我的额头,他用手背轻扶我的脸颊,把散落在额前的头发轻轻的梳理到耳后。言就这么陪着我,陪我度过那个绵长而又沉重的夜,我昏昏沉沉的睡去,昏昏沉沉的醒来,周而复始。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言清澈的脸对着我笑,“我几天没来看你,你就生病了啊。是不是想我想得太厉害,所以病倒了啊。”言的那张笑脸那么的平静,从容而又坦然。我讷讷地低下头,我想我是烧昏了,竟然对眼前的言怀疑起来。言缓缓地走向前,他轻轻地坐在床边,看着我,他的眼神那么的温暖,那些温暖围绕着我,让我感觉置身于阳光下而忍不住想小小的留恋一番,他用手托起我,抚摩我的脸庞,眼神是温柔,然后慢慢地,慢慢地,他的头就那么向前,一点一点的向前,用他的温暖贴住了我的嘴唇。我有好一段时间里回不过神来,我的脑中一片混乱,我想我真的是烧糊涂了,我慌张的推开言,突然害怕起来,那个我认识沉默而又干净的言,他没有允许我离开他的臂膀,他就那么深深地拥住了我,把我锁在他的怀抱里。我有多久没有被人拥抱过了,小时候爸爸的怀抱,还是妈妈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言那时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真的很温暖,我是那么贪心的小孩啊,迟迟的赖在言的怀抱里失去了方向。言就那么抱着我,他的脸颊就贴着我的耳后根,“以后不要生病了,好不好,以后不要生病了,我不允许你再生病了。”眼前的言是陌生的,我从来不会想到有一天言会这样,这样的珍视一样东西,那真的是言吗?言突然变的那么温柔,他那么坚持的选择要照顾我,这一切来的太突然,突然得另人害怕,我突然感受到上次因为荣誉而带来的诚惶诚恐,这次同样是因为言,现实中的言,照片里的言,他们都是让我感到害怕和恐惧的原因,为什么?为什么?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是那么贪恋言的怀抱啊,贪恋的连我自己都想放弃自己。
      我又回到了那家因为我中暑而昏倒的百货公司,在一个明朗的星期天,我又看见了那条藏青色袖口带着小红花的连衣裙,她们还是好好的挂在那里,盛气凌人的,没有因为我的晕倒而显得渺小和胆怯。反倒是我,我再次看见了轻蔑的甚至夹杂着厌恶的目光,那些女饰员们像看待怪物一般注视着我,她们是害怕我又再次昏倒吧,我在她们的眼中是那么麻烦的人啊,麻烦到连我自己也开始厌恶自己了。
      我也在那个星期天的百货公司看到言,他正在和那个充满灵性的女孩逛街,那个女孩手上拿着一支草莓甜筒,她带着害羞的笑容去舔那支甜筒,充满妩媚的柔情。我想我不因该这么下去了,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受到恐惧,我只想做回我原来的自己,虽然孤单却不至于恐惧,那些些深深浅浅的感情是对我来说是那么的脆弱而又不堪一击。
      我用杂志社给我的奖金和我的工资积蓄买了一套小公寓,那是一套拥有整个落地窗,面朝南的房子,我换掉了手机号码,从此不开EMAIL。这样的生活终于让我趋于平静,平静得像我的人生从来都没有被人打扰过一般。工作很顺利,现在可以不用每天去东奔西走的去拍照片,拍照片的事情由新人去做,我只需要挑出好的剔除掉次品,偶尔出去拍照片也一定会受到他们的赞赏,虽然知道那是虚伪的赞赏仍然接受。
      我偶尔会想起言,想着那个不切实际的夏天,言和我所做的一切,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在认出言之后要拼命的跑了,也许是那张熟悉的面孔,那个在我镜头里熟悉的眼神,因为无数次的面对,因为无数次看着那忧郁和冷静而让人存有深深的压迫感,因为害怕失去,所以注定成为逃跑的人,选择深陷之前离开。
      这样的解释曾经让我一度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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