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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一章 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了 ...


  •   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了,但至少在人类所谓那个“春秋战国”的时候,作为一只饕餮,我还年轻得令人发指。
      我在云梦山附近出没,跟一群名副其实的“狐朋狗友”胡作非为,闹得厉害。起初,我喜欢披着毛满山跑,看见什么喜欢吃的都一口上去吃掉,但是后来胡黎说,你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胡黎有九条尾巴,有的时候即使变成美女,尾巴也变不掉,她就把它们用衣服什么的盖起来。最好笑的有一次,有个男人明明看到了,问是什么,胡黎面不改色地说是狐狸皮的围脖,那男人看着胡黎变化出的脸,居然就相信了那么白痴的事情。结果么,当然是他变成了胡黎偶尔用的一条围脖。
      而我喜欢变成王孙公子,穿上华丽的丝绸,带上切云的高冠,用四匹同样高矮的白马拉着车,停在夜色中的云梦山下。这不算突出,此地很多王孙公子都这样做,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有足够多渴望一步登天的少女、渴望激情邂逅的少妇或者至少是渴望一笔交易的娼妓,她们找到我们的车驾,在夜里玉成好事。可能由于我在吃上太专注了,在男女那档子事上,兴趣其实不是很大,但我也喜欢漂亮的女人,因为吃东西讲个色香味俱全,女人漂亮了,吃起来就可口很多。
      我们一度闹到当地的诸侯怒了,派出什么降妖的方士们来对付我们。但是对我们来说,大体是增添了一些生活的情趣而已。胡黎变的美女连老方士最得意的弟子都勾搭跑了。诸侯没办法,也只好听任我们胡为。
      所以我依然扮成王孙公子守候在路边。直到某一天,她拉开我的车门。
      “我想去郢都,请问方便搭公子的车走一段吗?”车下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穿着大概是较为富庶的平民,背上鼓囊囊地一包长长的东西,仰着头问。
      我看看她,初步进行判断:郢都是楚国的都城,一个很远的地方,所以她假装是来搭车,其实还是想来跟我OOXX的,不然一个单身的女孩子,自己怎么要去那里,而且她也没问一句关于我的情况,难道就不怕我是坏人。
      她的长相算是好看,说话时微微有点撅嘴,眼睛笑成一条弯月,从我吃过那么多人的经验里,似乎也开始渐渐有点了解人类社会,有点年纪的女人常常会采用这种方式,表示她们的天真、粉嫩、楚楚可怜,不过不知是不是月光照在她脸上的原因,她做这表情的时候,还称得上皎洁可爱。
      但我有点烦,因为最近这种类型的吃得太多了。
      不过我还是决定让她上来,于是笑着说,“好啊,我正好要往那边走,可以捎你一段,但是路上出了什么事,我可不负责。”
      “我会负责的,”她笑靥如花,应了一句无厘头的笑话,跳上了车子。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那就不要怪我了……

      女孩上了车,沉默地坐在一边。这让我有些诧异,我以为她会缠着我问这问那,逐步演变成打情骂俏。而现在,半天了我还是只知道她想去郢都而已。
      这么闷让我不爽,可我也不想问她去郢都干嘛,因为我不想听一个食物的故事,胡黎有一次听了一个男人的经历,结果放过了那个男人,至今还被我取笑得半死。
      于是我说,听说不久前有人在齐国见到师忧,他的脸变得更青了,在夜里出来,大概要被方士捉去。
      师忧是楚国人,一名乐师,十年前,天下没人不知道他。他精通从宋鼓到秦筝各种乐器,他的舞姿比女子还要曼妙妩媚,他演唱的声音极度高亢却又极度清澈,他所做的《蒹葭》流传天下九州。据传,数百名乐工认为音已调准的编钟,他只听了一次,便说出差池之处,而后再度检测,果然像他说的那样。秦王请他上座,楚王邀他入宫,更别提那些卿大夫们对他的推崇。但他对这些贵人只是以礼相待,并不亲近,更不同意做某一国的乐工,相反,他却从不吝于为贫苦之人表演,云游四方,到处歌唱,在这无边乱世,让那些朝不保夕的人们获得片刻陶醉。他自掏腰包,收养那些在战争中失去双亲的孩子,教习他们乐舞,让他们能以此谋生。因此他获得人们的爱戴,甚至有说法,如果他愿意,可以号召到一支军队去攻打强秦。
      但是,那都是十年前,后来,他跟一个名妓成了婚,人们惊讶之余开始流言蜚语,同时,也许由于病痛,也许由于衰老,他的声音慢慢开始混浊,面容开始松弛,郢都的大街上,大家唱着《下里》《巴人》,忘却了《蒹葭》的空灵曲调。关于他的谣言烽烟四起,有人说其实他是妖鬼之后,有人说他为了保持高音秘密自宫,还有人说,他不是收养很多孤女吗,他依靠着夜夜与她们□□获得灵感。如果这些传闻都还荒诞无法证实,有一点却是大家都能看在眼里的:他年轻时为了追求皮肤洁白细致在脸上涂抹蓇蓉,到现在,副作用越来越彰显,他的皮肤底下呈现一种不可去除的青色,看起来活像画中的恶鬼。在那些曾经为他疯狂的人中,他已然成了最好的谈资和笑料。
      所以我所说的就是这个,名人的八卦,永远是在你想打破沉闷气氛又不想增加彼此感情时最好的谈话选择。
      但是我身边女孩给了我一颗小小的钉子,她转过头,看我一眼,冷冷地说,“哦。”
      难道她不知道师忧吗?不应该啊,我见过的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子没人不知道师忧。
      我这样想着,不甘心地追了一句,“对了,师忧现在也在郢都,听说有人告发他□□收养的那些孤女,过几天楚王要公开审理这案子呢——这可是绝密的小道消息。”
      这一次,我的说话对象有了比较激烈的反应,她猛地扭过头来,说,“你信吗?”
      “谁知道呢,那种人难免有点怪的。看他现在的样子说他吃小孩我也相信,”我笑着说。
      于是女孩看着我,那种目不转睛的劲头盯得我都有点发毛。
      然后她一字一顿地说:“我不信,用一把剑架在我脖子上——不,就算它砍下来,我的鲜血全部涂在墙上,我也绝不相信……”
      “你认识他?”
      “……不,不认识,”她顿了几秒才回答我的问题,然后突然又笑了,仿佛从来没把我噎得半死,人类的男人看见,多半又会以为她天真可爱无辜洁白得像只小鸽子。
      而我有点失去耐心,想,就这样把她吃掉算了。
      于是我挽起袖子,想要掀开车帘,向我那陶俑车夫扬手,停下车驾。
      但我还没来得及站起,她突然显得有点紧张,问,“你的地方要到了吗?”
      “嗯,”我回答。
      她对我笑了一下,说,“不好意思……”
      我扁扁嘴,心说我正想说这句话。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这个念头还未划完,突然一道白光,伴着锵的一声金铁交鸣,狠狠闪了一下我的眼睛。
      等我半秒后再睁开眼,脖子上搁着一把剑。
      剑锋青色,秋水般潋滟,剑柄并没人握住,也就是说,那剑是飞着的,对面的女孩双手都是食指中指紧合,竖在念念有词的、朱红的唇前。
      我睁大眼睛,这是方术中的御剑术,用得非常干净利落。
      而等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开始兴奋得不能自己。我,一只饕餮,正在被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劫持?这太有趣了。
      我看着她的脸,现在比刚才的样子要自然很多,深黑色的瞳孔很美,但眼神非常坚硬。方才那个楚楚可怜的西子,现在剽悍得像是后羿。看了人类的表演,我对我一贯的演技很是自惭形秽。
      “你放心,只要你合作,我不会伤害你,我三天内必须赶到郢都,在这里我也拦不到别的车子,只有委屈你一下了,”她说。
      伤害我?我的眉毛挑了一下,心里大笑。我随时可以现出原形,不,甚至只伸出一只爪子,将你的剑打掉,将你的身体撕裂,变成我的一顿美餐。
      但是我没有,因为这样的经历可不是天天能够遇到,我太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6章 第一章 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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