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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我自己呢, ...

  •   我自己呢,反倒把学业放在脑后了,上课心不在焉,写什么东西都是草草了事,图书馆的阅读也常常缺席了。那一天,我又迟到了,当我急匆匆踏进课堂时,我有点紧张,有点难堪,好在教授对我的印象不错,好在我已经完成了课外习作。教授正讲到从‘书画同源’的韵气中理解中国文字之美,要例举写得好的文章,他习惯地抽出一贯的范本,他正要解读,突然停下了,不,是傻眼了。他疑惑地看着我:“这是你写的吗?”我的脸一下子红了,真有点无地自容的味道。他又找出吴语英的,才把这尴尬的场面避过了。最近我真的疏于学习,这文章压根儿没有用心思写,而是草草完事拉倒。心里只把秀梅的念书,把她的寻亲,把她的生活,填满了自己。做着自己从未做过的事,走着自己从未走过的路。难怪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真的,我自己也不认得自己了。
      听着教授念完了语英的论文,自己自愧不如,好惭愧啊,语英的文才果然了得。可是脑子里闪过的却是和宝姐姐一样的身影,那个多才的,多乖的,但愿宝姐姐变做崔莺莺,那个多情的,多爱的。希望张俊公子西厢的好梦成真了吧。正在上课呢,我竟容自己胡思乱想起来,不知为什么,思维还是回不到课堂,我好笑自己,竟能继续地想入非非,觉得自己真不是从前的自己了。想着想着,哎,语英她不是宝姐姐,也不是崔莺莺,她就是吴语英自己。
      曾经希望过,语英不是这样的骄娇二气,不是这样的挥霍富有,多好。语英要是温和一点,秀惠一点,多好。语英要是清纯一点,天真一点,多好,被我修正过的那个语英,成为我想象中的那个灵动温柔的形象,多好。啊!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与沈秀梅似曾相识,原来她竟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形象,那个女孩,真是她。她不是我从书中看来的,不是在旅途中遇见过的,不是从人群中走来的,是从我的希望我的臆想中造就出来的一个可心的女孩。小梅就是这个女孩,她从我的想象里走出来,来到了我的面前,走进了我的生活。
      这段时间以来,我的心脉紊乱了,有时觉得心是空空的,空寂得没了搏动,有时心里满满的,满得把心脏挤得乱蹦乱跳。特别是想到秀梅的时候,就一阵心动过速,总有莫名其妙的一阵燥热,驱动着自己迈开想去找她的脚步,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会漾起一阵甜蜜的暖意,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难道就是爱恋么?带着欢愉,带着点醉。
      时间在读书中流去,时间在寻找中流去,时间在我迷茫的爱中流去。
      记得,那天我教她念书的时候,为了纠正一个字的读音,我情不自禁地牵起她的手比划着四声的手势,她突然宿了回去,弄得我好尴尬,那只伸出去的手无处摆放。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感觉教她念书,不再是一板一眼的老师和学生,不再像以前那么拘谨了,已经没有了那种为了帮助她而帮助她的原始意愿,而是有一种就想要和她在一起的欲望,就想要陪她一起念书的冲动,恨不得手把手的教她------。
      就是那一天,我还是抓住了她的手,因为我看见她的脸红了,我也听到自己的心跳了,我的情不自禁,其实是被一阵剧烈的心跳鼓动着的,被一阵涌来的热浪推动着的,是一种猝不及防的感情冲动,爱真的由瞬间心动而开始了。我还是把她缩回去的手拉了回来,我勇敢地举起了她的手。这也是我第一次去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这是个值得记住的日子:9月23日,因为这一天,刚好是我的生日,因为这一天,我选择了牵手,也就选择了命运,就这样简单地选择了命运。
      过后,我揶揄地问她:“那天,为什么把手缩回去,让我好难堪。”
      她害羞地低斜着眼睛告诉我:“当时,我吓得不敢出声,浑身上下都麻木了,只有心通通地跳个不停,因为,因为这是第一次一个男人向我伸出的手,除了我的父亲。”她把头低着,低着,刘海盖着她的脸,我只看到了那一对浅浅的酒窝。
      “噢,我以为你讨厌我呢。”我抓紧了她的手摇晃着。
      “哎呀,你还说。”她的眼睛在说着。说着说着,她回眸一笑,这一笑,令我醉了,从此再也没有醒来。

      爱情就这样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我也正一步一步向它走去。
      秋天来了,为了给小梅(她让我这样称呼她,后来,我一直这样叫她)添置衣服,我约了语英和张俊同行。语英认为穿淡色显得娇嫩,她依然相信秀梅始终是我家的丫头,她说小丫头嘛,稚气一点会更加可爱些。我觉得偏深一些的颜色,打扮起来更加有致,我心里希望着她快快长大,快快成熟。这些日子以来,这种希望她精致一些,希望她丰富一些的愿望正日益滋生着。张俊当然是一边倒帮着语英说话,他巴不得有机会表达与语英观点一致呢,附和是他讨好语英的一贯办法。当我们争论不休的时候,一声清清朗朗的扬州话“好看吗?”响起了,周围突然静了下来了,我们停止了思想,只觉得眼前一亮,站在面前的小梅,上身低领的小碎花白衬衣外面淡士林颜色的外套,下身穿着我选择的黑色长裤,仿佛春光一片,甚是清纯、俏丽。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从清水河边拾来的农村小姑娘,乍一看,俨然是班上同学一样,细瞧那绣着笑的脸,依然是小女孩一个。原来打扮起来她还真是个小美人呢,看着她这身穿戴,我和语英都满意了,多么聪慧和灵秀的女孩,不得不让人喜欢。
      每天上课的路上,我总情不自禁地朝女生楼望去,在那个格子般的窗户里,有个女孩也在早自习。日子久了,每当我抬头张望时,在那个熟悉的位置,她已等在窗口向我挥手,几个月来,这个挥手,已成了她的习惯,也成了我的期待。每当有雨有雾的天气,我远远看去,在雨帘中,在烟雾迷蒙中,那宿舍楼竟成了仙阁楼台,她像披着神秘面纱的仙女,倚在窗口,朦胧而飘逸,格外令人神往。
      秋冬时节是个多雨的季节,往常,我们常常因突然降雨而被困在教室里或者图书馆,无奈地看着天气多变的脸色。现在不一样了,小梅会给我送来雨伞,会把语英接回宿舍去,在同学们送来的羡慕的眼光里,我似乎有家的感觉了。
      每到这个时候,张俊总是牢骚的说:“你们走你们的呗,为什么把语英也要接走,真是的。”
      我盼望礼拜天的到来,我盼望和她一起散步。我喜欢看她背不了天地玄黄的窘态,我得意自己为她理解不了的唐诗作提示的神态。我最爱看的还是她那双含笑的眼睛,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那双勾人心魄的眼睛,不管是问字的时候,还是回答问题的当儿,只要一个眼神飘过来,我的心即刻会跟着飘起来,晃晃悠悠的。现在我常常很自然地拉着她的手,那双虽不细腻但十分柔软的手,她也有意无意地靠近我,像真丝一样细软的头发贴近我的时候,我的心荡漾了,她调皮地让长长的小辫子飘甩在我的脸上,不,是拂在我的心上,那一瞬间,使我迷悟地感觉到自己的心尖尖在萌动,在怦怦地跳,为一个女孩子,我的第一次。
      除了照例的假日约会,我们还常在星夜的黄昏迈步在清水河边,在老杨柳树下,在小石桥边。为了避免等候,我们约定,先出校门的,在校门口的墙上用粉笔做个记号,第二个就可以不必等候了,久而久之,看门的老校工张师傅看明白了,他常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姑娘已经出去了。”
      见面后的第一件事是她主动背学过的诗。然后我就央求她给我哼哼扬州小调。我最期待的是她给我的笑,特别是眼睛里的笑。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说定,我讲一个典故,或成都的一处景点,换她一个酒窝笑,这样,杜甫草堂,武侯祠,望江搂,还有成都的多种小吃,都曾经为我赢得过美人的嫣然一笑,那盈满在酒窝里的笑。
      看着她一蹦一跳的样子,听者那清脆悦耳的声音,还有她那迷人的笑靥,我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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