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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

  •   “思染,踢球去?”金秋一边问一边抹着额头上的汗,顺手一甩。
      “给,”林思染头也不抬的递出一打纸,左手在本子上不停的写着,“先擦了头上的汗,都甩我本子上了。”
      “出汗还不正常啊,别和个女的似的那么仔细。”金秋嘴上这么说,可还是接过卫生纸擦起了汗。
      “……你知道我最恨别人说我像女的。”林思染收起了本子,抬头瞪了金秋一眼。
      金秋赶紧的陪上笑脸:“嘿嘿,那什么,思染大少爷啊,您这么帅哪里像女的啊!能否赏光陪在下踢球去也?”
      “古文水平不咋地就别从这儿拽,不伦不类的。你刚打完排球吧,不累?我早就奇怪你哪儿来这么多精力,现在看来,小儿多动症啊。”班里这会没别人,面对一起长大的堂哥,林思染的毒舌百分百发挥。
      “小染染你就装吧,人前人后两面派,早晚我要揭了你的真面目。”金秋呲牙咧嘴。
      “踢球就免了吧。金秋,和我去篮球馆。”知道再辩下去又是没完没了,林思染及时转变话题。
      “思染,你怎么对篮球那么执着啊?足球队教练为了求你入队都快哭了,可你头也不回的进了篮球队的怀抱,可怜的付教练。”
      “我就是喜欢。”林思染只说了这么一句。
      我就是喜欢,我就是喜欢,喜欢什么呢?这句话根本没有说完。
      不过,金秋发现不了。
      金秋单纯的认定林思染喜欢篮球,即使足球踢的再好还是喜欢篮球。
      可是,事实的真相往往不是显而易见的,金秋忘了这一点。
      很多很多年后,金秋再次回忆林思染最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悔的肠子都青了: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明明所有的问题都指向同一个地方。
      不过,即使自己发现了,也改变不了什么。
      林家的人,天生死心眼儿。
      ***
      篮球馆里人声鼎沸。
      午休时间原本没有训练,可是前几届的师哥们为了耍帅,楞是选在人多的时候练习。
      不为别的,中午馆内对外开放,好些低年级女生都会来看球。
      林思染和金秋来的晚了些,篮球队的人都已经到齐了,热身运动做完正在练习投篮。
      金秋悄悄的碰了碰林思染:“怎么这么沉的住气儿啊,今天有练习也不说一声……我的祖宗你走快点儿!”
      主教练看到林思染,不自觉的微微一笑:“小染,又迟到。”
      林思染挑了挑眉毛,没说话,默默的走到一边换队服。
      倒是金秋走到教练面前,恭恭敬敬的行个礼:“教练,对不起,我刚才拉着小然踢球去了,他不是故意迟到的。”
      主教练王界笑了笑,没拆穿他。这对兄弟互相袒护是出了名的,只要不犯什么大错能放就放了。毕竟,像林思染这样天才型的学生,不是遍地有。
      林思染很快就做好了热身,向离门较远的篮筐跑去。
      金秋替他编完了理由,走到场外同三年级的美女经理聊天,这是他陪思然来的主要目的。
      ***
      不用特别注意也能感觉到,大部分人的视线自林思染出现就一直追随着他。
      林思染对此感到郁闷:老天爷给了他得天独厚的魅力,到底是帮他还是害他。
      林思染很白,不是那种病态的苍白,而是泛着健康光泽的象牙白。搭配上那张精致漂亮的脸,从小到大被错认成女孩子的经历不下千次。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曾经有四个男生为了争做他的同桌,大打出手。
      可是,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人们发现林思染并不女气,反而是个百分之百的全能少年。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样样精通,语文、数学、英语门门高分,尊敬老师,友爱同学。
      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他拥有所有吸引女孩子的条件。
      金秋对此的评价是:“男女通吃。”
      语文老师则说:“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见。”
      不过老祖宗说了,人无完人。
      林思染完美的印证了这句话,只是没有多少人发现。
      热爱篮球,可是水平永远停留在业余水平;三大主科成绩斐然,可是物理永远徘徊在及格线上;与所有老师关系融洽,惟独和主教练王界不对盘;团结几乎所有的同学,可有个人就是看不顺眼。
      现在,林思染正向着那个看不顺眼的人走去。
      ***
      离大门最远的篮球架在中午是最空的,因为围绕的女生最少。
      林思染最喜欢安静,所以每次都选择这里。
      这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而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林思染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有齐远在。
      齐远,身高180,体重67,血型AB,喜欢蓝色讨厌红色,爱吃橘子讨厌香蕉,热爱篮球,现如今是北天高中附属中学篮球队主力,擅长抢断和三分球。
      这是林思染手中关于齐远的资料的一小部分,其他诸如三围等涉及他人隐私,不便刊登。
      而这个齐远,就是那个林思染唯一看不顺眼的人。
      其实说起来齐远很有名,小学五年级就因为天赋被招进了篮球队。现在虽然才上初三可已经在队里打了五年,资格最老。
      齐远有着令所有男生嫉妒的麦色皮肤,模样帅气,性子比较冷漠,在女生眼中吸引力很大。
      林思染也说不上来是从什么时候看齐远不顺眼的。
      小学的时候一个班,可是因为自己经常和女生一起玩,所以没什么交集,也谈不上顺不顺眼。上了初中不在一个班了,反而注意起这个人来。看不到他会很烦躁,看到了也会有种莫名的焦虑。
      因此,林思染认定自己和齐远不对盘,从此看他不顺眼起来。
      但即使如此,还是希望见到。所以林思染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要团结所有同学,就要经常见齐远,只有这样才能尽快将他看顺眼。
      而这一看,就看了初中三年。
      在这三年里林思染变化很大,身高从147长到168,体重从40长到54,模样由可爱小男孩变为纤细美少年。
      唯一不变的,是依然看齐远不顺眼,所以依然要常常见面。
      ***
      初三的课程很紧,基本上篮球队里没有三年级的学生。
      齐远因为篮球特长已经被北天高中提前录取,所以日子很悠哉,球队的练习是场场不落。
      林思染要准备中考,常常熬夜熬出一对熊猫眼。可是,为了“团结齐远同学”这个目的,训练也是场场不落。
      齐远其实很早就注意到了林思染:一个长的像女生的男生,却并不娘娘腔;喜欢打篮球,不过个子太矮而且水平有限;很受教练的喜欢,不过似乎并不喜欢教练;经常和自己用一个篮筐练习,可是从不交谈。
      就像今天,林思染轻快的跑到自己附近,随便捡了个球,便开始了运球练习。
      不知为什么,齐远忽然非常想和他说话,即使是废话也好。
      想要就做。这是齐远从小受的教育。
      “林思染,和我说说话吧。”齐远停止投篮,对林思染说。
      然后,像是电影慢镜头一样,齐远看见林思染愣住了,手上动作停止可是脚在动,然后一脚踩在了篮球上,身体后仰,头着地,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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